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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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1997年,济南市新登记注册工商企业3887户。年底全市工商企业累计
45530户, 比上年减少9%,注册资金达到475.4亿元,比上年增长5%;其中有限责
任公司累计达2864户,注册资本90.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2.6%和121.5%。按
经济成分划分:国有企业1197l户、集体企业28460户。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355户,
比上年下降0.3%; 第二产业13704户,比上年下降10.8%;第三产业3147l户,比
上年下降7.6%。年末,累计核准登记“三资”企业1145户,比上年下降24%。其中,
中外合资企业766户, 中外合作企业59户,外商独资企业320户。投资总额25.2亿美
元,比上年减少15%。其中,外方认缴额9.5亿美元,比上年减少18%。按产业划分:
第一产业12户,第二产业860户,第三产业273户。“三资”企业数量呈下降趋势,但
投资规模相对扩大,外资比重上升。年内核准“三资”企业73户,比上年减少29户,
减幅为28%。 投资1000~3000万美元的有57户,3000万美元以上的5户,主要分布在
制造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年内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了三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对
不参加年检的、 长期无资金投入和出资无望的“空壳”三资企业430户予以吊销和注
销。继续开展“公平交易执法年”活动,把打击非法传销活动、遏制假冒伪劣商品蔓
延、捣毁产销“黑窝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繁华路段、
城乡结合部和案件多发区的监控,联合生产经营厂家共同开展“打假劣、保名优”活
动,全年共查结各类违法违章案件5643起,比上年减少3.2%,其中假冒劣案件1439
件,非法传销案19件。案件违法总值39851万元,其中大要案137起,捣毁“黑窝点”
308个。 经济合同管理工作采取预防为主的方针,运用多种形式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
经济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举办培训班78期,培训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
合同管理人员16498名。 在全市试行了经济合同管理岗位培训证书和签订经济合同授
权委托书制度,要求全市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培训
证书,凭岗位培训证书办理签订经济合同授权委托证书后方可对外签订经济合同。至
年末,已向5000多名经培训考试合格的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发放了签订经济合同授权委
托证书。这对于规范企业的签约行为,提高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水平,减少因签订经济
合同不当带来的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全年全市共办理抵押登记805件,抵押担保
的主债权数额37506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和25%。鉴证各类经济合同31530件,
鉴证金额9l021 5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5%和20%,调解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205
件, 解决争议金额1750万元;查处经济合同违法案件128件,责令经济合同违法行为
人返还受害人财产215万元。 年内共代理商标注册申请802件,比上年增长13.4%。
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69件,没收商标标识772508套。按照新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对全市264家商标印制单位进行了复核, 有20家企业因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被取消
商标印制资格。新批准广告经营单位130家,广告经营单位累计达到505家,广告从业
人员5687人,实现广告经营额3.3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5%、30.8%、20.4%。
为庆祝香港回归,迎接中共十五大召开,10月在广告行业开展了“自强创辉煌”为主
题的公益广告月活动,《济南日报》、《济南时报》、济南各电视台、山东省国际广
告公司等主要广告媒体和广告公司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路段集中设计、制作、
发布了一批宣传香港回归、邓小平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光辉形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
来改革开放的经济建设成就等公益广告。济南市电视广告信息中心制作、发布的“同
筑长城,共建伟业”电视公益广告获国家工商局、中广协组织的全国评比“政府奖”,
山东省国际广告公司获公益广告先进单位奖。为推动济南市户外广告上档次、上水平,
倡导在市区大商场、公园、广场、车站及繁华地区、路段设置、发布的户外广告采用
霓虹灯、灯箱和电脑喷绘设置,一时间全市大型电脑喷绘路牌、各类灯箱、霓虹灯、
广告一条街、电子显示屏、装饰豪华商业门头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美化、亮化了
城市市容。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印刷品广告、医疗用品广告乱张、乱贴、乱涂、
乱发等不文明行为,组织力量开展专门治理,整顿虚假违法广告,全年共查处虚假违
法广告案件364件。 消协工作紧紧围绕全国消协提出的“讲诚信、反欺诈年”主题,
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认真
及时地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 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3月14~15日省
消协、 省工商局、 市工商局、四区消协等有关部门共同在济南国际贸易大厦举办了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与有关部门和工商企业现场受
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及消费知识,举办假冒
伪劣商品展览和消费知识竞答。活动期间,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2000件,发放宣传材
料40万份, 展示假冒劣商品55类410种,受教育群众达20万人。为方便消费者投诉,
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四个区消协配备了流动投诉车,每周固定两天在繁华地段巡
回受理投诉、咨询,做到“招手停、马上办”。据统计,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676
件,处结率为99.7%,使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248万元。针对摄影行业和干洗行业缺
乏统一的管理和规范,消费者投诉呈上升趋势,解决这类消费纠纷无依据的现状,与
相关行业协会联合制定了 《济南市摄影行业服务质量和消费权益争议解决办法》 、
《济南市服装干洗服务纠纷调解办法》。开展星级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评定档
次分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共五档,不同星级的评定条件均将消
费者投诉处结率列为首要内容, 市消协严格标准、严格检查、严格纪律,全市136家
企业被评为“星级”消费者满意单位,最高星级为三星级。

【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速】中共十四大以来,济南市个体私营经济从小到大,由
弱到强,逐步成长为全市经济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一是总量膨胀迅速。1992年底,
全市个体工商户7.5万户, 从业人员12.4万人,到1997年底,已发展到25万户和43
万人, 5年间分别增长3倍多;1992年底,私营企业960家,从业人员只有1.2万人,
1997年末,已达到9095家,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5年间分别增长8倍。个体私营商业
网点大幅度增加,1997年已占全市网点总数的80%。二是整体实力明显增强。1992年,
个体私营经济产值、营业额分别是7224万元和7270万元;1997年,个体私营经济产值、
营业额已达到25.5亿元和151.7亿元。 1992年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本是7668万元,
1997年已达到31.9亿元,增长近35倍。注册资本过100万元的私营企业也由1992年的
5户增长到1997年的258户;注册资本过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已达到3000家。“三株”、
“光明”、“哈勒”、“岳峰”等一批私营大户迅速崛起,成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
“龙头” 。三是贡献能力越来越大。上缴税收5年增长5倍,由1992年的不足1亿元发
展到1997的6.032亿元,占全市财政收入的19.1%以上。1997年全市专业村已达598
个,专业户5万人,这部分人已成为农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5年来,通过实施“乐业”
工程、“为下岗职工解难六项服务”等措施,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人数达到
5万人。 有20多家私营企业通过租赁、承包、参股、购买等参与了国有集体企业的改
革。四是行业涉足领域进一步扩大,发展重心向城市转移。从1992年的以商业、交通
运输业、饮食业为主,现已扩大到一、二、三产业的各个领域。个体私营经济,特别
是私营企业的发展逐步由农村转向城市,充分利用城市资金优势、信息优势、人才优
势、 地理优势等,发展高科技、外向型企业,科技型企业达到225家,中外合资合作
企业达到22家。城乡私营企业的比重也由1992年的2:8转变为6:4。五是从业人员结
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大批年富力强、知识阅历丰富的人员走上了从事个体私营经
济的道路,为个体私营经济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1997年末,全市个体私营从业人
员达到50万人,是1992年的3.8倍。其中,35岁以下的占45%,比1992年提高19个百
分点; 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0%,比1992年提高9个百分点;党、团员人数分别
达到6000人和1万人。

【推行区域巡查制】为树立工商法权威,树立工商形象,促进监督管理职能到位,
探索有效监管市场经济秩序的新路子,理顺职能关系,改善监督管理方式,市工商在
消费品市场实行派驻式巡查制的基础上,通过条块职能结合,把全市划分为若干经济
区域进行统一管理,推行了由市局、分局(县局)和工商所自上而下统一指挥、三级联
动的区域巡查制。市局和各县(市)局、分局成立了市场巡查指挥协调中心。两级指挥
协调中心各设有十几人的机动巡查队,对管辖区内的重点商业街、案件多发区、城乡
结合部、区划交界部进行不定时的重点巡查和监控。指挥协调中心还设有举报、投诉
室和专用电话,实行全日值守,对受理的投诉举报按不同类别或管辖范围进行纵向或
横向分流,对工商所巡查发现的重大线索和跨区案情作出快速反应,由市局或县局、
分局统一调度,协调一致行动。制定了区域巡查程序规范、区域巡查方式规范、区域
巡查评价规范来规范巡查行为。为完善动态监管网络,在各交易集中地区和工商机关
驻地,普遍设立申诉、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台并固定专人值班,及时受
理申诉、 举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形成一个广泛而巩固的举报信息网络。与200余
家名优产品企业签订打假保优协议,指定联络人员,建立直线联系,及时受理经营者
的申诉和举报。全市建立机动巡查队11支,91个工商所建立了巡查办案组,设立监督
举报投诉站95个、公示牌150个。至年底,收到举报600条,查办案件800余起。

【为下岗职工解难六项服务】为做好下岗职工安置工作,济南市工商局推出为下
岗职工解难六项服务。①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免费供中介服务。市区内下岗职工凭单位
下岗证明到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登记后,工商部门按照“双向选择”的原
则,可介绍到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新开办的其他企业。②为下岗职工兴办各类经济
实体提供服务。企业为安置下岗职工办经济实体,工商注登册记部门参与论证,帮助
协调,积极扶持。特困企业为安置下岗职工兴办经济实体且安置超过15人的,工商部
门上门服务。③为下岗职工自谋职业提供服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下岗职工从
事个体私营经济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帮助办理各种登记手续,帮助解决经营中的困难
和问题,政策上给予优惠。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可以由单位集体申请,工商
机关与企业共同管理,也可以凭下岗证明直接办理营业执照。④为下岗职工进入市场
经营提供服务。积极引导下岗职工进入市场经营。对特困职工进入市场经营的,实行
“三免三优先”政策,即免收营业执照工本费、免收登记费、免收一年工商管理费,
优先核发营业执照、优先安排经营场地、优先提供市场信息。⑤为企业安置下岗职工
“腾笼换业”办市场提供服务。支持企业利用闲置车间、库房、场地兴办市场,安置
下岗职工;支持企业通过预收摊位费、出让摊位使用权或按股分红等获得投资效益,
对企业兴办市场积极规划论证、协调服务、参与招商引客。⑥为下岗职工自愿组合设
立股份合作制企业提供服务。下岗职工自愿组合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工商部门简
化程序、放宽条件,免费提供样本,热情指导,优先给予登记注册。为把六项服务落
到实处,年初成立了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全方位
目标责任制度,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制定月报制度、登记制度
和跟踪服务制度。全年通过企业改制、培育城乡市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等方式,安
置下岗职工10678人。

【开展市民评市场、 企业评工商活动】4月下旬,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
了旨在加强行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市民评市场、企业评工商”的“双
评”活动,广泛征求群众、企业对工商机关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为评判标准。活动主要采取请进来与走
出去、当面征求意见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问卷设置了工商人员的爱岗敬业、廉
洁自律、文明服务、公平执法等调查内容。活动期间,市工商局多次到济南人民商场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轻骑集团公司、山东三株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困
企业、 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走访,走访单位计1675个。召开座谈会128次,参加单位
503个, 参加人员3872人。向社会发放调查问卷18155份,收回16267份,总回收率89
.6%。 参与问卷调查的人员中,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机关工作人员、企业负责
人、个体工商户、居民和消费者。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征求到社会意见和建
议200余条,有42个单位和12处市场被提名受到表扬,个别市场和个人受到批评。8月
底“双评”活动结束。通过“双评”活动,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工作作风、执法形象进
一步提高,在全心全意为市民、为企业办好事、办实事方面取得明显的效果。

【集中治理印刷品广告】随着印刷品广告日益增多,出现了一些不规范、不合法
的广告。济南市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局颁布的《印刷品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于3月1日
开始对印刷品广告实施发布前的登记制度。 并于4月份集中对乱印滥发印刷品广告的
违法行为进行治理。首先在银座商城、百货大楼、人民商场、省华联、市华联、大观
园等几个大型商场内,对擅自散发印刷品广告的业主和商场进行检查处理,收缴违法
印刷品广告5万余份。在此基础上,市区各分局、各县(市) 局对本辖区主要街道、药
店、居民区擅自散发印刷品广告的行为进行了取缔和处理,共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10
万余份。经过治理,多数企业提高了依法登记印刷品广告的意识,主动办理登记手续
的愈来愈多。 至年底,全市登记审查印刷品广告200余件,使虚假违法印刷品广告大
大减少,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张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