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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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概况

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市委和省院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在服务大局中整体推进,取得了新的进展。
1.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在争第一、创一流中实现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全市检
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
加快发展的工作主题,依法履行了各项检察职能。一是始终把建设“平安济南”、维
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批捕和公诉职能,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
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785件2640人,提起公诉2458件3827人。全面推广审查批
捕方式、轻微刑事案件协商调解、公诉理由展示等项改革成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
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依法调解处理了97起轻伤害案件。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
查调处机制,全面落实检察长接访、首办责任制和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度,全年接
待群众来访2860人次, 受理群众来信1570件,及时处理集体访28件、告急访4件。深
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积极参与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有效遏制和减少了违法
犯罪的发生。二是始终把惩治腐败的矛头指向对改革发展破坏大、对干群关系损害大
的大案要案。全年立查职务犯罪224件284人。其中,大案134件177人,县处级以上干
部42人。 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64万元。年内公诉判决的职务犯罪218人
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0人,10年以上的27人,无期徒刑的2人。三是以维护
司法公正、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赖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了对诉讼活动各个环节的
依法监督。 年内监督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刑事案件136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16
件;依法追捕84人,追诉34人。提出刑事抗诉案件5件,改判2件;提请民事行政抗诉
案件45件、抗诉8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8件,审判机关已改判、发回重审或调解结
案102件。 依法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呈报不当24人,纠正保外就医罪犯脱管失
控4起。结合诉讼监督,全年成功息诉不服司法机关正确裁决的各类申诉328件。
2.端正执法思想,执法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坚持把服务加快发展作为全部检察工
作的着力点,依法查办利用国有企业改制之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
等职务犯罪案件64人,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5人,批捕制假售假、侵犯知
识产权等犯罪案件54件80人, 公诉65件102人;开展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
专项活动,立查34起在土地征用、市场监管等环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导致发展环
境受损的案件。二是全面落实《济南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采取一案一分析、
一建议、一整顿、一教育、一回访“五个一”的工作方法,深入发案单位开展个案预
防145件,推动健全管理制度115项。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
建设工程项目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 ,在长清大学科技园、国道104线综
合改造、市政务中心建设等96个重点工程中开展了专项预防,保证了建设资金的安全,
实现了重点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的零举报。针对金融、证券、建筑、行政执法等重点
行业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实际,全面开展系统预防工作,组织专项调研24次,提出检
察建议857条。采取典型教育、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举办预防宣传活动103次、警示
教育活动203次、预防咨询活动582次。三是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执行政策
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坚决支持改革、保护创业、打击犯罪、惩治
腐败。 全市通过办案为53名受到错告、诬告的企业负责人及时澄清了问题,对8名犯
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的关键岗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依法作了妥善处理。四是严格
执行12小时传唤时限、嫌疑人权利告知以及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等项规定,积极推
行讯问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有效的制度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适应司法文明和
法治进步的要求,严格掌握批捕和公诉的证据标准,切实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
年内依法审查不批准逮捕259件444人,不起诉32件41人。依法惩治侵犯人权的犯罪行
为,全年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
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案件7件10人,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3.从严治检,队伍素质整体提升。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联系检察工作的实际,
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得到了整体提升。一是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端正执法思想和执法作风。抓住发生在身边“冷、硬、横、推”
的人和事,围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根本问题,组织干警进行了理想信念、宗
旨观念以及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开展了学先模人物、说身边
好事、做合格党员,结穷亲、解民忧、受教育、促发展以及情系群众、便民服务三项
主题实践活动,让干警带着深厚的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
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和文明办案。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
正” 专项整改活动,对办案质量、办案程序、办案纪律、案件管理和法律文书5大类
70多个环节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挂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针对容
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定了22项规章制度,建起了比较完善的规
范体系。创新管理机制,两级检察机关103个内设部门、724名干警建立了执法档案,
实现了对每个执法主体、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以及整个执法流程的规范管理。三是以
提高业务素质为核心,不断深化不同层次、不同岗位检察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专项
业务培训以及学历培训。 全年组织各类培训99期,培训干警2510人次。全市852名干
警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综合成绩名列全省前茅;有33名干
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通过率高出全省7.9个百分点。依托山东大学继续做好干警
学历教育, 有118名干警取得了法学本科学历,在职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了82%。
四是加强基层院建设,基层检察机关的地位、作用和社会公信度进一步提高,整个检
察机关的形象得到了整体提升。继槐荫、平阴、历下、天桥之后,市中、长清两院又
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荣誉称号。继5个区县党委先后8次作出向检察机关学
习的决定之后,天桥区委、历下区委、商河县委又分别作出了向检察院学习的决定。
年内共有63个集体、176名干警受到了市级以上领导机关的表彰。

(济检办)

推进专项整改活动

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宗旨,以集中查摆和解决执法办
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
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建立整改台账和挂销号制度,
明确标准,落实责任,抓紧解决突出问题。对于查摆出的问题,特别是执法办案、队
伍管理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分层次逐件进行立项,并在局域网上建立起整改台账,
提出明确的质量和时限要求,从分管的领导、职能部门到直接负责人落实整改责任,
实行全过程地控制和监督,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二是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积
极探索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的长效机制。组织力量对各种规章制度进行清理,
形成了《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决策、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实施细则》、《济南
市人民检察院督察巡视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三并两满意”
活动的实施意见》 、 《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等22项制度,并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
让每位干警遵照执行。三是开展大讨论、大学习、大练兵活动,全方位地提升干警素
质。抓住具体案件和事例,举一反三,在全系统开展执法理念的大讨论。以资格考核
认定为契机,在全系统组织了业务、专业知识大学习。

(济检办)

为建设新农村提供法治保障

济南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
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
检察职能,为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平安乡村、和谐乡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围
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这一中心任务,牢固树立与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
应的执法观念,坚持办案、服务并行,惩治、保护并重,打击、防范并举的工作原则,
坚持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标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二是优
先办理侵害农民利益、影响农村稳定的刑事犯罪案件,重点打击发生在农村地区的严
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以及有组织犯罪,尤其是“村霸、街霸、路霸、市霸”等涉霸
犯罪,盗窃农机具、牲畜和入户作案等“两抢一盗”侵财性犯罪,依法惩治各类扰乱
和破坏农村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打击利用信用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手段,
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案件,促进农村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认真落实检察环
节的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对城乡结合部等治安混乱地区的集中整治,广泛开展好
农村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三是集中查办容易引发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职务犯罪
案件。特别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司
法人员贪脏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农民打官司难的犯罪案件,以及发生在
土地承包、土地征用、农民救济、农村教育医疗、县乡财政管理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
犯罪案件,要依法从严查处。结合执法办案,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和涉农职务犯罪发
案特点、规律的研究,帮助基层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农村财务公开、村
务公开,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职务犯罪,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政务、服
务环境。四是抓住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强化对农民参与
的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解决农民群众打官司难、申诉难等问题。积极推行送法
下乡、流动申诉制度,组织干警到农村边远地区上门服务,增强农民群众对法律、对
司法工作和司法机关的信任度。五是高度重视农民群众涉检上访问题,认真落实“四
定两包”、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访制度,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
谐稳定。建立健全预防调控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协调配合机制,不
断提高检察机关处理上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对农民的法律宣传,认真做好
对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

(济检办)

调解处理轻微刑事案件

全市检察机关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探索建立轻罪轻缓工作机制,把未
成年人犯罪、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作调解处理,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
了司法资源,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一是制定了《调解处理轻微刑事案件暂行规定》,
明确了适用范围、启动方式、调解程序、办案原则,规定了适用调解程序处理的轻微
刑事案件必须具备的条件,强调了不适用调解处理的轻微刑事案件的情形,既快速、
高效地处理好常见多发的普通刑事犯罪,又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二是建立了一整套
行之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严格依法办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调解处
理的质量和效果。三是不断完善执法方式,克服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的倾向,把帮教
感化贯穿到办案的全过程,用人性化执法来扩大依法从轻的执法效果。2005年共对符
合条件的97案133人进行了调解,当事人双方满意率均为100%,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
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济检办)

启动执法档案制度

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启动执法档案制度,即在检察机关所属(内设机构、派
出机构)具有执法职能的单位(科、所、队、处、室)分别建立一本档案,对执法单
位负责人和从事执法工作的所有干警,分别建立一本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单位和干警
个人基本信息;具体的执法情况,如执法办案数量,案件评查,投诉控告,执法工作
创新等;专项工作情况,如处理阶段性重要工作、处理影响本辖区社会稳定的重大问
题和突发性事件、涉法信访工作、督办案件的处理等;考核情况,包括日常考核、年
度考核、专项考核的认定结论等。执法档案制度构建了一个以综合积分形式真实记录
干警执法行为的新渠道,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实施执
法档案制度以来,自侦部门案件结案率提高了8.3%,刑检部门平均办案时间缩短了4
天,涉检上访案件同比减少35%,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率上升至98%。

(济检办)

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

济南市检察院与市整规办密切协作,联合签发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
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全市建立起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两
级检察机关侦察监督部门立足自身担负的审查批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
能,密切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配合,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对所查处的涉嫌犯罪案件移
交公安机关,并通过对移交案件的全程跟踪确保处理结果。衔接机制的建立和运行,
在规范办案、提高效率、强化监督、方便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济检办)

开展“民心联我心,满意在信访”活动

济南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民心联我心,满意在信访”活动,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
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
1. 实行双休日便民接访制度。自3月份以来,控申检察干警放弃休息时间,实行
双休日接访。每周星期六、星期天控申检察干警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来信、来电
控告、 申诉和举报,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共接待群众来访240多
人次,对反映的160多个问题全部依法给予了及时、满意的答复。
2.实行信访进社区制度。检察机关从源头上抓信访,妥善处理基层涉法信访突出
问题,在基层社区建立了涉法信访工作站。控申检察干警每个月与街道社区信访部门
共同到居委会或驻地单位走访一次,重点解决有关涉法信访问题,对重大疑难信访或
突发信访案件随时进街道社区协助解决;每个季度与街道社区信访部门召开一次联席
会议,分析街道社区信访形势和需要解决的涉法信访问题,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信访
和集体访提出处理预案;在接访的同时,通过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将信访工作站与社区综合治理相结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自建立社区信访工作站以
来, 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0余份,建立信访网络单位20余家,解决可能引发信访的
各类矛盾和纠纷40余件。
3.开设流动控申室。检察机关开设流动控申室,先后到黄河滩区、偏远山区,解
答群众咨询, 受理群众的举报、 控告和申诉,变群众上访为接访人员下访,共接访
136人次,接受群众咨询287人次,接受宣传的群众达18700多人。
4.推行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建立“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室”,通过微机网络、电话
联系或当场解答等形式,搞好答疑解惑工作,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
众依法办事,树立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济检办)

8项便民服务措施

市检察院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出发点,把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细化在每个
工作环节,制定了民事行政检察八项便民服务措施。一是实行“八个一”爱民行动;
二是实现民行检察业务提速;三是实行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告知;四是实行特殊便民规
定;五是息诉工作责任制;六是民行案件复议制度;七是民行检察进社区;八是开通
“民行检察便民热线” 。2005年,全市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成功息诉328人,主动上门
受理、 送达、息诉或调解45人,发放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材料1万余份,提供法律
咨询2000余人次,为构建和谐济南、平安济南起到了积极作用。

(济检办)

向孟红伟学习活动

孟红伟是长清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综合科科长,她从检20年来,忠实地履行国
家赋予的神圣职责,在每个岗位上都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特别是在幼子夭折、爱
子重伤、自己身患绝症两次手术的情况下,仍以强烈的事业心,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使生命在事业中延续;她心系群众,竭诚为民,对社会奉献出博大无私的爱心;她积
极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 先后担任长清区机关团委组织委员、 青联副主席、区妇联
“爱心使者”等职务,年轻人有话愿对她讲,有心事愿对她谈,“孟姐”成为一个真
诚奉献爱心的品牌。孟红伟多次被评为市、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
2005年先后荣获“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2005年度十大山东好人”、“济南
市廉洁勤政模范个人”、山东省和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
并被济南市民以高票推举为“感动济南十大人物”。济南市长清区委、区委政法委、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先后作出向孟红伟学习的决定,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接
见了孟红伟,对其高度评价,并号召全省检察干警向她学习。

(济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