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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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事业概况

2003年,市老龄工作以“六个老有”为目标,以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加强基层老
龄工作为重点,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市老龄工作取
得了一定成效。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促进老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工作机
构的基础上,根据市人大、政府换届后领导职务、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充实市老龄
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县(市)区也随时调整充实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办公
室工作人员; 全市14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在调整老龄委的基础上,普遍建立了老
龄委办公室;村(居)的老年协会改建为老年人工作委员会,并制定了《济南市社区
居(村) 老年人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下发实施。目前,市、县(市)区和乡镇
(街道办事处) 三级老龄工作组织,共有老龄工作干部456人,其中专职老龄工作干
部200人,兼职256人。市老龄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通过举办老龄工作干部培训班,
参加全国和省老龄干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老龄干部的素质。市老龄办制定了《各县
(市)区老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标准》,将2003年老龄工作的主要任务目标量化分
解为7项45条, 对各县(市)区老龄工作情况实行百分考核,进一步促进了老龄工作
的开展。
认真做好安老养老工作,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对养老安老
工作非常重视,各级领导常抓不懈。一是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足额按时发放,社会
化发放率达到100%, 保障了离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二是做好特困老年人社会救助
工作,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老年人优先纳入了低保范围。在农村,对无劳动能力、
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实行“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集中供
养“三无”老人3600人,分散供养6700人。每逢重大节日,在全市开展以扶贫帮困为
主题的“送温暖”活动。三是坚持开展《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各县(市)区
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做好《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并由各级老龄工作组织监
督兑现,使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向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目前,全市农
村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28万份。
贯彻落实省老年人优待规定,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省委、省政府根据经
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重新修订了优待老年人规定,在原有优待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
扩大了优待范围,增加了优待内容,提高了优待标准。省新的《老年人优待规定》下
发后,市老龄办重点抓了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各级老龄工作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
宣传《老年人优待规定》的政策内容和贯彻落实的重要意义。二是发放新版《老年人
优待证》,落实了老年人乘车优待的规定。三是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减免农业税
及附加、 免征乡村公益事业金政策全部落实到位。享受减免的老年人32.65万人,减
免金额1940.87万元。 四是百岁老人长寿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年发放百岁老人长寿补
贴金16.86万元。 五是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对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
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年涉老案件立案601件,审结463件,
减免诉讼费18.29万元; 有429名老年人获得法律援助,减免律师服务费48.11万元;
各级老龄组织及司法机关调节涉老纠纷1208件; 乡镇以上老龄部门接待来信来访699
人次。 8月底,省人大执法调研组来济南市进行执法调研,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
行老年法律法规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和老年人参加的座
谈会,实地查看了老年公寓、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走访了老年人家庭,对济南市贯彻
执行老年法律法规情况给予较高评价。
调研工作深入细致,为老龄工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一是到农村基层调查研究,
为指导农村基层(社区) 老龄工作试点积累经验。 3月份, 到章丘市部分乡镇和村
(居)调研了解农村基层老年组织建设、养老状况、优待政策落实、服务设施建设、
老年文体活动等情况,并实地考察了老年公寓、敬老院、老年活动场地。二是到老龄
工作先进市学习。组织各县(市)区老龄办主任,到我省基层(社区)老龄工作试点
市青岛、肥城学习考察。三是对济南市养老状况和老龄工作机构、老龄工作干部队伍
状况分别进行调研,针对养老工作、老龄工作机构和老龄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提出对策和建议,分别写出《济南市养老状况调研报告》和《济南市老龄工作机构、
老龄干部队伍状况调研报告》。
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成功地举办了全市
首届老年文艺大赛,同时,选拔了27个节目参加省老年文艺会演,全部获奖。参赛节
目和获奖总数列全省首位。老人节期间,市老龄办与省老龄办在泉城广场联合举办了
“山东省暨济南市庆祝老人节、大型文艺演出”活动。活动设1个主会场、8个分会场,
省、市领导与1万余名老年人共同欢庆老人节。全年共开行老年人旅游专列4列,组织
2000余名老年人游览桂林、海南、昆明等地,受到广大老年人的好评。
老龄工作的宣传教育不断加强,提高了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
体、设立户外宣传物、完善村规民约、制定实施尊老敬老道德行为规范等多种形式,
大力开展老年法律法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尊老敬老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尊老
敬老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老龄问题的关注程度和尊老敬老观念,增强了社
会各界支持和参与老龄事业的自觉性、积极性。全年在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
刊登播出稿件515篇(件)。
加强老年福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为老服务照料体系。年内,完成了第
二批60个“星光计划”项目的建设。全市已建成“星光计划”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站)
107个。 按照全市老龄工作会议要求,全市改扩新建农村敬老院30处。其中,新建11
处, 改建9处,扩建10处。为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兴办老龄事业,出台了鼓励和支持社
会团体、私营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在土地使用、房屋租赁费和
税、费的缴纳上给予减免;水、电费实行民用价格等。市区现有老年公寓23处、床位
1698张,社会福利院1处、床位300张,社区托老所2处、床位108张;社会力量兴办的
老年公寓14个,占市区老年公寓总数的61%,床位955张;全市农村有敬老院190处,
床位5001张。
积极开展社区老龄工作试点,社区老龄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为进一步加强农村
基层(社区)老龄工作,在章丘市进行了农村基层(社区)老龄工作试点。在试点过
程中,市老龄办和章丘市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认真探索,
积极实践,使试点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初步理清了农村基层(社区)老龄工作的思
路,总结了开展农村基层(社区)老龄工作的做法,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基层(社
区)老龄工作提供了有益的指导经验。11月,在章丘市召开了全市基层(社区)老龄
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 (刘怀安 戚克春)

新版老年证发放

新版老年证的发放时间紧,任务重。为使新版老年证及时发放到老年人手中,市
老龄办于2月份举办了办证人员学习班, 并多次协调公安部门提供全市老年人口资料
信息。全年办理发放新版老年证28万个。 (刘怀安 戚克春)

公交车对老年人实行优惠

老年人乘车优待,是新版《老年人优待规定》的重要内容。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
市老龄委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公交总公司、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济南市老年人
乘坐公共汽电车优待规定实施办法》,规定65岁以上老年人乘车实行半价优惠,70岁
以上免费。5月1日实行。 (刘怀安 戚克春)

市老龄委召开全委会

12月11日,在市政府电话会议室召开了济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
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郭作贵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委会听取和审议了
全市老龄工作开展情况和2004年工作要点;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交流了
做好老龄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审议并通过了《济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
(刘怀安 戚克春)

百岁老人

截至2003年底, 全市有百岁老人105名,比上年增加32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
89名;居住在城市的40名,居住在农村的65名;博士1名,小学文化程度的6名,其余
为文盲。年龄最大者是长清区114岁的孟令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