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综述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1&A=15&rec=43&run=13

政 法 机 构

济南市政法机关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
公安机关有济南市公安局,内设14个职能机构和政治部、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及国
内安全保卫支队、反邪教侦察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文化保卫支队、治安警察支
队、行动技术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刑事警察支队、交通警察支队、巡警支队、防暴
支队、车辆管理所、公共交通公安分局、鲍山公安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
局15个直属机构; 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6个区公安分局,章丘、平
阴、济阳、商河4个县(市)公安局。全市公安干警8287人。
审判机关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15个职能部门和政治部、离退休干部工作
处、机关党委;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10
个县(市)区人民法院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全市审判干警1500人。
检察机关有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3个职能部门和政治部、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机关党委;济南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两个派出院;历
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10个县(市)区检察
院。全市检察干警1065人。
国家安全机关有济南市国家安全局。
司法行政机关有济南市司法局, 内设8个处室和政治部;历下、市中、槐荫、天
桥、历城、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10个县(市)区司法局和高新技术开发区
司法局。济南监狱,济南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所,济南市公证处隶属市司法局。全市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近3000人。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丁瑞云
副检察长 高新临 王 建 张鲁生 郭泗金 王金鹏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 长 彭万生
副院长 王培铭 王旭光 严祥龙 袁敬海 李学诚
(济南市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领导成员,见“党团政务·济南市人民政
府·济南市人民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市属副局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朱永华)

全力维护政治稳定

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坚持从省会城市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出发,以中共十
六大、省第八次党代会、三级“两会”和重要节庆安全保卫为重点,大力强化省会意
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一是量化维
稳目标,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政法部门一把手对稳定工作负总
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把社会稳定工
作量化成18项具体指标,与各县(市)区和市综治委40个成员单位分别签订责任状,
并认真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二是大力加强政治领域的斗争,侦破了一批入境
的间谍和敌对分子案件;继续强化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打击和教育转化力度,
捣毁团伙和窝点14个,查缴“法轮功”反动宣传品3.3万份。三是正确处理社会矛盾,
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重大矛盾纠纷联动调处中心等
154个,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信息报告、协调会议和督查制度。集中开展了6次大规
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调处成功率达95.9%。全市社会政治安定,治安秩序良好,
未发生损害省会城市形象、危及十六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大问题。
(吕 宏)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002年,研究制定了《济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和《关于实
行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制度的暂行规定》,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
稳定和重大治安问题的15个单位、 20名个人实行责任查究,一票否决了6个单位。制
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通知》,加强对重点
人、重点物品和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实行严管、
严控、严查;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对党政军首脑机关和重点要害部位,
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全市未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和火灾、爆炸
等事故。从增强省会城市整体防御功能出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市治安防范的新路
子,着力构筑治安防范大格局,不断健全完善“打防管控”一体化治安防范体系。在
城区组建了5000人的社区巡防队伍,通过健全经费保障、队伍管理、领导责任机制,
初步实现了城区综治工作的社会化、科技化、市场化和规范化。根据居民小区的不同
类型,积极构建周界防护和电子门禁、电视监控、楼寓可视对讲门、分户防盗防劫报
警装置“四道技术防线”,小区治安防范逐步由传统的重人防、物防向以技防为主导
的方向发展。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安置帮教组织2156
个,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81.7%。同时,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总结推广
了一批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社区治安防范、暂住人口法律学校、技防建设等治安防范
先进典型。省综治委评价济南“走出了一条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具有省会城市鲜
明特点的综治工作之路”;济南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
单位”荣誉称号。
(王 文)

“严打”整治斗争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市委的要求,以“破现案、攻积案、打流窜、追逃犯、抓
整治、促防范”为主线,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
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投毒、纵火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抢夺、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破获了一大批刑事案件,缉捕了一
大批逃犯,判决了一大批犯罪分子。特别是依法审结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徐宗涛犯罪
集团案件, 5名案犯被执行死刑,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充分利用
公判会、公捕会、公开处理大会、见义勇为表彰会等各种宣传形式,营造强大的斗争
声势和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严打”整治斗争的积极性。在“严打”
的同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认真开展公共复杂场所、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周
边、高校和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对排查出来的治安混乱部位和突出治安问题逐一登
记造册,落实承办单位和责任人,采取挂牌督办的方法,限期改变面貌,及时消除了
一大批治安隐患。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优化了社会治安环境,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
强,社会治安秩序继续保持全国最好的城市之一,实现了中央提出的两年为期社会治
安明显进步的目标。
(王 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002年,研究制定了《济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和《关于实
行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制度的暂行规定》,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
稳定和重大治安问题的15个单位、 20名个人实行责任查究,一票否决了6个单位。制
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通知》,加强对重点
人、重点物品和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实行严管、
严控、严查;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对党政军首脑机关和重点要害部位,
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全市未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和火灾、爆炸
等事故。从增强省会城市整体防御功能出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市治安防范的新路
子,着力构筑治安防范大格局,不断健全完善“打防管控”一体化治安防范体系。在
城区组建了5000人的社区巡防队伍,通过健全经费保障、队伍管理、领导责任机制,
初步实现了城区综治工作的社会化、科技化、市场化和规范化。根据居民小区的不同
类型,积极构建周界防护和电子门禁、电视监控、楼寓可视对讲门、分户防盗防劫报
警装置“四道技术防线”,小区治安防范逐步由传统的重人防、物防向以技防为主导
的方向发展。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安置帮教组织2156
个,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81.7%。同时,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总结推广
了一批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社区治安防范、暂住人口法律学校、技防建设等治安防范
先进典型。省综治委评价济南“走出了一条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具有省会城市鲜
明特点的综治工作之路”;济南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
单位”荣誉称号。
(王 文)

为经济建设服务

围绕实施省委关于济南“五年大变样”的战略决策,按照市委“五年大变样,政
法要先行”的要求,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司法理念,努力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
的法律服务。组织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深入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汽集团、盛润
房地产公司、济南顶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企业,就如何保护名牌产品、应对
入世挑战、企业的法制现状和生存环境、服务企业的对策和措施等,开展专题调查研
究,制定了为企业改革发展服务的意见,就保护不同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理顺
经济关系,加强经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重点行业的犯罪预防,以及禁止政法部门乱
收费、乱罚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不间断地对企业周边进行治
理整顿,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针对商河、济阳“三偷一假” (偷盗原油、盗窃耕
牛、盗割电信电缆、制售假烟)问题,先后5次深入基层,研究打击的措施和防止反弹
的办法,巩固整治成果。组织公安、法院、检察院、烟草、质检等部门,集中查处商
河、 济阳两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753起,案值达2100余万元。同时,指导监督政
法部门严格履行职责, 在办案的各个环节上,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7
月份,开展了为期20天的“两保”(保外就医、取保候审)案件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检
查案件2479起;11月份,又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百案评查工作,全市共评查案件
1250起。其中,重点评查领导批办超期未结、群众反映强烈、裁判处理失当和群众涉
案上访等类案件105起,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整改。根据企业对法制环境的内在要求,
引导政法部门克服孤立办案的思想,在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做好犯罪预防
工作,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朱寿民)

政法队伍建设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创满意”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政法
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 、
《关于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预防政法干警违法
违纪五项制度》。在思想建设上,对干警着重进行理想信念、党的宗旨、职业道德、
反腐倡廉、执业纪律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新党章,不断解决好举什
么旗、走什么路、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组织建设上,积极发挥协管职能,
调整充实市直政法部门领导班子;举办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读书班,提高各级领导
干部的理论素养和驾驭工作大局的能力;将政法系统干部培训纳入全市干警培训总体
规划,举办了两期政法系统新任处级干部培训班;结合机构改革,实行竞争上岗,一
大批年富力强的干警走上领导岗位。在作风建设上,制定了“警示教育”、“检查评
议”、“重大事件报告、查处”、“谈话、诫免”和“领导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
明察暗访、开门评警等外部监督力度,集中解决执法和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对58个
“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进行复查考核,验收合格的重新挂牌。通过加强制度化、规范
化、科学化管理,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大大提高,群众对政法机关的满意率达95%以上,
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先后推广济南市的经验。
(朱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