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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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为了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保障新体制,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部署,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
调整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市机构编制委
员会下发了《关于调整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的实施方案》,决定在1999年4月底前,
对全市各级政府的社会保障管理职能及其机构、人员先行调整。市及县(市)区劳动局
更名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机构人员随职能走”的原
则,将人事部门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民政部门承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卫生部门承担的公费医疗保险的职能、机构、人员交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
领导和管理。其中,独立建制的,整建制移交;非独立建制的,按工作分工的实有人
员移交。移交后,原定机构性质、规格和编制员额不变。机构编制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副局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15人
,内设秘书处、财务处、业务处;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副县级事业单位
,经费渠道由自收自支调整为全额预算管理,编制10人;市公费医疗办公室,处级,
4名行政编制移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调整工作于1999年5月份到位。市劳动局
1999年8月1日更名挂牌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职工队伍】1999年末,全市职工总数97.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6万人。其中,国
有单位职工68.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2万人;集体单位职工15.8万人,比上年末减
少0.5万人;其他单位职工12.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万人。
国有单位职工中:中央属单位16.4万人,省属单位13.9万人,市、县(市)区属单
位38.3万人。主要分布情况是:企业42.2万人,占61.5%;事业单位19.6万人,占2
8.5%;机关6.8万人,占10%。
集体单位职工中:企业15.2万人,占96%;机关及事业单位0.6万人,占4%。
【劳动计划与工资管理】年内,共发放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75.7亿元,比上年上升5
.4%,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083元。市属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914元。编制了《全市
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第十个五年(2001~2005)计划》和《1998年济南市
劳动事业发展公报》。下达使用农村劳动力计划5.8万人,编制安置退伍军人计划38
00余人。全面推行了工资指导线制度,完成了对工效挂钩单位1998年工资总额清算工
作,并下达了1999年工资总额计划。制订了济南市《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点意见》,
在劳动力市场中对部分通用工种和流动性较强的工种开始推行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按
上级的要求,提出了济南市企业增资的指导意见,对市属516户企业292513名职工办
理了核增工资手续,月增资152元。对县(市)区属1383户企业40万在职职工办理了核
增工资总量手续。
【就业、再就业工作】年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3.6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3.68%。全年市属企业下岗职工总量为6.8万人,通过各种渠道分流安置下岗职工4.
1万人,再就业率为60.3%。市属企业实行“三三制”基本生活救助的22090名下岗职
工,年末95%确定了分流安置出就业服务中心的路子,未实行“三三制”的下岗职工
再就业率也达到了40%,再就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①进一步完善了再就业政
策措施。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市劳动保障
部门提出了与之相配套的《关于当前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中若干问题处理的指导
意见》,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实施了有力的指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与市民政局、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下岗职工从事社区服务、个体经济优惠扶
持政策的通知》。②集中精力打好再就业攻坚战。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再就业攻坚战工
作大会以及座谈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调度会等,并举办了由市直有关部门主要
领导、企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实行“三三制”71户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再就业攻
坚战学习班,市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协调落实各项政策,提出并实践了用好用活再就业
资金的意见和措施,加快了下岗职工出中心的步伐,探索了下岗职工出中心进市场、
不进中心进市场、离开工厂进市场的新路子。通过签订《再就业工作任务书》的形式
,使市属企业实行“三三制”保障的下岗职工落实了分流安置的去向。③进一步发挥
市场调节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按照“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培育和发展
劳动力市场。加强了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网络的软硬件建设,及时发布招用工信息,
市职业介绍中心实现了因特网信息发布,全年已有3586个(次)单位的信息上了网,提
供岗位10177个,网上推荐26843人次,为城镇社会登记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职工就
业、再就业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全年为5100个用人单位提供了招用工服务,较
上年同期增加16%。为各类求职人员登记服务8.8万人次,较上年同期增加10%。市
职业介绍中心被市政府授予“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称号。④向下岗职工承诺,只要不
挑不拣,保证48小时内提供就业岗位。并先后组织了1800多个工作岗位分别送到特困
下岗职工手中。为单位和个人代管档案1502份,代收养老保险金62万元。⑤发展劳动
服务企业,安置下岗职工。全年新发展劳服企业61户,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620人,完
成经营收入15.3亿元。⑥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信息工作的先导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
以市建筑五金二厂等26个单位为代表的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15个先进个人,并在多
家新闻单位开辟了再就业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和推广再就业经验,全年发稿300多篇
。市委宣传部与劳动保障部门配合中央电视台《再就业之友》栏目,对济南市再就业
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管理】年内在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的基础上
,重点抓了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落实,全市2873户非公有制企业,9.9万人签
订了劳动合同,分别占该类企业和从业人员的93.5%和93%。全年共鉴证劳动合同2
3.8万份,规范和纠正了劳动合同中违法内容,维护了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全
年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954起,比上年增长53.1%,结案884起,结案率92.7%。坚
持和实行了一步到庭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了会审制度,对下岗职工劳动争议案
件本着从快、优先原则,热情服务,依法办案,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监察】年内,劳动监察部门通过进行1998年度劳动年检工作,依法开展了民工
有序流动、非法职业中介、社会保险费征缴扩面、落实《济南市外来务工管理条例》
等专项检查和举报监察工作,共检查用人单位5598户,涉及职工78万人,查处外来务
工10809人,补办用工计划5143人,补办务工证4512人,收取劳动力调节费338万元,
补签劳动合同31755人,催缴社会保险费8202万元,督促346户企业新参加了社会保险
,为职工追缴拖欠工资、加班费、风险抵押金共计900余万元。处理举报监察案件38
6件。纠正了大量违法现象,规范了企业依法用工行为,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
益。
【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年内,完成在职职工培训10万人次,组织技能等级考核3.2万
人次,开发了微机、摩托车、家电维修新工种的技能鉴定。组织全市10万名职工开展
了“技能月”活动,表彰了74名全市技术能手。改革技工学校招生办法,技工学校新
生入校率76%,在全省名列前茅。进一步加强了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对以职业技
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社会性办学机构进行了重新登记和审核,对
33家办学单位颁发了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办学许可证》。年内组织4.6万人参加
了再就业培训,并在全省率先举办了创业者培训班。新批准成立职业技能鉴定所16家
,组织社会化鉴定工种达50个,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网络初步形成。研究制定了全市4
3个工种统一鉴定的工作方法,全年共鉴定1.8万人,比上年增长38%。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年初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状,建立了预防体系;认真组织了“
第9次安全生产周”活动,全市80%的企业参加活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大检查活动
,对事故隐患进行了整改和治理。国庆节前,开展了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烟台“1
1·24”海难事件后,对全市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了全方位拉网式检查。全年共查出
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3850项,整改3760项,整改率为90%。举办企业经理矿长
学习班8期,培训415人,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学习班118期,培训5456人。检验锅炉19
46台,定检率达95%;检验压力容器820台,定检率为90%;检验各类气瓶11.95万只
,定检率为85%;检验特种设备4728台,特检率达到100%。严把新建、改建、扩建
、技改项目“三同时”审查关,认真查处违法行为。对发生的安全卫生事故和企业补
报的217起工伤进行了处理。
年内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526起,死亡545人,重伤750人,经济损失622.4万元
,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上升32.67%,死亡下降9.47%,重伤上升14.5%,经济损
失下降11.53%。全年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丁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