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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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概况】 1997年,全市人口出生率11.1‰,计划生育率99.08%,女
性初婚晚婚率99.05%,晚育率99.18%,人口出生统计合格率、“三结合”工作开
展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发证率、验证率、建档率都明显高于省与市签订的责任目
标,再次跨入全省一等奖先进行列,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实现了市委、市
政府打好计划生育“翻身仗”的要求。在全省199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奖惩
兑现大会上,济南市仅获得二等奖,位次排在全省的后列。针对这种情况,全市计生
系统按照市委的要求,以整风的精神分析问题,多次召开形势分析会,找出了存在的
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确定了工作思路,即:以省《考核大纲》为中心,保证计划
生育率、统计合格率两个重点,突破“三结合”、流动人口管理、后进村转化三个难
点,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再创一等奖的奋斗目标。基于这个思路,主要做了以下
几个方面的工作:①狠抓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提高计划生育率和统计合格率。全市组
织了多次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逐人核对已发生育计
划6万多人; 在基层张榜公布生育情况,让群众监督,并采取举报箱、举报信、举报
电话、举报属实有奖等办法,进一步核实了生育计划和出生人口统计。②抓住城市计
生工作重点,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水平。全市调整加强了流动人口管理组织机构,
成员单位由原来的7个增加到10个;市和县(市)区计生委增设了流动人口管理处(科);
乡镇和街道办事处配备了专职人员;先后制发了关于建立市流动人口管理协调领导小
组工作制度的《通知》、加强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出具、审验<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证明>和建档的具体要求》以及职责部门考评《实施细则》等,从制度上解决了
以往要求不统一、不易操作、管理衔接不紧密的问题;组织开展了流动人口清理工作,
将流动人口中的7万多名育龄妇女纳入了管理。 ②抓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工作上水平
的实力。 全市110个乡镇普遍对所辖村进行了摸底排队,列出后进村和相对后进村,
实行党政领导包村责任制,一个一个地帮助整改,绝大部分后进村实现好转;乡镇计
生办与服务站实行协作责任制,狠抓避孕节育措施在村级的落实,提高了避孕节育措
施的有效率;推广了历城区、柳埠镇及几个村的“三结合”配套经验,提出了“摸底
子、探路子、定盘子、出票子、签状子”抓好工作的要求,全市“三结合”工作蓬勃
发展,95%的行政村达到了要求。④抓依法行政,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多次召
开有关负责人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废止了以市计生委、市计生协名义下发的有关征
订发行、强制性保险、预收服务费的有关文件,用文件形式重申了计划生育合法收费
的10个项目、标准和程序,对以往的乱收费项目和各种计划生育押金分阶段进行了清
理清退,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⑤研究新情况,认真做好城市计生工作。组织人员深
入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和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段,与计划生育工作
人员及群众进行座谈,共同分析新形势下城市计生工作面临的情况和问题,制定了有
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按照全省城市计生工作会议精神,选择不同类型的单位进行试点
和推广,在全市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作模式。11月14日全市召开了城市计划生育工作
会议,明确提出了城市计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即完善属地化管理体制,完善城市计生
服务体系,完善城市计生管理办法,完善城市计生管理责任制,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
育管理和服务水平。12月17、18日副省长吴爱英、省计生委主任班开庆来济南视察后
认为:济南市的计生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对头,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工作
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调整对济南军区、济南铁路局驻济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省计生委1997年
10月8日下发《关于调整济南军区驻济部队、 济南铁路局驻济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管理
办法的意见》,确定从1998年1月1日起,济南军区负责驻济单位(包括济南军区空军)
现役军人、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在济南无固定职业的家属、临时用工和房产权、管辖
权区域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济南铁路局负责驻济(含济南铁路分局)机关、企
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在济南无固定职业的家属、临时用工和房产权、管辖权区域内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济南市不再对两单位实施计划生育管理。 (张越江 龚建
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