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起点上实现济南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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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1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济南科学发展座谈会

今天,省委、省政府召开济南科学发展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
我省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研究进一步加快济南经济社会发展问题,
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丽和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委副书记王修智出席会议,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姜大明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常
务副省长林廷生,省委常委、秘书长杨传升,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敏,副省长陈延
明、王仁元、孙守璞出席会议。
上午,与会同志通过多媒体演示,观看了济南市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和工业、服务
业发展等有关情况;市委副书记、市长鲍志强就济南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作了简要
汇报。下午,王修智、林廷生、陈延明、王仁元、孙守璞分别就济南经济社会发展和
城市规划建设发表了意见。 大家一致认为,2003年6月26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以来,
济南市委、 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 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谋划济南发展,在已
有基础上,各项工作有了新推进、新发展、新变化。突出表现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思
想解放、观念更新有了大的提高,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有了大的提高,驾驭全局的工
作水平有了大的提高;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有了大的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了一个
新水平。大家深受鼓舞,倍感振奋。
张高丽在讲话中指出, 2003年6月26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以来,济南市委、市政
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经济
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省委、省政府对济南市委、市政府和几套班子的工作充分
肯定。这种好的发展基础、好的发展势头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和爱护,并努力维护、
不断巩固发展。他强调,济南市作为省会的重要地位不可替代,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巨
大的发展潜力。目前,济南的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十分关键的时期,必须抓住加
快发展的难得机遇,高度重视面临的严峻挑战,把观念更新作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的切入点,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的关键和重点,把结构
调整作为经济发展的主线来抓,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济南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
张高丽指出,促进济南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任务艰巨,要紧密联系济南改革
发展稳定的实际,联系干部群众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要牢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对济南
工作提出的“三个走在前面”的总要求,在思想认识、发展思路、真抓实干、务求实
效上有新的更大突破。要切实做到防止自满自足和松懈麻痹思想,防止固步自封、畏
难发愁情绪,防止低水平、低标准、低要求,更好地统一对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的认
识,统一对来之不易大好形势的认识,统一对居安思危、保持清醒头脑的认识。要不
断增强危机意识、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昂扬
的姿态、更加进取的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开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张高丽要求,在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上要达到新的高度。要坚持省委“一二三四
五六”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增强省会意识,发挥省会优势,发展省会经济,提升
省会形象,努力把济南建设成为产业实力雄厚、科技教育发达、服务功能完善、集聚
辐射能力强,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独特自然景观、充满现代化气息,推动山东半
岛城市群发展的省会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充分发挥在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
的辐射、带动作用。围绕“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的目标要求,努力做到经济结
构调整明显加快、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高、经济发展后劲明显增强,经济总量、财政
收入、服务业发展保持全省领先,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高产业整体水平、提高城市
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构建平安济南、文明济南、和谐济南。要把创新精神贯穿于各项
工作之中,大力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环境创新,用新的
观念、新的方法、新的手段解决新的问题。
张高丽强调,要找准主攻方向和薄弱环节,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强力推进各项
战略举措落实。特别要突出抓好“三个亮点”,努力扩大开放,发展外经外贸,大力
发展高新技术,放手放胆放心发展民营经济,不断增强经济活力。要高度重视工业发
展,大力培植“三个一批”,把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形成产业规模优势,增强企业核
心竞争能力,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要积极发展服务业,尤其是大力发展现代金
融业,发展旅游业,规划建设一批国际一流、国内领先、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标志性
文化设施,提升省会城市文化品位。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乡建设步伐,
注重保护和提升城市特色风貌带,不断提高城建项目的质量。要深入搞好节能降耗,
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要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务实情、办实事、求实效。
要高度重视抓好社会稳定,抓好安全生产,抓好廉洁自律。要建立完善决策目标、执
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努力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良好机制。
张高丽指出,加快济南发展是牵动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的战略任务,离不开各个方
面的理解、关心和支持。省几套班子、省直各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要从大局出发,强
化省会意识,形成强大合力。省委、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济南市建设发展的指导,
加大支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把
济南建设得更好,使济南的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韩寓群在讲话中说,济南作为省会城市,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信息
等中心,战略位置十分重要,辐射和带动作用很突出,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
足轻重的地位。济南建设省会城市、发展省会经济,要牢牢抓住结构调整这条主线,
把第二产业的发展放到突出位置,尤其是要加快发展制造业。要提高第三产业发展水
平,在继续大力发展和规范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的基础上,优先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
流和信息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的档次和质量。要优化城市生活环境,
下大气力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始终把优化投资环境放到重要位置,坚持依法行
政,切实转变职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以满腔热情为投资者和经营
者提供便捷的服务。要把县域经济的发展作为重点,大力发展县域工业和民营经济,
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
韩寓群要求,省直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支持济南加快发展。要牢固
树立“省会意识”,把支持济南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把加快省会发展作为一项
重要任务来抓。要切实强化“放权意识”,把一切能放的权限都放给济南市,在不违
反法律规定和服从中央宏观调控的前提下,为济南市提供高效畅通的办事渠道。要进
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加强与济南市的联系和沟通。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
务观念,为济南办实事、办好事,以实际行动支持济南发展。要强化“责任意识”,
对这次会议确定的事项,切实按照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领导和工作班子,尽职尽责
地完成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姜大明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讲了意见。他强调,全市上下要以这次会议的召开为
契机,进一步认清形势,认清济南的地位和作用,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只争朝夕
的工作态度和高效运转的工作效率,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在新起点上实现又快
又好的发展。
市领导段义和、徐华东、雷建国、杨鲁豫、徐长玉、傅振宽、殷鲁谦、郭作贵、
许立全、王良、李家政、雷杰、李荣芝、牛洪恩、王以才、杨佩钦、王天义、张宗祥、
邹世平、刘善鹏、赵文朝、李静、李兴春、高元坤,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孙晓刚、章丘
市委书记陈先运,各县(市)区党政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原载《济南日报》2005年7月16日第一版)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济南市加快发展的若干事项》的通知

鲁政办字〔2005〕45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济南市加快发展的若于事项》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落实。
济南是山东省省会城市,代表山东的形象。加快济南市的发展,是省委、省政府
的战略部署,也是全省人民的共同愿望。省政府各部门对支持济南市加快发展负有义
不容辞的责任,必须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多次提出的要求,统一认识,强化措
施。加大支持力度,为把济南建设成为富饶美丽的省会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省政府明确提出。济南市作为副省级省会城市,应当享有较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
限。国家赋予省级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凡下放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又不致对
全省大局产生重大影响的,都要下放给济南市。《关于支持济南市加快发展的若干事
项》中所列管理权限下放事项,是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参照省对青岛
市的做法确定的,业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查批准,济南市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
合,抓好衔接落实。同时,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本着省政府明确的上述原则,积极创
造条件,继续做好向济南市下放管理权限的工作。
济南市要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支持省政府各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省、市部
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增进了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把济南的事情办好,把山
东的事情办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支持济南市加快发展的若干事项

一、管理权限调整下放事项

1.投资审批管理。(1)凡《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
20号)中未明确要求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核准权限均下放给济南市。
(2) 调整济南市外资项目管理核准权,对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上限
调整至l亿美元;对限制类项目,调整至5000万美元。(3)下放机电产品进口许可审
批权和对“购置国产设备投资的40%抵免企业新增所得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条目的
引进设备投资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两税减免确认权。
2.建设资质管理。(1)乙级和二等以下(含乙级、二等)的,由济南市审批、
发证, 报省建设厅备案。(2)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
认定。 (3)负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各类执业注册师的考试、考
核认定、首次注册、继续注册、变更注册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的管理。
3.劳动管理。(1)同意下放给济南市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能鉴定权。
(2) 同意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由济南市确认,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后发
证。
4.教育管理。(1)下放市属高等专科层次(含学历教育民办高校)和非学历民
办高校的设置及专业审批权、 学籍管理及毕业审核权,报省教育厅备案。(2)下放
市属普通中专(含职业学校)与市属高校举办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资格审批权,报
省教育厅备案。 (3)下放中等(含高中)层次以下教育机构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
批权。(4)下放市属高校和中等及其以下学校接受外籍学生就读资格的审批权。
5.外事管理。 下放20人以上的大型经贸、培训团组及出国时间超过半年的团组
和人员的审批权,报省外办备案。
6.环保管理。辖区内房地产项目环评文件由济南市统一管理。
7.物价管理。 建立省和济南市“分级定价、属地管理”的物价管理体制。在严
格执行国家、省确定的定调价权限的情况下,济南市统一负责辖区内市场的物价监管。
(1) 制定区域内的公路客运票价,济南火车站、济南长途汽车站、济南机场停车场
收费标准。 (2)制定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非代表品药
品价格。(3)制定辖区内垄断经营及竞争不充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4)制定辖区
内省管中小学收费标准。
8.旅游管理。(1)导游员资格考试中的外语类培训、考试、以及中文、外语类
笔试阅卷工作,由济南市自行管理;(2)对国际旅行社审批、三A级旅游景区(点)
评定、出境游组团社质量保证金管理,在征得国家旅游局同意后,由济南市直报国家
旅游局或直接管理。
9.文化管理。 同意委托济南市行使区域性音像制品批发企业的审批权、设立演
出公司和演出经纪公司的审批权,下放辖区内文化经营单位的审批权。
10.新闻出版管理。同意委托济南市行使印刷企业审批权、出版物图书批发经营
许可审批及发证权。
11.安全监督管理。同意委托济南市行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权,下放安全培训机
构三级、四级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培训资质和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的审批
权,报省主管部门备案。
12.质量监督管理。(1)下放质监独立赋码权。(2)济南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
时,全部通过济南市上报。(3)下放定期监督检查计划的审批权。报省质监局备案。
(4)下放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的各项计量标准的申核、批准和发证权。(5)下放计量
器具强制检定的授权资格。
1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1)下放药品生产企业和大型药品经营批发企业的药
品抽验权、药品批发企业GSP专项认证的受理及现场检查权。(2)直接受理变更国内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修改药品说明书、修改药品包装标签式样、变更国内生产药品的
包装规格等注册事项.报省主管部门备案。
14.信息产业管理。 (1)下放行政区域内的软件企业、产品认定及管理权,三
四级计算机系统集成单位资质的认定及年审权,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认定及管
理权,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权。(2)下放行政区域内部分通信服务市场监督
管理职能。
15. 人事管理。授权济南市组建卫生正高级和工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
委员会,负责本市所属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省
人事厅备案。
16.卫生管理。 授权市一级管理:(1)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企业卫生许可、食
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食品用工具及设备生产企业、食品用洗涤剂卫
生许可,市属5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医院、200张床位以上的各类疾病防治机构和妇幼
保健机构的设置许可和执业登记、 校验等许可事项。(2)碘盐加工企业卫生许可、
消毒器械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不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
卫生许可、 中医类医疗广告证明等许可事项。(3)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
审、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评审、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及学分办理、
大型医疗设备审批、预防用生物制品(计划内疫苗)采购等卫生行政管理事项。
17.广播电视管理。下放市属广电部门境外工星电视节目的审批权、视频点播业
务审批权、有线电视相关收费标准的审批权,报省主管部门备案。
18.公安管理。 (1)对因交通厅交通监理职能移交公安部门而确定的按养路费
1.95%拨付经费的规定继续执行,或改由市交通局从收取的养路费中按比例划付市公
安局。 (2)下放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确认登记和安全技术防范一级工程
管理审批权。(3)下放公务用枪《枪证》和《持枪证》的审批、制作、核发权。(4)
下放赴港澳其他事由的签注审批权。

二、其他事项

1.支持济南市“北跨” 发展,加快北展滞洪区综合利用。同意取消北展宽工程
分凌、分洪任务和对有关善后问题的意见,积极争取水利部尽快批复。
2.加快提升金融中心地位。 同意将恒丰银行总行迁址济南,济南市商业银行实
行跨区域经营,由山东银监局提出意见。
3.切实解决建设用地不足问题, 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在建设用
地规划指标上,尽可能为济南市留下发展空间。在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安排上,继续
向济南市倾斜。积极争取国家尽快确认济南出口加工区用地,并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
续。
4.支持发展外向型经济。 省外经贸厅要积极帮助济南市尽快获得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资格,并争取列入国家商务部第二批公布的登记机关名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
将济南海关升级为二级关。
5.加快推进电力建设。 将规划建设的济北电厂纳入省电力“十一五”规划,推
进章丘电厂、 黄台电厂和济北电厂的建设,加快规划建设环市域500KV超高压环网和
220KV及以下变电站及电网建设。
6.加快生态环境建设。 将济南市生态建设纳入省“十一五”发展规划,针对南
部水源涵养区保护、沿黄湿地及沙化土地绿化、退耕还林等工程制定专项规划,并在
有关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上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