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群众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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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总工会

2003年, 全市有基层工会组织2758家, 涵盖法人单位6841家; 建会单位职工
698368人,其中,女职工278610人。拥有工会会员650667人,其中,女会员260632人;
工会专职工作人员2315人, 兼职工作人员12914人。市总工会机关设行政部室11个,
下属7个事业单位和1个企业。
2003年,市总工会“围绕大局抓维权,干事创业促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
的进展。先后荣获:全国推行厂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工会帮扶中心建设达标单
位、全国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消费合作社、全国亿万职工健身活动
一等奖等5项全国表彰的荣誉称号; 全省工会工作优胜单位等13项省级表彰的荣誉称
号;全市防“非典”工作先进单位等8项市级表彰的荣誉称号。
1. 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2003年,市总工会投资150多万元,扩建帮扶中
心大厅,并支持县区建立帮扶中心,设立困难职工救助公开电话,制定完善帮扶中心
信访接待、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法律援助和生活救助六项工作制度和实
施帮扶的具体办法。10个县(市)区、20个局(公司)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乡镇、
街道办事处、 基层企业建立361个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形成全市三级工会帮扶工作
网络。各级工会组织广泛开展“送温暖工程专项资金募集”活动,筹集送温暖专项资
金500万元。 通过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办再就业基地、小额借款等措施,促进下
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各级工会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6370名,为
9568名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职业介绍服务,帮助6153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2. 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筹集980万
元救济金,深入627个企业,走访慰问救助困难劳模、困难职工3.7万人;各级工会广
泛开展与下岗困难职工结对帮扶活动,累计与3645户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由送钱
送物拓展到送政策、送就业信息、送技术、送岗位,扶持其走出困境。积极开展救助
困难劳模活动, 对13个系统的100名困难劳模每人给予1000元资助金。市总工会开展
形式多样的救助活动,从送温暖基金中拿出20万资金,为特困职工自谋职业提供无息
借款,目前已有150名特困职工每人得到1000~2000元的无息借款。为228名困难职工
子女上大学给予每人2000元的救助,缓解了燃眉之急。从“姐妹帮扶互助金”中支出
10万元,救助全市260名特困女职工及其子女,走访慰问了困难企业幼儿园。
3.为困难职工群体多办实事。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使2.5万户困难职工享受到了政府“低保” 政策,基本达到应保尽保。
建立完善特困档案动态网络制度,为13000户特困职工家庭办理发放了《特困职工证》,
实现了微机动态化管理。促进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关于
实行企业欠薪报告制度的通知》 ,从制度上制约企业欠薪行为。2003年1至10月份,
全市企业补发职工工资5300多万元,拖欠职工工资总额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为特困
职工争取用水补贴,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向困难居民家庭给予水价补贴的通知》,
全市2.5万户持《特困职工证》和《低保证》的困难职工家庭每月可享受5元的水价补
贴。促进特困职工优惠政策的落实,为3800户特困职工减免新增房租,减免金额达上
百万元; 为8800名上中小学特困职工子女减免学费,减免金额达218多万元。会同通
信公司联合开展“阳光公话” 活动,为300名下岗和困难职工免费安装公用电话,享
受一系列优惠待遇,解决了基本生活问题。开展职工补充保险工作,全市有25个单位、
5108名职工参保,完成5例赔付案,赔付金额3.6万元。
4.健全完善民主管理和维权机制。加大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工作
力度,把工资协商作为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重点与核心,年内,全市签订集体合
同的企业达到7198家, 其中有410家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工资集
体协议。开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化创建活动,要求在三年内全市国有、集体及其
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职代会规范化建设达到90%以上。深化厂务公开,市委、市政府
办公厅转发市总工会等六部门《关于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意见》,召开深化厂务
公开的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动厂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工会建立健全企
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劳动法律执法监督、检查。市总工会做
好职工信访工作,全年接待来访1410起,处理来访信件50件,总处结率达95%。
5.深入开展《工会法》学习宣传活动。举办县(市)区、局(公司)、大企业党
政领导干部《工会法》学习班,开播贯彻实施《工会法》电视访谈节目、学习《工会
法》电视竞赛,组织泉城广场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咨询活动,据统计全市有62万
人参加了《工会法》学习宣传活动。
6.加快工会事业发展。对济南市第二文化宫进行前期规划,将其建设为集职工文
化体育、培训帮扶、再就业发展于一体的全市职工文体中心项目已经市计划发展部门
立项。年内,市总工会引资648万多元,超额完成任务。
7. 对外交流。2003年8月14日,卢旺达劳动者工会联合会代表团对济南市进行友
好访问。2003年11月18日,以韩国劳动组合总联盟忠清南道地域本部副议长、全国化
学劳动组合总联盟忠清南道地域本部本部长李钟源为团长的韩国劳动组合总联盟忠清
南道地域本部访华团一行6人对济南市进行友好访问, 就企业工会工作等问题进行了
交流。

济南市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
(任至2003年7月)

主席 朱金河
常务副主席 陈延河
副主席 王书华(女) 石彦锡 杜玉瑞

济南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
(2003年7月选举产生)

主 席 陈延河
副主席 王书华(女) 石彦锡 杜玉瑞 董福茂
(李兴家)

济南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2003年7月13至16日,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460名。
市领导段义和、雷建国、傅振宽、殷鲁谦、许立全、雷杰、朱金河、杨佩钦等出席大
会开幕式。市委副书记雷建国、省总工会副主席张召盈分别向大会的召开致贺词。大
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朱金河代表市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作题为《服务大局抓维权,干
事创业促发展,努力开创全市工会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大会提出今后五年全市
工会工作要“围绕一个大局、突出两个重点、实现三个转变、体现四个实效、促进五
个提高”。围绕一个大局,就是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开展工作,使各级
工会在服务大局中求作为促发展,推进改革保稳定。突出两个重点,就是依法履行维
护职责,把加强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和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放到突出位置来
抓。实现三个转变,就是在工会系统突出抓好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三个转
变,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把职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工会工作的根
本标准。体现四个实效,就是在加强调整劳动关系的机制建设、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
办实事、工会事业发展和工会自身建设四个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以工会工作的
实效性,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促进五个提高,一是围绕济南产业结构的
调整和优化,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技术创新能力;二是围绕改革发展
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高服务大局、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是围绕树
立省会城市新形象,提高工会组织在建设三个文明、参与公共事务中的民主管理、民
主监督的工作地位和服务水平;四是围绕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工会在协
助政府切实保障好困难职工群体的基本生活方面的工作效能;五是围绕干事创业、加
快发展的要求,提高工会干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水平和驾驭能力。大会选举产生
济南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53人,市总工会第十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9人,
出席省工会十二大的代表72人。选举陈延河为济南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主席,王
书华(女) 、石彦锡、杜玉瑞、董福茂为副主席,张红星为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李兴家)

拓展工会组建新领域

年初,市总工会就把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作摆上重
要议程,成立了新建企业组建工会领导小组。市总工会组织力量对全市进城务工人员
状况进行深入调研,提出了“突出重点,积极探索,抓好试点,讲求实效,最大限度
地把进城务工人员尽快组织到工会中来”的基本工作思路,把这项工作的重点和突破
点放在建筑行业和商业服务业。 9月12日,市总工会会同市建管局制定了《关于在进
济驻济施工企业和劳务队伍中组建工会加强工会工作的试行办法》,提出了10条措施,
明确了在进城务工人员中组建工会的范围、责任单位、隶属关系和进城务工人员组建
基层工会的基本制度、工作方式和活动内容,加强了与工商、劳动、建管等有关部门
的工作协调,实行依托主管部门和挂靠项目甲方或联合当地工会组建工会的方式和管
理模式。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市进城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用工单位,如市保安公司、
部分进济驻济建筑队伍等率先建立了工会组织。
对分布在城市街道、社区、新建企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市总工会按照济南市委、
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制定和实施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会建
设的通知》,明确提出新建企业工会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工作重点向社区转移,以
新建企业集中的社区为主,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各县区总工会因地制宜,以建立
健全街道、居委会两级社区工会领导体制为重点,以居委会社区工会建设为突破口,
主要采取五种建会形式,使工会组织向居委会(村)延伸,推动社区工会建设不断稳
妥地向前发展:一是依托街道(乡镇)工会工作委员会建立工会联合会,二是以居委
会为依托建立居委会社区工会,三是以新企业集中的专业市场、经济园区为依托,成
立工会联合会,负责其行政区域内的工会组建及职工入会工作,四是在经济发达、新
建企业集中的村建立村级工会组织,负责全村辖区内的工会工作,五是探索建立街道
办事处社区工会联谊会。截至年底,全市累计新建工会组织的企业达到7,497家,新
增会员201,195人。其中,建筑行业外来务工人员建立24家工会组织,吸收工会会员
1.1万人,这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李兴家)

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二次会议

2003年9月5日,济南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二次会议在市总工会召开。市劳
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就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
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意见。会议认为:工资集体协商是
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下一步一是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使各方充分认识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谈判水平和协议质量。二是要
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三是要分类指导,有针对
性地开展工作。同时应积极探索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行业性、区
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四是要规范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程序,协议必须报劳动行政部
门审批后方可生效。会议讨论了《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理顺问题的实施细则
(讨论稿)》和《济南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讨论稿)》,提出了修改意见。与会各
方在以下几方面达成共识:一是企业改制应当保持劳动关系的稳定,按照平等协商的
原则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二是在企业改制中应对老、弱、病、残职工予以妥善安置;
三是改制企业的国有资产,应首先用于偿还职工的债务;四是企业改制和职工分流安
置方案应提交职工大会(职代会) 讨论通过; 五是要根据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理顺问题的实施细则》。六是要依法规范企业工资发
放行为,修改完善《济南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争取尽快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对
正常开工企业,要控新清旧,防止出现新的拖欠。对恶意拖欠职工工资的要加大监督
执法力度。对停产、半停产企业,要保证在岗职工最低工资的发放,同时落实好下岗
职工的生活费,尤其是使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全部纳入低保,确保这部分困难职工的
基本生活。与会三方确定,要针对民工欠薪问题三方联合进行一次劳动执法专题检查。
(李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