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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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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于2008年1月换届产生,有代表名额
504名。 各选举单位分别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军人代表大会,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
出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93名, 空额11名。其中工人、农民及其他劳动者164名,占33.3%;干部
191名, 占38.7%; 知识分子83名,占1 6.8%,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41名,占8.3%,解放军11名,占
2.2%; 归侨3名,占0.6%。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实有组成人员4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委员39
名。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有代表492名。二次会议以来,罢免市人大代表2名,辞职5名,调离本行政区2名,
补选10名。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实有代表493名,空额11名。 (王会磊)

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月13~16
日在山东大厦举行。应到代表492人,实到代表473人。在1月12日举行的预备会议上,通过了会议议程,
选举了69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善鹏兼任大会秘书长。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张
建国所作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了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
划草案的报告、关于济南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
主任徐华东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鲁生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上述报告,并分别作出了相应决
议。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0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组织法》关于议案处理的规定,经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大会主席团决定均作为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或组织研究处理。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加
强协调督办,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代表作出答复。
(王益华)
【常委会会议】 全年共举行了6次常委会会议。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2月24日举行。 会议传达学习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
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济南市200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
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济南市汽车维修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4月8日举行。会议传达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
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外经贸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法官法》
和《检察官法》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废止《济南市职工教育条例》的决定(草案)和关
于修改《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 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济南市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草案)》、《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为顺利
筹备和成功举办全运会、园博会进一步加强法治环境建设的决议(草案)》。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关于济南市外经贸工作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济南市外经贸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
为统领,以调整优化主体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为主线,积极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全市对外经济贸易连
续多年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当前对外经贸工作存在的主要矛盾、困难和问题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外部
环境趋紧的影响,全市完成进出口总值和出口总值出现了多年未有的负增长,出口企业订单普遍减少,
不少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外贸出口下行压力加大,外商投资意愿减弱,部分外资项目延缓搁浅,利用外
资困难增加。对今后的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要切实加强对外经贸工作组织领导。二要继续加
大对外经贸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建立稳定增长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企业拓展市场、调整结构、转变
增长方式的支持力度,鼓励出口企业开展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推动服务外包企业做强做大,建立健全
培养、引进和使用人才的政策保障机制。三要全力推进对外经贸平稳较快发展。四要进一步优化政务环
境,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对外经贸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
察官法》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全市各级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检察官法》(以下简称“两官法”)的贯彻实施,特别是法院、检察院,不断加大宣传贯彻力度,
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两官法”在济南市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
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了存在的问
题和不足,主要是:社会层面对“两官法”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支持两
院工作的氛围仍需进一步营造;转变司法理念和司法方式的工作与“两官法”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
方,两官队伍的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亟待解决,职业保障方面仍需加强。对
今后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进一步提高两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和一线办案力量。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5月7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济南市全运会筹备工
作完成情况和园博会筹备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济南市与佛得角普拉亚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
表决通过了关于济南市与佛得角普拉亚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确
认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朱玉臣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决定》的决定(草案);审
议了《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关于济南市全运会和园博会筹备工作完成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政府把全运会和园博会筹
备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当前的头等大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
部署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振奋精神、团结协作、坚定信心、毫不松懈,
以决战的姿态切实搞好“两会”筹备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济南市全运会各项筹备工作取得的成绩给
予充分肯定。为进一步做好迎全运会、园博会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要高质量完成场馆建设任
务;二要高标准做好赛事组织和服务保障;三要下气力抓好城乡环境整治;四要高水准抓好安保工作;
五要发挥好“两会” 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六要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七要营造好迎
“两会”的浓厚氛围。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7月21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侨务工作情
况的汇报,关于济南市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济南市2008年市级
决算草案和200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济南市200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济南市2008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审查批准了济南市
2008年市级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济南市2009年地方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济南市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审查批准
了济南市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与白俄罗
斯维捷布斯克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济南市与白俄罗斯维捷布斯克市缔结友好城
市关系的决议(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主任会议《关于授予莱因哈特·莫瑟尔先生济南市
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的决定(草案);审议了《济南市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并
表决通过了《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关于全市侨务工作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侨务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
领,充分发挥侨务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侨务工作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坚持围
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推动侨法的贯彻
实施。三是坚持创新求实,不断提高为侨服务水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对新形势下吸引、
发挥、培育、保护侨务资源重要意义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侨务资源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优势还
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二是吸引海外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工作需要加快推进。三是吸引和利用侨务资源的
环境建设仍需大力加强。四是侨务法制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针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
时期侨务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侨务工作迈上新台阶。(二)围绕实现
全市“四保”目标,在更广领域、更高层面和更深层次上发挥侨务工作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三)加强
侨务法制建设,营造依法护侨惠侨大环境。(四)采取切实措施,推动侨胞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五)
加强领导,进一步构建全市大侨务新格局。
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
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全运”中心任务,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科学务实,攻坚克难,
全市经济呈现企稳回升、积极向好的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对今后
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认真研究解决当前工业效益下滑、投入不足,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大
等问题,坚持工业强市战略,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引导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加快发展支
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增强工业核心竞争力;要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抓好固定资产投资,积极筹措建
设资金,努力拓宽资金利用渠道,保证投资稳定增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
益为出发点,认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促进经
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于济南市2008年市级决算草案和200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08年市政府及
财税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加强财源
建设,强化税费征管,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收入质量有新的提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
组成人员也指出2008年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还有一些薄弱环节,公
用经费定额标准偏低,部门单位超支现象较为普遍,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滞留的问题仍有发生,监
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市政府要按照审计报告要求,切实做好工作整改。一要
进一步改进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资金分配的前瞻性和到项目率,合理核定公用经费标准,保障
必要的行政支出;二要大力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努力培植财源税源,促进财政收入持
续增长;三要严格预算执行,坚持有保有压,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认真落实重点支出,防止随意追加
支出;四要强化监管力度,加快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整合各类引导资金,完善
绩效考评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会议同意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08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
批准2008年市级决算。
关于济南市200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审计部门以
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按照“深化、提升、创新”的总体要求,创新工作思路,
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有新的提高。对今后工作,常委会
组成人员建议,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着力做好预算细化工作,提高科
学理财水平,继续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审计部门
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监督,提高审计监督效果和水平;要高度关注民生,
通过审计监督,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促进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严格责任追究,积
极研究治理对策,认真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关于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对省转贷济南市
的7.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的安排,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符合济南市实际;会议同意将市级预算总收入由
年初确定的151.09亿元调整为159.09亿元,同时相应调整预算支出。市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按现
行财政体制算账,收支相抵,2009年度预算是平衡的。会议建议,要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安排
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加强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积极化解和
防范债务风险;要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依法足额拨付资金,确保资金有效投入;要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检
查,实施跟踪问效,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会议同意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
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
议 11月20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农业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济南市贯彻实
施《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法院、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关于办理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关于规范
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了《济南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草案)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济南市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关于确认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
表陶安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的决定(草案)。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的代表建
议办理工作成效显著,切实解决了一批事关大局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有
力地促进了济南市“四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工作中存在的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有的承办
单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对往年尚未办理完毕的建议办理力度不够;涉及多个部门承
办的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协调力度还应加强;部门通过代表提出的建议,最终又转给部门办理,办理效
果不好等。为做好今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及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做
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不断完善办理制度,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建议落实。 (三)
建议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大对代表建议直接办理和协调的工作力度。(四)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动整
体工作开展。
关于全市农业发展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
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市委“四保”中心任务,以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为抓手,明确思路,强
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省会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取得显著成绩。同时指出,济南市农
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农业投入总量与发展需求相比仍显不足,多元化的农业投入
体制还未建立起来;基础建设欠账较多,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不够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还需进
一步增强;农业产业化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农村土地
流转等工作还需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农技服务推广、农民培训等还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
展的需要。对今后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深入贯彻落实党在“三农”方面的方针政策,力
促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二)持续推进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和生活质量的
提高。(三)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建立完善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投入保障机制。(四)加强农业基础设
施建设,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五)健全农业产业体系,提升现代农业整体水平。(六)加强农村
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济南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济南市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和《计量法》工作情况,常委会组成
人员审议认为,济南市各级政府对贯彻实施“两法”普遍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指
出,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质量兴市和名牌战略推
进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监管队伍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今后工作,建议着重抓好以
下工作: (一) 进一步搞好质量计量法制宣传教育。(二)进一步完善质量计量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质量计量监管力度。(四)进一步加强质监部门自身建设。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
议 12月18日举行。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快小清河综合整治及源头治理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关于罢免郭
吉光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决定罢免郭吉光的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职务。审议了关于开展“迎两会、讲文明、我为泉城添光彩”活动有关情况的书面汇报。会议通过了
有关人事事项。
(王益华)
【执法检查】 3月3~24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济南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检察官法》(以下简称“两官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
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两官法”情况的汇报,实地检查了历城区人民法院、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市中级
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两官法”的情况。
检查认为,自“两官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实践中,
依法加强全市法官和检察官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案质量明显提高,有
力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检查强调,全市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把握司法工作发展的特
点和规律,按照“两官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教
育培养广大法官、检察官,切实转变发展观念、服务观念、司法观念,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
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大局意识、为民司法意识;要充分发挥职
能作用,为济南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专项执法检查报告,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做了
审议,并将审议意见转发“一府两院”整改落实。
为进一步推动《产品质量法》、《计量法》(以下简称“两法”)贯彻实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 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济南市贯彻实施
“两法”的工作开展了执法检查。3~4月,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检查组的要求,围绕与国民经济发展和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密切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先行组织各县(市)区和企业进行
了自查。5~7月,执法检查组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实地察看等
形式,认真检查了政府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两法”工作情况,并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广泛听取了意见建
议。执法检查组专门察看了市质监应急指挥中心、食品检测中心、九阳股份、佳宝乳业等单位,专题听
取了市政府有关工作汇报。 8~10月,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执法检查组反馈的初步意见和建议,以确保
“两会”顺利承办为重点,认真研究工作措施,积极改进质量、计量执法工作。
检查认为,济南市各级政府对贯彻实施“两法”普遍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认真落
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质量兴市战略扎实推进,监管职能逐步强化,产品质
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质量、计量监管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法制意识得到增强,各类专项整治
活动进一步强化,检验检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质量、计量监管工作得
到进一步加强。
检查认为,济南市贯彻实施“两法”取得较好成绩,但有些方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
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质量兴市和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监管队伍和检验
检测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对此,建议政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搞好质量计量法制宣
传教育。要深入广泛地开展“两法”宣传教育,营造法制氛围。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要加强自身的学习,
督促搞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法制培训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动员广大消
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质量计量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规定,认真履行法定责任义务,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强化政府宏观指导作
用,全力推进质量兴市战略实施。要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基础工作,积极构建名牌产品、知名企业培
育保障机制,引导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促进全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三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
力度。要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体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
要高度关注民生,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确保质量安全。要加快检验机构市场化进程,
不断提升中介机构的检验能力。要逐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
职能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要加强监管队伍的专业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
制,扎实搞好行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要高度重视质监部门在自身建设方面存在
的具体困难和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执法检查中,各有关方面普遍反映《计量法》已颁布实施24年,《产品质量法》也已修订实施近10年,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完善,法律有些方面的条款已与当前的形势不相适应,
要通过相关途径,建议上级人大适时修改完善“两法”,同时建议有关部门根据济南市实际,研究制定
实施“两法” 的配套法规和行政规章,细化国家大法,以推动和保障监管工作依法开展。 (焦
健 朱贺之)

【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市
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105人(次)。
2月24日, 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任命:董福明、蔚立超、刘玉庆、杨芳艳、王言亭为济南市中级
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培铭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侯绍彬、逯成德、李洪波、刘维功、马玉荣、殷相杰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4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免去:袁敬海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赵强的济南市人
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王西征的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5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静辞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济南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任命:宋新生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决定:宋新生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济南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撤销罗辉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
室副主任职务。
7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申长友为济南市副市长。
任命:李令虎为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伯礼为济南市第
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毕明明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李巍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冯宏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主任。彭荣生、王
周江、吴隆新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马建华、曲立春、赵新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
员;张红广、张兆生、刘军、杨燕、张元祥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李令虎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职务;张伯礼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
作室主任职务;毕明明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主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
任委员职务;冯宏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任建国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济南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三十一次会议任命:唐淑英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室
副主任。
免去:唐淑英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12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罢免郭吉光的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任命:孙永一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志忠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江涛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毕惠岩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苏维华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邢景明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孙中华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韩刚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王鸿翔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庭庭长;吕明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郑国栋为济南市中级
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孙维民、吴万秋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
长;陈静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赵悦红、张艳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徐冷卓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严琳琳、于文
诚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雷存松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
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陈俊、钟淑健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刘晓菲为济
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隋登科、宋海东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
五庭副庭长;王云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刘继华、彭辉为济南市中级人民
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郭秀梅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顾泉为济南市中级
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第一庭副庭长;阴波、刘江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第二庭副庭长;
周宏、林洁华、郭维敬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张江涛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牟宗伟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许廷照、王鸿翔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朱明福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
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徐冷卓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苏维华的济南市中级
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张玉华、李志忠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孙永一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田越洋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副庭长职务;韩林成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毕惠岩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郭光亮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刘莱生、韩刚的济
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商希平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闵
献华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孙中华、邢景明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
庭长职务;彭元启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庄少玲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
二庭庭长职务;王启昌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吴保钦、张小斌、李玉荣的济南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季伟新)

【立法工作】 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审议通过11件法规,其中制定3件,修改4件,废止4件;审议通
过有关决议、规则2件。
济南市房屋登记条例》。2008年11月27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2009年1月8日山东省十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济南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08年11月27日济
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09年1月8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自2009年1月8日起施行。
《济南市汽车维修管理条例》 。2月24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3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 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4月8日
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对《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济
南市性病防治条例》《济南市油区工作管理办法》《济南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作了修改,
5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后施行。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济南市职工教育条例〉的决定》。4月8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
准后施行。
《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7月21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9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09年9月29日起施
行。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为顺利筹备和成功举办全运会、 园博会进一步加强法治环境建设的决议》。4
月8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济南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4月8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按照省法规和该规则的要求,2009
年度济南市人民政府向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 16件,其中政府规章2件,其他规范性文
件14件;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向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报送有关决议、规则备案2件。 (张 霞)

【代表工作】 继续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为泉城做贡献”主题活动。围绕举办全运会、园博会,
全市各级代表中开展“迎两会、讲文明,我为泉城添光彩”活动,通过了《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
展“迎两会、讲文明,我为泉城添光彩”活动的安排意见》,印发“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一封信”,
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围绕中心广泛开展调研视察。联系群众积极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争做倡导文
明礼仪、提升文明素质、塑造文明形象的模范,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投入到“两会”筹备工作,充分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活动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提交常委会。
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4月,召开省、市人大代表小组召集人经验交流会。全年共开展代表小组活动
130余次,提出建议90余条。
9月, 围绕落实“保增长”政策抓好重大项目建设、迎两会、讲文明活动、实施省城经济发展战略、食
品安全法贯彻实施、职业教育发展等专题组织驻济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开展了年中专题调研,形成
专题调研报告39篇。12月,围绕贯彻惠农措施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经济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保障
改善民生推进和扩大就业、加强环境治理等内容组织驻济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进行了会前集
中视察。
8月, 在全省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提交了经验交流材料,历下区文东街道和平路人大代表工作站作了
典型发言,介绍了工作站建设经验和工作开展情况,该社区工作站通过开展代表进社区活动、创建代表
工作论坛、聘请律师、作工作站顾问等,已经建设成了党的群众观的“实践站”、方便群众的“服务站”、
和谐社区建设的“消防站”。10月20日,召开了全市代表工作座谈会。编印《光荣的使命》《履职风采》
有关代表工作的书籍。(王会磊)

【代表建议办理】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们对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提出了建议
415件(会议期间349件, 闭会期间66件)。从建议办理情况看,已办理完毕的361件建议中,问题已经
解决的156件, 占总数的4 3.2%;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167件,占总数的46.3%;暂时无法解
决的31件, 占总数的8.6%;留作有关单位工作参考的7件,占总数的1.9%。“双联系”活动中提出的54
件建议也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建议面复率达到90%,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
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均得到较好地解决和落实。(尹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