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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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概况

2000年,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0.68‰,低于年度控制指标0.92个千分点;计划生育
率达到99.6%,高于工作目标4.6个百分点; 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9%以上,连续3
年圆满完成这项考核指标;统计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的较高水平,数据资料更加真实
可靠;人口出生性别比为106,稳定在正常值范围内;女性初婚晚婚率达到99%,大大高
于省80%的指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三率”(发证率、建档率、审验率)均达
到98%以上, 明显高于省规定的90%的工作目标。5月,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考察济
南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时给予了“变化大、思路正、典型好、工作实”的高度评
价; 同时,全省在济南市首次召开了城市计划生育暨依法行政工作现场会议,济南市
有6份经验材料在大会上进行交流。9月,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王忠禹视察济南市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仅给予高度评价,而且确定将济南市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
理经验在全国推广。年内,济南市向全国推荐的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典型田宝明被
国家命名为“新时期最可爱的人”;先后两次在全省会议上做典型经验介绍;国家计生
委在本市进行的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统计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市人口学会被评为全
国先进群团组织; 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次获省委、省政府表彰,并授予人口责
任目标考核一等奖,实现了争创“四连冠”的奋斗目标。

年内,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坚持改革创新的发展思路,以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主线,重点做了
如下工作:一是抓思想统一,制定了确保全市总人口控制在559万(不含机械增长)以
内、确保全市村(居)基本实现“三为主”、全市绝大多数育龄夫妇享有初级生殖保
健服务、不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的工作目标,并以此统一各级思想认识,
做到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二是抓中央《决定》的宣传和贯彻,组织开展
大学习、大宣传、大调研,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
《实施意见》。三是抓人员培训,市对各县(市)区和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的分管领
导和计生办主任进行了培训,各县(市)区和乡镇也先后举办了各类培训班,参训率
达95%以上。 四是抓基层打基础,先后深入乡村组织开展了帮促调研活动,现场指导
工作。同时在全市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和层层抓好三分之一计生协会工作面的
活动。五是抓重点难点特别是在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同时,对下岗人员计
生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出台了《济南市企业下岗职工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
为解决下岗职工计生管理的新难题提供了制度保障。六是抓优质服务,依托各级计生
服务站(室),积极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优生咨询、孕情监
测、跟踪服务等工作,积极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继续实施了社区计生服务“连心”
工程。 七是抓依法行政, 严格按生育政策办事,整顿了行政执法队伍,编印下发了
《计划生育常用法律法规选编》,健全了计生信访工作责任制,处结率达l00%,杜绝
了恶性案件的发生。八是抓典型引路,在城区从不同角度培养典型,主要有天桥区北
园镇派出所和白鹤警务责任区、历下区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中心和司里街办事处、槐荫
区振兴街九居以及市中区七里山三居的田宝明等。

(张越江 李永芳)

出台贯彻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
精神,11月23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
平的实施意见》。在工作目标上,提出到2010年末,全市人口总数控制在630万以内,
年均人口出生率不超过11‰,人口自然增长率不超过5‰;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
生缺陷发生率降至6‰以下; 出生婴儿性别比稳定在正常范围内;全面推行避孕节育措
施“知情选择”,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 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
文化; 健全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法规完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和工作机
制。在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方面,确定对符合条件可以生育
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一次性给予的奖励费由1000元提高到不少于
2000元;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特别是只要一个女孩的家庭,要优先入托、入学;独生
子女在小学至初中阶段,免交学费;独生子女参加高中、职业中专招生或招工考试时,
照顾5分, 计入考试成绩。同时要求要继续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加发5%退休金的
规定。各级政府每年要拿出适当资金用于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帮助计生家庭特
别是贫困的计生家庭劳动致富。对农村终生不要二胎的独女户,引导他们自愿办理商
业性养老保险,计生部门可在计划生育事业费和社会抚养费中给予一次性补助。在计
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方面,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
总体水平,确保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市、县、乡三级
财政投入的计划生育事业费以目前的人均4元为基数, 逐年适度增加,到2005年末,
达到中央规定的人均超过10元的标准。在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方面,特别强调在机
构改革中,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配强计划生育领导班子,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要
优先提拔重用。重申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设置计划生育办公室,在核定的行政编
制内,配备l~2名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和3~4名列入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乡镇、街道
办事处计生办主任政治上享受乡镇、 街道办事处副职待遇,经济上外加基本工资15%
的补贴; 落实村、居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报酬,其计生主任享受村、居正职待遇。要
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计划生育干部,在选举安排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时,有一定比例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张越江 李永芳)

市政府出台企业下岗职工计生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企业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济南
市企业下岗职工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 把因各种原因离开工作岗位3个月以上,未重新安排就业的全市范
围内各级各类企业的育龄妇女列为管理对象,对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坚持以企业管
理为主,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 对已解除劳动合同的,
原则上移交给职工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计划生育部门管理,对她们的计
划生育情况负全部责任。《暂行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
策,强调对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下岗职工,原企业要继续承担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待
政策; 对已解除劳动合同的下岗职工,在再就业前,街道办事处(乡镇)要承担落实
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岗职工参照本规定执行。

(张越江 李永芳)

城市计划生育暨依法行政会议

5月21~23日, 全省城市计划生育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市计生委作
了题为《审时度势,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综合治理城市人口问题的新路子》的典型经
验介绍; 与会代表参观了天桥区北园镇派出所和白鹤警务责任区、历下区生殖健康咨
询服务中心和司里街办事处、槐荫区振兴街九居、市中区七里山三居等现场; 会议还
推出新时期群众心目中最可爱的人——田宝明(七里山三居计生办主任、计生协会长)
先进模范人物。

会议对济南市的典型经验和工作现场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水平比较高,充分反映
出济南市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层次。七里山三居的工作很出色,
为群众办了很多好事、实事,值得宣传和推广。

(张越江 李永芳)

开展纪念《公开信》发表20周年活动

9月25日,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团市委、人事局、计生委五部门联合召开大会,
纪念《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
表20周年,同时表彰了济南市第一批带头响应《公开信》号召,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
孩子的100名计划生育先进个人。

《公开信》发表20年来,济南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人口出生
率由1980年的13.29‰下降到1999年的9.86‰,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0.02‰下降到3.89
‰,出生人口总数比省下达的生育计划指标累计少生40万人。广大群众的婚育观念发
生了很大的变化, 晚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全市的独生子女家庭高达45万多户,
其中5000多对夫妇符合二孩生育政策而自愿选择了终生只要一个孩子,妇女总和生育
率降至更替水平以下,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
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

(张越江 李永芳)

田宝明被国家授予荣誉称号

9月25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纪念中央《公开信》 发表20周年暨先进个人表彰大
会”上,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第三居委会主任兼计生办主任、计生协会会长田宝
明,被国家计生委授予全国计划生育战线“新时期最可爱的人”荣誉称号。

田宝明从1981年开始从事计划生育工作。在她的带领下,全居年年出色完成计划
生育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居委会连续18年获市中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她本人
30多次受到省、 市、区的表彰和奖励,连续3年在市中区被评为“人民好公仆”,其
事迹几十次被省、 市级新闻单位报道。5月20日,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到该居考察
工作时,为田宝明题词:“群众心目中最可爱的人”。

(张越江 李永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