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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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事业概况

2001年,市老龄委加强自身建设,综合协调职能得到提高。在机构改革中,市委、
市政府加强了对老龄工作的领导。一是市老龄委更名为老龄工作委员会,将市老龄委
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二是调整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和办公室领导班子,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三是召开了新一届老
龄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市老龄事业“十五”发展规划》、市
老龄工作委员会职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联络员职
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徐
华东到会讲话;四是召开了全市老龄工作会议,总结回顾了近几年全市老龄工作开展
情况,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老龄工作任务作了部署,各县(市)区及市民政局
等有关部门在会上交流了做好老龄工作的经验。五是各县(市)区按照市里的要求,
在机构改革中,调整充实了老龄委及办公室成员,目前,全市10个县(市)区老龄委
办公室已调整完毕,做到机构规格不降,编制员额不减。

制定了老龄事业“十五”发展规划,“星光计划”正式启动。《济南市老龄事业
“十五”发展规划》经过多次修改和与市直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以及市老龄委全体会
议审议,市政府印发全市贯彻实施。市民政局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在全国实施社区老
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的部署和要求以及省民政厅的安排,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
上,提出了济南市“星光计划”实施方案和首批建设项目,向社会公布确定首批48个
项目,2002年“五一”建成并投入使用。

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年内,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共接待老年人来信来
访2517件(次) , 配合司法部门调处涉老纠纷案件1291件,各级法院涉老案件立案
411件, 审结387件,减免诉讼费8.43万元,获得法律援助589人,减免法律援助费用
6.86万元,全市共发放老年人优待证3.34万本,免除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村提留、乡
统筹款1608.24万元, 免除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义务工、积累工242.17万个,免集资
款546.15万元,发放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9.73万元,全市养老基地已发展到20处、占
地68公顷。

加快了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步伐。截止2001年11月底,全市有各类老年公寓19
处,床位1506张;有各级老年大学108所,其中,市级1所,县(市)区、企业集团18
所,乡镇(街道)、村(居)161所;筹备建立了老年人呼叫服务网络,于3月20日在
历下区东关社区服务中心开通运行。

开展了庆祝《老年法》施行五周年活动。200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
保障法》颁布施行五周年,各级老龄工作部门采取召开报告会、座谈会,举办辅导讲
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
《老年法》等法律法规。10月22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济南市老年法律法规政
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10月24日,省老龄委对济南市老年人优待规定落实情况进行
了检查。10月28日,省、市老龄委办公室联合在泉城广场举办了纪念《老年法》施行
五周年宣传服务日活动,省、市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
证人员现场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和服务。

“老人节”庆祝活动丰富多彩。“老人节”期间,全市上下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庆
祝活动。市里组织的大型活动有:10月19日“千老游南山”活动,组织1000名老年人
到四门塔和红叶谷参观游览,陶冶了广大老年人生活情趣,感受了济南五年大变样的
成果。 开展“夕阳红” 老年人专列旅游活动, 全年共开行6列老年人旅游专列,有
4100多名老年人游览了桂林、海南、昆明、香港、澳门等地,深受广大老年人的欢迎。

(刘怀安)

老年人呼叫服务网络开通运行

根据市长第52次办公会议《关于建立济南市老年人呼叫服务网络管理中心的决定》,
一项旨在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医疗急救、治安防盗报警、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信息咨
询等为一体的综合性、 智能化服务新模式--老年人呼叫服务网络,3月20日在历下区
东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开通运行。截止2001年底,已发展用户1100余户。中共中央政
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吴官正,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国家民政部副
部长李宝库,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孙淑义等领导先后视察了老年人呼叫服务网络,
并给予高度评价。

(刘怀安)

百岁老人

截至2001年底, 全市有百岁老人80名,比上年增加26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
72名;居住在城市的30名,居住在农村的50名;中等文化程度2名,小学文化程度5名,
其余为文盲。年龄最大者为长清县112岁的孟令珍。

(刘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