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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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作概况

2003年,市计委围绕“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奋斗目标,创新工作思路,转
变工作作风,较好地发挥了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职能。
1.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①编制下达年度计
划,提出全年宏观调控目标和工作重点。认真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环境、国家宏观政
策趋向、三大市场变化趋势和济南市经济发展现状,编制下达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提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运行
质量的发展思路,突出工业强市、扩大投资、民营经济、高新技术和对外开放等工作
重点,强化城市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建设、城乡居民生活等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
展的措施,发挥计划的指导作用。②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测,确保实现经济增长目标。
为确保年度计划顺利实施,积极创新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方式,加大宏观经济运行监测
预测力度,实行月分析、季总结、半年全面调度。完善宏观经济监测月报内容,增加
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经济效益及经济结构等内容,突出抓投入、抓项目、抓资
金等重点工作的进度情况,加强纵横对比分析,使监测预测体系更趋完善,更具有可
比性、实用性和指导性。在加强经济监测的同时,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
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为市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全年计划目标的实现。
③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强化协调服务,为基层和群众排
忧解难,是发展计划工作实践“三个代表”、加快职能转变、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体
现。一是为企业和基层服务。协调解决佳宝工业园用电、征地等问题,为济南民天面
粉有限公司、宏业棉纺等10家企业办理玉米、羊毛、棕榈油等重要商品进口配额,为
市中心医院、 天丰永信纺织公司等企业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为5家企业争取棉花
收购加工资格, 有力支持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牵头有关部门,对餐饮、客运等受
“非典”影响严重的行业,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最大限度减少“非典”影响。
运用三产引导资金,扶持现代物流、科技信息、社区服务及旅游等47个现代服务业项
目,引导银行和社会资金16.4亿元。二是为济南市争取国家社区服务示范项目创造条
件。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慈善助学活动,专门安排资金25万元,为600多名家庭贫困生
提供救助。 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100万元,改善中小学校舍15万平方米。三是适应
城市化发展要求, 实施积极的人口迁入政策。全年办理迁入手续16522人,其中博士
141人,硕士996人,本科6937人,人口迁入结构得到明显改善。为市电大、高职院校、
普通中专及技校争取招生计划14910人, 争取济南大学省内招生指标的50%共2300人
安排在济南,为济南职业学院落实招生计划1000人。四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
案。先后与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三家办公厅赴长清、平阴等地组织四次代表面复
会,与二十多名代表、委员进行面对面交流,书面答复建议、提案30件、信访件14件,
答复率和反馈意见满意率均达到100%。
2.抓投入、抓项目、抓资金,积极推进重点建设。①围绕抓大项目,加强重点建
设项目筛选储备工作。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研究策划一批”的要求,精心筛
选和储备一批重大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前期准备工作,为加快发展积蓄后劲和能量。
一是根据新一轮城市规划,按照“新区开发、老城提升、两翼展开、整体推进”的要
求, 筛选编制2003年至2007年城市建设十大工程重点项目121项,总投资1360亿元。
二是对全市1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和拟建项目进行调度汇总,共编制
项目674个,总投资935亿元。三是围绕“大抓工业、抓大工业”的思路,调度编制工
业“2133”工程建设项目,形成《2003—2007年过千万元工业建设项目汇总及过亿元
工业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共汇总项目525个,总投资778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上
项目18个,投资420亿元,主要有重汽集团重型汽车、济钢新建高炉、章丘电厂二期、
力诺集团玻璃基板及滤光片等。四是围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调研,筛选编制县(市)
区建设项目160个,总投资226亿元。②围绕加大投入目标要求,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
资金支持。一是重点建设成效显著。全年共向国家发改委上报力诺集团太阳能光电转
换、 正昊化纤有限公司50万吨PTA、山东新绿源林纸一体化、山水集团日产5000吨水
泥、志友集团电力变压器、浪潮集团网络信息安全系统、济钢集团污水处理回收利用、
元隆公司基因工程血小板促生素、绿霸公司百草枯除草剂、济南大陆机电、鲁能积成、
中鲁公司申报国家重点领域软件化等13个重点项目,为争取国家支持打下基础。为加
快东部新区建设,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精神,争取省计委的理解和支持,及时
批复济南东部产业带城市基础设施、东绕城高速路连接线、济王路连接线以及一批新
区道路建设项目;争取污水管网、纬六路道桥、天然气管网、顺河高架路北延、济南
机场航站区扩建、 三联阳光舜城、得安公司网络安全平台、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8个
项目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位居全省第一。二是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全年共有57个
项目争取国家和省下达资金计划6.95亿元, 到位资金4.38亿元,其中已经认证2.5亿
元,为市政府分配给市计委全年目标的2.5倍;利用外资421万美元,为目标的1.2倍。
在下达资金计划的项目中: 农业项目15个,资金1965万元;工业及高技术产业项目5
个, 资金347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项目6个,资金7060万元;社会事业项目27个,资
金1852万元;县城电网一户一表改造项目10个,资金5.14亿元;农村公路改造项目资
金3293万元;服务业项目2个,资金420万元。到位资金中:神思电子、绿霸化学品公
司等5个工业及高技术产业项目3478万元;济西水源应急供水、平阴污水处理等6个基
础设施项目7060万元;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2.57亿元;章丘大沟崖水库、田山灌区、
农村人畜饮水等15个农林水、小城镇建设项目1965万元;农村公路改造3293万元;济
南一中、市疾控中心、吉运老年公寓、外来务工人员培训校舍等29个社会事业和服务
业项目2272万元; 章丘人民医院、盖家沟污水处理厂项目利用外资421万美元。11月
份, 对2004年需要上级支持的重点项目进行汇总,共汇总项目73个,投资额375.5亿
元。 ③围绕抓好资金筹措,组织协调银地、银企项目推介签约工作。4月份,会同市
政府办公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成功举办第一届银地、银企项目推介会。会议共签订
贷款协议或意向151个,签约金额236.5亿元。10月下旬,又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中小企
业融资项目洽谈会, 共有41个项目签约,贷款额7.3亿元。项目推介会后,牵头有关
部门,对签约贷款额1000万元以上的116个项目进行重点调度,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
及时编写工作简报,并分期分批到项目单位实地调研,从签约项目单位和有关银行两
条线,加强对签约项目跟踪调度和协调服务。2003年,有66家签约单位落实贷款73.2
亿元,有力支持了企业发展。④围绕推进对外开放,积极做好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全
年上报利用国外贷款项目9个, 利用外资4556万美元。济南广播电视中心、省辖海河
流域治污、商河污水处理和济阳城区供排水工程等各类贷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9月份, 由市计委牵头,组织有关项目单位赴欧洲招商,明水集团新型建材项目签订
协议,造纸工业园等一批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开展对美经贸活动,与美国大波
士顿制造者协会签订合作意向。
3.深入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①深入县区调查研究。委党组成员
带领各业务处室处长,深入10个县(市)区开展调查走访活动,与县(市)区领导和
计划部门负责人座谈,认真听取县区经济运行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实地考察县区工
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 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②开展“十五”计划中期评估和
“十一五”规划启动工作。根据国家和省部署,对市“十五”计划执行情况全面调研
分析,形成《“十五”计划实施中期评估调研报告》和八个专题规划的中期评估报告。
测算济南市中长期发展指标,拟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编制完成《创建国家
环保模范城市经济社会专项规划》,提交市委、市政府决策。同时,启动济南市“十
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编制工作方案,初步确定十大基础研究课题,代市政府草
拟《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编制的通知》,为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
③开展加快重点产业链发展调研。为贯彻工业强市战略,深化落实“2133”工程,快
速壮大工业经济实力,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市计委提出以编制和实施重点产业链、
重点产品发展规划为抓手,培植发展重点产业的思路,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同时,
在对市现有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发展定位,研究提
出需要着力抓好的交通设备、石油化工—化纤—纺织服装、电子信息三条重点产业链,
提出加快产业链延伸壮大的措施建议,形成《加快重点产业链发展的调研报告》,上
报市委、市政府。④组织开展黄河北展宽区开发建设调研。根据省市领导指示,为加
快黄河北展滞洪区开发利用,市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开发黄河北展宽滞洪区专题调研。
形成《关于利用黄河北展宽滞洪区建设防洪与兴利工程的初步意见》,提出在济南市
境内黄河北展宽区43平方公里内,建设平原水库、防洪工程、道路工程、移民工程的
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⑤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思路和
对策研究。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战略性、全局性及热点难点问题,计委
先后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工业发展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财源结构分析、
扩大民间投资、就业与再就业、加快服务业发展、“非典”对经济影响、山东半岛城
市群发展规划等20多项专题调研,其中《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报告》、《现代物流
业发展规划研究报告》分获市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和三等奖。一批调研成果进入市委、
市政府决策程序,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4.深化改革,创新环境,实现计划工作全面提速。①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大力精
简行政审批。按照转变职能和“公开、公正、精简、效能”的原则要求,计委对审批
事项认真梳理,共取消行政审批7项,清理废止政策性文件6项。对必须保留的审批项
目,重新整合,所有对外审批业务没有任何收费项目。一是对于国家鼓励发展、不需
要政府投资的2000万元以内建设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市)区。二是扩大企业自主
决策权。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区发展规划、不需要政府平衡建设条件的一般性建
设项目,不再进行审批,实行登记备案制。三是向高新技术开发区授予市级审批权。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计委与高新技术开发区签订《授权合同》,开发区的经
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和经济政策、投资项目等高新技术开发区全部自行管理。四是
简化审批环节。对限额以上不需要政府投资的项目,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政
府投资的项目,只审批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五是提高审批效率。按照市政府城建规
划区内建设项目审批小组“一门受理”的要求,在重大项目的产业政策、产业布局、
效益评估等方面,把好初审关,为项目集中审批提供依据。六是严格审批时限。一般
性建设项目审批,由原来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的,在3个
工作日内完成。对于重大建设项目,根据项目规模和性质,尽量缩短审批、转报时间,
加快办理速度,为企业和基层提供便捷服务。②以办公自动化为载体,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网上政务公开。建立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网站,将审批事项的范围、条件、依据、
程序、时限和工作纪律等公开上网,提高审批工作透明度。二是逐步推行网上办公。
以市政府公众网和计委外网为载体,将企业申报项目所需的各种表格、文本格式等放
在网上,由申报单位自行下载,方便了项目申报。同时,设立计委电子邮件系统,开
通建议意见电子信箱,方便对外沟通和社会监督。三是利用各类报刊媒体,公开有关
政务信息。认真组织参加全市开展的政务监督热线活动,介绍计委职能,耐心解答问
题,并及时抓好落实。每月在《济南经济》上刊登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同类城市
主要经济指标对比、重点项目及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等信息,为领导和企业提供服务。
③实施管理创新,严格依法行政。一是组织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目前仍在执行的有关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集中清理。共清理上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2件,建议予以保留6件,修改完善5件,
废止1件。 二是开展起草《济南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前期工作。三是根据国
家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废旧汽车拆解市场实行属地化管理。四是建立健全行政效
能监督约束机制,有效提高行政效能。④参加联合办公活动。选派四名责任心强的工
作人员常驻市行政审批中心,严格执行中心工作制度,实行集中审批。专门印制办事
指南、“明白纸”等,公开办事程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当场办理;对手续不完备的,
一次性讲清所须补充的材料,并主动帮助其完善有关工作,受到企业和基层的好评,
被审批中心评为“优秀窗口”。
(余冬华)

财源结构分析

2003年全市财源结构呈现出地域、地方财政总量持续增长,增速地域趋缓、地方
提高,主要税种收入稳定增加,税收比重地域上升、地方下降的特点。
1.地域财源结构情况。2003年,全市地域财政收入达到264.25亿元,比上年增长
12.68%, 增幅比上年下降3.3个百分点,增收29.73亿元。地域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
总值的比重达到19.32%, 比上年下降0.22个百分点。①级次结构:在地域财政收入
中,中央级收入104.33亿元,按实际收入数计算,增收19.64亿元,比上年增长23.19
%;占地域财政收入的比重为39.48%;比上年提高3.37个百分点。省级收入74.31亿
元, 按实际收入数计算,增收3.3亿元,比上年增长4.65%;占地域财政收入的比重
为28.12%, 比上年下降2.1个百分点。市及市以下地方一般预算收入76.11亿元,按
可比口径计算, 比上年增长19.61%,增幅比上年提高4.17个百分点;地方一般预算
收入占地域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8.8%,比上年提高0.55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占国
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56%,比上年提高0.04个百分点。②产业结构:在地域财政收
入中,按三次产业的贡献能力划分,第一产业提供的收入为3.48亿元,按实际收入数
计算, 比上年增长13.73%;占地域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32%,比上年提高0.02个百
分点;每百元增加值提供的地域财政收入为3.31元,比上年增加0.21元。第二产业提
供的收入为146.8亿元, 比上年增长13.55%;占地域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5.55%,比
上年提高0.42个百分点; 每百元增加值提供的地域财政收入为24.48元,比上年减少
1.32元。 第三产业提供的收入为113.97亿元,比上年增长11.54%;占地域财政收入
的比重为43.13%, 比上年降低0.44个百分点。每百元增加值提供的地域财政收入为
17.18元, 比上年增加0.08元。③税种结构:在地域财政收入中,各项税收173.47亿
元, 占地域财政收入的比重为65.65%, 比上年提高1.43个百分点。 按税种划分,
2003年增值税全部收入为51.17亿元,比上年增长22.33%;占地域财政收入的比重为
19.36%,比上年降低0.48个百分点。消费税收入为15.71亿元,比上年增长6.94%,
占地域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95%, 比上年降低0.31个百分点。营业税全部收入26.33
亿元,比上年增长12.38%;占地域收入的比重为9.96%,比上年降低0.03个百分点。
企业所得税全部收入50.73亿元,比上年增长13.52%;占地域收入的比重为19.21%,
比上年提高0.15个百分点。 个人所得税全部收入10.84亿元,比上年增长5.86%;占
地域收入的比重为4.1%,比上年下降0.27个百分点。其他各种税收(城建税、契税、
关税、房产税、投资方向税、印花税、车船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全部收入16.47亿元,比上年增长19.18%;占地域收入的比重为6.23%,比上年提高
0.34个百分点。其他收费和专项(水利基金、三峡基金、养路费、土地出让金、行政
性收费、 教育附加等)全部收入为90.78亿元,比上年增长8.17%,占地域财政收入
的比重为34.35%,比上年下降1.43个百分点。④经济类型结构:在地域税收收入中,
国有经济提供的税收收入68.48亿元,比上年下降17.14%;集体经济提供的税收收入
9.05亿元,比上年下降44.98%;个体私营经济提供的税收收入12.36亿元,比上年增
长62.85%; 其他经济(股份公司、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
商投资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的税收收入83.61亿元,比上年增长90.41%。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 个体私营经济和其他经济占地域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由上年的54.88%、
10.92%、5.04%和29.16%变化为39.48%、5.21%、7.12%和48.19%。
2. 地方财源结构情况。2003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为76.11亿元,占地域财政收
入的比重为28.8%,比上年提高0.55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为5.56%,比上年提高0.04个百分点。①级次结构: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市本级
为39.04亿元,按实际收入数计算,增长9.72%;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5.89%;占
地域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4.77%,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1.29%,占国内生产总值
的比重为2.85%。 开发区为3.79亿元,按实际收入数计算,增长16.61%;按可比口
径计算,增长20.1%;占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4.98%。县(市)区级一般预算收
入为33.28亿元,按实际收入数计算,增长21.36%;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24.26%;
占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43.73%。 ②产业结构: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财源产
业构成仍保持三、 二、一格局。第一产业3.15亿元,第二产业33.74亿元,第三产业
39.22亿元。按实际收入数计算,分别比上年增长19.77%、15.35%和14.11%。第一、
二、三产业提供的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所占比重分别为4.14%、44.33%和51.53%。第
一、 二、三产业每百元增加值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分别为3元、5.63元和5.91元。③税
种结构: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各项税收60.63亿元,占地方收入的比重为79.66%,
比上年下降1.67个百分点。 按税种划分,营业税仍是第一大税种,全年收入20.37亿
元,比上年增长17.07%,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26.76%,比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
增值税(25%地方分成部分)11.99亿元,比上年增长30.75%,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的15.75%, 比上年提高1.91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7.31亿元,按实际收入数计算,
比上年下降18.69%,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9.6%。个人所得税3.52亿元,按实际收
入数计算,比上年下降12.87%,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4.62%。其他各种税收15.22
亿元,比上年增长22.84%,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20%,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其他收费和专项收入15.48亿元,占地方收入的比重为20.34%,比上年提高1.67个百
分点。 ④经济类型结构:在地方税收收入中,国有经济提供的税收收入20.71亿元,
下降4.43%; 集体经济提供的税收收入3.98亿元,下降43.55%;个体私营经济提供
的税收收入5.29亿元,下降16.16%;其他经济提供的税收收入30.65亿元,增长62.6
%。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和其他经济占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由上
年的40.22%、13.08%、11.71%和34.99%变化为34.16%、6.56%、8.73%和50.55
%。
3. 市级财源结构情况。2003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为39.04亿元,按实际收入
数计算, 增长9.72%; 按可比口径计算, 增长15.89%;占地域财政收入的比重为
14.77%;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1.29%,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85%。开发
区为3.79亿元, 按实际收入数计算,增长16.61%;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20.1%;
占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4.98%。①产业结构:在市本级财政收入中,第二产业提
供的收入为18.86亿元,比上年增长9.33%。占市本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为48.31%,比
上年降低0.1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提供的收入为20.18亿元,比上年增长10.09%。占
市本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1.69%, 比上年提高0.17个百分点。②税种结构:在市本
级一般预算收入中,各项税收32.07亿元,占市本级收入的比重为82.15%。按税种划
分,增值税收入5.69亿元,比上年增长45.15%,占市本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4.57%,
比上年提高3.55个百分点。营业税收入10.74亿元,比上年增长10.49%,占市本级财
政收入的比重为27.51%, 比上年提高0.19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收入5.44亿元,比
上年下降21.73%,占市本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3.93%。个人所得税收入2.28亿元,
比上年下降8.43%,占市本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84%。其他各种税收收入7.92亿元,
比上年增长12.02%,占市本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0.29%,比上年提高0.42个百分点。
其他收费和专项收入6.97亿元,占市本级收入的比重为17.85%。
4. 县区财源结构情况。2003年,全部县(市)区级一般预算收入为33.28亿元,
按实际收入数计算,增长21.36%;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24.26%。占全市地方一般
预算收入的43.73%。10个县(市)区财政收入全部超过1亿元,其中超过6亿元的有2
个,超过3亿元的有3个,超过2亿元的有2个。完成情况分别是:章丘市7.06亿元;历
城区6.46亿元; 历下区3.32亿元;天桥区3.22亿元;槐荫区3.07亿元;市中区2.8亿
元; 长清区2.21亿元;济阳县1.91亿元;平阴县1.7亿元;商河县1.54亿元。①产业
结构:在县区级财政收入中,第一产业提供的收入为3.15亿元,按实际收入数计算,
比上年增长19.77%。 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14%,比上年提高0.17个百分
点。 第二产业提供的收入为14.88亿元,比上年增长24%。占县(市)区级收入的比
重为40.14%,比上年提高1.0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提供的收入为19.04亿元,比上年
增长18.7%。 占县(市)区级收入的比重为51.36%,比上年下降0.93个百分点。②
税种结构: 在县(市)区级一般预算收入中,各项税收28.56亿元,占县(市)区级
收入的比重为77.04%。按税种划分,增值税收入6.3亿元,比上年增长20%,占县区
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6.99%, 比上年降低0.13个百分点。营业税收入9.63亿元,比
上年增长25.39%,占县区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5.98%,比上年提高0.94个百分点。
企业所得税收入1.87亿元,比上年下降8.33%,占县区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04%。
个人所得税收入1.24亿元,比上年下降20%,占县区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为3.35%。农
业税收2.22亿元, 比上年增长16.84%; 占地域收入的比重为0.84%, 比上年提高
0.03个百分点, 占县区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99%。其他各种税收收入7.3亿元,比
上年增长37.22%,占县区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9.69%,比上年提高2.34个百分点。
其他收费和专项收入8.51亿元,占县(市)区级收入的比重为22.96%。 (王智太)

济南与北欧环保项目合作取得新进展

2003年7月1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鲍志强会见瑞典环保管理集团总经理劳斯.德
尔汉先生,双方就环保领域的合作进行深入、友好的会谈。
2003年9月5日至18日, 应瑞典环保管理集团(SEM)的邀请,由市计委组织市一
轻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章丘明水集团赴瑞典分别就济南造纸工业园项目、章丘明水集
团的轻质砌块及新型建筑涂泥项目对瑞典的Munksjo公司和Cemart公司实地考察和洽
谈,取得满意的效果。
2003年11月11日~14日, 瑞典工业委员会主席、瑞典环保管理集团董事长学仁.
居乐先生率领瑞典环保管理集团代表团一行十人访问山东。代表团在济期间,举行山
东—北欧双赢战略推介会,与明水集团就新型建材项目进行了深入的洽谈,并于11月
13日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该项目是一个环保节能项目,总投资1500万欧元,外方投三
分之二, 中方三分之一,年产轻质砌块及墙体板60万立方米,新型建筑涂泥2万吨,
有望在2004年年底投产。 (江永梅)

完成战区国防动员潜力调查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国防动员工作,适应当前错综复杂的军事斗争需要,济南军区司令
部下达命令,在全战区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调查。根据这一命令和省、市国防动员委员
会要求,从2003年7月初至8月30日,济南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认真组织全市各区县
和市直部门、有关企业,开展了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工作。这次调查覆盖了宏
观经济、自然资源、工农业生产、科技卫生、文化教育、人口就业、经贸物资、城建
道路、交通运输等领域,涉及到地形地貌、行政区划、能源设备、通讯传媒、水利气
象、公安消防、党团组织、军工生产和预备役兵员等内容。这次调查是济南市第一次
领受济南军区下达的军事调查任务,时间紧、难度大、要求高。为此,市计委制定详
细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动员会议,组织人员培训,深入区县、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如
期完成各项数据的调查、 核对、汇总、上报工作。本次调查共涉及36大类、600余项
指标,全市填报、汇总的调查数据共8500余条,比较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全市国民经
济动员潜力状况。 (王 健)

黄河北展宽滞洪区开发建设前期研究工作

黄河北展宽滞洪区位于济南市和德州市黄河北岸, 总面积106平方公里。20世纪
70年代建成后一直没有使用。根据水利部有关批复精神,北展宽区可建设为防洪与兴
利相结合的平原水库。开发黄河北展宽区,对于济南市做好黄河文章,合理利用黄河
水利资源,促进现代化省会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3年3月份, 根据省、市领导要求和省计委部署,市计委会同市黄河河务局、
水利局等部门进行专题研究,从有利于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和上级支持的角度,经反
复讨论和实地调研,形成利用黄河北展宽滞洪区建设防洪与兴利工程初步意见。意见
对济南市北展滞洪区的现状、建设防洪与兴利工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工程的建设
内容、建设规模、投资及资金来源和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方式等有关问题提出建议。
(杨光辉)

成功举办银企融资项目推介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济南发展的总体要求,济南市与人行济南分行
暨驻济银行精诚合作, 分别于4月12日至13日和10月26日成功举办首届贷款融资项目
推介会和“银企诚信合作、共促济南发展”论坛暨中小企业融资项目洽谈会。
为保证会前做好推介项目与各家银行的衔接,由市计委牵头,对各项目单位提报
的项目进行筛选汇总,先后整理成《济南市2003年重点项目汇编》和《2003年济南市
中小企业重点项目汇编》,并及时送交人行济南分行及各商业银行,以便各商业银行
于会前对推介项目进行了解。4月12日至13日的项目推介会共推出290个项目,投资总
额360亿元, 其中需银行贷款267亿元,经洽谈,共签订贷款协议或意向151个项目,
签约金额236.5亿元, 分别占提报项目和贷款计划的52%和88.6%。10月26日的中小
企业融资项目洽谈会上提报的融资项目重点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项
目, 会上共推出169个项目,需银行贷款25.2亿元,经洽谈,共有41个项目与各商业
银行签订了贷款意向,签约金额7.3亿元。
会后由市计委牵头人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等有关部门组成签约项目协调调度小
组,坚持按月调度,对签约项目履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原因分析,并予以反映和
协调解决。截至2003年底,共有66家企业的签约项目得到金融部门79.8亿元的贷款支
持,保证了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王旭东)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二期工程结束

济南市二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自2002年开始, 总投资3.4亿,于2003年12
月底前完成。该工程新建、改建:110KV变电站14座,容量46.5万KVA,线路103公里;
35KV变电站19座,容量31.5万KVA,线路197.6公里;10KV线路1105公里;改造用电村
2208个、改造低压线路43.5万户。通过建设改造,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电网结构,供电
安全性、可靠性和供电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纪明涛)

户籍准入政策改革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济南城市化进程,按照省政府《关于
改革我省城市化户籍管理制度的通知》(鲁政发[2001] 107号)文件精神,2001年11
月9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改革我市市区户籍管理制度的通知》 (济政
发[2001]31号文),即日起试行。
1.市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目标是: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政策,推行
政策条件准入制度,引进适用人才,多渠道招商引资,优化人口结构,加快城市化进
程,逐步建立起“以居住地划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
人口”的户籍登记制度,实行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
2.市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重点把握的原则是:①本市农业人口要求在本县(市)、
区就地办理农转非的和本市剩余劳动力就近向小城镇转移的,要全面放开;市区建成
区内的农业人口全部改登为非农业人口。②对外地高素质人才及来济投资经商办企业、
购建住房的要积极引进,放宽限制。③对低素质外地人员中要求迁入的,从严控制,
坚决防止城市人口低层次膨胀和迁移人口的老龄化。
3.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政策。以“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为
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许在济南市落户:①购房入户。在济南市购买
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且房屋总价款达到50万元以上并取得房产证
的;或购买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且房屋总价款达到25万元以上(均
含旧房) ,取得房产证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的,准许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购
房地落户。 港澳台和国外人员符合购房条件的,可准许其内陆亲属(1户)在购房地
落户。②引进人才。对驻济单位引进的省内外具有普通教育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
称(含高级技师)的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和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获
得过国家、省级科技奖项或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内领先水平的专有技术、某项特殊
才能的专业人才、海外留学回国来济创业人员,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在济南
市落户。对驻济单位调入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
大学本科学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含工人技师)的人员,以及在济南市已落实就业单
位的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受单位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的限制,本人有住房,或
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具备落户条件的,准许在济南市落户。驻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
团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及能够足额纳税、足额交纳职工养老保险、无亏损的企
业聘用的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技师, 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3年,
本人有住房,或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具备落户条件的,准许其在济南市落户。③招商
引资。 省内外公民在济南市兴办实业,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其中已形成经营性固定
资产150万元以上,来济经营满1年的,准许投资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到济南市落
户。在市区兴办实业,投资额50万元、连续3年使用市区劳动力100人以上,并为这部
分职工足额交纳社会保险的,准许投资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到济南市落户。个体
经商当年纳税15万元或3年累计纳税30万元以上、当年纳地税10万元或3年累计纳地税
20万元以上的,准许投资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到济南市落户。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在济南市投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或者捐赠数额较
大的。 港澳台和国外人员,准许投资人的内陆亲属(1户)到济南市落户。经市政府
批准从外地迁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已经投产并具有发展前景的高新技
术企业或研究机构,准许经营者、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济南市落户。④职工居民家
属。 对夫妻分居满3年,一方在外地,且入户人年龄在29周岁以上的,允许户口农转
非或非迁非来济投靠另一方生活。对于在济一方符合上述购房、投资、人才规定条件
之一的,以及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夫妻分居,不受时间、年龄的限制。⑤就
地农转非。本市常住人口逐步实行以居住地划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以职业划分农
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户籍登记制度。对居住在城市建成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以及撤
镇设街道办事处区域内的农业人口,全部改登为非农业人口;本市其他农业人口本着
“群众自愿、人户一致、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改登城镇居民户口(在“居
民户口簿”上加盖非农业户口印章,不再履行审批手续)。对于这部分人员农转非后
涉及到的承包地、宅基地问题,以及合法权益和义务,均按市政府济政发〔2001〕23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4.避免出现城市人口低层次膨胀和迁移人口老龄化。严格限制未完成九年制义务
教育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人员及年龄超过50周岁人员(投靠子女和随同子女
迁移的除外)的迁入。对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外地人员,无论什么情况,均不予批准迁
入。
5.对符合政策规定要求迁入济南市市区的外地人员,实行“条件准入制度”,只
要本人申请、材料完备,有关部门即予批准,不受数量限制,不得收取城市增容配套
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迁济人员条件由市人口管理办公室统一审核。公安机关按照规
定自行负责户口迁移,并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为公民落户提供便利条件。
在实行新的“准入条件制度” 后,2003年市区人口净迁入8.5万人,人口机械增
长率达到30‰。迁入人员中,本科以上的高学历人员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1.8%,数量
上占迁入非农业人口的54.1%。特别是硕士以上高学历人员比上年同期增长了65%。
(丁爱军)

打破“农”与“非农”二元户籍管理制度

2002年4月29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在我市取消户口性质分类实行统一
的济南市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济政发[2002]10号文),在全省率先取消
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规定:①取消济南市行政区域内
居民户口的农业、非农业和地方城镇性质分类,城乡居民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
民户口簿》,由居住地公安机关实行统一登记管理。②济南市居民在市内各县(市)、
区之间的户口迁移(不含迁入市区建成区),不再受城乡地域的限制,也不在户口迁
移证件中加注户口性质。本市居民迁往外地时,凡现居住地为城市或城镇的(均不含
仍保留承包地的,下同),按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居住在农村,或者在城市、城镇
居住但仍保留承包地的,按农业户口性质迁出。市外人口迁入济南市落户时取消其原
户口性质,按本市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制度落户。③根据市政府济政发(2001)
31号文件规定,市区建成区以外的人口迁入市区建成区,实行政策条件准入制度,由
市人口管理部门统一界定审核后,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实行统一的居民户口管理制度后,取消现行的“农转非”和“地方城镇户口”管
理办法,并逐步取消因户口性质不同形成的城乡居民在教育、就业、生活、社会保障
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待遇差异。对国家、省明文规定与城市人口有关的政策,适用于
济南市市区建成区及章丘市、长清区和各县城区内居住的居民;与非农业人口有关的
政策,适用于居住在济南市农村或者在城市、城镇居住但仍保留承包地的居民。没有
明文规定特定条件的,适用于济南市城乡所有居民。截至2003年底,实行新政策后全
市已经有近50万生活居住在城镇的原农业户口人员,按照新的登记制度改登为城镇居
民。 (李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