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及所属工作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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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李启万
副主任谭永青封居尚
王宝玲(女)
赵志冰(女)
刘海亭栾毅昌董承铭
秘书长李法明
常务委员(以姓名笔画为序)
马学福马德贵王守为
王希宝王国才王家美
王静侠(女)
闫继红(女)
朱焕文伊淑源刘明武
李胜利李景全李慎锡
杨玉廷邱洪江宋云霞
张来田张润清陆政
陈雨陈有光周振安
荣义(女)
胡志明
查全和徐宗臻郭杰
崔守华靖绪贵
翟黎明(女)
法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谭永青
副主任委员李慎锡陈有光
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委员栾毅昌
副主任委员王希宝张润清
伊淑源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主任委员董承铭
副主任委员杨玉廷邱洪江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宝玲(女)
副主任委员宋云霞王守为
农村经济委员会
主任委员封居尚
副主任委员陈雨张来田
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志冰(女)
副主任委员荣义(女)
郭杰

副秘书长刘明武王建文
李令虎耿耀贤
办公厅
主任刘明武(兼)
副主任朱焕文李伟纪华
伊啸扬
法制工作室
主任李慎锡
副主任裴金生
财政经济工作室
主任王希宝
副主任余毅民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室
主任杨玉廷
副主任亓勇建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室
主任王守为
副主任傅百镇沙济生
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
主任荣义(女)
农村经济工作室
主任陈雨
副主任宋志建
人事代表工作室
主任闫继红(女)
副主任张正方韦平张伯礼
法规工作室
主任王家美
副主任毕明明

【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2月20日至2月27日在东郊饭店
举行。应到代表465名,实到代表458名。出席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市直
各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2月19日举行预备会议,通过了会议议程,选举73人组
成大会主席团、张福山为大会秘书长。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谢玉堂所作的市人民政
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刘善鹏所作的关于济南市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牟陆阳所
作的关于济南市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
会主任李启万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孙树宴所作的
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丁瑞云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报告。会议通过上述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60件,
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这些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处理意见。大会主席团决定,
有1件拟作大会议案处理,其余59件所提议案,改作代表的重要建议和意见,连同代
表书面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2件,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分别交有关机关和部
门、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会议选举李启万为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谭永青、封居尚、王宝玲、赵志冰、刘海亭、栾毅昌、董承铭为
副主任,李法明为秘书长;选举马学福等31人为常委会委员;选举谢玉堂为济南市市
长,徐华东、李华理、刘克昌、陶安岭、马纯济、刘善友、王存兴、杨佩钦、刘荫岛
为副市长;选举孙树宴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丁瑞云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会议还通过了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民族侨务外
事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选举产生了济南市出席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72名。
(罗辉)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998年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1次会议。市十二届人
大常委会举行了5次会议。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于2月24日至25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市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锡藩所作的关于全市县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
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法明所作的关于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
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
员会主任委员张福山所作的关于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市
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明武所作的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
草案)的说明和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
会办公厅副主任朱焕文所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
定;依法表决通过了将提交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的济南市第十二届人
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将提交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的济南市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计划
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通过了济南市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会议
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再作进一步修改审
定后,提交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会议决定任命,荣义为济
南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主任;孙树宴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
判委员会委员,代理院长;丁瑞云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代理检察长。会议还批准任命了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共10名。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于1998年4月27日至30日举行。听取了市人大常委
会办公厅副主任朱焕文所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1998年工作要点起草情况的说明,市
环保局局长肖光祥所作的关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
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闫继红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
意见的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主任王家美所作的市人大常
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的说明,市劳动局局长王玉振所作的关于城
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市法制局局长张参平所作的关于
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永青所作的关于市人大常
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法明所作的关于代表资格
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刘克昌所作的关于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的
报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殷树周所作的关于提请免职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人员名单、市人民政
府提请的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名单;通过了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1998年工作要点;通过了
《关于批准济南市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决议》;通过了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
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修订案;通过了《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条例》修正案。表决事项通过后,被会议任命和决定任命的6名市人大常委会办事
机构负责人和46名市政府组成人员,向委员们作了表态发言或书面表态发言。市人大
常委会主任李启万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于6月2日至5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审计局局长连
承俊所作的关于济南市199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财政局局长牟陆阳所作的关于济南市1997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政
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伊淑源所作的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
于济南市1997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市教委主任杜世皓所作的关于实施《
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汇报,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杰所作的关于济南市110报警服务台建
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工商局局长马洪泉所作的关于打击制销假冒劣商品行为的情况
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文连所作的关于修订后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
情况的汇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慎锡所作的关于深化完善执法责任制的
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闫继红所作的关于在全市组织开
展评选“人民好公仆”活动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慎锡
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市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草案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市
民政局副局长冯兆荣所作的济南市地名管理规定草案编制情况的说明,市交通局局长
刘曰鑫所作的关于济南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草案编制情况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
长李法明所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免职报告。会议依次表决通过
了关于批准济南市199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深化完善执法责任制的决定,关
于在全市组织开展评选“人民好公仆”活动的决定;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
重大事项的规定》、《济南市市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两件地方性法规。会议
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员免职名单。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于7月14日至17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计划委员会
主任刘善鹏所作的关于济南市199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
,市财政局局长牟陆阳所作的关于199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市劳动局
副局长王玉华所作的关于全市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工商局局长马洪泉所作的关
于济南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市卫生局局长张泽所作的关于济南市社区卫
生服务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公安局局长李长水所作的关于今年以来全市社会治安情况
的汇报。会议对上述工作汇报进行了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李慎锡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地名管理规定草案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财
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希宝所作的关于济南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
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对《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济南市农村四荒开发
管理条例》、《济南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3件法规草案,听取了有关部门所作的说
明。表决通过了《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济南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条例》2件地
方性法规。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决定。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于9月14日至16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民委主任周
富云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情况汇报,市规划局局长曹桦所作
的关于《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市体改委主任吴玲所作的关于
全市企业改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外经贸委主任孟建新所作的关于全市对外经贸工作
运行情况汇报,市检察院检察长丁瑞云所作的关于惩治腐败查办经济犯罪工作的报告
,会议对上述工作汇报进行了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慎
锡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设立济南市“十八岁成人节”议案》的说明和关于对《济南
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
会副主任委员杨玉廷所作的关于《济南市供热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
的报告,市人大农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雨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农村“四荒”开发管
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对《济南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
《济南市散装水泥管理条例》两件法规草案,听取了有关部门作的说明。会议表决通
过了《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济南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济南市农
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3件地方性法规。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十八岁成
人节”的决定》,确定每年9月24日为济南市十八岁成人节。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
任免决定。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于11月17日至19日举行。听取了市物价局局长陈
雷所作的关于《价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统计局局长郭克振所作的关于《统
计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栋臣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城市规划建设
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孙秀伦所作的关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奔小康情
况的汇报,副市长刘荫岛所作的关于办理代表意见、批评和建议情况的汇报,市中级
人民法院副院长季诚澜所作的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240号建议办理情况
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闫继红所作的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1999年全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情况
的汇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守为所作的关于《济南市文物保护管理
若干规定》草案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希
宝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发展散装水泥的规定》草案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分发
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5件代表议案转作重要建议办理的办理和落
实情况报告,济南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规划。通过了《济南市文物保护管
理规定》、《济南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2件地方性法规。会议还通过了有关的
任命事项。
(罗辉)
【视察活动】6月23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
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市政府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大气综合监测系统、黄台电厂、北郊
热电厂二氧化硫污染治理、粉煤灰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情况、山东水泥厂水泥粉尘污
染治理情况、济南水泥厂污染治理情况。视察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
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济南市烟尘污染防治办法》等国
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并结合本市实际和特点,
相继出台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行政规章。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
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大气污染状况还比较严重,总悬浮微
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指数居高不下。视察强调,要加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拓宽环
保投资渠道,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保科研,提高环保科技含量;加强环保工作领导
。建议市政府在烟尘、二氧化硫治理和粉煤灰综合利用方面给予适当的资金和政策扶
持。
6月下旬至7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采取上下
联动的方式进行,五个县(市)和历城区人大常委会按照统一部署,分别对本县(市)区
的道路交通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
实地察看了绕城高速路、济泰高速公路、黄河二桥的建设情况和部分交通稽查、客运
站点。视察认为,全市的交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道路建设成绩显著。但是
《公路法》的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广泛,公路工程重建设、轻管理等现象比较突出,
个别地方依然存在“三乱”现象,车辆非法经营、偷漏、拒缴交通规费等问题还不同
程度存在。视察强调,要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
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法规建设,加强领导,促进交通事
业全面发展。建议市政府依法做好交通规费征稽工作,收足管好用好,坚决制止和纠
正公路“三乱”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运输市场的监管,严肃查处非法行为。
7月27日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食品卫生工作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市政府
及有关部门的汇报,到槐荫农贸市场、山师东路农贸市场、俊记牛肉店、周记扒鸡店
、飞达冷食公司和蔬菜公司冷食厂等单位进行了实地察看。视察认为,本市贯彻实施
食品卫生法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产生了良好的效果,食品卫生管理年年有进步
,食品卫生质量逐年提高。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是城乡集市贸
易和个体餐饮业中的食品卫生隐患多,管理难度大;生肉进入市场把关不严,注水肉
、病害肉流入市场的问题仍然存在;生产、经营企业内部的食品卫生制度不健全,管
理不完善,设备及检验手段较落后等。视察强调,要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卫生法规及
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重点加强对城乡集贸市场、饮食摊
点群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卫生管理,促使其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要求
进行生产和经营;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食品卫生执法队伍,加强食品卫生的地方立法
工作。建议市政府认真研究,切实解决食品卫生执法主体与执法队伍相脱离的问题,
尽快建立一支能够适应执法需要的食品卫生执法队伍。
9月2日至3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科教兴农工作进行视察。听取了市政府的汇
报,实地察看了市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白云湖淡水养殖基地和长清县平安店镇万亩
农业综合开发区等18个科教兴农示范点。视察认为,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把实施科教兴农作
为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来抓,把政策与科技投入、农业发展、科
技进步和人才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大幅度提高了农产品科技含量,使农业和农村经
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存在问题不容忽视,各级政府对科教兴农工作重要性的
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科技体制不够完善,农业科技成
果转化率低,农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不足等。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
大对农业“两法”的宣传贯彻力度,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农技推广、教育和
服务体系,推进科教兴农与产业化的结合,进一步加大科教兴农工作的投资力度,确
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10月15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市政府
的汇报,深入到商河、济阳、市中、天桥等县区及所属部分乡村、办事处进行了实地
检查。视察认为,全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计划生育条例,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提
上了重要位置,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势头良好。但个别地区计划外生育漏报问题依然存
在,计划外生育屡禁不止,非法抱养难以杜绝,流动人口及企业下岗职工的生育管理
仍是难题,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发展不平衡。视察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计划生
育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突出重点,加强管理
,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尽快将流动人员的生育管理纳入城市流动人员综合
治理中,切实解决城区属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抓紧后进村的转化工作,加强对城市
计划生育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有所突破,促进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平衡发
展。建议市政府尽快制定“流动人口暂行管理办法”,以有效规范全市流动人口的生
育管理。
(罗辉)
【重要决定和决议】1月25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济南
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4月3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济南市城市环境保护规
划的决议》。决议指出,经过审议这个规划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济
南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促进经济
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决定批准这个规划。
6月5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济南市1997年市级财政
决算的决议》。
同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作出《关于深化完善执法责任制的决定》

同日,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评选“人民好公仆”活动的决定》。
同日,会议还作出了《关于修订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

9月1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十八岁成人节”的决
定》。会议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济南市十八岁成人节’的议案”,
决定从1998年起,每年9月24日为济南市“十八岁成人节”。
(罗辉)

【人事任免】1998年,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市中
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112名。
1月25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任命:荣义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民
族侨务外事工作室主任;孙树宴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代
理院长;丁瑞云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代理检察长。批准
任命:王建为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福荣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检
察长;吴庆海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红齐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郭绪亭为长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振江为章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祁
传祥为平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宗宪为济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汝海为商河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接受周玉华辞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姜
永生辞去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4月3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决定任命:刘善鹏为济南市计划委员会主
任;马纯济为济南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兼);吴玲为济南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
杜世皓为济南市教育委员会主任;王长欣为济南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周富云为济
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陶安岭为济南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兼);孙秀伦为济南市农
业委员会主任;孟建新为济南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孙洪祥为济南市财贸委员
会(贸易局)主任(局长);李凤美为济南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郭元岐为济南市体育
运动委员会主任;李长水为济南市公安局局长;杨文泉为济南市国家安全局局长;胡
占平为济南市监察局局长;褚玉颜为济南市民政局局长;郑传河为济南市司法局局长
;牟陆阳为济南市财政局局长;林思九为济南市人事局局长;王玉振为济南市劳动局
局长;陈世深为济南市地质矿产局局长;赵厚民为济南市土地管理局局长;曹桦为济
南市规划局局长;冯承河为济南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局长;刘曰鑫为济南市交通局局长
;刘新吉为济南市水利局局长;李吉乾为济南市农业局局长;李庆友为济南市林业局
局长;张德泽为济南市畜牧局局长;王善桐为济南市文化局局长;张泽为济南市卫生
局局长;孙强为济南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连承俊为济南市审计局局长;马洪泉为济南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平晓峰为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卜银根为济南市技术监督
局局长;郭克振为济南市统计局局长;张本胜为济南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周长荣
为济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肖光祥为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张大印为济南市粮
食局局长;朱玉臣为济南市旅游局局长;李忠学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陈亚建为济南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迟景安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
;罗列为济南市新闻出版局(济南市版权局)局长。
通过任命:刘明武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李慎锡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
法制工作室主任;王希宝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室主任;杨玉廷为济南市
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室主任;王守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
生工作室主任;陈雨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室主任。免去:李法明的济南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职务;邓维培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主任职务;顾
鹏振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室主任职务;徐麟东的济南市人大常
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室主任职务;张来田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室
主任职务;孙荣昌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室副主任职务;张云翔
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室副主任职务;李慎锡的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6月3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免去:唐宝贵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
秘书长职务;郭杰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7月1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任命:张润清为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伊啸扬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宋
志建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室副主任。免去:周洪范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室副主任职务;李延祥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
室副主任职务。
9月1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决定任命:李虎山为济南市房产管理局局
长。通过任命:纪华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沙济生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室副主任;彭万生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王登茂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沙济生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
事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李巍)

【代表工作】1998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代表法》,组织开展了《代表法》颁
布实施6周年宣传纪念活动。根据新一届人大代表的构成情况,建立29个市人大代表
小组,同时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建立驻济全国人大代表小组1个、省人大代表小组
8个。组织代表开展济南“五年大变样,代表作贡献”主题活动,组织市人大代表开
展《代表法》学习百题知识竞赛活动,90%以上的代表参加了这项活动。市人大常委
会组成人员集中联系代表341名,固定联系代表240名,主任、副主任接待13名代表来
访,听取代表对全市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驻济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开展
会前视察活动。对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31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
(其中会议期间261件,闭会期间58件)及时进行交办,并组织部分代表检查办理工作
,听取市政府有关办理情况的汇报。这些建议已按规定时限办理并答复了代表本人,
代表对办理工作满意率大为提高。
(吕洪涛)

△为副局级单位
【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全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1998年10月下旬开始到1999年2
月上旬结束。1998年10月29日,中共济南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动
员部署。整个工作分为宣传发动、选民登记、选举代表和召开换届后的第一次乡镇人
代会四个阶段进行。全市110个乡镇共登记选民2693839人,有2637700人参加了投票
选举,参选率为97.92%。全市共划分选区4410个,其中4316个选区一次选举成功,
一次选举成功率为97.87%。应选代表6898名,实选代表6835名,空额63名。选出的
代表中,选民10人联名推荐候选人当选的2464人,占实选代表的36.05%,非正式候
选人当选的59人,占实选代表的0.86%。在换届的乡镇人大一次会议上,共选出乡镇
人大主席110名、副主席133名,乡镇长110名、副乡镇长471名。
(孙元文)
【执法责任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于6月5日作出《
关于深化完善执法责任制的决定》,从组织领导、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执法主体的
责任明晰、制度建设和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8月29日,市委
、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召开全市深化完善执法责任制动员大会。市委书记孙淑义和市人
大常委会主任李启万讲话,对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再动员,下发了“一府两院”的
实施方案和修订后的《执法责任制适用法律法规目录》。动员大会后,各执法主体不
断深化和完善以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工作机制,执法主体、目标责任更加明确,
保障措施更加切实有力。
为检查会议的贯彻情况,12月2日至9日,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会同市普法办、市
政府法制局组成6个检查组,在各部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市公安局、工商局、规
划局、农业局等18个部门的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级各部门
领导对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明显增强;完善了
规范执法的规章制度,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实行了公示承诺制度,接受外部监督的意
识明显增强;执法与服务并重,执法的社会效果显著,执法责任制工作得到了进一步
深化完善。
(房志国)
【评选“人民好公仆”活动】6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评选
“人民好公仆”活动的决定》。决定要求,各县(市)区每年进行一次“人民好公仆”
评选表彰活动,对连续三年被县(市)区评为“人民好公仆”的国家机关和窗口行业工
作人员,将作为济南市“人民好公仆”候选人,组织全市人民评选出市级“人民好公
仆”,由市人大常委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这是一项长期的
群众性评选活动。
各县(市)区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由上而下,几上几
下,上下结合的民主推选方式,通过宣传发动、反复酝酿、民主推选、群众投票几个
阶段,由广大人民群众对全市国家机关、窗口行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评选。90%以上
的居民、村户参加了民主推荐评选,共选举产生各县市区“人民好公仆”100名。这
次评选活动共印发选票20万张,收回率为95%。通过评选“人民好公仆”活动,增强
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廉政意识,进一步扩大
了民主监督渠道,推动了依法治市战略的实施。
(吕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