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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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管理概况

2001年,济南市市场物价持续保持稳定回升的良好态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
上年同期上升0.3%, 比全国36个大中城市平均水平低0.4个百分点, 比全省平均水平
高0.3个百分点。

1.价格调控管理。①坚持价格指数逐月通报制度、物价形势分析预测报告制度和
居民生活必需品及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制度,在每月对市场价格指数运行情况进行
分析的基础上,每季度结合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和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对市场物价形势
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并研究应对的价格调控政策和措施,为各级政府及时掌握市场物
价动态、制定价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②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力度,并把价格调
节基金投入到肉、奶加工生产和连锁超市的建设上,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使政府
对市场物价的经济调控能力得到增强。③加快价格立法步伐,先后制定出台《旅馆餐
饮娱乐业明码标价管理办法》、《关于在集贸市场开展明码标价的实施意见》、《商
品住宅销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施
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使法律手段在价格调控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为依
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稳定市场物价发挥了重要作用。

2.收费管理工作。①认真开展涉企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年内取消了50项收费项
目、降低了4项收费标准。将涉及企业的180项合法收费和基金项目通过新闻媒介向社
会公布,增强收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②为适应全社会多渠道投资教育的需要,按照
学校发展需要和群众的承受能力,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办学收费标准,促进了教育事业
的发展。 ③不断加强对物业收费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管理,对25个居民小区、4
个大厦的物业管理、20多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收费资格进行审核,使房地产市场趋于
规范。④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年度审验。共审验收费单位4176个,审验收费金
额达20.6多亿元,审验出乱收费单位434个,涉及违价金额6463.8万元。

3.价格监督检查。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为中心,围绕群众关心、政府关注、
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问题进行了治理整顿。重点开展了公安、医疗、中小学教育、
土地、建管等部门的收费和粮食、汽车配件、电力、药品等价格的专项检查;开展了
春节、“五一”、国庆节日旅游市场的价格检查及明码标价的专项检查,全市共查处
价格违法案件946件,非法所得金额4239万元,实行经济制裁2278.38万元,其中,退
还消费者490.87万元,上缴财政1787.51万元。

4.价格服务和价格研究。继续加强价格信息网络建设,新开发了汽车及其配件行
情数据库、国内外部分商品价格对比数据库等,更新录入资料32万多字。开发了医药
价格信息网络,拟通过信息网络实现对医药价格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为医保机构
医药价格结算提供及时、准确、合法的价格依据。积极开展了价格鉴证和价格认证工
作,进一步拓宽了价格鉴证和价格认证的服务领域,全市受理各类涉案资产价值认定
案件的数量和标的额均有大幅度的增加。据统计,全市全年共受理公检法、行政执法
机关等部门各类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认定8780多件,鉴证认定达3.87亿元,促进了司法
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大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力度,组
织开展了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农资购买情况、农户收支情况、小麦生产成本及收益、
棉花生产收购等10多项专题调查,针对农副产品价格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了一系
列稳定市场、稳定价格、发展生产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和农业生产提供了重要
的信息资料。 紧紧围绕加入WTO对价格管理的影响、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及物业收费等
价格热点问题,开展了理论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成果。在省、市组织的社会研究
成果评比中,济南市有6篇论文获奖,较好地指导了物价工作的开展。

(任春国)

价 格 调 整

工农产品价格。①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城乡用电同价的要求,制定发布了济南市各
县、 区农村用电一县一价的具体价格(见下表)。②根据国家计委规定,先后9次对
成品油价格进行了调整。 至12月20日成品油市场零售价格水平为:90#无铅汽油(标
准品)3564元/吨(2.64元/升),0#轻质柴油(标准品)3202元/吨(2.74元/升)。
③两次下调了国家、省管价的118种药品价格,年降价额达1.5亿元;同时,加强对医
院自制剂价格的管理, 对济南辖区内25家医院的270个规格品种的自制剂价格进行了
综合平衡,使医院自制剂价格趋于规范。④按照国家计委和省物价局关于调整49种中
成药零售价格的规定, 自7月23日起对国家计委公布的13种甲类中成药价格进行了调
整; 自8月13日起对省物价局制定的36种乙类中成药价格进行了调整。⑤按照省政府
要求,小麦收购保护价格仍维持上年水平不变;调整秋粮定购价格,中等玉米 (水分
14%)定购价格为每500克0.49元,中等粳稻定购价格为每500克0.60元。玉米、粳稻的
等级差价均为每相邻等级差价额每500克0.02元。

服务项目价格。①城市客运出租行业。自8月1日起,正式实行了新的客运出租汽
车租价标准:桑塔纳出租车(含同类车型) 起租价为3公里6元,超过3公里,每车公里
1.20元;各类车型单程空驶加价收费,3公里至6公里运距之间只收基本租金,不收回
空费, 超过6公里,加收基本租价50%的空驶费;超过基本里程后,按500米为计算单
位,收取基本租价的50%费用,不足500米的按500米计算租价。②房地产业。自8月30
日起,适当降低了房地产按揭中介服务中的部分劳务费标准。调整后的贷款代理服务
费标准是:贷款额在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 的每宗200元,贷款额在20万元至50万元
(含50万元)的每宗300元,贷款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每宗400元,贷款
额在100万元以上每宗500元。③自9月1日起,公交汽(电)车票价格调整为:普通零票
价格为每人次1.00元,豪华车票价格为每人次2.00元;使用电子车票(IC卡)乘车,普
通车每人次0.70元,豪华车每人次1.50元;月票由纸板月票改为电子月票(IC卡)形式,
且只适用于普通车,成人月票调整为50元,学生月票调整为20元。④旅游业。制定和
调整了趵突泉公园、华山风景区、灵岩寺旅游区等部分旅游景点基础门票价格。调整
后的门票价格为:大明湖公园为每人15元,华山风景区为每人5元(试行) ,灵岩寺旅
游区基础门票价格为每人35元、通票价格为每人45元,红叶谷生态文化旅游区为每人
30元、淡季(12月至次年3月)为20元,五峰山旅游区为每人25元(含百鸟林每人6元),
济南药乡国家森林公园旺季(4月至10月)为每人38元、淡季(11月至次年3月)为每人20
元,卧龙峪风景区为每人15元。

房地产价格。①配合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在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经省物价局批
准, 自8月1日起,对济南市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进行了调整,平均上调幅度为20%。
调整后的各类公有住房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 (基准租金) 标准分别为:钢混结构
2.90元;砖混结构一等甲级2.90元,乙级2.46元,丙级2.23元,丁级2.07元,丁外级
1.72元。对已按住房货币化分配办法领取住房补贴的职工,应在其租住的公有住房基
准租金的基础上,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双职工家庭增加8元,单职工家庭增加4元。丁外
级的砖混结构二等和砖木结构住房属不具备出售条件的住房,租金标准不作调整。公
有住房租金调整后,住房在规定标准之内的职工月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月收入15%以上,
由职工所在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以及参加革命工作较早
的职工,区别不同情况可予以减交、免交和缓交。②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
自6月份起,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开始执行新标准: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
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标准,由双主协商一次性计取;代理人对客
户提供详细、真实房源的地理位置及有关事项后,可收取看房服务费,每看两处收费
50元。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收取,10万元以内的 (含10万元) 按2%—
2.5%计取;10万元—30万元的(含30万元)按1%—2%计取;30万元以上的按0.5%—1%计
取。代理人对客房提供详细、真实房源地理位置及有关事项后,每看一处房屋收取看
房服务费在200元内由双方协商议定。 如果买卖成交,只收取代理费,不收看房费。
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
得超过成交价格的3%。③自7月1日起,经市政府同意,恢复执行市物价局等部门制定
的《关于调整办公、生产、经营等房屋租金标准的通知》,对房产管理部门直管的非
住宅房屋,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用房、企业生产性用房和
商业服务业用房等类别进行了适当调整。如钢混结构的房屋每平方米每月标准租金是: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3.25元,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用房13.60元, 企业生产性用房
13.60元,商业、服务业用房15.50元;砖混一等的房屋每平方米每月标准租金是:机
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3.32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用房8.22元,企业生产性用房8.22元,
商业、服务业用房9.58元。④为促进物业服务业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根据物业企业
的服务水平和服务项目,对照《济南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核定了25
个居民小区和4个大厦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任春国)

价格举报电话开通

从5月1日起,开通了全国统一的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同时,制定了《“12358”
价格举报工作的有关规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工作承诺》等规章制度,
对价格举报案件的受理、登记、承办、存档及反馈等工作都作出明确规定,使价格举
报工作趋于规范。 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以来,共接听价格咨询、举报电话1300多
个,其中受理价格举报200多件,退还用户金额210万元,罚没款10万元,有效保护了
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任春国)

规范商品住宅销售价格

12月1日,《济南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其主要内容是:
①明确规定对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包括5个部分,即:开发成本费用(包括土地出让
金、征地或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等) ,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和销售费用),
税金,依法应当缴纳的其他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利润。各种集资、赞助、捐赠、赔偿
金、违约金、滞纳金、罚款、土地闲置费等与开发经营无关的费用,一律不得计入成
本费用。②建立《商品住宅销售说明书》制度,规定商品房销售必须要有“价格说明
书”,以每栋楼作为一个单位标价,在《说明书》上标出每栋楼的平均价格、每套单
元房销售价格、所售楼寓的各户型图、合同承诺的售房面积、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符
合规定的代收代付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房管部门发放的售楼《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
内容,使消费者能够真实、全面地了解商品住宅的价格、质量等情况。③对房地产开
发过程中涉及的建设项目收费,确定建立收费公示制度、“两证一簿一票” (收费许
可证、收费员证、收费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 制度等,从制度上制止对房
地产经营企业的乱收费。

(任春国)

加入WTO与价格管理理论研讨会

3月份由市物价局、市价格学会联合举办。与会的领导、经济学专家、学者100多
人针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给济南市市场价格及价格管理将带来的影响和应采取的
对策进行了研究探讨, 发表论文25篇,其中《加入WTO对我国价格的挑战》、《加入
WTO对我市农产品的影响及其价格对策》 在省物价局、省价格学会组织的全省价格理
论研究成果评比中分别被评为优秀论文一等奖和二等奖。通过研讨,与会人员达成如
下共识:①中国需要WTO, WTO离不开中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外贸依存度
已接近35%, 且与WTO成员之间的贸易额占中国进口总数的90%以上,中国要加入世界
经济一体化的大市场, 必须要加入WTO;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多边国际贸易体系,如
果没有中国这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参与,世贸组织要发展、要推进经济全球化是不
可想像的。 ②加入WTO对市场经济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入世将使我国价格体系和
价格结构更加合理,刺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入世后,我国民族工业和市场
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特别在“外低内高”的价格态势下,对我国农产品、制造工
业和服务行业将会造成很大的价格压力。③我国价格体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方面的一些
问题亟待解决。这些问题主要是,政府定价透明度不高,价格形成机制还有很大的随
意性和盲目性,市场竞争的公开、公平和无扭曲原则还存在不少问题,国民待遇方面
还存在“内高外低”、“外高内低”的价格歧视性收费现象,市场秩序的规范化、法
制化严重不足, 价格欺诈、价格倾销、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还较多存在。这些与WTO
规则之间都存在着很大差距,需要尽快纠正和解决。④要按照WTO规则改革价格管理。
要按照国际贸易规定在价格政策方面与国际接轨;调整我国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结构,
在价格形成机制上与国际接轨;加强市场价格管理,在法律法规建设上与国际接轨。

(任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