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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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1997年,全市两级法院新收各类诉讼案件54524件,审结52824件,分
别比上年增加7.33%和6.37%;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493件,处理人民来信3287件,
接待人民来访12488人次。 刑事审判。全年新收一审刑事案件1276件,审结1279件。
按照“依法从重从快”和“依法从严”的方针,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流氓、
重大盗窃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 涉枪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
797案1307犯, 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758人;审结贪污、受贿、挪用
公款案件135案148犯,判处犯罪数额万元以上的案件138案,县处级干部7人;审结偷
税、抗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伪造国家货币、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侵
占公司财产、商业受贿等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45案64犯,保障了国家宏观调控,维护
了正常的经济秩序;通过追缴赃款赃物,适用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为国家挽回经
济损失663.7万元。 经济审判。全年新收各类一审经济纠纷案件20052件,审结958l
件,结案标的额达34.5亿元,分别较上年增加4.3%、0.46%和21.27%。全年共
审结购销借款、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4385件,解决争议金额21.53亿元;审
结企业承包、 租赁、联营案件586件,审结期货、股票、债券等纠纷案件63件,审结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892件, 保障了生产与流通,推动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维
护了金融市场秩序,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全年审结破产案件14件,为破产企业解
除债务7个多亿, 为债权人挽回损失6000多万元,协助政府安置职工近万名,保证了
上级下达给济南市的冲销呆帐、坏帐准备金3.6亿元任务的落实。民事、行政等审判
工作。全年新收一审民事案件18764件,审结18224件,分别较上年增加17.64%和13
.27%;新收一审行政案件566件,审结559件;新收各类再审案件355件,审结365件,
其中维持原判的162件, 依法改判的49件;妥善处理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使多名
上访老户停访息诉,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市县(区)两
级法院通过执行会战,探索执行方法,力克“执行难”,全年执结民事、经济、非诉
讼执行等案件llO05起, 执结标的额8.54亿元,分别较上年增加14.8%和56%。综
合治理工作。全市法院结合审判工作的开展,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全年共召开宣
判大会27场次, 公开宣判严重刑事犯罪分子227名;深入学校、企业、机关单位宣讲
法制101场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215件次,帮助培训调解干部1425人次。全市法院
还通过电视台的“庭审直播”“法制经纬”等专栏节目,加强了法制宣传。全年共在
中央及省、 市报刊发表各类法制宣传稿件4300余篇,与电视台联合制作节目291个,
庭审直播43场次,受到群众欢迎。

【实行岗位培训制度】为提高干警队伍素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法官法》
的要求,制定了全市法院干部培训规划,干警培训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规划要求全
市法院每位干警每年至少有10天的脱产培训;每位干警按照专业、职责分工分期分类
参加培训;培训围绕审判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请专家、学者或审判经验丰富的业
务骨干讲课。1997年,已举办刑事、民事、经济、法医、司法赔偿等涉及几大审判业
务的培训班7期,轮训干警622人次,占全市干警总数的47%。

【进行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中共济南市委和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下半
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机构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地开展机构、人事制度
改革工作。一是健全了机构。成立了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庭
和机关事务管理处,将告诉申诉审判庭分为案庭和审判监督庭。二是实行了干警任免
交流。通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组织考察等形式,将17名一般干部提拔
为中层副职,绝大多数中层正职进行了轮岗,调整和任免领导干部93人次;采取双向
选择的办法使20%的干警进行了换岗交流。

(赵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