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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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概况】1998年,深入贯彻《矿产资源法》以及《济南市矿产资源管理
规定》等法律法规,围绕发展济南矿业经济这个中心,以治理整顿和监督管理为重点
,全面超额完成了签定的责任目标,创出了全省同行业一流成绩。济南市人民政府在
全国矿业秩序治理整顿与维护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济南市被省政府评为矿业秩
序治理整顿和维护工作先进市地;市地矿局被省地矿厅评为全省地矿行政管理先进单
位。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①深化年检制度。各级地矿部门对全市一半以上的矿山企
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全市共有注册登记的矿山企业及选矿厂1043处,年检矿山及选矿
厂606处。其中合格的249处;基本合格的339处;不合格的18处,比上年同期减少20
处。抽查矿山企业、选矿厂456处,抽查率达75%。全市共取缔非法开采矿点50个,
关闭私开煤井24处、私开铁矿12处、私开粘土矿45处,处理越界开采矿山3处,依法
补办采矿许可证2个,补缴矿产资源补偿费61.47万元,对各类违法行为罚没款4.54万
元,复垦土地53.3公顷。②加强矿产资源综合管理。组织申报了一批地勘项目,争取
了济南市围子山石灰岩地质普查、济南市环境地质调查与评价、长清县纸坊村多金属
普查、济阳地热资源普查、平阴大孙庄医疗温泉矿水普查和商河县地下水普查等6个
项目,12月,省财政厅、地矿厅拨给地勘项目经费260万元。围子山水泥石灰岩矿区
地质勘探年内完成,查明了矿区地质时代、岩性、厚度及分布特征,查明了矿床赋存
层位、矿床规模、形态、矿石结构、构造、类型,矿床岩溶发育情况和矿床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条件,这是首次在寒武系炒米店组地层中发现优质水泥石灰岩
矿床,提交了石灰岩矿石储量B+C+D级141513万吨,为一大型水泥石灰岩矿床,为济
南市水泥厂迁建、发展提供了水泥原料基地,已进入开发阶段。同时对济南市柳埠镇
大峪-西营镇下罗伽地区金矿地质普查、章丘垛庄镇西麦腰铁矿普查和济南市地下水
资源分布及合理开发利用评价等3个矿费项目加强了管理。截至年底,全市共新上项
目和上年延续项目16个,投入地勘费共计550万元,取得了一定成果。如柳埠镇大峪
-西营镇下罗伽地区金矿普查,勘查范围19平方公里,新发现2条金矿化带,但由于矿
化带小且品位低,不具有进一步勘查的价值。章丘西麦腰矿区铁矿普查,勘查圈定了
7个铁矿体,提交表内表外D+E级铁矿石储量28.1万吨,平均品位29.25%,矿体规模
较小,品位较低,适合集体矿山开采,现已开发利用。通过对济南市地下水资源开采
现状调查和地下水资源的计算复核(评价),对济南市地下水的开采状况和开采潜力进
行了分析论证:济南市地下水资源较丰富,涉及3个水文地质单元,既有孔隙水、岩
溶水,又有少量基岩裂隙水,全市地下水允许开采量133218.9275万立方米/年,地下
水是济南市的主要供水水源,开采利用程度较高,现状开采量占整个地下水允许开采
量的74.63%,开采潜力指数为1.34,剩余允许开采量为33488.9万立方米/年,但水
资源分布极不平衡,市5区地下水资源保证程度为57.2%。济南市地矿技术监测中心
对槐荫、市中、长清、章丘、平阴等县(市)区的263个单位的铁矿、煤矿、建筑石材
厂、砖厂、地热、矿泉水等矿产资源进行了技术监测,促进了全市的储量管理工作。
③大力加强法制建设。颁布了《济南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这对于解决
地矿行政执法中的难点,进一步强化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维护矿产资源的国有权益
和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搞好法制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地矿队伍
的依法行政水平。举办了地矿局长法制研讨班,对全市地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业
法律知识培训,有248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统一考试。制定了《济南市地矿行政执法公
示承诺制度》和《济南市地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和保障措施
。④建立规范化的矿费征管体系。在矿山、企业亏损面较大的情况下,完善了申报、
审核、稽查制度,针对一些个体企业无账无资料,会同市财政局提出了各类采矿权人
足额申报的规定和征收部门的计量办法。对少缴、漏缴、拒缴资源补偿费的行为进行
严肃查处。按照《济南市矿产资源管理规定》和《济南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
法》,全面推行代扣代缴工作。凡在济南市范围内收购未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矿产
品进行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办理代扣代缴证,使矿产
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整个过程实现了依法规范管理。
(张咏梅)
【矿业秩序全面好转】对计划1998年上半年实现好转的长清、历城、天桥3个县区,
精心研究了督导方案,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进行认真的检查和帮助,确保3个县区如
期达到了全面好转的标准。对重点矿区实行定期巡回检查、群众举报和信访制度,以
及地矿部门、地方政府与国有矿山联防联治制度,发现违法采矿行为及时查处。依据
《济南市矿产资源管理规定》,严格实行矿产品《经营许可证》、《准运证》、《完
费证》制度,使矿产品市场开始纳入矿法管理的轨道。8月6日至8日,省政府检查组
对济南市进行检查验收,并抽查了平阴县、长清县、章丘市,对全市的矿业秩序治理
整顿工作给予肯定,并推荐在全国矿业秩序治理整顿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经验。
(张咏梅)

【济南市地矿监察支队成立】8月30日,济南市城建监察总队地质矿产监察支队成立
,在济南市地质矿产局和济南市城建监察总队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①负
责全市矿业秩序的巡回检查和维护。②协助市地矿局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程序对无
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制止、处理;依法
处理矿业纠纷;依法对矿产品流通市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对拒缴、漏缴、欠缴矿产
资源补偿费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法对破坏地质、地貌、自然景观的行为
及时调查处理;对地质遗迹进行定期巡回检查和保护;调查处理矿山尾矿、废渣乱堆
乱放、污水排放、污染环境的问题。③在市城建监察总队的指导下,依法保证城市规
划、建设和管理的顺利实施,维护城市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④完成市地矿局和市城
建监察总队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张咏梅)
【北郊发现地热田】9月16日,济南市地矿局会同山东省地矿工程勘查院对北郊森林
公园地热田勘探工程现场进行了监督检查。据勘查揭露发现,地热田内构造复杂,上
覆地层厚度较大,达770米。地热储层为770米以下的奥陶系石灰岩,现钻孔深775米
。据监测,钻孔静水位水头高出地面6.4米,井口水温为40.5°C。自流量达39.8立方
米/小时,水质清澈透明。该钻井设计深度为1000米。
(张咏梅)

【山岭管理】1998年,在市区规划控制区内,认真开展山岭占用普查工作,全年审核
换(验)山岭占用许可证139户,重新绘制了山岭占用位置地形图;配合公安、园林、
矿管、民政、电力、劳动安全等部门,严肃查处影响军事设施、重要输变电线路安全
及毁山毁林、乱埋乱葬等有损山岭容貌的违章占用山岭9起,消除不安全事故隐患13
处。为维护山岭容貌,采取“关、停”措施,先后将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开山采石场1
8处予以取缔,有计划、有组织实施山岭回填和综合开发利用;年内治理平整了东灰
山(海拔123.5米,面积约15000平方米)、西灰山(海拔136.5米、面积约33000平方米
)、香山(海拔65米,面积约10000平方米)、围子山(海拔95.8米,面积约30000平方米
),市区山岭景观有较大改善。
(王德利)

【土地管理概况】1998年全市土地管理部门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继续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通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格建设用地审
批,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法制建设,加大执法
监察力度,强化地籍管理等各项业务建设,土地管理工作再创佳绩,市土地管理局被
评为全省耕地保护先进单位。
1.耕地保护工作。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施土地用途
管制的依据,是加强土地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市级规划修编于3月全面完成,8月通
过专家评审,11月上报国土资源部预审。7个有修编任务的县(市)区,其规划修编工
作已全部完成;107个有规划修编任务的乡(镇),各自的规划修编也基本完成。②严
格审批各类建设用地,保证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全年共办理新增建设用
地3641宗,占地2209.9公顷,其中耕地1445.2公顷。土管部门一方面严格控制各类非
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方面积极保证玉清湖调蓄水库、遥墙机场二期工程、章丘电厂
等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按照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全省率先实行了用地
预申报制度,申报用地640宗、3474公顷,其中耕地2891公顷。③完成基本农田保护
区调整任务。对35.5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了调整。市、县、乡三级编制了《
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及保护区规划图,并向社会公告。层层签定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责任书,把保护措施落实到村组和农户。④建立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现耕地总量动
态平衡。全年落实耕地造地费约1480万元。每个占用耕地项目均备齐可行性研究报告
、开发复垦实施方案、占补平衡方案、开发复垦责任书、标有开发地块的土地利用现
状图和开发复垦规划图,确定监管单位,使占补平衡措施落到实处。位于商河县的土
地开发“市长一号工程”取得新进展,一期工程大仉洼治理,规划开发整理1000公顷
,年内完成400公顷,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全国土地开发整理示范区”。全市投入开
发复垦资金1254.8万元,开发复垦土地1605.4公顷(耕地1019.8公顷),超额完成计划
指标60.5%。
2.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①超额完成土地出让金收缴任务。全年共收缴土地出
让金5503.3万元,超额完成121.7%。②做好企业改革中土地资产管理。在处置改制
企业土地资产时,全部依法进行了土地资产评估和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确保国有
土地资产保值、增值。③为了建立政府高度垄断的土地一级市场,放开搞活土地二级
市场,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土地资源,1998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一级市场
管理放开搞活土地二级市场的通知》。
3.土地监察工作。①加强土地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土地违法案件
处结率和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均达到100%。3月31日,济南市土地监察大队举行揭牌
仪式,编制30人,负责全市土地违法案件的监察工作。全市普遍建立健全土地巡回检
查制度、案件报告制度、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和土地管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设立
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全市共查出土地违法案件83宗,比上年下降90%。整顿砖瓦窑
厂用地342宗,处理违法占地407.1公顷,其中报停98个砖瓦窑厂,复垦土地286.4公
顷。②执行继续冻结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决定,对城市郊区、工矿区等重点地区进
行巡回检查,发现违法占用耕地严肃查处。截至年底,全市共处理非农业建设用地大
清查期间查出的各类违法用地20830宗,占清查违法用地总数的98.32%,为19880宗
违法用地补办了用地手续,拆除408宗违章建筑物,退地复耕85宗,收回土地使用权
23宗。
4.土地管理基础业务工作。①全面完成城区地籍调查,通过省验收。共筹集资金
540万元,聘请山东省测绘局和济南市勘察测绘院等省内最有实力的5家测绘单位,采
用GPS技术进行内外业一体化工作,成果的各项精度指标都超过国家规程要求。②建
立健全日常土地管理工作,全年发放土地证20792份,办理变更登记100余宗,年检土
地证书209944份,年检率92%,办理抵押土地使用权手续150宗,调解土地权属纠纷
240起。③开展土地定级估价工作,市地产交易物业估价所升为A级估价机构。投资2
0万元,用5个多月的时间全部完成城区土地定级估价;建制镇土地定级估价已达47个
,占81%。修订了市区基准地价体系,已通过专家评议。为规范土地估价行为,市政
府办公厅转发济南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地价评估管理,规范土地行为的报告
》的通知。全市共完成宗地地价评估业务511宗,评估面积549.9万平方米,评估金额
17.8亿元。
(陈现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