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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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收入】 1997年, 济南市国税局共组织各类收入497607万元,比上年增收
28084万元。①工商税收完成446762万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国内消费税、增
值税收入420512万元,比上年增长6.9%;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的所得税收入2175万
元, 比上年增长72.8%;营业税收入1264万元,属调高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净
增收;非银行金融集体企业所得税收入2689万元,比上年下降9.0%;海关代征消费
税、 增值税两税收入19045万元,比上年增长149.7%;滞纳金罚款收入1077万元,
比上年增长223.4%。 ②国有企业所得税和股份制企业所得税收入60242万元,比上
年下降26.9%。③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分别收入1106万元和403万
元, 比上年增收1069万元和395万元。 ④出口退税完成退库10906万元,比上年减少
7424万元。为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完成,市国税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大税收处罚
力度,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对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给予处罚,全年收缴滞纳金罚款
1077万元, 比上年增长2.23倍。二是加大税收稽查强度。各级稽查组织按照稽查、
选案、 审理、 执行4个环节科学设置岗位, 增强稽查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全年检查
10355户企业,查补税款12878万元,罚款1166万元。三是加强税源调查,把握税收工
作主动权。 1997年下半年,先后对工业、商业税收进行专项调查。在此基础上,9月
中旬,市国税局联合市经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和市地税局进行了第三次税源调查,
对46家工商企业税源大户进行税源详细调查分析, 摸清了全市财政税收盘子。 (晋
勇)

【征管机构改革】1997年,济南市国税局本着“统一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
建立了高度集中征收的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机制。 市内4区国税局撤销了所有的税务
所和直属分局,内设机构统一为7个;各县(市) 、历城区国税局将原有的城区直属分
局、城关分局全部撤销,只成立1个专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征收分局。市内4区国税局内
部设置7个科室, 突出了专业化分工的特点,非业务主管部门为办公室、监察室、政
工科, 业务管理部门为综合业务科、发票管理科、个体管理科、征收计财科。市内4
区国税局下设稽查分局,从事税务稽查的人员占区国税局全部人员的40%。经过改革,
形成了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三大系列的专业化管理局面。(晋 勇)

【计算机推广使用】1997年,济南市国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以计算机网络为
依托”的征管改革要求,扩大计算机使用领域,计算机已广泛用于征收、会计核算、
稽查管理、 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全系统组建了38个局域网和1个无线网络,
有各类微机492台, 用计算机征收户数达50730户,用IC卡进行发票管理达18760户,
使征管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加,适应了市场经济和现代管理工作的要求。(晋 勇)

【地方税征管】 1997年济南市地税局连续4年超额完成任务。全年共计组织各项
收入204867万元, 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实际增收43602万元,完成年计划的l08.7%。
从分级次情况看, 省级收入1723万元,市以下级收入203144万元,比上年增收44610
万元。 从收入构成情况看,工商税收181170万元,比上年增收40658万元;国有企业
所得税11956万元,比上年增收1280万元;教育费附加11732万元,比上年增收1655万
元; 文化事业建设费9万元。1997年济南地方税收特点:①税收增长速度快于经济发
展速度,按照可比口径,1997年地方税收增长率为26%,比济南市1997年国内生产总
值增幅高9.5个百分点。②各级下达的税收计划指标全面完成。③大多数税种收入持
续增长,个别税种增幅巨大。1997年该局征收的15种税费,除资源税、屠宰税下降外,
其余均呈不同程度的增长。 增收额较大的税种有:营业税增收12588万元,企业所得
税增收6518万元,个人所得税增收6248万元。增长率较大的税种有:土地使用税、个
人所得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增幅均在30%以上,其中土地
增值税、 印花税增幅在l倍以上。④全年税收进度不均衡,第四季度收入比较集中。
1997年下半年,济南市地税局加快征管改革的步伐,征管改革取得突破进展:①制定
了全局税收工作业务规程和《济南市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使税收业务工作达到规范统一。②将原直属征收分局进行职能性转换,将部分征收处
室整建制转向税收稽查,为下一步扩充稽查打下了基础。③建立具有征管改革重要特
征的税务登记分局,对提高税收源头控管能力,理顺征管秩序,堵塞税收漏洞将起到
积极的作用。 ④征管机构改革取得突破,原历下、市中、槐荫、天桥4个分局和负责
开发区税收管理的直属局七处分别改为第一、二、三、四、五征收分局,实行属地管
理,强化了税收征管。⑤全系统微机配备和局域初具规模,办公自动化系统已投入运
转,市局45岁以下人员已全部微机培训完毕。1997年全局征管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1998年全面推行新征管模式奠定了基础。(徐寰彤)

【税法宣传】1997年,济南市地税局为提高公民纳税意识,促进税收任务的圆满
完成, 先后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税法宣传活动:4月份以“税收与文明”为主题的税
收宣传月和10~11月份的个人所得税集中宣传话动。1997年该局税法宣传的规模和力
度为历年来所少有,具有以下突出的特点:①投入大、规模大、声势大、档次高。全
年全系统用于宣传方面的投入在百万元以上,组织较大的宣传活动近百次,中央、省、
市各大新闻单位都报道、参与了活动,国家税务总局局长、济南市市长和大企业家、
社会名人都以各种形式参与宣传活动。宣传覆盖面扩大到全省。②形式新颖,突出执
法,注重实效。1997年税法宣传采取了一些新形式,如表彰百家纳税明星企业、税收
宣传月集中执法行动、18家企业集团法人代表积极缴纳个人所得税倡议、地税、公安
联合打击偷抗税犯罪行为等,突出了税法宣传与税收执法、强化征管的紧密结合,查
处、曝光一批偷抗税大案、要案,并通过典型事例,以案说法,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
果。两次宣传活动期间,全市上下形成空前的纳税热潮、协税热潮和举报热潮。③全
局上下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在策划、组织、管理诸方面都达
到了较高的标准,取得了成功的经验。经过深入的税法宣传工作,全市公民纳税意识
明显提高,地税工作更加受到各级领导、政府部门和广大纳税人的支持。税法宣传为
地税工作创造了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徐寰彤)

【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1997年10~11月,济南市地税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
了一次大规模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活动。这次活动坚持宣传与检查紧密结合,有计划、
有步骤、分阶段地推出了一系列有影响、有力度的措施,在全市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个
人所得税宣传热潮。 整个活动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契机,公
布《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通告》、《济南市地税局与市监察局在全市部分
行业、单位人员中实行个人所得税“双向申报”制度的通知》,济南市18家企业集团
法人代表向百家试点单位发出倡议,号召百家企业代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缴纳
个人所得税。新闻发布会之后,组织税务人员上街宣传个人所得税法,深入进行宣传
发动。第二阶段,成立全省地税系统首家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并通过报纸、电视、
广播发布关于奖励举报、查处偷逃个人所得税的通告,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形成举
报热潮。10月份全局共接受群众举报257起,根据举报查处偷逃个人所得税案件76起,
查补税款88.96万元。第三阶段,市地税局与市公安局共同签发了《关于联合打击偷
抗税犯罪行为的通告》,通过《济南日报》对社会公布,并组织新闻单位对联合严打
活动进行跟踪报道,曝光一批偷抗税案件。在公安局和新闻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市地
税局执法力度大增,l0月份共查补税款3000万元,清理欠税5000万元,仅直属分局就
清理欠税3780万元(其中通过强制执行措施清理欠税1450万元),一些过去偷、抗、欠
税的钉子户、难缠户一改常态,纷纷主动上门申报纳税。最后,济南市地税局与市纪
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共同签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缴纳个人所
得税的通知》,在全市引起了良好的反响。此次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10月份共征
收个人所得税1525万元, 剔除不可比因素,比上年同期增长74.5%。10月份全市地
税收入203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5%。针对某单个税种集中开展如此大规模的
税收宣传在全国税务系统尚属首次,对于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加强地税执法力度、树
立地税执法形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徐寰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