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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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事业概况

2002年,市老龄办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绩,被授予“全省老龄
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加强老龄组织机构建设,形成老龄工作新机制。在市一级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工
作机构的基础上,年内,各县(市)区根据中央决定精神和省市委意见,将老龄委员
会更名为老龄工作委员会,老龄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调整充
实了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老龄委主任大部分由各县(市)区
分管书记担任, 并由1名县(市)区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规格定为局级。各县
(市)区老龄委办公室共有编制43人,实有人数47人。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
根据要求都重新建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 其中有1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了老
龄委办公室, 有专职老龄工作干部43人,兼职107人。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
风, 对各县(市)区老龄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制度。将2002年的工作任务分解为7项46
条,实行百分考核,取得良好效果。举办了区县老龄干部和成员单位联络员培训班,
并组织市及区县老龄干部参加了省老龄办举办的培训班,60多人参加了培训,提高了
老龄干部的素质。同时,加强了市老龄办的自身建设,在调整充实的基础上,经积极
争取政府支持,将市老年事业发展中心由自收自支改为全额拨款,办公室充实了人员。
在老龄工作部门开展“做人民公仆、树良好形象、创一流成绩、建设文明机关”活动,
全市涌现出一批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受市表彰的老龄工作先进单位20个,省表
彰的3个;先进个人31名, 其中记三等功10名,嘉奖21名,受省表彰的2名;刘怀安记
二等功, 喻肇济记三等功。 市老龄办、平阴县老龄办、长清区长清镇老龄办被授予
“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认真做好安老养老工作,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对养老安老
工作非常重视,各级领导常抓不懈。10月9日,市长谢玉堂召集老龄办、民政局、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人座谈会,专门听取老龄办关于特困老年人救助和养老设施
建设情况的汇报,对做好养老保障、特困老年人救助和养老机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加大了安老养老工作力度。全市每月有2000多名特困老年人领取生活保障金。在农村,
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实行“五保”集中和分
散供养,集中供养“三无”老人3436人,分散供养6937人, 集中供养率和分散供养率
分别为34.4%、 100%。在做好经常性保障和救助的同时,每逢重大节日,在全市开展
以扶贫帮困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春节期间,对20户特困老人进行一次性救济,
每户500元。 坚持开展《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全市农村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
24.5万份。老年人优待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年内,农村全面推行费税改革。为保证农
村70岁以上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落实,市老龄办、农业局农村费税改革领导小组积极争
取,在改革实施方案中,免征70岁以上老年人新增的农业税,在制定的《乡村公益事
业金征收管理办法》和《村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管理办法》中对70岁以上老年人免征乡
村公益事业金,并且不承担出资出劳义务。各县(市)区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减
免农业税政策全部落实到位,享受减免的老年人23.5万人,减免金额1833万元。老年
福利服务设施有新发展。全市农村有敬老院183处, 其中,省一级17处,二级16处,三级
24处。市区有老年公寓23处, 床位1698张,入住率达64.2%。全市共开办各类老年大学
(学校)180所,学员人数4.42万人,初步形成四级办学网络。
加强老年法规政策建设,老年人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年内,各级老龄工作部门积
极配合司法行政和宣传部门,不断加大老年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的
养老意识和法制意识。老人节期间,省、市老龄办联合对优待老年人窗口单位进行检
查,省老龄办对济南市落实老年人优待规定给予较高评价,省市新闻单位进行了报道。
市司法局在全民普法教育中将老年法规政策列入年度教育计划,在普法考试和举办的
法律培训班中增加了老年法规政策的内容,在市电台开设了老年人维权节目,在中小
学法制课教学中增加了尊老敬老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在市法律服务中心设
立了“老年人维权接待室”,安排经验丰富,业务过硬,责任心强的专职律师负责接
访工作。 在“148”法律服务热线中,专为老年人开设了法律服务咨询热线。建立健
全了老年法律援助制度和基层法律援助网点。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到局属法律援助中
心、 “148”法律服务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进行法律咨询、代办法律文书的
老年人,一律免收咨询费,减收代办费;对受理的老年人案件,依据不同情况减收代
理费, 免收公证费,全年共减免各种费用8.1万元。市各级人民法院在对侵害老年人
合法权益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基础上,制定措施,完善制度,
确保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先后制定了实行涉老案件专案专办制度、规
章制度公示制度、司法援助制度。运用先于执行、财产保全法律手段,使老年当事人
从起诉到法院受理那天起,就在经济和物质生活上得到保障。年内,各级法院对生活
困难的老年人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免交诉讼费9.1万元。9月10日,历下区人
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践,成立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合议庭”,这在全市乃至全
省都是第一家。各级老龄工作部门积极配合司法等部门调处涉老纠纷案件1032起。接
待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2338件(次),处结率达96%。
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庆祝老人节和迎
接党的十六大召开活动丰富多彩,市老龄办先后举办了民族音乐会、首届老年人书画
展、老年人专场文艺演出等;为向社会展示新世纪泉城老年人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
展示广大老年人积极健康、 文明向上的生活情趣和科学的生活方式,5月,在泉城广
场举办了大型老年人文体表演,3000多名老年人身着统一服装,表演了威风锣鼓、健
身秧歌、 太极拳等节目, 场面颇为壮观; 组织了17个节目(其中体育类3个)参加
2002年山东省老年文艺体育电视大赛, 分获最佳演出奖、优秀演出奖、演出奖和体育
类节目一、二、三等奖,市老龄办获最佳组织工作奖;继续组织老年人旅游活动,开
行7列“夕阳红” 老年人旅游专列,组织4200余名老年人游览桂林、海南、昆明、三
峡、张家界等地,受到广大老年人的好评。
认真实施老龄事业“十五”发展规划,推动老龄事业不断发展。按照《济南市老
龄事业“十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十五”期间建设一座综合性、多功能老年人活
动中心的要求,市计委、市财政局、市老龄办组成调研组赴无锡、上海、杭州、厦门
等地对老年活动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论证,写出了调查报告。
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加大老龄
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为老龄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老龄办、老干部局同
市委宣传部对如何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工作意见,市委宣传
部将老龄宣传纳入新闻调度会,市广播电视局发挥广播电视宣传媒体作用,制定了老
龄宣传教育计划。市各新闻媒体加大对全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宣传报道力度,对
一些重大有影响的活动及时给予报道。年内,在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刊登播
出稿件580篇(件)。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老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全国老龄工
作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组织老年学研究的专家和老龄工作者,对如何提高老年
人生活生命质量进行研究和调查,写出《提高老年生活生命质量》论文,在全国提高
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对策研究会上交流,并刊登在《全国老龄科学研究》学术刊物上;
用2个月时间, 深入县(市)区、乡(镇)、村,对农村特困老年人生活和养老设施
情况进行调查,掌握了农村特困老年人生活和农村养老设施建设情况,写出调查分析
报告, 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报市政府;从9月中旬开始到10月底,对城区养老
机构及服务需求情况进行调查。调查采取自下而上和入户的方法进行,先后调查了通
过随机抽取的500户家庭764名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需求情况和市区23个养老机构基
本情况,写出分析报告报省老龄办,对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设施建设提供了依据。
(刘怀安 戚克春)

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

按照国家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市老龄办会同市民政局在全市组织实施了“社区老
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首批投资4000余万元确定的47个“星光计划”项目,6月底
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使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提到一个新水平,初步在社区实现了为居
家养老提供支持、为社区照料提供载体、为老年人活动提供场所的目的。
(刘怀安 戚克春)

开展“争创敬老模范单位、争当敬老模范个人、模范老人”活动

年内,市老龄委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争创敬老模范单位、争当敬老模范个
人、模范老人”活动。市老龄办制定了评选活动方案,成立了评审领导小组,经过层
层评选,市、县(市)区二级共涌现出敬老模范单位439个,敬老模范个人421名,模
范老人302名。其中,受市表彰的敬老模范单位107个,敬老模范个人91名,模范老人94
名。 推荐到省表彰的敬老模范单位9个,敬老模范个人7名,模范老人7名。历下区被
授予“山东省敬老模范区”,章丘市、平阴县、槐荫区、长清区被授予“全市敬老模
范县(市)区”。
(刘怀安 戚克春)

开展社区老龄工作试点

年初,选择历下区作为全国社区老龄工作的试点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书记、
区长亲自挂帅,制定了社区老龄工作试点方案,召开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试点工作中,
在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从本地区实际出发,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勇于实践,
创造性地做好社区老龄工作。通过试点,达到了预期目的:一是建立健全了社区老龄
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二是“六个老有”在社区基本得到落实;三是在社区形成了代
际和谐、 邻里团结和政治稳定的局面。9月25日,市老龄办在历下区召开全市社区老
龄工作试点现场会,总结推广历下区社区老龄工作试点基本经验和做法。
(刘怀安 戚克春)

百 岁 老 人

截止2002年底, 全市有百岁老年人73名,比上年减少7名,其中,男性11名,女
性62名;居住在城市的35名,居住在农村的38名;博士1名,小学文化程度5名,其余
为文盲。年龄最大者为长清区113岁的孟令珍。
(刘怀安 戚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