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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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管理概况

2002年,济南市市场物价持续保持低水平运行态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
同期下降1.2%, 比全国36个大中城市平均水平低0.2个百分点, 比全省平均水平低
0.1个百分点。
1.价格改革工作。①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政府工作要全面提速的要求,市物价局
制定下发了《关于提高效率促进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价格审批制度改革,进
一步压减了价格审批事项,在连续两次取消20项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又取消第三批涉
及宾馆、 餐饮、医疗、教育等8项审批项目,并完善了审批程序;同时,在市行政审
批中心设立了审批服务窗口,将审批事项在审批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增加了价格审批
工作的透明度。②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的变化及要求,对
1980年至2001年间市物价局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价格规范性文件共226件进行了
清理, 63件予以保留,30件纳入修改范围,对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价格竞争的133
件予以废止。③进一步放开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了涉及民营企业的11项价格和
收费,由民营企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自主定价。④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发布了《市、
县(区、市)级政府定价目录》,对《山东省定价目录》中授权市、县级管理的项目,
明确了市与县级定价权限,扩大了县级价格管理权限。⑤按照电价体制改革的要求,
在全市完成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工作。⑥加强对药品招标采购管理,修改了
药品招标采购及零售价格作价办法, 对药品招标采购中标的364个规格品种确定了临
时零售价格,比规定的零售价格平均降低20.9%,年可让利2200多万元。
2.价格监督检查。①认真抓了旅游业、医药业、商品房开发业等价格管理办法的
贯彻落实,使这些领域的市场价格秩序逐步趋于规范。②积极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先
后开展了粮食、药品、电力等价格和教育、工商、土地、建设等收费的专项整治和检
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60件,查处违价金额2015.8万元,实施经济制裁1310.91万
元, 其中上缴财政808.81万元,退还消费者502.1万元,使市场价格和收费行为进一
步规范。③开展了“济南市第七届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加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
对符合条件的82家单位授予“双信”牌匾并进行公开表彰。④以“诚实规范标价、制
止价格欺诈”为主题,认真抓了明码标价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同时,组织开展了对主
要旅游景点、 商业、旅馆餐饮业等执行明码标价情况的专项检查,共检查150多个单
位,对不认真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70多个单位进行了纠正和查处。⑤进一步加强了价
格举报工作。 一年来,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共受理咨询和举报4212件,接待
群众来信来访159人次,已办结3946件,办结率93.7%。
3.价格调控管理。①对市场物价形势定期进行分析预测,针对市场物价变化情况,
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②认真开展价格监测和农产品成本调查等工作。对500多种重要
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定期进行监测,开展了粮食、生猪、棉花等主要农产品成本及
价格情况的10多项专题调查,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向农民发布,为各级政府宏观决
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引导农业生产、调整种养植结构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为更
好地发挥价格监测在宏观经济调控和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研究拟定了《关于加强
价格监测工作的意见》,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全市执行。③依法开展了价格调节基金
的征收工作,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任务,并利用价格调节基金扶
持肉、蛋、奶、蔬菜等生产基地和副食品市场建设。
4.收费管理工作。①按照国家、省的有关政策,清理取消了涉及乡镇(集体)企业、
外来打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部分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降低了部分偏高的收费标准。②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运
用价格杠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③不断加强对物业管理收费和房地产中介
服务收费的管理,对36个小区和大厦的物业管理收费,73家有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服务
机构的收费标准进行了审核。④继续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据统计,全市共
审验收费单位4037个,审验收费金额达22.8亿元,通过年审,查出乱收费单位337个,
涉及违价金额5473万元,吊销《收费许可证》414个。
5.价格服务。①价格信息工作成绩突出。市物价局加大对济价网络系统硬件和软
件建设的投资,开展了济南价格信息网的改造开发工作,设计开发了新的网络主页和
各处室的信息主页,完成了政务公开触摸屏的设计和开发,被市信息化领导小组评为
济南市“十大优秀政务类网站”。为配合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劳动、卫生、药监等
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开发建设了济南市医保医药价格网络管理系统,使价格信息
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②价格认证工作迈上新台阶。从规范价格认证行为入手,加
大价格认证工作力度,提高价格认证工作服务水平。③价格宣传工作取得新成绩。围
绕中心工作,大力宣传物价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项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重要
工作情况。
(任春国 冯增波)

价 格 调 整

工农产品价格。①为解决热电企业因煤炭价格上涨,影响成本大幅度上升,企业
经营困难的问题,经省物价局同意,对蒸汽销售价格和冬季采暖价格实行临时加收供
热燃料差价措施,即:蒸汽销售价格在每吨85元基础上加收燃料差价14元;冬季采暖
价格,居民住宅每季每平方米在18.2元基础上加收燃料差价1.30元,非居民住宅每季
每平方米在现行18.2元基础上加收燃料差价4.80元,中、小学校,托、幼园所仍按济
南市物价局济价工字〔1997〕第364号文件规定每季每平方米15.60元执行。②根据国
内成品油价格多次下调的实际情况,自1月6日起取消客运出租汽车燃料加价 (即微型
汽车每次收取的0.50元;普通型轿车及其以上车型收取的1.00元) 。③按照国家和省
关于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要求,自4月1日起实行城乡用电同价,市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价格执行全省统一的每千瓦时0.52元(不满1千伏);对于1千伏及以上供电户以及尚未
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乡镇转供电量,暂由变压器产权所有者负责抄表到户,到户
电价按每千瓦时0.52元执行。
服务项目价格。①城市汽车租赁业。为规范汽车租赁业价格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价格法》、《汽车租赁管理暂行规定》,制定了《济南市汽车租赁业小型客
车租赁价格暂行规定》 。 汽车租赁业各类小型客车租赁基本价格及浮动幅度,按照
《济南市客运汽车租赁价格表》执行(见附表一);超里程计费方式:普通轿车每公里
1.2元,高级轿车(排气量大于1.8升,且车价在35万元以上) 每公里1.5元,普通面包
车每公里1.00元,高级面包车(车价在25万元以上) 每公里1.2元。②调整自学考试相
关项目的收费标准。将自学考试的部分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科次32元;由省自考
办统一组织考试的学历文凭考试每人每科次40元;实践课程考核费为每人每科次50元;
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本科)文科为每人180元,理科为每人200元;毕业生审定费为
每人40元(含毕业证书工本费、材料费);转考手续费为每人每科10元;补考费为每人
每科次收取报名考务费40元。根据个别考生要求专门安排增加的考试,每人每科次收
取报名考务费200元。 ③调整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对2002年高中择校生的收费标准
进行了规定:省实验中学、济南一中、历城二中择校生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其他学校每人每学年5000元, 不含学杂费; ④按照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律师服务临时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新的律师服
务收费标准为: 办理民事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为500~5000元/件,涉及财产关
系的,按争议标的执行不同的收费比例(见附表二) ;办理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
的为500~30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规定执
行; 办理刑事案件,侦察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50~600元/次,代理申诉
和控告为300~1000元/件, 申请取保候审为6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为500~3000
元/件;一审案件为1000~6000元/件;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以及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为1000~6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
系的收费规定执行。④制定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附表三)。⑤根据国家
计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 要求,取消了
“暂住人口管理费” 、“城镇增容配套费”和“济南市市区人口城市增容配套费”3
项收费,并将《暂住证》工本费由每证10元下调至每证5元。
(任春国 冯增波)

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

年内,在对涉农价格和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先后取消收费项目128项,降
低收费标准50项,为农民减轻负担2016万元。同时,狠抓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
将广大农民群众关心的价格和收费进行公示,基本实现了国家和省里要求年底将公示
制度落实到所有自然行政村的任务,全市县(市)区共有收费单位407个,其中371个收
费部门落实了公示制度。在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基础上,全面开展了在全市范围
的公示制度,特别是群众比较关心的教育、医疗服务、电信行业,要求收费必须在收
费大厅和醒目的地方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通过公示让广大消费者明明白白消
费。全市已设立公示栏(牌、墙)4637个,发放公示手册6.22万册。
(任春国 冯增波)

医保医药价格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投入运行

为配合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济南价格信息网的基础上,又开发建设了济南市医
保医药价格网络管理系统,该系统录入了经物价部门审核确认的政府定价和实行市场
调节价的各种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通过与全市各个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联网,形成了
以物价部门为中心,连接各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和市医保办的医药价格网络系统。包括
“医药基准价格数据库”、“医药价格监测数据库”和“实际执行价格数据库”。至
年底, 国家计委和省物价局公布的医保目录中的482种化学药品和49种中成药品的价
格信息全部录入。医保目录中未公布价格的药品和市场调节的药品价格信息也已录入
完毕。73家定点医疗医保单位的数据库已经建立,医疗收费已全部录入医药价格数据
库。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鉴定委员会鉴定认为,该系统在医药编码、医疗机构执行价
格检测、为医保结算提供价格依据方面有创新,整体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任春国 冯增波)

南市价格协会成立

5月24日, 济南市价格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暨济南市价格协会成立大会
召开。协会聘请济南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徐华东任名誉会长。市价格协会以“背
靠政府、面向企业、联系群众、服务经济”为宗旨,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协
会在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作用。
(任春国 冯增波)
注: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计算。
(任春国 冯增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