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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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

2003年, 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结婚登记59504对,离婚登记2734对,涉外
结婚登记45对。
深化“满意在民政”活动,不断完善婚姻登记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定下
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婚姻登记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离婚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服务管理的通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使
婚姻登记执法更加严格、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热情、满意率更高,2003年全市婚
姻登记合格率为100%。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新《婚姻登记条例》,利用各大新闻媒体
和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新《条例》,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的通
知》,组织全市婚姻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更新,各婚姻登记处按照新要求统一制
作了登记处印章和钢印; 印制了《结婚登记服务指南》 、《离婚登记服务指南》及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普遍配置了高配置的硬件设备,并完成了婚姻登记系统
升级和数据更新; 国庆期间全市登记处正常上班,7天共办理结婚登记2515对。严格
婚姻登记管辖权和管辖范围,协调解决了多年未决的3区5个乡镇的婚姻登记代办点问
题,从而使婚姻登记管理体制改革遗留问题得以全部解决。还出台了《济南市婚姻介
绍机构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婚介市场。 (陈晓淮)

收养登记

认真贯彻《收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各县(市)区收养登记分管领导、科长
和登记员进行全面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事实收养”调查,
为出台《济南市弃婴管理办法》 提供依据。2003年全市共发布弃婴公告225条,办理
收养登记278件, 其中,男孩68人,女孩210人,收养社会福利院的弃婴、孤儿2人,
社会弃婴275人,孤儿1人,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6人。 (陈晓淮)

殡葬管理

2003年,殡葬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殡葬管理办法》,在全市开展了科
学文明办丧事的良好社会新风尚, 对全市7处殡仪馆进行了行业管理达标检查。利用
清明节等祭奠日对全市殡仪服务网点进行清理整顿,纠正了部分违规经营业户,查处
了部分封建迷信用品。 按照省民政厅经营性公墓年检标准,对全市7处经营性公墓进
行了年度检查,确保了经营性公墓的发展方向。莲花山殡仪馆被确定为国家三级殡仪
馆,其它殡仪馆都程度不同地对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和更新,保证了为群众提供优质
文明的殡仪服务。 殡葬信息化工程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济南殡葬网”开通启用。
“舜安专线”开通后为群众提供“一条龙”的殡仪服务,受到群众好评。
2003年, 全市共死亡38337人,其中回民土葬560人,应火化的38777人,全市火
化率为99%以上。 (陈晓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