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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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0月8日)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卫生事业有了很大发展,
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平均期望寿命由建国前的35岁提高到71岁, 婴儿死亡率由
200‰下降到20‰, 卫生工作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卫生人
员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应该看到目前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与
经济和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卫生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卫生投入不足与资源浪
费并存,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工作相对薄弱,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同人民群众的
要求还有差距,卫生工作尚未得到全社会的充分重视等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
以解决。 今后l 5年,卫生工作任务繁重。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以及人民生活水
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改善卫生服务和提高生活质量将有更多更高的要求。工业化、
城市化、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加快,与生态环境、生活方式相关的卫生问题日趋严重,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率上升,一些传染病、地方病仍危害着人民健康,有些新的传
染病对人民健康构成重大威胁。这一切都要求我市卫生事业有一个大的发展与提高。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
展的决定>的意见》(鲁发〔1997〕4号) ,为加快我市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高
人民健康水平,确保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l0年远景规划目标的
顺利实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认清卫生事业的性质,明确卫生工作的方针和奋斗目
标1.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 卫生事业的发展,必须与
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人民健康保障的福利水平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
应。政府对发展卫生事业负有重要责任。各级政府、社会各方面和公民个人都要努力
增加卫生投入。卫生机构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的关系,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倾向。2.
全面贯彻“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
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以提高
全市人民健康水平为中心,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
的需求。 3.我市卫生工作的奋斗目标是:到2000年,在全市初步建立起适应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满足人民基本需求的包括卫生服务、医疗保障与卫生监督执法的社会
主义卫生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2岁以上,婴儿
死亡率降到18‰以下。到2010年,在全市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健
康需求的较为完善的卫生体系,居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二、以深化
改革为动力, 加快卫生事业的发展4.改革是卫生事业发展的动力。卫生改革的目的
在于增强卫生事业的活力,充分调动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卫生服
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卫生改革既
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又要符合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逐步建立起宏
观调控有力、 微观运行富有生机的新机制。5.深化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要加强卫生
行业管理,根据国家制定的区域卫生规划指导原则和省确定的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结
合省会城市特点,市政府将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市的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对卫生事业的
宏观调控。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观念,转变职能,依据区域卫生规划,对区域内卫生
发展进行政策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对新增卫生资源要严格审批管理,从严控
制城市医疗机构发展规模,禁止盲目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并充分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
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九五”期间,本着活化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
采取联合、兼并、改组、重组、联网等办法,有计划地对市、区级卫生机构进行调整:
要建设和发展几家市级综合性医院,形成区域性医疗中心;对其他综合医院和专科医
院进行专业结构调整,相对集中“高、精、尖”诊疗设备和技术人才,发展特色专科,
逐步形成“大专科,小综合”的办医模式,增强竞争力。同时,要加快全科医生队伍
建设,使医院尽快适应医学模式转换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需要。社会力量和个人办
医,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要积极引导,合理布局,
加强调控,依法监督管理。要在深化企业改革过程中探索企业卫生机构社会化的路子,
在全市逐步形成以公立卫生机构为主体、社会和个人办医等其它形式为补充的办医体
制。同时,要抓好卫生监督体制、卫生科技体制、医学教育管理体制等方面的配套改
革。 6.改革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卫生机构要通过改革和严格管理,建立起有责任、
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运行机制。卫生行政部门主要对卫生事业实行宏
观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扩大基层单位经营自主权,实行并完善院 (站、
所、校) 长负责制。以推行全方位目标管理为“总抓手”,加快单位内部干部人事劳
动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干部聘任制和工人合同制,通过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确
定受聘人员,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大力开发人才资源;严格岗位考核,实行绩效工资
等制度,将职工工资与工作实绩、单位效益紧密挂钩,充分调动广大卫生人员的积极
性。在保证基本卫生服务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可根据社会需要开展与业务相关的各种
服务,预防保健机构可按规定适当开展有偿服务。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省市医疗机
构联动,推进对业务收入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改革,合理控制社会医药费
用的增长幅度,提高技术劳务价值,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要在全市医疗机构加快推
行整体护理新模式和门诊开放式“一条龙”服务的改革,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
管理, 完善服务。7.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
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为城镇劳动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医疗保险费用由国家、用人
单位和职工个人三方合理负担,实行属地管理。要加强对医疗保险金的管理和监督。
建立对医患双方的制约机制,探索科学合理的支付方式,有效地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
理增长。各级体改、卫生、财政、劳动、计划等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合作,
齐抓共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积极参与这项改革,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
药,遏制浪费。同时,政府要切实解决好医疗机构的补偿问题。在搞好试点基础上,
“九五”末在全市城镇基本建立起医疗保险制度,并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
险。 8.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建立起功能合理、方
便群众的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行为,各级政府要积极推动。要把社区
卫生服务作为卫生服务方式改革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投入。市、区
都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启动和扶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市、区、街三级卫生机构
要本着“统筹规划,共同参与,协调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以社区
家庭为服务对象,搞好疾病预防、常见病与多发病诊治、医疗与伤残康复、健康教育、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女儿童与老年人、残疾人保健等工作。要把社区卫生服务纳入
职工医疗保险,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有计划地分流医务人员,组织退休医务人员建立
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站。力争到本世纪末,在全市建立起市、区、街、居四级预防
医疗保健康复网, 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达到全市居委会的90%以上。9.改革药品管
理体制。依法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及药品价格、广告方面
的管理,严格质量监督,切实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逐步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
管理体制。要制定医药发展规划,使医药产业与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加强宏观管理,
调整医药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国有大中型医药生产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形
成规模经济,严格按照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快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技术改
造,加强科学管理。鼓励和支持新药研究和开发,增强我市医药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
竞争能力。积极发展中药产业,保护和开发中药资源;积极进行中药生产企业改革,
推进中药生产现代化。改进和加强药品价格管理,限定最高价格,控制利润率。整顿
与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药品市
场和商业营销点,制止药品购销活动中给予和收受“回扣”等违法行为。三、加强农
村卫生工作,实现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10.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
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以实现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为“龙头”,把健全农村三级医疗
预防保健网,巩固扩大乡村医生队伍和建立合作医疗制度这三项工作结合起来,配套
进行改革和建设。各县(市)区要把初级卫生保健目标和主要指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
发展规划,并作为“小康县(乡、村)”的考核指标,实行目标管理,实现以乡镇为单
位“初保”目标要求。各县(市)区和乡(镇)要本着分级投入、各负其责的精神,不断
增加对农村卫生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的投入,确保卫生事业费占本级财政支出的
8%。 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卫生工作的力度,把卫生扶贫纳入政府的扶贫计划,安排必
要的扶贫资金,帮助贫困地区建设基本的卫生服务设施,抓好重点疾病控制,普及健
康教育,改善饮水条件,治理环境卫生等突出的卫生问题,力争本世纪末实现初级卫
生保健规划目标。11.“九五”期间,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继续加强县级防疫、妇
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三项建设工作,实现“一无三配套”(无危房,房屋、人员、
设备配套) 的目标。市里每年安排专款扶持乡镇卫生院建设。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建
设,充分发挥其业务辐射指导作用;一般卫生院要适当控制规模,强化预防保健功能。
要积极稳妥地发展合作医疗制度,到2000年全市所有乡镇都实行不同形式的合作医疗
制度(包括预防保健保偿制度合作形式),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可
向社会医疗保险过渡。举办合作医疗要在政府组织和领导下,坚持民办公助和自愿参
加的原则。筹资以个人投入为主,集体扶持,政府适当支持。要因地制宜地确定合作
方式、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集体资金所占比例和保障水
平。县、乡、村要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合作医疗的科学管理和
民主监督,使农民真正受益。大力推广村卫生室“村办乡管、乡村一体化”的管理模
式。要按村人口2‰的比例配备乡村医生,500人以上的村须配有一名女乡村医生。12
.大力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人
才。“九五”期间,市里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技术人员的培
训,到2000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拥有4~6名技术骨干,85%的乡村医生达到中专水
平。继续执行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鼓励大专以上毕业生到县乡卫生机构
工作。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岗位。建立城市卫生机构对口支
援农村制度,采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设备支持等方式帮助农村卫生机
构提高服务能力。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到县或
乡卫生机构工作半年至一年。合理解决农村卫生人员的待遇,县、乡财政要确保全额
拨付乡镇卫生院防保人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其他职工的工资按总额的80%拨付。
乡村医生的报酬不低于当地村干部的报酬。四、切实搞好预防保健,深入开展爱国卫
生运动13.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要全面负责,加强预防保健机构的建
设,给予必要的投入,对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要保证必要的资金。要加大工作的
力度,制定规划和措施,通过有力的政府行为,依靠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预防保健机
构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分工协作,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和广大群众参与,突出重点
疾病控制,兼顾其他传染病与慢性非传染病的防治,集中力量消灭或控制一些严重威
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努力提高对突发事件、暴发性疾病的应急
能力。重视对境内外传染病发生和传播动向的监测,积极开展防治工作。加强对血源
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积极开展对心脑血管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
作。认真做好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劳动卫生、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工作,加强环境
卫生监测和职业病防治,保护人们的健康权益。不允许以污染环境、危害健康为代价
片面追求经济增长。依法保护重点人群健康,逐步扩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化管理
的覆盖率,普及婚前医学检查、住院分娩、母乳喂养,做好计划生育服务,提高出生
人口素质, 降低婴儿死亡率、 孕产妇死亡率,巩固和发展“爱婴市”的成果,实现
《九十年代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目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
水平。积极开展老年人保健、老年病防治和伤残预防、残疾人康复工作。14.深入开
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全市树立“大卫生”的观念,把这项工作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
村镇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政府倡导、部门协调、社会支持、个人参与,把群众性爱国
卫生运动不断推向前进。在城市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提高城市的现代化
管理水平,增强市民的卫生文明意识,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在农村,重点抓好改水、
改厕工作,带动环境卫生的整治,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促进文明村镇建设。城乡都
要坚持开展除“四害”(蚊子、苍蝇、老鼠、蟑螂)活动。“九五”期间,我市力争进
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各县(市)城区进入国家级或省级卫生县(市)行列,全市农村改
水受益人口达到99%,其中饮用自来水占6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以上。
各级政府每年要拿出一定资金,作为爱国卫生运动、农村改水改厕和城乡除“四害”
活动的补助经费。加强卫生宣传工作,大力普及以讲究卫生、预防疾病为重点的健康
教育,依法开展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要普及
医药科学知识,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破除迷信,摒弃陋习,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
促进合理营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大力
宣传和推广无偿献血。五、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全面发展中医药事业15.各级党委
和政府要认真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在思想认识、学术
研究、资源配置、事业发展等方面,制定和完善政策,解决关系中医药全局的关键问
题,真正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要加快跨世纪中医药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的培养,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努力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临床疗效。“九五”
期间,要培养一批中青年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省内同学科领域中有较大影响的专家。
同时,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现有中医机构,改善技术装备条件,加强特色专科建设,
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示范中医院建设要继续加大投入,合理规划布局,加强内
涵建设,提高整体服务功能,真正起到示范作用。要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合作,积极创
造条件,使中医药走出国门。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对中医机构的投入要实行倾斜政
策,逐步增加中医专项资金,实行中医事业费单列。加强中医药法制建设,理顺中医
行政管理体制。2000年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中医药发展体系,
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中医医疗保健、教育和科研体系,为中医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
础。16.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九五”期间,力争70%的乡村医生掌握中医或中西
医两法治病,所有的中心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一般卫生院要有1~2名中医药人员。抓
好重点中医院的建设,重视对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在职培训和适宜技术的推广,充分发
挥中医药在初级卫生保健中的作用。在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要注意发挥
中医医疗机构的作用。六、实施科教兴医战略,建设高素质的卫生队伍17.牢固树立
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卫生事业的思想。今后l5年,我市卫生科技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科
技队伍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关键领域的科技攻关取得突破,重大疾病的防治水平明
显提高,整体科技实力跻身省内先进行列,部分学科领域赶超国内先进水平。以应用
研究为主,重视基础研究,加强开发研究,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力争在关键性应用
研究、高科技研究、中医复方及中医药保健品开发研究等方面尽快取得重大进展,加
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制定对卫生科技人员激励扶持的政策和措施,加强重点专科建设。
“九五” 期间,重点建设和发展市直卫生机构的11个重点专科和6个领先专业,区县
以下卫生机构也要建设一批初级卫生特色项目,积极引进新技术、新成果,力争全市
至少有5个专科达到省内领先水平、2个专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带动全市整体医疗技
术水平的提高。18.加强卫生信息基础建设。认真搞好“金卫工程”的试点工作,逐
步建立覆盖全市的医疗信息网络,实现医院管理网络化,同时推行医疗健康卡,建立
远程诊断系统,改进医疗诊断手段。19.抓好医学教育,加快人才培养。要根据全市
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起以大专院校为依托,以市属卫校和县级卫校为基地
的医学教育体系,提高教育质量,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结构合理
的专业卫生队伍。要重视跨世纪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创造条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九五”期间,至少培养出50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其中争取20名成为在省内同学科
领域中有较大影响的专家。要制定医学教育规划,强化调控力度。要加快全科医生的
培养,以适应医学模式的转变和社区卫生服务的需要。要注重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
造就一支既有医学专业知识,又懂卫生管理科学的管理队伍。同时要加强国际间的学
术交流和合作,创造条件选派优秀人才到国外进修学习,鼓励留居海外的医学人才来
我市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我市卫生事业服务。对社会举办的医药专业学校,要严格审
批,加强管理。20.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要以建立良好的职
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中心,以创建文明卫生行业为目标,认真进行职业责
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树立救死扶伤、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
行业风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健全内部监察和社会监督制度,
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七、完善卫生经济政策,增加卫生投入21.逐步增加卫生投
入。各级政府要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
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要积极拓宽卫生筹资渠道,广泛动员和筹集社
会各方面的资金,发展卫生事业。到本世纪末,争取全社会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
值的5%左右。 公立卫生机构是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继续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各级政府要切实解决其社会负担过重的问题。政府举办的各类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及
大型设备的购置、维修,由同级政府按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给予安排;离退休人员费
用和卫生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按国家规定予以保证。预防保健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基本预
防保健业务经费由财政预算安排,其有偿服务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不冲抵财政拨款。
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费用由财政予以保证,实行“收支两条线”。各级政府要逐步增
加农村卫生三项建设、预防保健、监督执法、医学科研教育等卫生事业发展重点项目
的专项资金。安排部分经费用于支持农村发展合作医疗。“九五”期间,市里每年安
排适当数额的资金,用于市直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发展卫生产业企业和重点专业建设。
22.多渠道筹集卫生资金。从农村乡统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农村卫生工作,
村提留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合作医疗,乡镇企业和其他乡村集体经济的收入也
要支持农村卫生工作与合作医疗。农民自愿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和预防保健基金,属
于农民个人消费性支出,不计入乡统筹、村提留。从今年起,从城市增容费、基本建
设配套费中,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不
承担防保任务的社会医疗机构按业务收入的5%征收管理费,用于加强预防保健工作。
对兴办的为医疗卫生服务的产业企业,实行返税政策。按税法规定,纳税人通过中国
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向公立卫生事业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
以内的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鼓励企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捐资,支持卫生事业。建立基金会,对无支付能力的危急
患者实行医疗救助。23.完善卫生服务价格政策。基本卫生服务按扣除财政经常性补
助的成本定价,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略高于成本定价。供自愿选择的特需服务价格
放宽。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其收费标准要适当拉开,引导患者合理分流。增设并提
高技术劳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项目的过高收费标准。要把
卫生服务价格改革纳入计划,分步实施,争取在2~3年内,解决当前存在的卫生服务
价格不合理问题,逐步建立能适应物价变动的卫生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及有效的管理和
监督制度。除挂号、住院、大手术、大型检查治疗、血费等收费项目以外,其余的卫
生服务价格,由市物价、卫生部门协商制定。24.卫生机构内部要加强经济管理,勤
俭办卫生事业。要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规范财务行为,
改进核算办法,提高财会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卫生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审计和财政监
督。八、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开创卫生工作的新局面25.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
卫生工作的重要性。把卫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关心群众疾苦、密切党群关
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每年要专题研究一两次,切实解决卫生工作发
展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并把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
实施。要把卫生工作的好坏和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程度,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
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加强党的建设,
充分发挥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卫生
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卫生行业的管理。26.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提高依法行政
水平。要加快卫生法规配套制度建设,完善以公共卫生、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机构
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卫生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相配套的各类卫生标准。
各级政府要强化卫生行政执法职能,改革和完善卫生执法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提高卫生综合行政执法水平。要进一步改善监督执法条件和技术手段,提高技术仲裁
能力。加强食品卫生与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与管理。到2000年,全市食品卫生合格率
达到90%,公共场所卫生合格率达到90%。加强人血采集、利用以及血液制品的管理
与执法监督。对社会和个人办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管理,整顿和规
范医疗服务市场,切实纠正“乱办医”的现象。普及卫生法制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制
观念。27.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和爱护广大卫生人员,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改善
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解决好他们的工资待遇、住房等实际问题,充分调动
他们的积极性。“九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拨出专款,重点解决高级知识分子和中青
年技术骨干的住房问题,居住面积不低于其他行业同类人员的住房标准。要从政治上
关心中青年卫生人员的成长,把德才兼备、具有管理和领导才能的中青年卫生人员,
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同时要注意发挥老卫生人员的作用。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
医学科学、尊重卫生人员的社会风气,建立起良好的医患关系,依法保护医患双方的
合法权益。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深化卫生改革、
加快卫生发展的计划和措施,并狠抓落实,不断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