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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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概况

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推进
检察改革,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1.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认真履行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
职责,全年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31件,其中大案140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
件46件,特别是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
的犯罪案件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渎职侵权
犯罪案件,在年内判决的案件中,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的有罪判决率同比分别提高
了9、8%和14%,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565万元。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结合典型案例研究防范对策, 共组织大型预防宣传报告会312场,深入发案单位进行
个案预防295件, 在75个重点建设工程中开展了同步预防活动,健全和完善“重点行
业系统预防、重大建设专项预防、发案单位个案预防、法制宣传社会预防”的全方位
预防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
系,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2.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落实严打方针,依法
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把打击的重点放在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
有组织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上,确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坚决依法惩
治各类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
侵犯知识产权和走私等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市共批准逮捕
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05人,提起公诉2586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
实好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 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38个,提出检察建议150
条。 接待群众来访3550人次,依法平息了12起最长22年、最短6年的老上访案,维护
了社会和谐稳定。
3.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维护司法公正。全市检察机关从监督违反诉讼
程序入手,以惩治司法腐败为重点,以促进司法文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进
一步加大诉讼监督的力度。 监督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140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
23件;依法追捕84人,追诉14人。提出民事行政抗诉74件,改判43件。发现并依法纠
正裁定假释错误1件,纠正保外就医脱管失控6人。从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的背后,
依法力查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67起,进一步强化了监
督力度,维护了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
4.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公正执法水平。一是坚持不懈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完善并落实了“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
体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各级检察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廉政建设
责任书,接受干警和社会各界监督。10个基层检察院干警对领导班子的满意率均在99
%以上。 二是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切实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结合深化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紧紧抓住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相关联的突
出问题,集中开展了扣押冻结款物清理、法律文书与执法行为大检查、清理涉法上访
积案、 复查不起诉案件等7个专项活动,对7800余起案件中的8400余册案卷、近10万
份法律文书进行了全面检查;清理扣押账款373笔、扣押物品565件,依法返还扣押款
169.88万元, 上缴62.34万元,对70起不起诉案件进行了逐案审查。进一步规范了执
法行为,促进了文明办案。同时坚持学用结合、赛练结合,加强对干警的业务和科学
文化知识的培训, 举办各类培训班63期,开展各种竞赛活动35次,有128名干警取得
了法学本科学历, 38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全市检察机关本科以上学历干警达到
77.2%。年内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群众投诉率同比下降了47%。三是全面加
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努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市院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的作用,
坚持领导精力、业务指导和机关服务三个重心下移,始终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支持和
指导基层院开展工作上。各基层院也都坚持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破解难点,打造
亮点,扎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推动了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王海力)

惩治侵犯人权犯罪

2004年,市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机关保障人权方面的职能作用,坚持把查办重特
大案件作为办案重点,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办案力度,查办侵犯人权犯罪案件取
得明显成效,全年立查侵犯人权案件10案26人,是上年同期的6.5倍。5月中旬按照高
检院部署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后,全
市检察机关逐级动员,层层发动,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办案责任,建立指挥中心,加
强办案协调,加大协办和督办力度,专项活动取得显著成效。查办的典型侵权类案件
有:历下区检察院查办的东门大街派出所民警葛玉民、郝慎举滥用职权致死人命案和
姚家派出所10名协警员非法拘禁并实施殴打案,10名嫌疑人均作了有罪判决;商河县
检察院查办的该县常庄乡副乡长、计生办工作人员牛光禄、吴世廷、于建英等三人滥
用职权非法拘禁案等。通过这些案件的查处,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
正执法,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王海力)

“预防职务犯罪,建设平安济南”巡回宣传报告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法制环境,推进平安济南建
设,2004年4月14日至6月15日,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建设平安济南”
巡回宣传报告活动,先后在市直机关及10个县(市)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举行宣传报
告活动12场,宣讲人数4700余人,使全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普遍接受了预防职务犯罪
的宣传和教育,起到了宣传法制、预防犯罪、教育干部、服务大局的目的。(王海力)

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实行告知制度

2月20日起, 市检察院开始实行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告知制度。制度规定,每位到
民行部门申诉的当事人均会得到一份《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告知书》,告知民行案件当
事人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所应提交的材料、注意的问题、可能承担的不利诉讼后果以
及民行部门的办案期限和查询电话等事项,既方便了当事人办理申诉,又提示了诉讼
风险,对促进民行检察部门严格、文明执法,避免出现反复上访、纠缠等问题起到了
积极作用。(王海力)

打击毒品犯罪

2004年,根据毒品犯罪隐蔽性强、地域广、打击难度大的特点,市检察院积极与
公安、法院等部门联系,协调关系,形成打击合力。一是建立联席会和信息通报制度,
每月互通一次信息,定期召开联席会,研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二是积极介
入侦察,引导取证。与公安机关、海关会签了《审查起诉介入、引导侦察暂行规定》,
对公安机关立案的毒品犯罪案件,及时介入侦察,引导取证,形成“大控方”工作格
局,确保侦察起诉质量。三是积极与法院、司法局协商,制定会签了《关于刑事案件
普通程序庭前示证及简化审理的暂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毒品犯罪案件,实行庭前
示证及简化审理,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推动了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深入
开展。(王海力)

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自2003年11月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至2004年底取得
了阶段性成果。 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监督案件107件,按照有关规定经人民监督员监
督结案26件。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对检察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有效地克服了检察机关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自行立案侦查和处理程序上的局限性,消除了外界干扰,避免了办
关系案、人情案,强化了干警公开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证据意识,规范了执法行
为。(王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