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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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队伍

2003年末, 全市职工总数91.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8万人。其中,国有单位
职工57.94万人, 比上年末减少0.8万人; 集体单位职工10.14万人, 比上年末减少
1.56万人;其他单位职工23.9万人,比上年增加2.7万人。
国有单位职工中:中央属单位14.06万人,省属单位13.64万人,市、县(市)区
属单位29.65万人, 其他单位0.59万人。主要分布情况是:企业31.79万人,占54.87
%;事业19.01万人,占32.81%;机关7.14万人,占12.32%。
集体单位职工中: 企业9.73万人, 占95.96%; 机关及事业单位0.41万人,占
4.04%。
截至2003年底, 市县属全部企业户数为1499户,职工38.98万人。市属企业职工
总数22.92万人,其中技术工人总数17.88万人,高级工以上1.41万人,占技术工人总
数的7.9%, 占职工总数的6.15%;中级8.14万人,占技术工人总数的45.5%,占职
工总数的35.51%;初级8.33万人,占技术工人总数的46.6%,占职工总数的36.34%。
(丁保山)

劳动工资

全年在岗位职工工资总额125.6亿元,比上年增长12.04%;济南地区企业在岗职
工平均工资14292元, 比上年增长11.34%。 其中: 中央属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1310元,增长16.92%;省属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241元,增长13.81%;市属企
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128元, 增长9.31%,县及县以下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809
元, 增长8.8%。①发布了《济南市企业2003年工资指导线》。发布了2003年度劳动
力市场281个工种(岗位)工资指导价位,比2002年增加了107个。新增加了50个家政、
社区服务业岗位的价位和58个交易价位。 ②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起草了
《济南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与市总工会联合行文建立了济南市企业欠薪报告制度。
出台了济南市《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就业管理的意见》。调整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首
次制定、公布了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③为3587名退伍军人上报并下达了安
置计划。建立了企业军转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出台了《关于帮助企业进一步解决部分
军转干部困难的意见》、《政府购买工作岗位安置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实施意见》,
并落实了有关政策, 受到省市的肯定和表扬。安置随军家属73人,为564名随军家属
发放生活补助费31.3万元。④建立了劳动保障系统信息统计体系,出台了《济南市劳
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规范了劳动保障主要工作指标,月、季报表的
报送程序和要求,建立了与省和其他市联网的统计数据远程直报互查系统,与全国部
分副省级城市建立了信息交流网络。⑤会同市经委、市国资局对2002年度经营者年薪
应兑现数额进行了清算,年薪制相关政策及考核办法,与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相比,
较为先进。⑥出台了《济南市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规程》,推动了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规
范化、标准化。 (丁保山)

就业再就业

全年通过各种渠道安置城镇劳动力就业9.26万人, 其中下岗职工分流安置4.6万
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2%。全市劳务输出13万人。①促进就业再就业目标责
任制的贯彻落实, 定期调度、通报各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组织了3次督导检查。积
极协调相关部门, 出台了落实再就业政策的7个配套文件,建立了促进就业再就业的
资金保障体系,市财政列入再就业资金预算1000万元,积极向省争取了2200多万元的
资金支持。②规范建设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在全市60个街道、镇全部建立了劳动
保障服务中心, 配备专职人员313人,投入开办经费和启动经费1633万元。建城区外
91个乡镇已有87个建成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劳动保障相关职责下放到基层工作平台,
且实现了市、区、街道三级信息联网,这一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③审核发放《再就
业优惠证》3.46万本,有5026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到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凭证
享受各项再就业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达1.02万人, 享受工商、税务部门减免费税726
万元。④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全年分四批开发公益性岗位援助2967
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落实各项再就业补贴资金1950万元。⑤按时足额为6.66
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5160万元, 免费培训失业职工1.44万人,其中创业培
训700人。 ⑥劳动力市场为8272个用人单位办理了招用工手续, 组织招收各类人员
14.1万人, 为城乡各类求职人员提供求职登记服务14.6万人次。⑦6月下旬,市人大
主任、副主任及有关领导与部分人大代表一同视察了劳动保障工作并给予肯定。2003
年度济南市劳动保障局被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评为先进单位。 (丁保山)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管理

全年鉴证劳动合同22.14万份; 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008起,结案2976起,结案率
98.9%;审查并备案集体合同23户。①加强企业调解委建设。全市有2545户企业建立
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做到了机构、人员、职能三落实。与市经委、市总工会
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对其工作程序、文书
格式等进行了规范。②参与了10多家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从维护企业劳动关系稳定、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出发,依法对企业改制方案进行了审核。深入企业进行劳动保障法
制宣传,为企业中层以上干部讲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③与市经委、市总工会、
市法院等部门协调,提出了《济南市劳动争议办案规则》、《济南市劳动争议证据规
则》,通过与市、区两级法院负责审理劳动争议的法官一起召开法律研讨会的形式,
对部分法律适用问题达成共识,确保了全市法院、劳动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案件裁决
的一致。 同时对办案中遇到的疑难案件定期召开业务研讨会, 进行会案处理。
(丁保山)

劳动监察

完善了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机制,制定了《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登记管理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主办监察员制度》、《复杂案件合议制度》、《错案追究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回访制度》,接访、调查、处理(罚)工作机制初步形成。①全年检
查用人单位2179户, 社会保险扩面1.6万人,清欠社会保险费4882万元,补签劳动合
同5087人。②全年受理群众举报1259人次,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③开展了拖欠农民
工工资专项大检查,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8件,为9680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434万元。
(丁保山)

职业培训

全年组织培训在职职工12万人次。全市技工学校招生10819人,完成计划的225%,
应届技工学校毕业生4678人, 当年安置就业4250人, 就业率为91%。职业技能鉴定
2.9万人次, 完成计划的116%。职业培训机构培训1.01万人。再就业培训1.4万人。
(丁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