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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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概况

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①在认真总结全市“三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经验
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起点高、标准高、具有自身特色的《济南市“四五”
普法规划》和《济南市“三五”依法治市纲要》。②创新普法形式,迅速启动“四五”
普法。集中开展了“法律进万家”、“讲案学法”、“送法下乡”活动,举办了“黄
电杯”讲案学法电视大奖赛、“上海大众杯”法律知识竞赛,创办了《济南市依法治
市通讯》,至年末举办县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33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讲座36
期,组织专业法律法规宣传26次。③赋予依法治理新的内涵和外延。深化、延伸、发
展依法治村、治校、治社区等经验,探索形成了章丘市“两会”、“两制”经验,市
中区暂住人口法制教育经验,扩大了典型经验对整体依法治理的引导、辐射和推动作
用。着眼于提高执法水平,在全市全面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承诺制和执法违法
责任追究制,总结形成的“全面实行三项制度,努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经验在
第五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介绍推广,受到了与会中央领导和代表的高度评
价。 2001年5月济南市被评为全国“三五”普法先进城市,受到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
表彰。市司法局被评为全省“三五”普法先进单位。

监狱劳教工作。一是积极配合“严打”整治斗争,组织济南监狱、市劳教所采取
“腾、挤、修、建”等形式,努力扩大收押收容能力,并组织开展政治攻势,敦促其
坦白、 检举和深挖余罪,收到坦白检举材料94份,提供犯罪线索150余条,协助破获
案件37起,扩大了“严打”整治斗争的战果;二是把“法轮功”类劳教人员教育转化
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对收容的“法轮功”类劳教人员组织实施教育转化攻坚战,
转化率达到96%。配合市“610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建立了济南市法制培训中
心,作为“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基地,加大对社会面“法轮功”顽固分子的教育转
化工作。三是积极探索管理教育的有效形式,推行狱所务公开,成立罪犯监督委员会,
与省农业培训学校在济南监狱联合办学,使在押犯人既能获得今后谋生的应用知识,
又获得了专业技术学历证书,开展对特困服刑人员的爱心救助和法律援助活动,实施
劳教人员亲情教育,有效地稳定了狱所秩序,济南监狱和市劳教所未发生任何重大事
故, 济南监狱连续7年未发生脱逃、自杀、凶杀、暴狱等重大恶性事故,狱所内罪犯
和劳教人员改好率保持在96%以上,超过司法部改好率90%的要求。市劳教所部级现代
化文明成果不断巩固发展,济南监狱加大了硬件建设投入,建成了一流的现代化文明
会见室,装备了先进的狱政设施,基本实现了管理工作和监管手段的规范化、现代化,
以高分被评为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

法律服务工作。大力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制
定了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办法和措施,先后总结推广了山东众成、仁和、天齐律师所、
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历下区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法律
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围绕领导决策、国企改革、基础建设、农民负担等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的重点问题,积极拓宽业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全市律师共
为1301家政府、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承办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68070件,同比增长14.2%;公证机构办理各类法律事务47520件,同比增长18%;基层
法律服务机构承办各类法律事务74493件; 全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758件,同比增长
30.8%, 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命名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市法
律服务工作者共为国家、集体、公民个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3.3亿元。在“严打”
整治斗争中,全市组织参与并代理了60多起重大刑事案件,配合有关机关稳、准、狠
地打击犯罪,保证了刑事辩护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在机构改革中得到强化。新建调解组
织56个, 全市开展了6次大规模民间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防止“民转刑”案件
95件,调处矛盾纠纷13468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5.2%,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稳定“第一
道防线”的作用。二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各级建立安置帮教
机构和组织1080个, 专兼职帮教人员达到3589名, 建立安置基地和实体25个,安置
1786人,安置率达到81.7%,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三是“148”专线的服务实效不断
扩大。 全市“148”专线共接听法律咨询电话24955个,接待来访15806人次,提供上
门服务168件, 市“148”协调指挥中心被评为社会联动先进单位,“148”专线被评
为全市“十佳热线”。四是创造性地开展了依法治信访工作。全市10个县 (市) 区、
145个乡镇(街办)全部建立了人民来访法律顾问室,依法处理涉法信访案件2000余件,
司法部领导称赞济南市依法治信访工作是“高明之举”。

(齐玉华)

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全部脱钩改制

按照国务院关于中介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组织对全市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深层次
改革,至年末全市18家国资律师事务所和86家挂靠乡镇(街道)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脱钩
改制工作全部完成,形成了以合伙、合作制为组织形式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建
设模式,并全部实行“两不四自”运行机制,这既全面贯彻和体现了中央有关改革精
神,减轻了国家负担,同时又极大地增强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后劲和活力。至年末,全
市律师机构发展到55家、执业律师700余人,基层法律服务所117家、基层法律工作者
502人。 同时,公证工作改革主要是进行主办公证员负责制试点,全面推行要素式公
证书,建立公证赔偿基金,进一步完善了公证质量保证体系。在全省公证质量检查评
比中,济南市获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

(齐玉华)

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命名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隶属于济南市司法局,去年以来着眼于“树一流形象、创一
流业绩”,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创建活动中,与团市委、市
残联、妇联广泛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学校讲案学法,建立了“青少年维权
接待室”,解答咨询,提供法律帮助,为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素质,维护青少年
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至年末共处理
青少年来信来访100余人次, 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民事代理25起,刑事辩护12起,
免收咨询、 代书费1万余元,减免代理费及辩护费2万余元。2001年8月被团中央、司
法部命名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齐玉华)

法学教育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辅导站

济南市司法局是全国律函济南辅导站,始终坚持立足政法,面向社会的办学路子,
2001年新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及律师函授专业本、专科学员8600余人次,党政领
导干部法律专业第二学历参学人员达到1120名, 直接受教育人数在2万余人,济南市
法学教育工作到2001年已连续6年被评为全国先进辅导站。

(齐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