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及所属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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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主 任 李启万

副 主 任 谭永青 封居尚 王宝玲(女) 赵志冰(女) 刘海亭 栾毅昌
董承铭 朱文兴

秘 书 长 李法明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学福(回族) 马德贵(回族) 王守为 王希宝

王国才 王家美 王静侠(女) 闫继红(女)

朱焕文 伊淑源 刘明武 李胜利 李景全 李慎锡

杨玉廷 邱洪江 宋云霞 张来田 张润清 陆 政

陈 雨 陈有光 荣 义(女) 胡志明 查全和

徐宗臻(回族) 郭 杰 崔守华 靖绪贵 翟黎明(女)*

副 秘 书长 刘明武 王建文* 荣 义(女) 李令虎 耿耀贤

法制委员会

主 任 委员 谭永青

副主任委员 李慎锡 陈有光

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 任 委员 栾毅昌

副主任委员 王希宝 张润清* 伊淑源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主 任 委员 董承铭

副主任委员 杨玉廷 邱洪江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主 任 委员 王宝玲(女)

副主任委员 宋云霞 王守为 闫继红(女)

农村经济委员会

主 任 委员 封居尚

副主任委员 陈 雨 张来田

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主 任 委员 赵志冰(女)

副主任委员 荣 义(女)* 郭 杰

办公厅主任 刘明武(兼)

副 主 任 朱焕文* 李 伟* 纪 华* 伊啸扬* 刘 浩 刘 民

人事代表工作室

主 任 张润清

副 主 任 张正方 张伯礼 伊啸扬

法规工作室

主 任 王家美

副 主 任 毕明明 沙济生

法规工作委员会(2000年5月29日成立的过渡性临时机构, 待第十二届人大第四
次会议召开,该机构自然撤销。)

主 任 委员 王家美

副主任委员 朱焕文 毕明明 沙济生

法制工作室

主 任 李慎锡

副 主 任 裴金生

财政经济工作室

主 任 王希宝

副 主 任 余毅民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室

主 任 杨玉廷

副 主 任 李 伟 亓勇建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室

主 任 王守为* 闫继红(女)

副 主 任 刘广森 傅百镇 沙济生*

农村经济工作室

主 任 陈 雨

副 主 任 宋志健

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

主 任 荣 义* 王建文

注:*示2000年内离职。

(张正方)

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及所属工作部门

市人大常委会

主 任 李启万

副 主 任 谭永青 封居尚 王宝玲(女) 赵志冰(女) 刘海亭 栾毅昌 董
承铭 朱文兴

秘 书 长 李法明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学福(回族) 马德贵(回族) 王守为 王希宝

王国才 王家美 王静侠(女) 闫继红(女)

朱焕文 伊淑源 刘明武 李胜利 李景全 李慎锡

杨玉廷 邱洪江 宋云霞 张来田 张润清 陆 政

陈 雨 陈有光 荣 义(女) 胡志明 查全和

徐宗臻(回族) 郭 杰 崔守华 靖绪贵 翟黎明(女)*

副 秘 书长 刘明武 王建文* 荣 义(女) 李令虎 耿耀贤

法制委员会

主 任 委员 谭永青

副主任委员 李慎锡 陈有光

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 任 委员 栾毅昌

副主任委员 王希宝 张润清* 伊淑源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主 任 委员 董承铭

副主任委员 杨玉廷 邱洪江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主 任 委员 王宝玲(女)

副主任委员 宋云霞 王守为 闫继红(女)

农村经济委员会

主 任 委员 封居尚

副主任委员 陈 雨 张来田

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主 任 委员 赵志冰(女)

副主任委员 荣 义(女)* 郭 杰

办公厅主任 刘明武(兼)

副 主 任 朱焕文* 李 伟* 纪 华* 伊啸扬* 刘 浩 刘 民

人事代表工作室

主 任 张润清

副 主 任 张正方 张伯礼 伊啸扬

法规工作室

主 任 王家美

副 主 任 毕明明 沙济生

法规工作委员会(2000年5月29日成立的过渡性临时机构, 待第十二届人大第四
次会议召开,该机构自然撤销。)

主 任 委员 王家美

副主任委员 朱焕文 毕明明 沙济生

法制工作室

主 任 李慎锡

副 主 任 裴金生

财政经济工作室

主 任 王希宝

副 主 任 余毅民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室

主 任 杨玉廷

副 主 任 李 伟 亓勇建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室

主 任 王守为* 闫继红(女)

副 主 任 刘广森 傅百镇 沙济生*

农村经济工作室

主 任 陈 雨

副 主 任 宋志健

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

主 任 荣 义* 王建文

注:*示2000年内离职。

(张正方)

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于2000年2月25~29日在珍珠泉人民会堂举行。应到代表467名,实到代表437名。
出席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市直各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2月24日举行
预备会议,通过了会议议程,选举59人组成大会主席团,谭永青为大会秘书长。会议
听取和审议了市长谢玉堂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刘善鹏所作
的关于济南市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市
财政局局长牟陆阳所作的关于济南市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财政预算草案
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启万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彭万生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瑞云所作的市人民检
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上述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决议。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
出的议案28件,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对这些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大会秘书处提出了
处理意见,28件议案全部改作代表的重要建议和意见,连同代表书面提出的建议、批
评和意见196件, 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分别交有关机关和部门、组织研究办理,
并负责答复代表。会议补选朱文兴为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济南市十二届人大
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接受周振安辞去济南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
求的决定向大会作了备案报告(书面)。

(罗 辉)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2000年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6次会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月25~26日举行。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
会秘书长李法明所作的关于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
审议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
议通过; 表决通过了提请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的主席团、秘书长名单
草案; 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闫继红所作的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
格的审查报告;审议决定了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
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审议通过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稿,决定提请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工作
要点;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玉廷所作的关于市十一届人大
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议案》办理情况审议结果的
报告,同意向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书面);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
杨佩钦所作的关于市民政局等6部门整改工作情况、 市民政局局长褚玉颜所作的关于
行政区域调整交接工作情况汇报和市拆迁办副主任刘春立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城市建
设拆迁条例(草案)》的说明。会议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彭万生提请,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3月28~29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
安局局长李长水所作的关于全市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汇报,市财贸委员会主任孙洪祥
所作的关于市场建设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玉廷所作的关
于《济南市城市建设拆迁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市环保局局长
肖光祥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会议还根据市长谢
玉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瑞云的提请,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有10位公民首
次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5月30日至6月1日举行。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
财政局局长牟陆阳所作的关于199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连承俊
所作的关于199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
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希宝所作的关于199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市宗教局局长周富云所作的关于实施《山东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情况的汇报,
市审计局局长连承俊所作的关于《济南市社会保障基金审计办法(草案)》的说明,
市环卫局局长凌安中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
市成教局局长刘元刚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农村成人教育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
市宗教局局长周富云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市人
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玉廷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草案)》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济南市1999年市
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设立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的决定》,通过
了《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会议还根据市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彭万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瑞云的提
请,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10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7月25~27日举行。 会议听取了市计划委员
会主任刘善鹏所作的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市财政局
局长牟陆阳所作的关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
任闫继红所作的关于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工作的实施方案汇报,市
农业局局长李吉乾所作的关于《济南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草案)》的说
明,市档案局局长左连所作关于《济南市档案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市人
大农村经济委员会、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上述法规草案提出了审议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主任王家美所作的关于《济南市社会保障基金
审计监督办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
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焕文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
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副主任毕明明所作的关于《济
南市农村成人教育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财
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分别向会议提出了
审议情况的报告。会议对上述汇报、报告和议案进行了分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
于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工作的实施方案、《济南市社会保障基金审
议监督办法》、《济南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济南市农村成人教育若干规定》。
三项法规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会议还对《济南市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条例(草案)》和《济南市档案管理若干规定(草案)》进行了初审,审议中委员们
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会后由法规工作室将这些意见加以整理,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
见后,交由法规工作室统一审议,并向下次常委会会议提出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
告。会议还根据市长谢玉堂的提请,决定任命王天义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龚秋
水为济南市司法局局长,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
项。10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9月26~29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
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希宝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市级预算审批监督条例(草
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主任王家美所作的关于《济南市规章备案审
查规定(草案)》的说明、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局长冯承河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市政工
程设施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主任王家美所作的
关于《济南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济南市档案管理
若干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迟景安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和芬
兰万达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议案的报告; 市人事局局长林思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彭万生、市检察院院长丁瑞云分别作了人事任免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市规划局局长曹
桦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新
临所作的关于惩治腐败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汇报、市财政局局长牟陆阳所作的关于财
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工作的汇报、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卢化俊所作的关于实
施《商检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市
教育委员会主任王良所作的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
质教育的决定》情况的汇报。会议对上述工作汇报、法规草案及说明、报告、议案进
行了分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济南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济南市档案管理若
干规定》和《济南市规章备案审查规定》,以上法规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
施。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济南市与芬兰万达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会议决定接
受翟黎明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会议还根据市
长谢玉堂的提名,任命邹世平为济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王宏炜为济南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局长。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彭万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瑞云的提请,通
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8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于11月27日至12月1日举行。 会议听取了市计划
委员会主任刘善鹏所作的关于全市“十五”计划编制情况的汇报。随后会议分组审议
了《“十五”计划纲要(草案)》和《“十五”计划主要指标》、《“十五”计划重
点建设项目》等专题规划,原则同意《纲要(草案)》所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
拟提请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
主任王家美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说明,市政府副秘
书长王文刚所作的关于《济南市教育督导规定(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法规
工作室主任王家美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市级预算审批监督条例(草案)》、《济南市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草案)》、《济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修订草
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龚秋水所作的关于《济南市“三
五”依法治市纲要》起草情况的说明。会议分组审议了上述法规草案和济南市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济南市“三五”依法治市纲要》的决定草案。会议
听取了市建委副主任张栋臣所作的济南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情况汇报、市科学技术委
员会主任王长欣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
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情况的汇报、市林业局局长李庆友所作的关于实施《森林
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肖光祥所作的《关于治理我市大气污染议案》
办理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副秘书长迟景安所作的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对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情况向会议提交了书面报告。会议分组审议了上述汇报和报告。会议还
先后听取了市监察局局长胡占平、市外经外贸委主任孟建新、市交通局局长刘曰鑫、
市房管局局长李虎山、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孙强、市文化局局长王善桐、市畜牧局局长
张德泽所作的述职报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调查组对上述述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情况,向会议提交了调查报告。会议对述职报告和调查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表决通
过了《济南市市级预算审批监督条例》、《济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济南
市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三项地方性法规,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会议
通过了《关于贯彻实施〈济南市“三五”依法治市纲要〉的决定》。对于初审的《济
南市教育督导规定(草案)》,会议决定交法规工作委员会审议修改,并向下次常委
会会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对《济南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会议认为
该条例草案结构合理,条款清晰,同意作为市人大常委会议案提交市十二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7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

(罗 辉)

视 察 活 动

4月12~13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济南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和文
物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市政府、平阴县、长清县及有关部门的执法情况
汇报,实地察看了平阴县西山汉墓群、长清县孝堂山郭氏墓石祠和双乳山汉墓博物馆、
章丘市洛庄汉墓和兴国寺。视察认为,《济南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照《规定》的要求,坚持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
针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要求的文物保护管理新体制,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取得很
大成绩。一是加强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是加大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
的力度,惩治了一批犯罪分子;三是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四是逐步加大投入抢
救维修了一批重要文物; 五是考古发掘工作取得重大成果。视察认为,济南的文物保
护工作虽然取得很大的成绩,但应该看到: 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文物保护
管理工作的认识,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有差距; 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亟
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文物保护、抢救维修资金缺口较大,市级以上文物保
护单位中需政府拨款维修的(属文物部门管理和无使用单位的地上文物)由于经费短
缺,长年失修,自然损毁严重,大部分处于濒危状态,有可能造成文物灭失; 城市建
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协调日渐繁重,近年来在城市建设、旧城改造中毁坏文物的事件
时有发生; 盗窃、盗掘文物活动仍有发生,文物保护的压力依然很大。针对视察中发
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①大张旗鼓地学习宣传《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用法律统一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思想和行动,提高全社会对文物工作重要性的
认识; ②有法必依,严格依法保护和管理好文物;③依法利用好文物,以利用促保护;
④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文物保护投入;⑤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6月14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
行了视察,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的汇报,还听取了市地矿局、
历下区和历城区政府关于小水泥、小石子、小石灰加工厂治理情况的汇报。视察认为,
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紧紧围绕“一控双达标”的总体目标,以
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依法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容貌工程”、
“蓝天工程”等强有力的治理措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新成绩,空气环境
质量有了明显改善。1999年济南市市区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
物浓度平均值分别比1998年下降28%、4%和12%,已甩掉世界空气污染严重城市帽子,
在国内重点城市的排名已由污染严重的第六位降至第八位,在1999年度全国46个重点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由1998年的第34位上升至第20位。视察指出,济南环境
形势依然严峻,与国家标准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空气污染由煤烟型污染转为烟尘、扬
尘和机动车尾气混合型污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此,提出以下
意见和建议:①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②严格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依
靠法制解决好大气污染问题;③在具体工作中,正确处理“三个”关系;④加强领导,
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水平。

6月21~22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贯彻实施《对外贸易法》的工作情况进行
了视察。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济钢集团、金冠毛纺集团、
丰农有限公司、玛钢股份公司等出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
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意见。视察认为,济南贯彻执行《对外贸易法》的情况总的是
好的。一是领导重视,带头学习和宣传涉外经济法律法规; 二是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加
强法律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三是政府有关部门和外贸企业能够自觉按照《对外
贸易法》的规定,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扩大外贸范围,运用法律武器规范经济行为,
调解和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外贸工作质量得到提高。视察指出了
存在的问题: 一是外经外贸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形式比较单一,有些单位
对法律还不熟悉,依法办事的观念树立得不牢; 二是外贸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还不够
宽松;三是出口商品结构不尽合理,竞争力不强,总体规模小的状况没有根本性改变,
工业优势没有得到很好发挥,创汇农业尚没有形成规模,这些方面与先进城市相比差
距很大,与省会城市、中心城市的地位很不相称。视察提出如下意见: ①加强法制建
设,依法促进和保障外向型经济的发展;②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对外贸易的开展;
③落实好环境创新措施,提高协调服务水平。同时建议市政府着重加强以下工作: 一
是要针对企业开展对外贸易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如资金调剂、人才引进、出口退
税补贴、出国招商引资等,及时研究制定鼓励政策,同时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保护
调动企业外贸出口的积极性。当务之急是要帮助企业尽快解决资金不足和人才短缺的
问题。目前全市设立的外贸出口发展基金规模偏小,难以达到扶持和鼓励出口的效果,
建议在财力允许情况下,逐年增加基金的规模,使其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是各有
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为经济、为企业、为外商服务的意识,减少工作程序和环节,提高
效率,尽量为基层、为企业办事提供方便条件。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能,
克服政出多门、互相掣肘、中梗阻的现象; 三是认真清理企业外部环境,规范各种税
费征收行为,严厉查处乱摊派现象,帮助企业排除干扰,减轻负担; 四是各级政府要
加强工作协调,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特别是要协调税务、海关、商检、银
行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其政策熟、信息灵的优势,积极为企业出口的创汇出谋划策、
铺路搭桥、排忧解难。

7月5~7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的决定》情况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有关部门的
工作情况汇报,深入部分县(市)区、乡镇、街居、厂矿学校和机关实地察看了社会
治安防范治理情况,并与各方面代表进行了座谈。视察认为,全市贯彻实施《决定》
的情况是好的。各级综治委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
治本的方针,认真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积极组织、
协调、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逐步走出了一条“以维护
社会政治稳定为目标,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总抓手,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
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为载体,依照城市抓防范、农村抓整治、基层抓创安、队伍抓
建设的要求,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路子,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的社会稳定,
促进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视察指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是一劳
永逸的事情,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存在
漏洞和空隙。应当看到,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不
安定的因素还不断产生,有些已经解决的问题出现了反弹、回潮。政府对政法部门的
装备和投入与形势任务的要求相比还不适应等问题。视察提出建议和意见: ①各级各
部门要充分认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②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决定》
和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③要大力加
强“典型”、“经验”的普及和提高;④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⑤要抓好队伍建
设。

10月19~20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部分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建设情况进行了
视察。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千佛山、大明湖公园
和龙洞风景区的开发建设情况,分别听取了三景点规划建设情况的介绍。视察认为,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旅游方面的法律
法规,加大宣传力度,在制定旅游业发展规划,开发旅游资源,加强旅游行业管理,
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旅游业的健
康发展,旅游工作总体上有了很大起色。一是旅游业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二是旅游
行业管理日趋完善;三是旅游资源开发成效显著;四是旅游市场开发促销机制逐步健全。
视察指出,当前全市旅游业的发展现状与济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地
位还不相称,与全国其他优秀旅游城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
问题,主要有: 一是对旅游业重要地位的认识还有待提高,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战略还
未形成;二是旅游资源尚没有形成整体优势,开发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三是旅游商品开
发生产滞后,特色不突出,缺少标志性的拳头产品; 四是旅游管理体制不顺,旅游资
源的开发与管理涉及到的城建、园林、文化、林业等部门尚缺乏统一协调机制。视察
提出意见和建议:①加大宣传执法力度,进一步推动全市依法治旅工作的深入开展;②
进一步提高对旅游业重要地位的认识,切实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 ③突出泉城特色,
努力塑造鲜明的旅游品牌;④强化旅游规划论证工作,严格执行统一规划;⑤进一步理
顺旅游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对旅游业的领导。

11月8~10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乡镇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市政
府有关部门的汇报,先后察看了商河县三威集团、济阳县济北开发区、章丘市圣泉集
团和个体工业小区、历城大正乡镇企业示范区、历下华达汽车有限公司和华诚编织有
限公司、天桥区百斯特电梯公司、欧亚商城和世界贸易大厦。视察认为,几年来,乡
镇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虽然有的跟不上时代步伐被淘汰,但是许多企业战胜各
种困难巩固下来,有的还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不断发展壮大起来,并涌现出一大批新
型私营企业,整体上有了长足发展。这是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各级乡镇企业
主管部门不懈努力的结果,有许多经验值得借鉴。首先是推动企业深化制度改革,增
强企业生机和活力,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壮大了规模经济实力; 二是加快科技进步,
实施名牌战略,促进了产业产品升级,不断拓展外经外贸空间; 三是加快发展工业园
区和第三产业,促进了小城镇建设。视察指出,全市乡镇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难点和问
题主要是,对乡镇企业地位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乡镇企业法的宣传贯彻还需要加强;
乡镇企业组织管理方式还没有发生根本转变,产业产品结构不尽合理,支柱企业少,
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少,拳头产品少,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投入严重不足,
企业发展缺乏后劲;污染项目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个体私营经
济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发展速度和效益与先进市地相比还有差距; 乡镇企业发展环境
还不宽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现象屡禁不止,负担沉重; 外经贸相对
滞后;地方性法规还不配套等。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①提高思想认识,再掀乡镇企业
二次创业高潮;②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两个根本转变”;③加强宏观指导,推进“两
化”进程;④加大投入,增加乡镇企业发展后劲;⑤理顺管理体制,促进个体私营经济
的发展;⑥落实执法责任制,为乡镇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罗 辉)

重要决定和决议

1月26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济南市第十二届人
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6月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济南市1999年市级财
政决算的决议》。

同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规
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7月27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接受刚占标辞去济南市
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9月29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济南市与芬兰万达市建立友
好城市关系的决议》。

同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接受翟黎明辞去济南市第十
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
务请求的决定》。

12月1日, 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贯彻实施济南市“三
五”依法治市纲要的决定》。

(罗 辉)

人 事 任 免

2000年,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
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57名,接受辞职2名。

1月27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宫露霞为市人大教育科学文
化卫生委员会委员。免去纪华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通过了对市中级人
民法院工作人员的任命事项。

3月29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任命王良为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王建国为市旅游局局长。免去杜世皓的市教育委员会主任职务,朱玉臣的市旅游局局
长职务。通过了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任免事项。

6月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任命刘浩、刘民为市人大常委会办
公厅副主任;王培铭、王旭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雷杰为市人
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朱焕文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王文福、魏东哲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7月27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任命荣义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
长,闫继红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室主任,
张润清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王建文为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作室主
任,刘广森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室副主任,李伟为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
作室副主任,伊啸扬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沙济生为市人大常委会
法规工作室副主任,王天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龚秋水为市司法局局长。免去荣义
的市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作室主任职务,王守为的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室主任职务,闫继红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
职务,张润清的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王建文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职务,李伟、伊啸扬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沙济生的市人大常委会教科
文卫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郑传河的市司法局局长职务。接受刚占标辞去市人民政府副
市长的请求。

9月2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任命邹世平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王宏炜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免去马纯济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经济委员会主
任职务;马洪泉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雷杰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
员会委员职务。接受翟黎明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
求。通过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任命事项。

(张正方)

代 表 工 作

2000年,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代表法》,组织开展了《代表法》颁布实施8
周年纪念活动, 对全市贯彻实施《代表法》 情况进行了检查。继续组织代表以济南
“五年大变样,代表作贡献”为主题,深入开展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围绕市委提出的
“四个创新”开展调研活动。组织指导代表小组活动,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
流会。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联系代表416名,固定联系代表240名,主任、副主任接待
代表12名,听取代表对全市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驻济全国、省、市人大代
表开展会前视察活动。 对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333件建议、批评
和意见(其中会议期间295件, 闭会期间38件)及时进行交办,按规定时限办理并答
复了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听取市政府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代
表建议面复率和落实率比往年有较大提高,代表满意率达98%以上。

(吕洪涛)

评 议 工 作

2000年,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540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分成29个评议小组,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体委、市乡镇企业局、市旅游局等6
个政府职能部门换届以来执法和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评议,代表通过召开座谈会、走
访调查、书面调查等方式,先后走访有关单位620个,走访群众1万余人,召开座谈会
500余场次, 共收到口头建议、意见700余条,经代表整理归纳后,形成书面建议154
条,由发言代表分别在评议大会上进行面对面评议。同时,对6个被评议部门的200余
名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法律考试, 及格率达100%。评议中,6个被评议部门分别组
织机关或处以上干部听取了代表的评议发言,并根据代表意见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
这次评议活动达到了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改进工作的目的。

(赵之祥)

述 职 评 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所属的市监察局、市外经贸委、
市交通局、 市房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局、市畜牧局7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自任职以来,依法履行职责,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评议。

述职评议工作从10月中旬开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按照准备、调查、述
职评议和整改四个阶段进行。 以专门委员会为主,吸收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成立了5
个调查组,分别到述职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调查,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并走访听
取省、 市有关单位和领导人的意见,写出了内容翔实的调查报告。常委会对7个部门
主要负责人的述职形成了评议意见,并进行了反馈。述职人员已经根据市人大常委会
评议意见中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措施报送市人大常委会。述职人
员的整改情况于第二年上半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

述职评议工作注重实效,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公开地依法进行,有利于提高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勤政意识,有利于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
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张正方)

评选“人民好公仆”活动

2000年, 在市委领导下,在各县(市)区连续3年开展评选“人民好公仆”的基
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评选济南市“人民好公仆”活动。成立了由人大代表
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在全市设立10个投票站,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进行投票,
推选确定了25名正式候选人,由市评选委员会评选确定彭兰文、刘福荣、巩乃英、桑
振翼、穆佃文、王建、田德昌、万秀水、李学诚、芦传忠、崔殿洪、白维营、刘长河、
率秀英、孙兆元等15人为“济南市人民好公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经
市委同意,作出对15名“济南市人民好公仆”授予荣誉称号的决定。市委召开会议进
行了表彰。

(吕洪涛)

全市乡镇人大工作会议

2000年12月14~15日,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全市乡镇人大工作会议。 来自全市
111个乡镇的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镇党委书记等200余人参加了大会。会议的主要
任务是总结交流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经验,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路子和方
法,以进一步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全市政治稳定和改革开放的发展。会议期
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启万、市委副书记雷建国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刘海亭在会议结束时讲话。15个单位和个人作了大会发言或书面发言。大会由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法明主持。

(赵之祥)

“三五”依法治市动员大会

济南市依法治市工作从1989年开始, 历经“一五”、“二五”两个5年依法治市
阶段。11年来,始终坚持以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
坚持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以部门执法责任制为重点,运
用配套典型工作法,抓升级、抓延伸、促深化,使济南市依法治市工作基本形成了全
党动手、 全民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全方位多层次整体推进的格局。今后的5年,
是我国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经济的发展、
社会的进步,需要健全和完善的法制作保障。为此,市委于2000年11月通过了《济南
市“三五”依法治市纲要》,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贯彻实
施〈济南市“三五” 依法治市纲要〉的决定》。2001年1月19日,市委、市人大常委
会、市政府联合召开全市“三五”依法治市动员大会,对贯彻实施《纲要》和《决定》
进行动员部署。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永青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市政
府、市法院、市检察院的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孙淑义,市
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启万,省司法厅厅长梁德超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市长谢玉堂
主持,全市各部门、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房志国)

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为了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让公民更多地了解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
行职权的情况, 1999年12月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公民
旁听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决定》 。从2000年3月28~29日市人大常
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起,开始邀请公民旁听会议。张维东、高明、丛绍华、潘曙光、郭
玉伦、安守财、秦广惠、梁凡、陈志坚、解汉忠等10位公民首次旁听了此次市人大常
委会会议。到年底,已有55位公民旁听了常委会会议,他们中有工人、农民、学生、
律师、个体经营者、教师、离退休人员等。旁听会议的公民围绕济南的发展建设和人
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以座谈和书面的形式,提出了近百条意见和建议,有的转交有关
部门办理并答复了公民,有的作为有关部门工作和决策的参考。实践证明,实行公民
旁听,有利于广大公民了解权力机关的工作情况和全市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
增强公民的民主法制意识,促进常委会的议事质量、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的提高。

(罗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