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1&A=17&rec=42&run=13

工商行政管理概况

2004年,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队,规范管理,全
员培训”的管理理念,尽职尽责搞服务,一心一意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人事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全国工商
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获亚足联颁发的“公平公正地保护2004中国亚洲杯知识
产权”牌匾。在全市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中,列17个执法部门第一名。
1.完善服务经济发展措施。①创新服务环境。在认真落实上年制定的优惠措施基
础上,2004年又推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意见》、《服务发展七项措施》和《六
项承诺》,汇编后送到企业、工商业户和社会监督员手中,实行“网上”和“窗口”
公开,接受社会监督。②服务经济“亮点”效果明显。围绕支持企业改革、工业强市、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外向型经济和高科技企业发展,抽调骨干力量组成4个联络组,
定向联系改制企业, 帮助120余家国有企业改制、冠用大字号或无地域名称,帮助28
家企业确认产权、完善变更登记等手续;会同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等部门加强个体
私营经济党建调研, 开展人才招聘活动;个私维权投诉中心受理投诉、咨询740件,
帮助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③加大服务招商引资力度。实
施“红盾帮扶”工程,抽调31人组成服务招商引资办公室。组织全市百余家企业两次
赴广州、深圳等地经贸考察和招商引资,共签订投资合同71个,合同金额71.2亿元,
列全省工商系统前茅。巩固和扩大赴浙招商引资成果,增加浙江投资合同项目75个,
合同金额26.45亿元。④加强服务社保工作。发挥登记管理把关职能,督促15000多家
企业为所属职工新办或续办养老保险手续。帮助3100余名下岗失业人员找到再就业岗
位,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2876名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管理费311.1万元,为维护社会稳定
发挥了作用。
2.发挥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职能。深入整顿规范市场准入秩序、市场交易
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 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6057起,其中大要案247起。①认真
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责。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及时制定《关于加强流通领域
商品质量监管的意见》,为城区分局配备7辆检测车和7个快速检测室,督导42家市场、
超市建立检测室,以企业自律为基础、以工商监管为主导、以科技手段为保障的监管
体系初步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初见成效。②妥善处置事关稳定和群众利
益的重大问题。对“消费储值”非法经营活动,及早调研,严密监控,责令经营者停
止经营,迅速查封账号、冻结资金、破解网站、缉拿嫌犯、追缴赃款,监督运营商、
代理商向持卡人退款,缓解了矛盾,全市没有出现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和到省、进
京上访。积极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坚持教育为主、防打结合的方针,
散发、 张贴宣传资料1万余份,查办案件6起,驱散、遣返人员270人,维护了社会稳
定。③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先后开展红盾护农、节日市场、食品副食品市场、粮
食棉花市场、成品油市场和查缴劣质奶粉、取缔无照经营、黑网吧、“六小、三无”
企业、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护商标专用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等22次专项整治或集中治
理行动。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彻底取缔赵家营村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拼装活动。齐
心协力严防禽流感,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禽类产品经营行为,责令93户
经营业户停业整顿,取缔71户,并在监管的市场试行定点宰杀制度,得到国务院督察
组、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肯定。加大商标广告监管执法力度,查处商标广告违
法案件785起,维护商标广告市场秩序。④发挥消费维权职能。组织开展“3·15”国
际消费者权益日等系列宣传活动, 认真受理和妥善处理各类消费投诉, 积极推进
12315进社区、 进景点、进农村,新设立279个申诉举报联络点,由原先的128个增加
到407个。 全市各级消协和12315申诉举报机构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47000余
件, 其中投诉9100件,处结率98%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8万元,发布消费
指导(提示)108条。
3.创新思想观念和监管方式。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等领域积极探索“阳光”效
能的监管方式,采取措施推进网络建设、软件升级和办公自动化,实现市局与分局及
各工商所微机互联,为共享监管信息创造条件;建立健全“经济户口”为突破口,对
省局下放的4500家企业电子档案进行数据转换,并将市局、分局的登记管理数据录入
局域网,由基层工商所按照管辖区域逐户认领,基层工商所的电子“经济户口”得以
完善, 并与纸质档案融为一体, 有的分局、工商所还建起掌上“经济户口”;运用
“经济户口”的信息资料,提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依据、标准和分类方法,按照市
局的有关规定,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类别、异距离监管,促进监管执法的规范化、人性
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水平明显提高。
组织“诚信、守法、维权”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文明诚信个体私营企业、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规范化文明市场、消费者满意单位、广告信用企业、优秀广告作品、推
荐承诺销售放心房单位等信用创建活动,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强化自律意识,诚信守法
经营,全市1500余家经营主体分别受到表彰,营造了诚信为本、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4.加强基层建设,提升队伍素质。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充实
调整有关分局领导班子,146名干部竞争上岗,129名干部轮岗交流。充分发挥工青妇
等组织的作用, 42个单位进入市级“青年文明号”行列。②举办4次“树立和落实科
学发展观”报告会、3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读书班,组织干部职工分期分批到井冈山、
西柏坡、红旗渠等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开展“争做陶志捷式模范公务员”活动,
全系统设立116个“陶志捷示范岗” ,组织干部职工参观济南监狱,听取在押人员的
忏悔报告,激励大家爱岗敬业,廉洁奉公,严格执法,文明行政;连续四年开展岗位
资格达标活动,6200余人次通过了省电大、省工商局组织的资格考试,促进了人员素
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③推进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落实《工商所规范化建设三年
规划实施意见》、《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
检查考核等, 推动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进程。投资959.5万元新建工商所12个,改扩建
工商所27个,为基层装备执法车辆52部,对70个申请达标的工商所进行了考评验收。
④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
责”,把领导干部、基层工商所、窗口服务单位和执法一线作为重点部位,开展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内两个《条例》;将行风建设
年、队伍教育整顿、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争创行风建设“示范窗口”、行政效能
监察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促进队伍作风的转变和形象提升,77个单位被评为市级行
风建设“示范窗口”。广泛走访征求意见,强化社会监督和内部督察,纠正执法案件
37件;110名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调离执法岗位,收回120名不符合着装规定人
员制式服装。在市和各县(市)区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中,市工商局列17个执法部
门第一名,参加评议的10个分局获得5个第一名、2个第二名、3个第三名。(翟玉红)

注册登记管理

2004年, 济南市企业总户数累计达23294户,比去年同期增加1450户,增加幅度
为6.64%;注册资金61160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02199万元,增加幅度为3.42%;
其中法人企业13200户, 比去年同期增加1150户;增加幅度为9.54%;国有企业5841
户,比去年同期增加431户;增加幅度为11.84%;集体企业5841户,比去年同期减少
431户,增加幅度为7.97%;股份合作企业660户,比去年同期减少72户,减少幅度为
9.84%;公司企业10198户,比去年同期增加2214户,增加幅度为27.73%。其他企业
179户,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4户,增加幅度为8.48%。
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123户,其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56户,中外合作企业9户,独
资企业58户, 投资总额79565万美元,注册资本57110万美元,外方认缴资本额42498
万美元。分支(办事)机构开业登记167户。
全市个体工商户实有12.1万户,从业人员28.3万人,注册资金27.8亿元,注册资
金同比增长4.23%;私营企业实有2.6万户,从业人员24.5万人,注册资本175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16.88%、4.04%、41.47%;个体私营企业共创产值289.23亿元,销售
总额或营业收入401.3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66.5亿元。(翟玉红)

市场管理及专项整治

全市各类市场共计733处,同比减少7处。其中消费品市场651处,同比减少1处,
生产资料市场74处,同比减少8处,生产要素市场8处,同比增加2处;城市市场255处,
同比增加4处,农村市场478处,同比减少11处。
全市查处商品交易市场违法违章案件3166件, 比去年同期增长53.24%,其中适
用简易程序处罚案件2280件, 一般程序案件986件。从违法行为类型看,查处超范围
经营案件553件、 乱设摊点案件453件,分别比去年增加197.37%和38.11%;制售假
冒伪劣商品案件568件。 查处生产要素市场违法违章案件15件。查处成品油市场案件
100件,案值75.39万元,其中经销质量不合格成品油案件62件,制售假冒伪劣成品油
案件11件,仿冒中石油、中石化注册商标案件7件,取缔非法加油站7个,清理非法小
加油站(点) 196个。对全市棉花市场进行整治,对未取得回收加工资格的39家企业
进行处罚。对粮食市场各种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立案查处非法收购粮食案件
34起,为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在对两家陈化粮收购企业依法进行全过程监管的
基础上,对粮库、粮所、粮食加工厂、饲料加工厂、集贸市场等粮食经营单位进行检
查。 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202件,案值106.7万元,罚没款57.94万元,其中种子案
件42件、 化肥案件86件、 农药案件42件, 分别占总案件数的20.78%、 42.57%、
20.79%,没收查扣物资种子31175公斤、化肥31600公斤、农药90公斤。
举办商品展销会154个,同比增加61个,到外地举办展销会50个,同比增加30个。
与上年相比,2004年展销会在规模、档次和客流量上都有很大提高,特别是汽车、信
息产业等展销会规模大、档次高、吸引力强,展销商品时尚先进,成交量大。(翟玉
红)

12315申诉举报维权

2004年,济南12315共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和咨询69245件,其中:申诉6766件,
占总受理量的9.77%; 已处结申诉6737件,占申诉数的99.57%;调解成功申诉6646
件,占已处结申诉总数的98.6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查处侵害消费
者权益案件89件,涉案总值约755万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37件,案件总值
107万元,罚没总额50.36万元,查扣假冒伪劣物资总值73.37万元。
随着12315申诉举报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12315热线和其承担的申诉服务工作知
名度与日俱增, 以12315热线为依托的整体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在承担维权服务工作
的同时, 还赋予12315整塑工商队伍形象和作风的“监督热线”、帮助下岗失业人员
再就业的“爱心热线” 和个体私营企业“维权热线”功能,12315热线在群众中的知
名度和信赖程度大大提高,申诉举报工作成为“民心工程”和“形象工程”。(翟玉
红)

合同管理

全市合同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检查合同11549份,金额97789万元;办理企
业动产抵押登记110件,抵押物总价值184751万元,被担保的主债权79916万元;变更
抵押登记6件,抵押物价值1206万元;注销抵押登记49件,抵押物价值85121万元,主
债权39178万元; 拍卖企业发展到7户, 拍卖师17人; 签订拍卖委托书66份, 金额
20538万元;签订拍卖确认书18份,金额3768万元;受理合同争议44件,争议金额545
万元,解决36件,解决金额533万元;认定2003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577家,
撤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79家。(翟玉红)

优化发展环境

在认真落实上年制定的优惠措施基础上,2004年又推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
意见》,鼓励和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
1.放宽企业名称核准条件。①允许以外商国际知名商号作字号或以外商商号、姓
名作字号,在该商号、姓名不宜译成中文的情况下,允许其名称中出现外文字词;②
使用投资者字号的企业名称,其构成要素的排列顺序允许行政区划列在字号之后、组
织形式之前; ③支持核准带有新行业特点的企业名称;④跨2个以上行业、不会对公
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而且不与他人名称中的字号相同(经权利人同意的除外),企业
名称中可以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表述;⑤允许企业名称中在行业后使用“实业”、
“发展”、“开发”等字词;⑥使用投资者字号的企业名称,可以在字号之后、组织
形式之前使用行政区划,并加括号。
2.实行筹建登记注册制度。经批准立项的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中的生产经营项目,
应当获得许可证(专项审批)方可登记注册而尚未获得的,只要企业自愿且具备设立
登记的资格条件,核发期限为半年、经营范围为“筹建”的营业执照,以方便企业开
展整体筹建或项目筹建活动。企业取得有关许可证(专项审批)后进行变更登记,核
准其经营资格。
3.放宽企业经营范围。除前置审批和专营专控的商品、项目外,原则上按企业申
请核定经营范围,既可按行业小类核定,也可按行业大类核定;对适应经济发展的新
兴行业,只要有利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且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工商机关予
以积极支持,试行登记注册。
4.取消外国(地区)投资者出资比例的限制。允许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注
册资本的25%,经审批机关批准,可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颁发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
照。
5.放宽中外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能力的限制。①内资、私营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中
外合资、合作企业,投资后的剩余资产符合《公司法》有关注册资本的规定,其对外
投资是否超过净资产的50%,不作为工商登记、年检的审查条件;②允许外方委托他
人代为出资,只要外方出具代为出资委托书,被委托人汇款时明确其代为出资关系,
并经外汇管理部门确认,登记机关即予认可;③外商在中国境内投资企业所获得的利
润或因清算、股权转让、先行收回投资、减资等所得的人民币及其他财产权益,用于
中国境内再投资的,由外汇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仍视为外资,参照人民币利润再投资
程序办理登记注册;④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以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应付股利及外方已
登记外债本金和当期利息转增注册资本;⑤对于中方股东以房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且
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允许其改变出资方式,可以货币或其他财产出资,符合减资条
件的,允许依法办理减资登记手续;⑥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可以用货币、实物、工
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也可以用其所有的股权或者知识产权出资。
6.放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资格。经审批机关批准,允许具有投资能力和法人资
格的学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以及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地区)投资者共同设
立合资、合作企业。中方股东因改制、注销、被吊销等原因丧失法人资格,该股权难
以妥善处置的,只要该企业能够正常经营,实地勘察且其他合作伙伴无异议,审批机
关同意继续经营的,允许维持现状。
7.简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材料。取消以下材料:①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
不再提交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②中方投资者资产负债表;③法
定代表人以外的董事会成员的简历和签字备案材料;④最后批准文件以外的各级机关
前期呈报、批准文件;⑤企业用水、用电、用地证明。
8.以国有资产出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涉及国有资产的股权转让,其中实行备案
制的,不再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9.改革登记审查方式。工商机关对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提交的文件、证明和填
报的登记注册书,主要审查是否齐备和符合登记管理规定,以核定有关登记事项和开
办条件。对股东资格、资信等有关证明文件和应由审批机关审核把关的事项以及应由
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登记机关只对相关文件、材料做形式审查,只要具备了形式要
件,符合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即准予登记。
10. 全面推行“一审一核”制。进一步简化办照环节,将原来工商登记注册多人
次分别承担的受理、审查、核准、发照等环节,简化合并为审查、核准两个环节,由
具有核准员资格的工作人员依照市局局长的委托,履行登记注册职能。积极探索独立
注册官制的企业登记模式。
11. 实行服务承诺和联系卡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对现行执法方式、办事程序
和服务承诺等加以规范和统一,通过上墙、上报和联系卡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免费向
企业发放登记须知、企业年检须知和企业登记示范文本,在受理企业登记材料后,向
企业发放服务质量监督卡和服务联系卡,方便企业监督和联系。
12. 落实各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规范首办负责制、一次讲清制、限时
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对改制企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预约登记制度。落实
好“六项服务”,即事前服务、跟踪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文明服务和上门服
务。强化首办责任,抓好首办监督,全面落实“谁首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的岗位责任制。
13. 为外商、外地企业来济创业提供信息,当好参谋。为外商和外地投资人选择
合作伙伴和投资方向当好参谋,提供相关信息。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个私协会、商会和规模企业的交流,采取政府招商、以商引商等方式,吸引外资
和外地企业参与济南市经济的振兴和繁荣。
14. 实施“红盾帮扶”。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和具有一定规
模的外商投资项目,工商部门根据企业需求与企业签订“红盾帮扶”协议,明确责任
人员,落实责任制,在其登记注册前和登记注册后实施无偿跟踪服务,协助其办理登
记注册以外的相关手续,促其尽快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15. 帮助企业打造品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对外商知名商标、商
号的保护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增强企业的商标品牌意识,帮助有条件的企业争创著
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引导企业申报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强化对广告企业的指导,鼓
励企业加强广告宣传,提高其社会知名度;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打造企业
诚信品牌。
16. 改进企业年检。①扩大企业免检范围。连续三年无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行
为,未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执法机关处罚的企业;依照法规和章程规定缴足
和使用注册资本(金),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诚实守信、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
拥有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获得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均可申请
免检。②放宽企业年检。为方便企业经营,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分支
机构设立情况和财务报表等,只作为衡量企业信用情况的依据,不再作为年检审查的
条件。
17. 改进对超范围经营的监管。 一是除国家明令禁止和专营专卖及实行许可证
(专项审批)管理的经营项目外,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先行责
令改正。二是已取得许可证(专项审批),未到工商机关增加经营范围登记而从事相
关经营活动的,允许60日之内变更登记。
在继续认真落实《促进环境优化服务保障发展四项二十五条措施》及其《补充意
见》和《关于鼓励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意见》基础上,提出了《服务发展七项措
施》:①申请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可用网上下载的申请书格式文本(网址:http://
www.jn-redshield.com.cn) ,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提交登记申请。②企业名称申
请当场办理。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
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自然人
投资者可以用自己的姓名作企业名称字号。③转业、复员军人自谋职业、留学回国人
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免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自核准之日起,一
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④将企业经营范围分为许可经营项目
和一般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由企业自主选择,申请人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许可经营
项目经审批机关批准、许可后,予以核准;企业分支机构经营需审批机关许可的项目,
可凭审批文件单独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⑤国有、集体企业原为集团公司的,改制
时按规定处置资产,导致实有资产规模有所减少而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改制后可继续
保留集团名称和建制,允许两年内规范达标。⑥在市行政审批中心设立窗口,对招商
引资5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 实行登记注册无偿代理。大企业(集团)将总部迁来
济南市的,按变更登记办理注册手续。⑦实行企业分段年检,企业根据注册号的末位
数申报年检材料。即末位数为0、1、2、3的企业,1月份申报年检;末位数为4、5、6、
7的企业,2月份申报年检;末位数为8、9的企业,在3月15日前申报年检。(翟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