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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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事务概况

济南市现有回、 满、蒙古、朝鲜、哈尼等少数民族48个,人口10.93万人,占全
市总人口的1.84%,其中,回族有9.7万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8.78%,是散杂居少
数民族较多的省会城市。 全市有少数民族万人以上的区县5个,民族工作重点乡镇16
个,回族村39个,散杂居村34个,少数民族较聚居的街道办事处8个,民族居6个。
2003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抓重点、促亮点、攻难点,顺利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全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
深入地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元月份,副省长蔡秋芳、省民
委副主任苏兴珍和副市长杨佩钦等领导,走访慰问了长清区凤凰村少数民族困难群众。
按照省里要求,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民族
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宣传月活动以“法律进万家”为主题,以基层民主法
制宣传为重点, 副市长张泽于10月8日在《济南日报》发表了题为《全面贯彻党的民
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署名文章,全市10个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相
继成立了宣传月活动领导机构。宣传月期间,对在全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居)
活动中,涌现出的11个民族村(居)进行了表彰。会同市文化局、市司法局和市普法
办联合举办了以“团结发展”为主题的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突出体现了“法律
进万家”的重点;与市司法局和市普法办共同组织的法制教育巡回演讲活动,先后在
6个县(市) 区少数民族村(居)进行。各县(市)区民族村(居)的两委会、人民
调解委员会、治安委员会、寺管会、驾管协会和村里的生产小组组长、党员、群众骨
干,以及机关和街道办事处的少数民族干部近千人聆听了演讲。
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年内,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
精神,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慎重、稳妥地处理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
发事件。全市上下逐步建立了灵活、快捷、有效的工作机制,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
健全了信息网络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努力把一些事故苗头解决在基层、
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围绕构筑维护团结稳定的长效机制,全市各级民族工
作部门,积极研究探讨防范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大力实施民族村(居)
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利用简报信息、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电视、文艺演出、巡回演
讲、学习座谈、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制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在全市民族村
(居)进一步树立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在紧要关头,发挥了民族
干部和爱国宗教界人士的特殊重要作用。各级民族工作干部深入一线,做了大量艰苦
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某些不安定因素及群体性突发事件,得到了积极防范和妥善
处理,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加大对清真食品的管理力度。会同
市工商局等部门按照《规定》要求,对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进行了依法监督管理,并
先后在节假日期间,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生产和经营清真食品摊点较集中的市场,
多次进行拉网式突击检查,槐荫区还聘请了清真食品市场监督员。历下、天桥、槐荫、
历城等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清真饮食厂家、清真饭店、超市商场及销售
专柜等展开拉网式执法检查,查处了一起“非清真食品使用带有清真标识包装”案,
并依照《商标法》、《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对该冷藏厂以及其法人
给予了行政处罚。年内,还积极配合、参与处理了涉及少数民族的各类矛盾纠纷10余
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多人次,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王 涛)

构筑长效机制,大力实施民族村(居)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全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围绕构筑维护团结稳定的长效机制,积极研究
探讨防范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把加强民族村(居)民主法制建设,放在
民族工作的突出位置,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民族村(居)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
委会主任张高丽在7月份两次批示, 对民族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省委副书记、省政协
主席吴爱英和省、市以及有关部门领导,对济南市的“法德并举、立体帮扶”工作分
别做了重要批示。副省长蔡秋芳,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齐乃贵,省民委、
省司法厅主要领导,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分管领导,还分别到民族村(居)视
察指导工作。10月29~30日,省民委、省司法厅在济南市召开全省民族村(居)民主
法制建设经验交流会。11月份,与济南市临近的县发生回汉村民斗殴事件后,市各级
领导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群众不但不参与,而且帮助做了大量工作,受到
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王 涛)

理清发展思路,大力扶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

年内,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把握“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不断树立
新的发展观。按照“适应市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方针,制定了民
族经济发展计划,重点从三方面推动民族经济发展。一是加大帮扶力度,大力扶持发
展畜牧养殖业, 推进民族村奶牛、 肉牛的规模饲养;二是发展民族特色产业聚集带
(即畜牧养殖长廊),促进市场化运作,加快牛羊屠宰、肉类购销、皮毛加工、汽车
运输等二三产业发展;三是培植民营骨干企业,提高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规模和水平。
对全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库做了重新调整。通过贷款贴息等措施,继续对有关县
区重点村的奶牛、肉牛养殖等项目给予扶持,并加大了协调、引导和服务力度。历城、
章丘、济阳等县(市)区民族村,因地制宜发展了核桃、板栗、杏果、冬枣等干鲜果
品和速生杨等林果业;长清、市中、槐荫、天桥等县(市)区的民族村(居)汽车运
输、 清真食品等特色产业迅速发展;济阳县以大营村为龙头,辐射带动小营村等7个
民族村的畜牧养殖长廊已初步形成。天桥区小寨村、商河县白集村、济阳县堤口村的
肉牛养殖基地有了新发展。济阳县刘营村继续扩大机械化屠宰生产,提高了经济效益。
天桥区小寨村引资1000多万元, 筹建了占地4公顷的鑫意清真肉类有限公司。此外,
帮助7个民族村分别硬化了路面或修建了村级公路,帮助9个民族村改造了农村电网,
改善了饮水设施,不断提高了少数民族生活水平。 (王 涛)

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2003年,市民族宗教局先后对市及县(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少数民族干部
培养、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并就全市民族干部总体数量减少、梯队结
构出现断层等问题,写出了专题报告,及时与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了沟通。会同市委组
织部、统战部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三年规
划及实施意见》 ,为民族干部工作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政策依据。年内,全市有5名少
数民族干部被提拔、选配到县区级领导岗位。全市现有各级少数民族人大代表63名,
政协委员128名, 党代会代表19名,少数民族的平等权益和参政议政水平有了明显提
高。 (王 涛)

不断促进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等事业的发展

2003年,市民族宗教局、市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联谊会共同研究,决定提高奖励层
次、增加奖学金金额,以进一步鼓励和培养大量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上半年,配合
省政府联合调研组和省民委进行了民族教育专题调研。在全省少数民族教育研讨会上,
济南市有20多篇论文受到好评; 济南西藏中学等4个先进集体和32名先进个人受到表
彰。 为加大民族教育投入,市民族宗教局投资6.3万元帮助槐荫区小金村回民小学购
置了17台电脑及其台桌设备;还协调市教育局投资40万元购置了40台学生机和10台教
师机,帮助该校开设了语音教室。历城区按照省级标准化学校的达标要求,为并东村
回民小学新建了微机室、操场和塑胶跑道。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市中区党家镇回
民中学等5个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和38名先进个人受到通报表彰。 经过严格的考生资格
审查, 全市有1037名少数民族中高考学生受到加分照顾,有546名少数民族高考学生
有了登记档案, 全市还有140多名新录取的少数民族大学生领到了奖学金。为使党的
民族政策、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更加深入,与市司法局共同举办了全市少数民族
法律知识竞赛。在第六届全省少数民族书画展上,济南市汉、回、满、蒙古、朝鲜、
纳西、 苗7个民族的书画家的70余幅国画、油画、书法等艺术作品参展。在第六届全
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济南市共获得金、银、铜牌36块,获金牌和奖牌总数
第一名。同时还获得4个优秀教练奖以及体育道德风尚奖和组织奖。 (王 涛)

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汇报演出

见“文化卫生体育·社会文化”分目

省政协委员视察济南市贯彻《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情况

10月13日,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组织部分省政协委员,在省政协副主席、省委
统战部部长齐乃贵带领下,来济南视察《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落实情况。检察
组听取了天桥区在桑梓店镇老、小寨村开展民族村居基层法制建设的情况汇报,实地
查看了两个村的综合治理办公室、人民调解室、议事室、普法夜校、车辆管理协会和
图书档案室,以及槐荫区嘉华超市的清真食品专柜。听取了市民族宗教局关于济南市
贯彻《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的工作情况以及正在开展的民族村居基层法制建设
情况汇报。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常委、全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省伊斯兰教协会
会长丁文方,省政协常委、省宗教事务局(省民委)局长(主任)于洪文和齐乃贵先
后在会上讲话。 (王 涛)

举办全市民族村(居)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培训班

6月30日在市委党校举办, 来自全市各县(市)区的民族村(居)党支部书记和
村委会主任,县(区)民宗办(局)负责人以及部分乡镇干部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
这次培训,旨在进一步明确以民族村(居)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的基层组织职责,提高
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王 涛)

全省民族村(居)民主法制建设经验交流会在济召开

10月29~30日在济南召开。国家民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牟本理,省委副书记、
省政协主席吴爱英,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孙淑义,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新亭,
副省长蔡秋芳和市委副书记雷建国,以及国家民委、司法部有关领导等出席会议。
国家民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牟本理,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高新亭等领导分
别讲话。分管市长张泽代表济南市做了典型发言。与会人员参观了长清区崮山镇凤凰
村、天桥区桑梓店镇老寨村、历下区趵突泉办事处泺文路居。 (王 涛)

宗教事务概况

2003年, 济南市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5种宗教,信教群众
18.35万人。 全市有各宗教教职人员570人,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355处,其中寺
观教堂118处。全市现有爱国宗教团体26个,其中,全市性爱国宗教团体5个,即天主
教爱国会、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基督教协会、佛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县(市)区
爱国宗教团体21个,其中伊协5个、天主教爱国会5个、基督教三自爱国会10个、佛教
协会1个。各宗教及其活动场所均建有民主管理组织。
认真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的“非典”防治工作。上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
疫情,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传达学习省、市党委政
府的指示,积极落实群防群治措施,全力以赴地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的防治“非典”工
作。针对各宗教活动频繁,群众比较聚集等复杂情况,积极协助各宗教团体认真开展
工作,停止了所有大型宗教活动,各宗教活动场所集中配备了消毒工具和药品,指定
了专人值班。坚持每日两次消毒,每天一次信息报告,每周一次督促检查。加强了人
员登记,并且劝导广大信教群众在家念经礼拜。通过落实具体措施,在天主教“圣母
月” 活动期间, 到平阴县胡庄朝圣旅游的人数由上年的3万人减至300多人。5月8日
“佛诞节”期间,参加佛事活动的信教群众由上年3000多人减至不足100人。
切实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
针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对照标准,严格审查,认真整改,
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断提高了年检质量。二是加大对乱建滥塑问题的执法检查力
度。对近年来有的县(市)区个别地方,乱建庙宇、滥塑佛(神)像现象抬头,根据
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做了进一步调查取证,及时致函各有关县(市)区和单位进行整
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跟踪检查和督促,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依法清理整顿基督
教私设聚会点。针对近年来有的县(市)区自封传道人、私设聚会点活动有所抬头和
基督教活动秩序混乱的现象。专门制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实施意
见》。全市各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开展了彻底清理
整顿,并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进行了分类处理。9月份,与有关部门一起,在调查取证、
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查处了一所非法进行宗教活动的培训学校,对当事人及时进
行了处理。四是依法处理天主教出现的有关问题,加强了对宗教重大节日活动的管理,
切实维护了宗教领域的稳定和社会政治稳定。
不断推动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年内,举办了市属爱国宗教团体骨干进修班、
学习班,举行了学习通报会,坚持时事政策和理论学习。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六届三
中全会和省、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了广大宗
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为帮助宗教团体进一步搞好民主决策和内部管
理, 4月,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性宗教团体管理的补充规定》。协助市伊协深
入贯彻省伊协《关于清真寺五个管理办法》,制订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市基
督教会顺利完成市基督教“两会”换届工作,使教会新领导成员的年龄、文化结构得
到较大改善。协助市佛协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筹措资金,推进穆斯
林大厦的筹建。此外,完成了有关教职人员认定、宗教团体领导成员及宗教房产情况
调查等工作。 (王 涛)

宗教团体

2003年,济南市各爱国宗教团体基本情况如下:
1.济南市天主教爱国会。现为第九届委员会,有委员28人,常务委员18人;宗教
职业者14人,信教群众8615人;开放天主教堂30处。
2.济南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现为第八届委员会,有委员34人,常务委
员17人;宗教职业者74人,信教群众46434人,开放活动场所265处。
3.济南市基督教协会。现为第五届委员会,有委员34人,常务委员17人。
4.济南市伊斯兰教协会。现为第五届委员会,有委员52人,常务委员29人;宗教
职业者185人,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总人口10.04万余人,开放清真寺54处。
5.济南市佛教协会。现为第三届理事会,有理事41人,常务理事22人;宗教职业
者26人,信教群众24506人,开放寺院3处。
另外,目前全市还有道教教职人员7人,信教群众3510人;开放道观1处。

济南市爱国宗教团体

济南市天主教爱国会第九届委员会
顾 问 赵子平
主 任 郭传真

济南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第八届委员会
主 任 张宏伟

济南市基督教协会第五届委员会
会 长 张宏伟

济南市伊斯兰教协会第五届委员会
名誉会长 马德贵 杨宝泉
顾 问 周文萍 郑岱明
会 长 杨松岳

济南市佛教协会第三届理事会
名誉会长 明 学
会 长 觉 印

王 涛)

省人大检查济南市贯彻《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情况

12月3~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民侨外委员会主任曹学成带领省人大
常委会委员,对济南市贯彻执行《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市政府和市中区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市、区宗教事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宗教界人士
参加的座谈会;查看了陈家楼天主教堂、经四路基督教堂、南上山街基督教堂、清真
南大寺、千佛山兴国禅寺等宗教活动场所。对济南市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法律法规和政
策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牛洪恩,市人大常委会副
主任、民侨外委主任陶安岭,副市长刘荫岛、刘善鹏等有关领导参加了座谈会并陪同
检查。 (王 涛)

开展宗教界“共建美好家园”活动

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鼓励和支持全市信教群众积极投身于
“实现新跨跃, 建设新泉城”的实践,6月,经过与各宗教团体充分协商,在全市宗
教界开展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各宗教团体根据各自宗教的特点和实际,认真组
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共建”活动。市伊协结合贯彻清真寺“五个管理办法”,专门
制定了《配合做好民族村(居)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组织中青年阿訇多次深
入民族村(居)和清真寺进行卧尔兹巡回演讲,向穆斯林作《古兰经》、《圣训》等
解经工作。在市伊协成立20周年庆祝大会上,举办了济南市伊斯兰教回顾展和济南市
穆斯林第二届书画展。为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在“共建”活动中,进一步提高爱国
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觉悟,市伊协编印了《卧尔兹演讲汇编》,市基督教会
编印了《基督教神学思想研讨论文集》。各宗教团体广泛开展了扶危济困、助残助学、
赈灾募捐等慈善助人活动。市基督教会和各堂点分别成立了3支共300多人参加的爱心
服务队,利用业余时间清扫公共场所,义务修理家电、自行车和理发,为困难学生、
残疾人、贫困户和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生活帮助。在募捐活动中,各宗教团体共向灾区
捐款68207.5元, 捐衣物7326件,长清灵岩寺一居士还为灾区捐赠了1万元的棉被。
(王 涛)

举办爱国宗教团体领导成员及骨干进修班

9月1~12日在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市属爱国宗教团体领导成员及骨干共35人参
加了培训。培训班上,聘请省、市社会主义学院的专家、教授为学员开设了以胡锦涛
7·1重要讲话为指针,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正确认识当今国
际环境和国际斗争带来的影响、当代世界法律与我国法制建设、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
主要思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
文明、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宗教的基本法规与政策等讲座。学员们还参观了济南遥
墙机场和绕城高速公路。 (王 涛)

第三次中青年阿訇“卧尔兹”演讲比赛和农村模范清真寺表彰会

10月14日在济南清真南大寺举行。会议分别表彰了全市第三次中青年阿訇卧尔兹
演讲比赛中的获奖选手和2003年在济南市农村模范清真寺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济南
市农村模范清真寺”的10处清真寺。各县(市)区民宗办负责人和穆斯林群众代表近
70人参加了表彰会。 (王 涛)

市基督教第八次代表会议

10月10日召开。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孟宪杰,市民族宗教局局长杨学
英、全市各县(市)区民宗办、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基督教界的72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一届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市基督教协会工作报告,
修改了市基督教两会章程,讨论并通过了本次代表会议决议,明确了今后的工作任务,
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机构。会议选举牧师张宏伟为济南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
会主任、市基督教协会会长;赵克玉、张淑媛、王三元、殷兰华为副主任;王三元、
张淑媛、殷兰华为副会长。 (王 涛)

任编校:杨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