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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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构】

济南市政法机关有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国家安全局、司法局。

一、 济南市公安局建于1948年9月。1988年,市公安局下设历下、市中、天桥、
槐荫、 历城5个分局和章丘、长清、平阴3个县局,有派出所143个。市公安局直属政
保、经保、文保、治安、刑侦、预审、技侦等14个处室和交通警察支队、消防警察支
队、武装警察支队、人民警察学校。有公安干警4000余人。

二、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的前身是济南市人民检察署,成立于1951年1月,1954年,
改名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文化大革命”期间,检察机关被撤销,工作中断10多年。
1978年恢复济南市人民检察院。1988年,市人民检察院内设刑事检察、经济检察、法
纪检察、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及其他处室。下辖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
长清、章丘、平阴8个检察院。全市共有检察干警600余人。

三、 1948年10月,济南特别市地方法院成立,1949年5月改称济南市人民法院。
1955年6月改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化大革命”中,市、区法院一度被撤销,
1973年恢复。至1988年底,全市有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章丘、长清、平
阴8个基层法院, 72个乡镇或街道法庭;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刑事审判、民事审判、
经济审判、行政审判等庭室。全市共有审判干警800余人。

四、 济南市国家安全局建于1985年8月,内部设置防间反谍、涉外安全、保密教
育等处室。

五、1954年建立济南市公证处,1956年1月建立济南市司法局,同年3月建立济南
市法律顾问处。1958年济南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处被撤销,市公证处只限于办理全省
的涉外公证。1980年,恢复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处,公证业务范围扩大。市属8个县、
区相继建立了司法局、公证处、法律顾问处。建立了济南市第一律师事务所、第二律
师事务所、 经济律师事务所。1982年济南市法学会成立。1983年7月市公安局劳动教
养管理处移交市司法局。全市司法系统共有工作人员600余人。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徐世经

副检察长 姜永生 吕雪松(女) 李慎锡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 长 王景文

副院长 尹 韬 叶秀珍(女) 王文福

(济南市公安局、 安全局、司法局领导成员,见“政治·济南市人民政府·济南市人
民政府及所属各工作部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988年全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贯彻全省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座谈
会纪要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突出了基层基础工作建设。至年底,全市67个乡镇基本
实现一个乡镇一处派出所、一处法庭、一处法律服务所、一名司法助理员。市区新建
派出所8处、 法庭9处、法律服务所7处,每个街道办事处配一名司法助理员。公证机
关在22个基层单位试办公证联络点, 聘请公证员38名。律师事务所新建4个法律办公
室。 检察机关向税务、电信等部门派驻了8个检察办公室。据统计,全市各县区、乡
镇用于基层政法组织建设的投资达300余万元。

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1988年初,公安、司法部门对全市治保、调解
组织普遍进行了整顿,充实人员,提高素质,明确责任,落实报酬。至年底,全市有
民事调解委员会4190个,民事调解小组12717个,调解人员3万余名。全市调处各类民
事纠纷20234起,成功率为96.6%,防止非正常死亡105起166人;有治保会7000多个,
治保人员3万余名, 全年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1961名。1988年度,全
市列为帮教对象的违法青少年有1168人,均有帮教小组帮教。通过工作,帮教对象表
现好的占21.3%,停止违法犯罪的占58.7%,有228人撤销了帮教。

为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降低刑满释放和劳教解除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1988
年下半年,全市五区三县分别与山东省监狱、济南劳改支队和济南市劳教所签订了安
置帮教协议。规定劳改和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由劳改、劳教部门和街道、有关单位共
同负责。刑释、解教后由地方政府负责接茬教育和妥善安置。从而提高了“两劳”人
员的安心改造率。1988年,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包括帮助自谋职业的)在80
%以上。

为加强企事业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1988年全市区县属以上的1037个企事业单位,
有96.3%实行了领导安全负责制,建立了治安防范网络。其中市属的230个大中型骨
干企业全部落实了领导安全负责制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岗位责任制。全市企事业单位,
1988年度新设保卫科34个, 增加保卫干部287名。有16个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部
位建立了经济民警队伍, 人数达835名。1988年,章丘县、长清县被评为全省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受到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通报表彰。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政法各部门以党的十三大精神为指针,从严治警,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
和业务素质。通过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了改革意识、服务思想、
群众观念,工作中完善深化了各项目标岗位责任制,调动了积极性。为提高干警的业
务素质,采取法律专业证书学习、专业培训、短期训练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培训。至
1988年底,全市有154名法官和137名检察官参加法律专业证书学习,检察、法院、司
法部门获大专以上文凭的干警已分别占干警总数的23.7%、 21.6%和17.8%,绝
大多数公安、安全干警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为加强第一线的力量,政法部门采取
精简机关,招聘干警等办法,增强了基层的战斗力。1988年,政法部门面向社会择优
招聘干警142名,招聘合同交通警100名;基层派出所的警力已占县区公安编制总数的
61.1%, 法庭人员占县区法院编制总数的50%。政法机关不断加强廉政建设,逐步
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党政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涌现出一
大批不循私情、严格执法,艰苦奋斗、忘我工作,严守纪律、文明办案的好人好事。
1988年度, 全市政法系统共有55个集体和201名个人受到上级机关的记功和表彰。济
南市公安局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荣立集体一等功,济南
市司法局荣立集体二等功;长清县公安局局长阎诚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局长”
称号,市中区检察院检察员王建获“全国检察系统优秀公诉人”称号,天桥区检察院
原检察长曲凤遂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槐荫区振兴街二居调委会主任张东
华荣获司法部颁发的预防纠纷激化先进个人一等奖。

(赵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