统计工作概况
2005年,济南统计工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有效地发挥了统计信息、咨询、监
督职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年内分别获得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
全国统计系统“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统计法
治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1.重大普查、调查任务圆满完成。一是精心组织实施了第一次经济普查。这次普
查是建国以来涉及面最广、工作最复杂的一次国情国力调查。按照国家和省、市普查
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积极发挥统计部门组织协调职能,从机构、人员、经费、办公
条件“四落实”抓起,精心组织普查试点,认真制定普查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严格组织业务培训,周密做好清查摸底,使整个普查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全市
共划分普查小区5506个, 选调培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1万多人。普查中对全市辖区
内从事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入户登记填报;对
普查数据严格进行汇总、审核评估、查实修正并按时上报。从依据普查资料重新核定
的结果看,经济普查的结果是基本客观的,进一步摸清了济南市二、三产业底数,为
新的国民经济核算和编制“十一五”发展规划奠定了基础。认真做好了经济普查数据
资料的开发应用和名录库的维护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根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精神和国家统计局、
省统计局的工作部署, 精心组织开展了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结合济南市实际扩大
了调查样本;选调了近千名调查工作人员,并加强了业务培训,保证了调查队伍的素
质。认真做好入户调查登记和调查数据的审核、处理、上报以及调查数据的开发利用
工作,保证了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扎实进行。
2.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按照《济南市2005年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要点》及各专
业具体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强化责任,认真审核,加强评估,严把数据质量。按照
国家和省局关于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的要求, 在下管一级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对
各县(市) 区主要专业统计数据及GDP下算一级;大力推行企业直报和网上直报,进
一步减少了中间环节的干扰和计算误差;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积极实施基层统计
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源头统计数据的质量;正式起动了济南市统
计巡查制度,对部分县(市)区进行了巡查,认真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
范了统计工作;大力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在面向全社会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的
同时,认真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活动,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不断净化了统计工作环
境,有效地提高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增强统计工作的权威性,为
领导决策及时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年内三次接受国家统计局组织的数据质量抽查,均
获好评。在省统计局组织的年度专业报表评比中,各项业务报表质量均保持在全省统
计系统的前列。
3.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实施了“在地统计”改革,统计事权下移,
使济南市统计管理制度、统计组织方式和统计工作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进一步适
应了政府职能转变和各级党政领导对经济社会发展实行科学管理决策的需要;全面实
行了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制度,较为系统地反映了全市第三产业经济运行状况,为制定
第三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提供了依据;进行了劳动工资全面统计,为进一步摸清全市
就业和职工收入状况、推进和谐济南建设,提供了领导决策需要的信息资料;进一步
建立完善“2133工程”、“6521工程”和第三产业过亿元企业月度监测制度;建立了
“千万元以上投资项目”重点监测制度、商品交易市场统计调查制度等,较好地满足
了党政领导的决策需求。
4.统计服务工作明显改进。围绕济南市经济结构调整、工业强市、农民增收、现
代服务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点
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调查研究和跟踪统计监测,及时提供信息分析,增强了统计服务
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年内共编发统计分析75篇,统计信息140篇次,领导参阅15篇,
统计快报10篇, 新闻媒体采用386篇次,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各界提供了大量信息。关
于“三个区域”划分的建议,纳入了市委、市政府规划区域发展的基本框架;关于发
展济南总部经济、构建济南城市经济圈的专题调研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
工业强市、农民增收、三产过亿元企业监测报告,成为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听
取经济运行情况的固定参阅资料;《关注低收入农户收入与生活,促进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济南市全面建立第三产业统计制度的思考》等一大批信息分析文章得
到市领导批示。
5.统计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建立并正式启用了“同城异地容灾备份系统”,
提高了市统计数据的安全性; 投资近300万元的宏观经济元数据库设备已安装调试到
位,同时,对数据库应用软件进行了开发研制;加强了局域网的升级改造,网络骨干
升级到千兆,市局机关大楼全面无线覆盖,并实现了网络的进一步延伸,部分乡镇实
现了“五级联网”;认真做好了网上直报系统的升级换代工作,更新了应用软件,制
作了专门的网站,并对各级技术骨干进行了专门培训,全局19专业实行了新的网上直
报系统。
(刘伯臣)
实施在地统计事权下移
2005年上半年济南市全面推行了“在地统计”改革,在原统计事权不变的情况下,
由市统计局依照“在地统计”原则,核算县(市)区数据,并进行反馈,取得了积极
的效果。下半年全面推进了在地统计改革的第二步即统计事权下移工作。
1.统计事权下移的目标。统计事权下移的根本目的是顺应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步伐,进一步明确各级统计机构的职能和事权,理顺统计管理体制,通过加强配套改
革、推进信息化建设等相关措施,有效发挥各级统计机构的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
服务水平,实现统计工作重心转变,为最终实现国家局制定的政府统计改革的既定目
标,即“以周期性的普查为基础,经常性的抽样调查为主体,辅之以各类重点调查、
典型调查和科学的估计推算”的统计工作模式创造条件,提高全市统计工作的整体水
平。
2.统计事权下移的原则。统计事权下移应做到在总体把握上不能失控,数据质量
要求不能降低。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不增加报表单位工作负担的原则。二是坚
持便于控制统计数据质量和简便高效的原则。为了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和简便易行,对
于比较系统完整的部门统计事权和跨县(市)区的单位,仍由市统计局直接统计;其
余各类国家和省定期报表的组织、部署、收集、审核、录入等统计事权,原则上都下
放给县(市)区统计局。三是坚持规范下移的原则。市统计局对事权下移的内容、方
法、步骤进行规范。四是坚持有利于促进县(市)区统计机构建设的原则。五是坚持
企业直报制度。事权下移指由市统计局将各类定期报表的统计事权下移至县(市)区
统计局,不允许各县(市)区再进行事权下移;凡已经网上直报的要继续实行网上直
报,其余一律由基层单位直报各县(市)区统计局;乡级统计机构原则上不再承担规
模(限额)以上企业单位的定期报表搜集、转报任务。六是严格数据反馈制度。市局
将严格各处室对县(市)区数据反馈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也要坚
持提供和使用在地统计数据,进行地区经济发展分析。
3.统计事权下移的范围。本次统计事权下移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业、第三产业、
社会统计、劳动工资统计、投资统计、城调系统的各类价格调查和住户调查、企调系
统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景气调查和集团统计等各专业的定期统计调查事权。同
时,为满足各级对核算数据的及时性、系统性需求,本着下管一级和下算一级相结合
的原则,赋予县(市)区统计局一定的GDP核算事权。
4.事权下移后,各级统计机构的职能和事权划分。统计事权下移将进一步明确市、
县、乡各级统计机构的职能和事权范围,理顺统计管理体制。①市统计局职责。全面
负责全市统计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需求,加强探索和调查研究,推动统计制度
方法改革,实现从专业统计向国民经济部门统计的重大转变,加强重点监测、区域监
测,提高系统分析能力和统计综合服务水平;加强预警预测,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针
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新出现的、趋势性的问题,适时开展多层面的
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增加符合各方面需求的统计产品;对县(市)区、
乡(镇)办统计部门工作实施指导、培训、监督,提高全市统计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强化政府统计管理职能,加强与部门统计的协作,规范民间统计,构建政府统计、部
门统计和社会统计的大统计格局,发挥统计系统的整体优势;强化核算管理职能,严
格下算一级和数据质量下管一级,提高对数据质量控制和宏观数据的整体把握能力;
负责全市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维护、管理好“两库三平台”(即:微观进度
数据库、宏观经济综合数据库和各级统计机构与全市报表单位共享的网络电子报表平
台、政府部门共享的统计信息平台、社会公众共享的统计信息平台),加快推进统计
工作现代化进程;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建立统计巡查制度,搞好统计执法检查,提高
依法治统能力;承担部分未下移统计事权的部门和跨县(市)区单位的数据收集处理,
按在地原则进行分割反馈并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要求对全市统计数据汇总上报。 ②县
(市)区统计局职责。全面负责本县(市)区的统计工作。强化统计服务职能,加强
分析调研,提供有价值、有深度的统计分析,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强
化本级汇总核算功能,向本级党政领导提供全面、及时、准确、详细的统计信息;承
担本辖区内的定期报表任务,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对本地基层报表和汇总数据质
量负责;负责辖区内各项普查、调查的组织实施;加强辖区内统计法制建设,提高依
法治统能力;负责对乡级统计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培训、指导。③乡(镇、街
道)统计站职责。动态维护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名录库,为逐步增加的经常性的抽样
调查奠定基础;承担国家和省、市部署的各类抽样调查和周期性普查的调查任务。不
再负责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单位的定期报表搜集任务。
为降低统计报送渠道变动对统计数据质量带来的风险,确保统计数据不发生趋势
性问题,实施方案规定在下半年实行统计事权下移单位同时向市统计局和所在县(市)
区统计两个渠道报送统计数据, 即“双轨制”。从2006年1月起,全市“在地统计”
改革实现事权下移单位和县(市)区统计数据的全面衔接,做到统计渠道不断,统计
数据不乱,保证数据质量。
(吕历源)
实行主要统计数据下算一级
改进地区GDP核算是近年来国家统计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
地区GDP核算方法通知精神和2004年济南市第42次市长办公会决定, 济南市作为全省
试点城市,率先实行下算一级。实施GDP下算一级,规范了GDP核算方法,目的是提高
县(市)区GDP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实现全市核算数据信息两级共享。GDP下算一
级主要由市统计局负责按地域原则进行计算,县(市)区统计局依据有关要求负责提
供详实的抽样调查、典型调查以及第三产业中某些行业数据等各种资料。按照国家、
省统计局要求,各县(市)区GDP数据以市统计局统一公布的数据为法定数据。
(赵学强)
经济普查取得成功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的要
求,这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济南市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
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
度。2005年1月1日起,经过培训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对全市辖区内从事二、三产业
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入户登记填报;2005年2月至5月完成
了数据处理和上报工作; 2005年6月至年底完成了数据评估、反馈、查实修正。整个
工作历时两年, 经过了组织发动、入户登记、数据处理和资料上报4个阶段,进一步
摸清了济南市二、三产业底数。这次经济普查,取得了济南市国民经济第二、第三产
业的19个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875个行业小类法人单位及其产
业活动单位的属性标识,生产、销售总值情况,财务状况,各种产品的生产、销售、
库存数量和生产能力,企业的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企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
要原材料消耗量,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等信息。普查结果显示:2004年末,全市共有二、
三产业法人单位3.56万个,其中:企业法人2.62万个;产业活动单位4.59万个;个体
工商户19.05万个;全市二、三产业就业人员219.47万人,其中:个体经营人员58.21
万人。(详见“特载·济南市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06年1月16日, 济南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发布了《济南市第一次经济普
查公报》 ,对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成果进行了通报。2006年1月18日,济南市第一次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隆重召开“济南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对包括济南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等13家全国先进
集体,41家全省先进集体,187家全市先进集体以及61个国家级先进个人,344个省级
先进个人,555个市级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乔森)
1%人口抽样调查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5年开展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这次全国1%人口
抽样调查是继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之后又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此次人
口抽样调查涉及济南市11个县(市) 区、高新区的66个乡镇(街道),需对355个调
查小区进行调查。 其中,省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在济南市抽取了250个调查小区,由
于此样本量对区县缺乏代表性, 济南市在此基础上,增加了105个调查小区。在积极
做好各项物资、人员准备的同时,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①《济南市人口抽样调查
数据审核奖励办法》,调动了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②编写了《济南市人口抽样调
查入户询问细则》,对提高指导员和调查员的入户登记质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该《细则》为全国首创,得到了国家统计局的好评,并被国家人口抽样办公室作为范
本向各地推广。③完成了各级地图的绘制工作,全市统一印制了图框,保证了各级地
图绘制质量。④筹划宣传发动。⑤做好基层人员的选调、培训工作。根据统一要求,
全市共选调180名调查指导员,355名调查员,355名辅助调查员。⑥加强督导、检查,
高质量完成了入户登记工作。 进入登记阶段后,市调查办派出3个检查组分别到各县
(市)区检查现场登记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收到良好效果,确保了
入户登记质量,使济南市以零差错的成绩顺利通过国家、省级的质量检查。
(乔森)
社会公众安全感抽样调查
见“治安司法·综述”分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调查
为了正确反映济南市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为政府制定城市居民低保决策提供
参考依据,济南市城调队组织开展了2005年济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调查。本
次城市居民基本情况调查采用二相随机抽样的方法,即追踪调查的小样本是在一次性
调查随机抽选的3000户居民家庭大样本中再按收入水平等距抽选出500户居民家庭,
调查范围涉及济南市5区25个街道办事处50个居民委员会, 该项调查从2005年9月1日
开始, 12月10日结束,历经3个月。在调查过程中采用了科学的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和
评估体系,调查结果真实可信。
(房建)
社情民意调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要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
会民意反映渠道”精神,架设好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
策提供基础信息和参考依据,济南市统计局于2004年投入30万元建立了计算机辅助电
话调查系统。 自2004年6月,先后完成了“市区背街小巷整治公众满意度”、“市区
居民关注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规定”、“五部门行政效能满意度”、“市区居民
一日出行” 、“市区居民关注糖酒会”等多项社情民意调查。2005年9月在第一次全
国统计系统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会议上, 市统计局与北京、湖南、吉林、湖南等9家统
计局被国家统计局表彰为全国统计系统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先进单位。
(颜钦)
统计工作
视图
统计工作概况
2005年,济南统计工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有效地发挥了统计信息、咨询、监
督职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年内分别获得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
全国统计系统“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统计法
治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1.重大普查、调查任务圆满完成。一是精心组织实施了第一次经济普查。这次普
查是建国以来涉及面最广、工作最复杂的一次国情国力调查。按照国家和省、市普查
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积极发挥统计部门组织协调职能,从机构、人员、经费、办公
条件“四落实”抓起,精心组织普查试点,认真制定普查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严格组织业务培训,周密做好清查摸底,使整个普查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全市
共划分普查小区5506个, 选调培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1万多人。普查中对全市辖区
内从事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入户登记填报;对
普查数据严格进行汇总、审核评估、查实修正并按时上报。从依据普查资料重新核定
的结果看,经济普查的结果是基本客观的,进一步摸清了济南市二、三产业底数,为
新的国民经济核算和编制“十一五”发展规划奠定了基础。认真做好了经济普查数据
资料的开发应用和名录库的维护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根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精神和国家统计局、
省统计局的工作部署, 精心组织开展了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结合济南市实际扩大
了调查样本;选调了近千名调查工作人员,并加强了业务培训,保证了调查队伍的素
质。认真做好入户调查登记和调查数据的审核、处理、上报以及调查数据的开发利用
工作,保证了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扎实进行。
2.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按照《济南市2005年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要点》及各专
业具体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强化责任,认真审核,加强评估,严把数据质量。按照
国家和省局关于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的要求, 在下管一级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对
各县(市) 区主要专业统计数据及GDP下算一级;大力推行企业直报和网上直报,进
一步减少了中间环节的干扰和计算误差;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积极实施基层统计
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源头统计数据的质量;正式起动了济南市统
计巡查制度,对部分县(市)区进行了巡查,认真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
范了统计工作;大力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在面向全社会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的
同时,认真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活动,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不断净化了统计工作环
境,有效地提高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增强统计工作的权威性,为
领导决策及时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年内三次接受国家统计局组织的数据质量抽查,均
获好评。在省统计局组织的年度专业报表评比中,各项业务报表质量均保持在全省统
计系统的前列。
3.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实施了“在地统计”改革,统计事权下移,
使济南市统计管理制度、统计组织方式和统计工作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进一步适
应了政府职能转变和各级党政领导对经济社会发展实行科学管理决策的需要;全面实
行了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制度,较为系统地反映了全市第三产业经济运行状况,为制定
第三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提供了依据;进行了劳动工资全面统计,为进一步摸清全市
就业和职工收入状况、推进和谐济南建设,提供了领导决策需要的信息资料;进一步
建立完善“2133工程”、“6521工程”和第三产业过亿元企业月度监测制度;建立了
“千万元以上投资项目”重点监测制度、商品交易市场统计调查制度等,较好地满足
了党政领导的决策需求。
4.统计服务工作明显改进。围绕济南市经济结构调整、工业强市、农民增收、现
代服务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点
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调查研究和跟踪统计监测,及时提供信息分析,增强了统计服务
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年内共编发统计分析75篇,统计信息140篇次,领导参阅15篇,
统计快报10篇, 新闻媒体采用386篇次,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各界提供了大量信息。关
于“三个区域”划分的建议,纳入了市委、市政府规划区域发展的基本框架;关于发
展济南总部经济、构建济南城市经济圈的专题调研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
工业强市、农民增收、三产过亿元企业监测报告,成为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听
取经济运行情况的固定参阅资料;《关注低收入农户收入与生活,促进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济南市全面建立第三产业统计制度的思考》等一大批信息分析文章得
到市领导批示。
5.统计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建立并正式启用了“同城异地容灾备份系统”,
提高了市统计数据的安全性; 投资近300万元的宏观经济元数据库设备已安装调试到
位,同时,对数据库应用软件进行了开发研制;加强了局域网的升级改造,网络骨干
升级到千兆,市局机关大楼全面无线覆盖,并实现了网络的进一步延伸,部分乡镇实
现了“五级联网”;认真做好了网上直报系统的升级换代工作,更新了应用软件,制
作了专门的网站,并对各级技术骨干进行了专门培训,全局19专业实行了新的网上直
报系统。
(刘伯臣)
实施在地统计事权下移
2005年上半年济南市全面推行了“在地统计”改革,在原统计事权不变的情况下,
由市统计局依照“在地统计”原则,核算县(市)区数据,并进行反馈,取得了积极
的效果。下半年全面推进了在地统计改革的第二步即统计事权下移工作。
1.统计事权下移的目标。统计事权下移的根本目的是顺应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步伐,进一步明确各级统计机构的职能和事权,理顺统计管理体制,通过加强配套改
革、推进信息化建设等相关措施,有效发挥各级统计机构的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
服务水平,实现统计工作重心转变,为最终实现国家局制定的政府统计改革的既定目
标,即“以周期性的普查为基础,经常性的抽样调查为主体,辅之以各类重点调查、
典型调查和科学的估计推算”的统计工作模式创造条件,提高全市统计工作的整体水
平。
2.统计事权下移的原则。统计事权下移应做到在总体把握上不能失控,数据质量
要求不能降低。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不增加报表单位工作负担的原则。二是坚
持便于控制统计数据质量和简便高效的原则。为了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和简便易行,对
于比较系统完整的部门统计事权和跨县(市)区的单位,仍由市统计局直接统计;其
余各类国家和省定期报表的组织、部署、收集、审核、录入等统计事权,原则上都下
放给县(市)区统计局。三是坚持规范下移的原则。市统计局对事权下移的内容、方
法、步骤进行规范。四是坚持有利于促进县(市)区统计机构建设的原则。五是坚持
企业直报制度。事权下移指由市统计局将各类定期报表的统计事权下移至县(市)区
统计局,不允许各县(市)区再进行事权下移;凡已经网上直报的要继续实行网上直
报,其余一律由基层单位直报各县(市)区统计局;乡级统计机构原则上不再承担规
模(限额)以上企业单位的定期报表搜集、转报任务。六是严格数据反馈制度。市局
将严格各处室对县(市)区数据反馈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也要坚
持提供和使用在地统计数据,进行地区经济发展分析。
3.统计事权下移的范围。本次统计事权下移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业、第三产业、
社会统计、劳动工资统计、投资统计、城调系统的各类价格调查和住户调查、企调系
统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景气调查和集团统计等各专业的定期统计调查事权。同
时,为满足各级对核算数据的及时性、系统性需求,本着下管一级和下算一级相结合
的原则,赋予县(市)区统计局一定的GDP核算事权。
4.事权下移后,各级统计机构的职能和事权划分。统计事权下移将进一步明确市、
县、乡各级统计机构的职能和事权范围,理顺统计管理体制。①市统计局职责。全面
负责全市统计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需求,加强探索和调查研究,推动统计制度
方法改革,实现从专业统计向国民经济部门统计的重大转变,加强重点监测、区域监
测,提高系统分析能力和统计综合服务水平;加强预警预测,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针
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新出现的、趋势性的问题,适时开展多层面的
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增加符合各方面需求的统计产品;对县(市)区、
乡(镇)办统计部门工作实施指导、培训、监督,提高全市统计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强化政府统计管理职能,加强与部门统计的协作,规范民间统计,构建政府统计、部
门统计和社会统计的大统计格局,发挥统计系统的整体优势;强化核算管理职能,严
格下算一级和数据质量下管一级,提高对数据质量控制和宏观数据的整体把握能力;
负责全市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维护、管理好“两库三平台”(即:微观进度
数据库、宏观经济综合数据库和各级统计机构与全市报表单位共享的网络电子报表平
台、政府部门共享的统计信息平台、社会公众共享的统计信息平台),加快推进统计
工作现代化进程;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建立统计巡查制度,搞好统计执法检查,提高
依法治统能力;承担部分未下移统计事权的部门和跨县(市)区单位的数据收集处理,
按在地原则进行分割反馈并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要求对全市统计数据汇总上报。 ②县
(市)区统计局职责。全面负责本县(市)区的统计工作。强化统计服务职能,加强
分析调研,提供有价值、有深度的统计分析,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强
化本级汇总核算功能,向本级党政领导提供全面、及时、准确、详细的统计信息;承
担本辖区内的定期报表任务,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对本地基层报表和汇总数据质
量负责;负责辖区内各项普查、调查的组织实施;加强辖区内统计法制建设,提高依
法治统能力;负责对乡级统计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培训、指导。③乡(镇、街
道)统计站职责。动态维护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名录库,为逐步增加的经常性的抽样
调查奠定基础;承担国家和省、市部署的各类抽样调查和周期性普查的调查任务。不
再负责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单位的定期报表搜集任务。
为降低统计报送渠道变动对统计数据质量带来的风险,确保统计数据不发生趋势
性问题,实施方案规定在下半年实行统计事权下移单位同时向市统计局和所在县(市)
区统计两个渠道报送统计数据, 即“双轨制”。从2006年1月起,全市“在地统计”
改革实现事权下移单位和县(市)区统计数据的全面衔接,做到统计渠道不断,统计
数据不乱,保证数据质量。
(吕历源)
实行主要统计数据下算一级
改进地区GDP核算是近年来国家统计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
地区GDP核算方法通知精神和2004年济南市第42次市长办公会决定, 济南市作为全省
试点城市,率先实行下算一级。实施GDP下算一级,规范了GDP核算方法,目的是提高
县(市)区GDP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实现全市核算数据信息两级共享。GDP下算一
级主要由市统计局负责按地域原则进行计算,县(市)区统计局依据有关要求负责提
供详实的抽样调查、典型调查以及第三产业中某些行业数据等各种资料。按照国家、
省统计局要求,各县(市)区GDP数据以市统计局统一公布的数据为法定数据。
(赵学强)
经济普查取得成功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的要
求,这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济南市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
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
度。2005年1月1日起,经过培训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对全市辖区内从事二、三产业
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入户登记填报;2005年2月至5月完成
了数据处理和上报工作; 2005年6月至年底完成了数据评估、反馈、查实修正。整个
工作历时两年, 经过了组织发动、入户登记、数据处理和资料上报4个阶段,进一步
摸清了济南市二、三产业底数。这次经济普查,取得了济南市国民经济第二、第三产
业的19个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875个行业小类法人单位及其产
业活动单位的属性标识,生产、销售总值情况,财务状况,各种产品的生产、销售、
库存数量和生产能力,企业的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企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
要原材料消耗量,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等信息。普查结果显示:2004年末,全市共有二、
三产业法人单位3.56万个,其中:企业法人2.62万个;产业活动单位4.59万个;个体
工商户19.05万个;全市二、三产业就业人员219.47万人,其中:个体经营人员58.21
万人。(详见“特载·济南市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06年1月16日, 济南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发布了《济南市第一次经济普
查公报》 ,对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成果进行了通报。2006年1月18日,济南市第一次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隆重召开“济南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对包括济南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等13家全国先进
集体,41家全省先进集体,187家全市先进集体以及61个国家级先进个人,344个省级
先进个人,555个市级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乔森)
1%人口抽样调查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5年开展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这次全国1%人口
抽样调查是继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之后又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此次人
口抽样调查涉及济南市11个县(市) 区、高新区的66个乡镇(街道),需对355个调
查小区进行调查。 其中,省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在济南市抽取了250个调查小区,由
于此样本量对区县缺乏代表性, 济南市在此基础上,增加了105个调查小区。在积极
做好各项物资、人员准备的同时,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①《济南市人口抽样调查
数据审核奖励办法》,调动了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②编写了《济南市人口抽样调
查入户询问细则》,对提高指导员和调查员的入户登记质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该《细则》为全国首创,得到了国家统计局的好评,并被国家人口抽样办公室作为范
本向各地推广。③完成了各级地图的绘制工作,全市统一印制了图框,保证了各级地
图绘制质量。④筹划宣传发动。⑤做好基层人员的选调、培训工作。根据统一要求,
全市共选调180名调查指导员,355名调查员,355名辅助调查员。⑥加强督导、检查,
高质量完成了入户登记工作。 进入登记阶段后,市调查办派出3个检查组分别到各县
(市)区检查现场登记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收到良好效果,确保了
入户登记质量,使济南市以零差错的成绩顺利通过国家、省级的质量检查。
(乔森)
社会公众安全感抽样调查
见“治安司法·综述”分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调查
为了正确反映济南市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为政府制定城市居民低保决策提供
参考依据,济南市城调队组织开展了2005年济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调查。本
次城市居民基本情况调查采用二相随机抽样的方法,即追踪调查的小样本是在一次性
调查随机抽选的3000户居民家庭大样本中再按收入水平等距抽选出500户居民家庭,
调查范围涉及济南市5区25个街道办事处50个居民委员会, 该项调查从2005年9月1日
开始, 12月10日结束,历经3个月。在调查过程中采用了科学的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和
评估体系,调查结果真实可信。
(房建)
社情民意调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要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
会民意反映渠道”精神,架设好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
策提供基础信息和参考依据,济南市统计局于2004年投入30万元建立了计算机辅助电
话调查系统。 自2004年6月,先后完成了“市区背街小巷整治公众满意度”、“市区
居民关注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规定”、“五部门行政效能满意度”、“市区居民
一日出行” 、“市区居民关注糖酒会”等多项社情民意调查。2005年9月在第一次全
国统计系统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会议上, 市统计局与北京、湖南、吉林、湖南等9家统
计局被国家统计局表彰为全国统计系统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先进单位。
(颜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