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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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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

市 长 翟永浡 房地产管理局 济南出版社

副市长 赵传明 庄庆臣 张福山 局 长 安茂恒 社 长 王 诚

谭永青 封居尚 刘统侠 副局长 孔凡金 张鲁民 副社长 潘清海* 胡孔亮
刘冠福

秘书长 马芸生 巡视员 马宏椿 刘焕栋 遥墙机场工程总指挥部

副秘书长 薛洪敏 孙悦省 孙志远 农牧渔业局 指挥(缺)

市政府办公厅
局 长 陈 雨 副指挥 李 鲁 谢绪能

主 任 薛洪敏(兼)
副局长 李士强 龙启新 成 河 天然气开发利用办公室
副主任 王守为 孔宪家 陈亚建 广播电视局 (尚未任命领导成员)

谭静波 刘明河 局 长 鲁 毅 供销合作社

巡视员 史文良 訾化文 副局长 张恒林 赵有绩 张家滨 主 任 王玉生
计划委员会
外事办公室 副主任 孙承祥 龚锦岩 刘玉明
主 任 朱继滨 主 任 王启玉 纺织工业公司
副主任 马立淇 张立恒 刘荣基 徐拯国
副主任 刘勇进 李忠学 经 理 王以成
巡视员 阎国魁 侨务办公室 副经理 邹玉香(女) 黎富矩
经济委员会
主 任 朱明智(女) 王曰琪 冯玉堂
主 任 谭珂瑾 副主任 林新繁
电子工业公司
副主任 赵桂藻 张铨荣 徐承虹 侯怀亮 标准计量局 经 理 沈玉麟
科学技术委员会 局 长 卜银根 副经理 刘元盛 徐剑石
主 任 张志宏 副局长 李敬楣 侯亚黎 庄亚生(女) 顾 问 王凤梧
副主任 黄维勤 彭万生 边云卿
环境保护局 总工程师 李仁嵩

城乡建设委员会 局 长 张光耀 巡视员 潘敬田

主 任 彭元栋 副局长 于世平 李福根 汽车改装工业公司
副主任 陈玉璋 陈邦伟 董承铭崔明义 林业局 经 理 王存智
总工程师 金质君
局 长 李元绩 副经理 牛继华 刘培义
体育运动委员会
副局长 张德泽 程乐山 张滨亭 煤炭工业公司

主 任 周立汾
水利局 经 理 巨华强
副主任 赵文荣 陶惠芳(女) 局 长 张秉常 副经理 韩文廷
计划生育委员会 副局长 车发亮 王家福 邓 珉 董耐贞(女) 石油化学工业公司
主 任 栾仲芳(女) 粮食局 经 理 蒋则新
副主任 李凤美 (女) 李翰章* 局 长 刘汉东 副经理 曲绵生 林仁华 刘
宝山
技术顾问 张心侠
副局长 宁同凯 曹润祖 车合训
总工程师 时泽裕
巡视员 王玉楷 李成义 总工程师 邰剑秋 巡视员 丁殿庠
民族事务委员会
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 建筑材料工业公司
主 任 白安旺
局 长 徐麟东 经 理 孟红(女)
副主任 杨松嶽 周富云 (女) 副局长 周汝安 程乃云 李 正 张 墀 副经理张
兴常 李忠义 李茂桓

民政局 卫生局 区街工业公司
局 长 曹守恭 局 长 李效禹 经 理 姜福友
副局长 陈有光 李忠贤 张吉芝孙家浩 副局长 刘忠将 王天锡 副经理张
传彪 王兴亚
公安局
巡规员 李庆海 巡视员 马玉光 衣俊礼
局 长 徐金荣
文化局 公用事业总公司
副局长 史殿仁 宋其臣 李新民
局 长 丛 耸 经 理 周长荣

孙树宴 王有祥 副局长 刘绍远 杨同润
副经理 孙景浩 张兴堂
国家安全局
巡视员 张立福 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局 长 林继周
档案局 经 理 石福勤
司法局
局长 王沛兴 副经理 徐福元 顾柏林
局 长 刘长才
副局长 郑玉彬 刘海洲 顾 问 侯继才
副局长 张 暴 王化新
农业委员会 总工程师 姜在灵
巡视员 姜 信 任学林
主 任 贾文青*刘云武 造纸工业公司
人事局
副主任 叶兴福 李秀峰 王允文 经 理 袁林楷
局 长 邢玉墀
教育委员会 副经理 陈子良 张源运 阎 青

副局长 于宗烈 刘元刚 刘增学
主 任 陈裕国 巡视员 曲树良 陈作民
巡视员 邹积兴* 副主任 李维昌 杜世皓 刘广森 医药公司
劳动局 巡视员 乔明智 刘深明 经 理 宗怀广
局 长 张俊栋 监察局 副经理 郭殿忠 邢逸蔚
副局长 张有洪 肖光祥 吕毅敏(女) 局 长 张洪印
顾 问 戚锡富 魏平忠
审计局 副局长 张洪福 徐可翔
总工程师 倪 甦

局 长 林耀明 土地管理局 △ 驻青岛办事处
副局长 王义祥* 毕研荷 王福生 局 长 杨继培 △ 主任 李天邦
总会计师 戴荣奎 副局长 苏玉海 △ 驻北京办事处

统计局
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主 任 李梦家
局 长 刘 凯 主 任 刘正宗 △驻上海联络处
剔局长 吴廼华 邹天信 副主任 徐均伍 刘持俊 陈 雷 主 任 张国庆
物价局 财贸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市分行

局 长 于文生 主 任 菅庆仁 行 长 马鸣九

副局长 田立魁 高继孔 李桂林 副主任 臧元臻 邹本滋 高宗贤 副行长 马素
安 姜焕棣 刘宝荣 孟广亭
物资局 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国银行济南市分行
局 长 遇金照
主 任 孙宝君
行 长 李作安
副局长 阎善堂 汤世聚
副主任 刘荣华 刘占胜 吴玲(女) 副行长 郭庆敏 郭 斌 亓峰
巡视员 陶遵德
王立森 孟建新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济南市分行
第一商业局
规划局 行 长 王国元
局 长 沙洪君
局 长 周以时 副行长 杨世玉 王素梅(女) 周吉森
副局长 尹燕英 张俊卿 王世珍(女)
副局长 王士斌 凌锡珽 汤家永 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市分行
第二商业局
总工程师 赵志冰(女) 行 长 赵广信
局 长 商 进
蔬菜局 副行长 张裕凯 江艺海

副局长 鲁兆远 张长吉 刘英祥
局 长 刘兆松 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分行

巡视员 胡国屏 杨朝升 于国璋
副局长 夏冠英* 王裕亮 杜延林 行 长 王念珍

第一轻工业局 总农艺师 张牧侨(女) 副行长 米元成 蔡俊莲(女) 李延庆许卫

局 长 王希宝 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济南市分公司

副局长 刘雪邨 胡大鹏 主 任 张立恒 经 理 姚炳西
巡视员 董永祥 孙立德 刘汝勤 副主任 程乃云* 彭光禄 王荣胜 韩义学
副经理 杨振国 胡士立
第二轻工业局 园林管理局 烟草公司
局 长 徐永志 局 长 郭元祥 经 理 孙其泽
副局长 王存兴 张弓长 于海义 王永今
副局长 于红生 贾祥云 孙义和 副经理 宋仁茹
巡视员 高东洲 李方灵 巡视员 刘凤翔 贾玉孝 烟草专卖局
交通局 环境卫生管理局 局长 孙其泽
局 长 刘玉春 局 长 李长河 副局长 张洪东
副局长 陈玉喜 副局长 刘同珍 谭明夫 黄河修防处
工商行政管理局 旅游局 主 任 司继颜
局 长 李永澄 局 长 唐家隆 副主任 赵夫庆 马玉忠 肖如曦
副局长 丛 力 栾良毅 吴兆忠
副局长 王继忠 郭首涛
进口商品检验局
财政局
职工教育办公室 局 长 王田忠
局 长 惠熙和 副主任 张廷范 刘宝桢 杨成国 副局长 刘树林 卢化军
副局长 牟陆阳 张家福 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震办公室
巡视员 张子平
主 任 芦春发
主 任 王玉福

税务局 副主任 邱士武 朱清水 副主任 刘德润 初桂琴(女)
局 长 张木铎 建筑管理局 供电局
副局长 连承俊 孔凡勤 温荣琨 局 长 姜在灵* 何连生 局 长 马炳伟
对外贸易局 副局长 赵宗奎 副局长 戴祖耀 金宗义 戚新培
局 长 刘占胜 总工程师 顾瑾(女) 电信局
副局长 苑景臣* 梁培亨 孙允功 总会计师 张荣生 局 长 李华斌

巡视员 刘学功 李文丰 对外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 副局长 左训生 陈敬义
修作鹏
机械工业局 (尚未任命领导成员) 刘在法 孙盛敏 常德友
局 长 柴书重 市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局
副局长 吕荣树 李庆祥 主 任 吕雨雪 局 长 李传昌

城乡建设管理局 副主任 王之本 许汝岭 副局长 王金志 张志孝 王明斌 祝玉

局 长 刘玉亭 巡视员 寿逢午 矿产资源管理局
副局长 邱洪江 毛 彦 社会科学研究所 局 长 梁秀堂
总工程师 王连祥 副所长 张士高 刘志杰 李延义 荣 斌 总工程师 朱耀祖

* 示1988年离职,下同。

△比委办局低半格单位。

(杨元伦)

【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

1988年,市政府先后召开两次全体(扩大) 会议。1月14日,新的一届政府召开第一次
全体(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属委、办、局(公司)行政
主要领导人。会议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通报了市长、副市长的工作分工;二是通过
了《关于市政府和领导同志几项工作制度的规定》、《市政府全体会议制度》、《市
政府常务会议制度》 等8个制度;三是就必须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做了安排。市长翟
永浡在会议上指出,人民政府受人民委托执掌政权,理应代表人民的利益,按照人民
的愿望行事。必须进一步改变政府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实行政务公开化,以减少
决策失误,提高政府威望和办事效率。各副市长也都讲了话。

1988年7月1日,市政府召开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通报了上半年政府工作情况,
分析了全市的形势;提出了下半年工作意见。市长翟永浡就下半年深化改革、经济工
作、外向型经济问题,建设廉洁、高效、遵纪守法的政府机关问题等发表了讲话。

(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

【重要决策、决定】

1988年1月16日, 市政府发布《关于市政府和领导同志几项工作制度的规定》,包括
市政府全体会议制度、常务会议制度、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协商对话制度、新
闻发布会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同志的工作制度,并规定了执行各项制度的具体
要求。

3月7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放活科技人员暂行规定》。对放活科技人员的形式、范
围、程序及鼓励其到济南市贫困地区和乡镇、村办企业工作的优惠政策作出明确规定。

3月7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商品流通工作几个问题的意见》。规定对粮食生产和供应
实行“四管四放” (计划内的管,计划外的放;大品种管,小品种放;城市销售管,
农村销 售逐步放;非农业人口定量口粮管,其它行业用粮逐步放) 的政策。提出了
加快城乡集贸市场建设,发展生产资料市场,促进农业生产,搞好菜、肉、蛋的生产
和经营,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措施。

4月5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组建企业集团的暂行规定》。具体规定了组建企业集团
的条件、程序,企业集团的任务、责任和权限,企业集团的内部管理,发展企业集团
的有关政策等。

4月15日, 市政府发布《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管理暂行规定》、《济南市专业技
术人员辞职暂行规定》、《济南市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承包、租赁和领办乡镇企业的暂
行规定》、《济南市全民企事业单位从社会上聘用合同制干部的试行规定》、《济南
市发挥离退休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和《济南市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暂行规定》六
个完善人才市场管理的配套法规。

4月23日, 市政府发布《关于外商到济南投资兴办企业优惠政策的规定》。具体包括
税收、能源供应、金融服务、经营管理权、用工工资制度等25项优惠政策。

5月9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城乡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的通知》。
对补贴的品种和定量、对象和标准以及资金来源等作出具体规定。

5月17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县以上集体企业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行办法》。
对统筹范围、项目,基金提取比例,列支渠道,基金缴纳和管理等,制定了具体办法。

6月13日, 市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决定,《泉》为济南市市标。市标《泉》是在全
国征集来的13种设计方案的基础上,经评选委员会论证,选定的市城市雕塑办公室集
体设计的造型方案。 《泉》( ) 字市标中央的主柱刻有涌泉和四条腾空而起的
巨龙戏珠,周围装有七十二朵荷花喷水灯,荷、柳、泉、水互映,构成“四面荷花三
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的意境。

6月27日, 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济南市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工作意见》 。 确定到
1990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中学生增到80元,小学生增到50元;收取教育设施配套建
设费;开展勤工俭学等,以解决教育经费不足问题。

7月4日,市政府制定《关于济南市兴建天然气工程的意见》。确定成立济南市天然气
工程指挥部和市天然气开发利用办公室,计划投资1.5亿元,1990年将中原油田的气
源引入济南。

7月15日, 市政府发出《关于提高市政府机关办事效率的几项规定》。对进一步建立
健全机关岗位责任制、强化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时效观念、严格查办制度和改进工作
作风等作出具体规定。

7月19日, 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蔬菜产销工作的通知》并批转市蔬菜局等部
门《关于济南市建设管理蔬菜保护区意见的报告》。规定了加强蔬菜基地建设和管理,
完善蔬菜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国营公司的主导作用,加强对蔬菜产销工作的领导等方
面的具体措施。

8月11日, 市政府发布《济南市关于收取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费的规定》。城市规划区
内的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按新增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交纳教育设施配套建
设费。由市教委统一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市区中小学校舍建设、改造和维修。

8月15日, 市政府发布《济南市特试企业试行办法》。依据该办法,首批确定了济南
炼油厂、济南卷烟厂、济南第一棉纺织厂等51个企业为特试企业。

8月15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规定了交通噪声、
工业噪声、建筑噪声等管理办法及奖励处罚措施。

8月18日, 市政府发布《济南市保护企业厂长、经理依法执行职务的暂行规定》。明
确作出对扰乱企业正常生产、阻碍厂长经理执行职务、侵犯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
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具体规定。

8月18日, 市政府发布《济南市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规定》。对居民身份证管理、法
律效力以及伪造处罚等作出了十二条具体规定。

9月10日, 市政府发布《济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招标条件、方式、
程序、投标,标底和标价,开标、评标和决标,违章处罚等均作出具体规定。

10月10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行政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和《济南市国家行政机关工
作人员行政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具体规定了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组织制度和
对违纪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处分的范围、种类、手续和审批权限等。

10月24日,市政府发布《关于政府机关干部廉洁从政严守纪律的若干规定》。要求政
府机关干部在治理整顿中,严明纪律,令行禁止,改进作风,清廉从政,经受住改革
开放的考验,当好人民的公仆。

11月3日, 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搞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的通知》。提出了今
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制定了劳动积累工制度和解决资金不足的办法。

12月16日,市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价管理严格控制物价上涨的决定》。要求
落实物价控制目标领导责任制,严格控制调价出台项目,坚决稳定城市主副食品及其
他农副产品价格,进一步整顿非商品收费和强化物价监督。

(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

【1988年市政府文件选目】

1月16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市政府和领导同志几项工作制度的规定》(济政发l号)。

2月27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济南市一九八七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情况的报告》
(济政发14号)。

3月1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发布 <济南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试行办法>的通
知》(济政发16号)。

3月7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商品流通工作几个问题的意见》(济政发17号)。

3月14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钢材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济政发20号)

3月24日, 市政府发出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的
通知》的意见(济政发23号)。

4月4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印发翟永浡同志在全市教育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济政发
26号)。

4月5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组建企业集团的暂行规定》(济政发27号)。

4月11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发展外向型经济试行规定》(济政发29号)。

4月11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放活科技人员暂行规定》(济政发30号)。

4月13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规定》(济政发31
号)。

4月15日, 市政府发布《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管理暂行规定》等六个人才市场管
理法规(济政发32号)。

4月30日, 市政府发出《关于转发市计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我市外贸出口货源管理意
见的请示>的通知》(济政发34号)。

5月7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外商到济南投资兴办企业优惠政策的规定》(济政发40号)。

5月18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县以上集体企业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行办法》
(济政发44号)。

5月19日,市政府发布《关于成立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的决定》(济政发45号)。

5月31日,市政府发出《关于重新组建济南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的通知》(济政发49
号)。

6月7日,市政府发出《关于设立济南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通知》(济政发51号)。

6月13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建立济南市矿产资源管理局的通知》(济政发56号)。

6月16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做好一九八八年防汛工作的通知》(济政发57号)

6月25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房产纠纷仲裁办法》(济政发59号)。

7月15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提高市政府机关办事效率的几项规定》(济政发61号)。

7月19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我市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通知》(济政发63号)。

7月19日,市政府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蔬菜产销工作的通知》(济政
发65号)。

7月21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城市排洪河道沟渠管理办法》(济政发67号)。

7月28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夺取今年秋季农业丰收的紧急通知》(济政发71号)。

8月9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济政发74号)。

8月11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能源利用监测暂行办法》(济政发76号)。

8月11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关于收取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费的规定》(济政发77号)。

8月15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济政发78号)。

8月17日,市政府印发《济南市特试企业试行办法》(济政发79号)。

8月17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保护厂长经理依法执行职务的暂行规定》(济政发80号)。

8月20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规定》(济政发82号)。

8月30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坚决刹住抢购商品风的紧急通知》(济政发85号)。

9月10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济政发88号)。

9月16日,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组织好工交生产稳定市场的意见》(济政发9l号)。

9月26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今年棉花购销管理工作的通知》(济政发93号)。

10月4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公路运输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济政发97号)。

10月10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行政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和《济南市国家行政机关工
作人员行政纪律处分暂行规定》(济政发98号)。

10月18日, 市政府发出《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 压缩投资规模的通知》
(济政发100号)。

10月24日,市政府发布《关于政府机关干部廉洁从政严守纪律的若干规定》 (济政发
l02号)。

10月26日,市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今年秋菜收购运贮、供应工作的通知》 (济政
发103号)。

11月2日, 市政府发出《关于抓紧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实现全年财政收支平衡的紧急
通知》(济政发106号)。

11月3日,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搞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意见的通知》(济政发
107号)。

11月8日,市政府印发《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济政发109号)。

11月10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济政发110号)。

11月15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执法大检查的通知》(济政发112号)。

11月18日,市政府发出《关于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压缩行政经费的通知》 (济政
发114号)。

11月23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办法》(济政发115号)。

12月16日,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价管理,严格控制物价上涨的决定》 (济
政发117号)。

12月21日,市政府发布《济南市企业民兵工作暂行规定》(济政发118号)。

【1988年市政府办公厅文件选目】

1月7日,市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民办集体科技实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济政办发2
号)。

1月19日,市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办法》(济政办发6号)。

1月20日,市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设立市长公开电话的通知》(济政办发7号)。

1月26日,市府办公厅发出《关于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的通知》(济政办发9号)。

2月24日,市府办公厅转发市志办公室《关于一九八八年市志工作要点》(济政办发16
号)。

2月27日,市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成立济南市对外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济政办
发20号)。

3月16日, 市府办公厅批转市体改委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业体制改革
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5号)。

3月27日,市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外贸局《济南市八八年鼓励外贸出口的奖励办法》
(济政办发27号)。

3月29日,市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乡镇区街集体企业职工养老金保险工作的通知》
(济政办发36号)。

4月15日,市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建立济南市人才市场的报告》(济政办发47
号)。

5月26日, 市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建立济南市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
(济政办发51号)。

7月18日,市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外向型经济意见的通知》(济政
办发60号)。

8月4日,市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成立济南市天然气工程指挥部的通知》 (济政办发63
号)。

8月18日, 市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健全全市政府信息系统网络,加强政务信息
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66号)。

10月26日,市府办公厅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开征补粮基金的报告》(济政办发79号)。

11月1日,市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成立济南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济政办发81
号)。

11月2日,市府办公厅转发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林木资源管理意见》(济政办发82号)。

11月24日, 市府办公厅印发 《济南市城镇土地申报登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济政办发87号)。

11月26日,市府办公厅发出《批转市志办公室关于搞好<济南年鉴>编辑出版工作报
告的通知》(济政办发88号)。

12月14日,市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黄河防凌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99号)。

12月26日,市府办公厅发出《关于立即制止擅自统一着装的通知》(济政办发105号)。

(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

【1988年市政府负责人重要讲话选目】

1月9日,翟永浡同志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月6日,张福山同志在全市计划会议上的讲话。

2月8日,翟永浡同志在全市发展外向型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月2日,翟永浡、刘统侠同志在全市科技会议上的讲话。

3月4日,翟永浡同志在振兴济南体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3月10日,翟永浡同志在城市绿化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3月16日,翟永浡同志在全市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3月17日,翟永浡同志在全市市场供应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4月1日,赵传明同志在全市对外开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月12日,刘统侠同志在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7月3日,张福山同志在全市外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8月5日,翟永浡、庄庆臣同志在全市乡镇企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8月12日,翟永浡同志在全市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0月28日,张福山同志在全市劳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

【政务公开】

1988年初,新的一届政府即把政务公开化作为建设廉洁奉公、民主开明政府的一
项重要措施。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作出了《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决定,
制定了《新闻发布会制度》 、《对话制度》等8个制度。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充实
加强了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辟《市长与市民》专栏,实行
市长信访接待日制度等,多渠道、多形式与市民沟通情况,对重大政策的出台、重大
问题的决策,事前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邀集各方代表参政议政。市政府
先后将外环路建设、煤气管道和天然气入济工程、八一立交桥等20多个重大问题提供
给群众,帮助谋划。为了克服官僚主义,体察民情,市政府及各部门负责人1988年用
l/3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现场办公,经常到居民家中,询问对政府工作的意见
和要求。 一年中,各级政府领导及工作人员了解群众反映问题l万多个,其中大部分
得到及时解决。

(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

【政府法制工作】

遵照中央“一手抓建设和改革、 一手抓法制”的指导思想,1986年8月,市政府
召开了全市第一次经济法制工作会议,提出了建立与国家法律法规配套协调,比较完
备的地方法规体系。同月,市政府办公室设立了法规科。随后,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
门也相继增设了专门机构或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干部,建立或充实了监察、审计、工
商、物价、税务、环保、土管、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至1988年,先后编制了三个地
方立法计划,制定发布了50多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内容涉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
放、经济建设、科教文卫、城市建设管理和社会治安管理等。1986年底至1987年5月,
市政府办公厅法规处协同有关部门, 对济南市自建国至1986年的283件法规、规章进
行了全面清理。 对其中与国家宪法和法律有抵触、或已不适应改革和建设需要的212
件法规、规章,分别提报市人大常务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公布废止。1988年
上半年,为配合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又对13件涉外法规进行了清理,废
止了8件, 对继续有效的法规、规章汇编成册印发执行,保证了现行法规、规章的统
一性和有效性。在加强地方立法的同时,强化了法规管理和监督。1988年底,根据党
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精神,按照统一部署,全市各
有关部门开展了执法大检查,并取得初步成效。1986年以来,市政府有关部门先后举
办五期法制干部学习班,培训法制干部350多人,提高了法制队伍素质。

(市政府办公厅法规处)

【调研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工作重心转移,政府调研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
程。市政府办公室先后设立综合科、调研科,1987年改为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1984
年还成立了济南市经济研究中心。1985年后,政府系统各委办局、各县区政府大多设
立专门调研部门,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政府调研机构和网络。政府系统调研工作总的指
导思想是,以开展政府中心工作的应用性研究为主,兼顾基础研究和超前研究。1984
年以来,围绕改革、调整、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群众心理等进行了系统的调查,
提出一些重要意见和建议。 1988 年,市社科所、市经济研究中心、市政府办公厅研
究室等联合全市有关调研机构,完成了胶济六市战略发展比较研究、济南经济社会发
展战略纲要及八个子战略、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等课题的研究。市委、市府两家办公
厅联合发出通知,对济南如何加强同省内东西部的横向经济联合、如何建立济南大市
场等八个题目进行了调查研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委办县区的调研机构,年内完
成了产业结构调整、工业经济效益分析、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商品经济发展、中小学
教育现状分析等调研题目。另外,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市场供应、物价管理、住
房改革、综合治理等问题也开展了调研工作。

(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

【信访工作】

济南市政府的信访工作始于1948年。解放初期信访的主要内容是解决群众衣、食、
住方面的问题和揭发暗藏的反革命分子。1956年信访的主要内容是揭发资本家偷税漏
税、投机倒把的不法行为,年均上访人数2780人。“文化大革命”期间,群众的民主
权利被剥夺,信访工作瘫痪。1980年恢复市政府办公室信访科,主要任务是平反冤假
错案,落实党的各项政策,信访量年访一万多人次。各区、县政府也先后建立了信访
办公室(局),市直各局(公司)配备了专、兼职信访干部,政府信访工作网络基本形成。

1988年,市政府办公厅全年受理来信来访9382件(次),处结9194件(次),处结率
为98%; 接待集体上访49批804人。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物价上涨过猛,民事纠纷处理
不及时,城市建设拆迁安置不当等。信访的内容由解决历史问题为主转变为解决现实
问题为主,工作重点也由为群众排忧解难逐步转变为进行调查研究,提供信访信息,
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依据。

(市政府信访办公室)

【设立市长公开电话】

为进一步拓宽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回答和解决
群众提出的问题,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1988年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决
定,设立市长公开电话,电话号码20358,并于1月25日正式对外办公。市长公开电话
值班室编制5人, 其工作人员受市长、副市长委托,接收电话,按规定程序处理群众
反映和领导交办的事宜。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能
够当时答复的,当即予以答复;对群众反映的比较重大的问题,由市政府领导直接接
话或由值班室摘要呈送市长、分管副市长签署意见后办理。市长公开电话在《济南日
报》开辟了专栏,公开报道带有普遍性问题的办理情况,宣传和解释有关政策、法令。
1988年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接收群众电话14000余人次, 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000余
件(次)。市长公开电话自开通以来,由于坚持了“求实、务实、高效”的原则,得到
了群众的信任和赞扬、促进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

【基层政权建设】

1988年主要开展了下述几项工作。①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制定了
《济南市一九八七年至一九八九年乡镇干部岗位职务培训规划》,并举办了乡镇长培
训班4期,培训乡镇长224人。②传达贯彻省政府召开的莱芜县向乡镇政府放权现场会
议精神,并在章丘县进行了向乡镇政府放权,强化乡镇政府职能的试点。③贯彻六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择14个村进行了试点工作。④对市
区基层组织作了部分调整,街道办事处由53个调整为52个。其中历下区由原来的17个
撤并为15个,市中区由原来的14个增至15个。市区新建居民委员会14个。对农村2796
个村民委员会进行了改选,占村民委员会总数的99.75%。⑤建立健全了基层政权组
织内部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社会福利工作委员会(组)等机构。

(王纪忠)

【街道政治体制改革试点】

1988年,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历下区、槐荫区分别在东关和振兴街两个
街道办事处进行街道政治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城区基层政权建设的新路子。改革的内
容有六个方面:

1.理顺机构, 完善职能。本着党政分开、政企分开、理顺关系、转变职能的原
则,改革了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设置。振兴街街道办事处建立了党群和行政两个工作系
统,并在行政工作系统内分设经济管理部门和社会服务管理部门。东关街道办事处合
并、精简原有机构,组成了党务、行政、经济、社会服务四个工作系统,并重新确定
了工作范围,制订和完善了工作细则。

2.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街道办事处选拔干部,由过去的委任制改为聘任制。
实行公开招标、优化组合,根据工作量合理调整工作人员,实行定岗定责。振兴街街
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由43人减为37人, 东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由124人减为70人。对
精简的人员,有的解聘辞退,有的下厂代职或派往新组织的经济实体。

3.强化综合管理服务功能, 设置区有关部门的延伸机构。振兴街街道办事处设
立了“四所一庭”,即法律服务所、税务所、工商所、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东关
街道办事处设立了“六所一庭”,即财政所、税务所、审计所、物价所、法律服务所、
工商所和人民法庭。这些职能部门业务上各自归属区主管部门领导,行政上以街道办
事处为主管理,实行街道与区主管部门双重管理体制。

4.改革街道财政体制。东关街道办事处建立财政所和税务所后,统一财务制度,
统一收取预算外资金,将无偿借款改为有偿借款;积极执行税法,开辟新税源,在确
保国家收入的前提下,增加街道财政收入。振兴街街道办事处加强了财务管理和财政
监督,为改革街道财政体制做前期准备工作。

5.扩大社区服务范围, 建立综合服务体系。东关、振兴街两个街道办事处的做
法是:街道办事处成立社会保障委员会,组成为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服务和便
民利民、治安保卫等服务网络;街道人民法庭实行就地办案,法律服务所积极为发展
社区经济提供咨询服务;街道办事处围绕活跃文化生活、实行计划生育、美化市容环
境等方面开展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6.建立居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街道管理工作民主化。东关街道办事处于8月份
召开首届居民代表大会,审议了街道办事处、人民法庭的工作报告,通过了有关章程
和决议,选举出居民代表大会工作委员会,并确定了今后两年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目标,
调动了居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通过改革试点,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服务功能和范围不断延伸、拓宽,使街道办
事处由区的派出机构逐步向基层政权机构的方向发展。

(张效中 王立旭)

【区划调整】

1988年济南市对市区5个街道办事处的区划作了调整: 撤销历下区科院路街道办
事处,其所辖区域并入新组建的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撤销花园庄街道办事处,将其
辖区并入新组建的建筑新村街道办事处;将原属建筑新村街道办事处的闵子骞路西,
沿益寿路、山大南路至解放路以南的地段划入新组建的和平路街道办事处;新建市中
区舜玉路街道办事处,辖八里洼居民小区。

年内新建城市居民委员会14个,撤销农村行政村10个。年底,全市共设居民委员
会586个,行政村2803个。

(张承俊)

【地名管理】

1979年12月“济南市地名领导小组” 成立, 下设办公室。各县区也相继成立了
“地名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中国地名委员会颁发的《全国地名普查有关规定》
和山东省地名领导小组制定的《地名普查有关规定》 ,全市共调集普查人员540名,
于1980年初开始地名普查工作。经过业务培训和层层试点,对全市行政区划及居民点
名称,人工建筑物,重要的台、站、港、场,自然地理实体,名胜古迹、游览地等地
名的历史和现状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共普查各类地名8238条。根据国务院《关于
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对所普查的地名进行了规范化和标准化处理,对市区
原837条街巷名称予以恢复和调整,彻底纠正了“文革”中造成的地名混乱状况。

1982年底,地名普查工作结束,地名工作转入正常管理。为了巩固地名普查成果,
适应地名工作的发展,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地名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地名管理
办法》,于1986年调整恢复各级地名委员会,加强了各级政府对地名工作的领导。在
地名普查成果的基础上,建立各级地名档案,设立地名档案室。截至1988年,县区级
共建地名档案922盒722l卷,编制各种地名检索表46册。其中,文书卷124卷,地名调
查和成果类6441卷, 编辑出版类192卷,综合类464卷。标绘地名图450幅,各类地名
照片12本261张。

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随着居民区的兴建和道路的新辟、拓宽,先后对五里山、
六里山、闵子骞路及人工建筑物等23条地名进行了命名公布。各区需命名的道路和待
命名的地名也已报请市政府,准备公布。

截至1988年,全市共设置地名标志(村) 碑500余块。市区内的标志,现已有街路
牌。对新辟的道路和兴建的居民区的地名标志设置,本着符合规划,新颖大方,醒目,
坚固耐用的原则,已制定出方案,由有关部门实施。

(市地名办)

【编制管理】

1988年,济南市编制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围绕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
步促进政府机关的职能转变,改进事业单位的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事业单
位机构和人员编制增长。

年初,市编委在继续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机构、编制和干部队
伍膨胀的通知》 的同时,对全市500多个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了人员编制与工
资基金统一管理,建立起《人员编制工资基金管理簿》。通过严格审核各单位现有人
员数和工资总额,健全了机构、人员和工资基金台账,实现了机构编制清、现有人员
清、 工资开支清。1988年,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新增机构141个,其中县、局
级工作部门4个,副局级工作单位3个,局级处室11个,局内部处室98个,县级事业单
位1个,处(科)级事业单位24个。由县级升为局级、副局级事业单位6个。增加工作人
员2895人(包括接收的军转干部、大中专毕业生)。

对全市403个事业单位, 区别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凡列入
财政支付全部经费的,从严控制;对实行有偿服务的科研单位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
的,适当放宽;对由财政实行差补的单位,逐步调整,使其向企业化管理过渡。

(杨元伦)

【国家政机关行工作人员任免】

1988年,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组织法》及《济南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
定,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根据经济建设和行政管
理工作的需要,继续调整各级领导班子。共办理行政任免173人(任137人,免36人),
其中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的在市政府序列的委办局正职工作人员47人 (任45人,
免2人) 。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45名工作人员,平均年龄51.2岁,中青年干部占62
%;大专学历以上的22人,占48.9%;高中和中专学历的18人,占40%,初中7人。
任免在市政府序列的委办局副职以及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的行政领导59人 (任45人,
免14人) ;县级企事业单位的行政正职47人(任27人,免20人);批准招标聘任产生的
企事业单位行政正职20人。

(周继祥)

【行政奖惩】

1988年,市人民政府进一步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山东省国家行政机
关工作人员奖惩试行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岗位责任制的考核评比,于1988年
底奖励市级先进单位20个, 先进集体25个,区、县、局级先进集体542个。受奖励的
人员5739人,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总数的5.7%,其中记功557人,记大功112人,
升级39人, 通令嘉奖9人,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5022人。市政府还紧密配合全市的中
心任务、重点工程建设的完成,改进奖励办法,在“年终总评奖”的基础上,又进行
了“经常及时奖”。对在兴建八一立交桥工程、环城公园建设、工商河治理、市容综
合治理和引水工程建设中成绩突出的30个单位、47名个人分别授予锦旗,给予晋升工
资、记功、记大功等奖励。

1988年,全市受行政处分的人数为56人,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总数的0.05%,
其中受警告处分l 4人, 记过处分l 6人,记大过处分6人,降级处分5人,降职处分1
人,撤职处分2人,开除留用察看处分8人,开除处分4人。

(杨元伦)

【天桥区北坦街道办事处采用定量描述法考核干部】

天桥区北坦街道办事处在总结“干部岗位责任制” 考核干部经验的基础上, 于
1986年采用定量描述法考核干部,取得了好的效果。

他们运用这种方法考评干部,采取个人汇报、群众投票、领导评价三种评比方式;
分为思想发动、填表测评、数据处理、信息反馈四个阶段;确定德、才、勤、绩四项
考核内容;划分优、好、平、差、劣五个档次;坚持考评前公开动员、考评中公开投
票、考评后当众开箱计票三个公开;确定一张图表,即:将全体干部每人每次考评所
得成绩在一个图表上描述成一条曲线,一目了然,易于比较。

采用这种方法考评干部,大家都在一个考评线上,改变了以前上级考评下级,下
级很少有机会考评上级的传统做法,形成了一个双向监督的制约机制。同时,也较好
地改变了过去那种“指标笼统、范围狭窄、先进轮流当、考评走过场”的形式主义。
现在奖罚有根据,受奖者受之无愧,受罚者心服口服,从而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促
进了办事处作风的改善和工作效率的提高。1988年,这个街道办事处有11项工作被评
为区先进, 4项工作被评为市先进,工业产值比1987年提高80%,综合利润比1987年
提高94%。

(李兴明)

【录用调配干部】

1988年,济南市人事局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干部结构,充实
干部队伍。一是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关于政法、税务、审计、工商行政、
银行系统招收干部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市在职的“五大”和中专毕业生,城
镇户口非在职的大、中专毕业生和职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华业生、复员退伍军人
范围内, 经过公开报名、 统一考试、严格审查,从7200多名报名者中,择优录用了
453名国家干部(大专毕业的162人,中专及高中毕业的291人) ,分配到全市13个系统
和单位。 其中,公安局76名,检察院19名,法院40名,司法局15名,安全局2名,工
商行政管理局70名, 税务局61名,审计局24名,人民银行7名,工商银行21名,建设
银行63名,农业银行34名,中国银行21名。二是根据省人事局的安排和《济南市全民
企业事业单位从社会上聘用合同制干部的试行规定》。满足有关单位的用人急需,为
30个系统的86个单位聘用了合同制干部550人,其中具有大专学历的165人,中专学历
的385人。 三是为1000名符合转干条件的民办教师,办理了转干手续,提高了教师的
政治生活待遇,稳定了教师队伍。

1988年,济南市各级人事部门进一步树立干部调配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
坚持指令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相结合的调配原则,为各单位调配了一部分干部。全市
共调配调整干部1408人, 其中各类技术干部1036人。从市外调入干部813人。其中各
类专业技术干部633人,占77.9%;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业务骨干75人,占
11.8%。 在调整调配工作中,坚持做到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急需和指令性计划
的完成,为重点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调入干部83人。对企业向机关、事业单位调动,
从边远落后地区向市内调动的干部从严控制,全市全年向机关调入干部43人,仅占从
市外调入人数的5.3%。对属于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照顾知识分子和老干部身边无子
女,科研、教学和生产单位急需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业务骨干等方面的干部调
动,随时审批。全市共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者419人,照顾家庭困难调动442人,因工作
需要调整干部545人。 平阴、章丘县,市经委、计委、外经委、外贸局,团市委等单
位还试行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的办法,保证了新增人员的质量。

(杨元伦)

【安置与培训军队转业干部】

自1975年恢复军队转业干部制度到1987年, 全市共接收军队转业干部l3370名,
占现有干部总数的13.77%。特别是从1985年党中央做出“军队体制改革、精简整编、
减少员额一百万”的战略决策以后,军转干部数量明显增多,到1988年,济南市三年
内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4083名, 安置随调家属757名,办理军转干部子女转学入学手
续777名,解决住房761户。对军队转业干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基本做到了“热情欢
迎,妥善安置,认真培训,合理使用”。

1988年,全市接收军转干部696名。其中团职干部134名,营职171名,连排职235
名,技术干部156名。随调家属l02人。按照保证重点、优先基层、注重表现、尊重人
才的原则,主要充实到政法、工商行政、银行、税务、保险等系统和重点企业、基层
单位。在分配中,采取宏观上控制、微观上搞活,计划分配与推荐选用相结合的方法,
简化了交接手续,疏通了安置渠道,基本上使军队、地方、军转干部都满意。

对军队转业干部进行上岗前的专业培训,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一项重要改
革。济南市从1985年开始这项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经验,初步形成了一套较完整
的培训体系。1988年,市军转办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共开
设了党政、 财税、政法、商业、公安、公交、建材、物资8个专业班,有93%的军转
干部参加了为期3个月的专业培训。 这次培训,改变了过去分散式、拼凑式、游击式
教学,转向了集中、固定、统一的培训,收到较好的效果。

(杨元伦)

【推进人才交流】

自1984年始,全市各级人才交流机构陆续建立,逐步形成了人才流动的网络化体
系。 至1988年底, 共办理调整交流2175人,其中从市外引进1154人,调整用非所学
102人;办理借调、兼职、聘用5452人。

1988年,济南市的人才交流工作,把为外向型经济、重点建设工程和乡镇、区街
企业筹集人才作为重点。制定颁发了六个配套法规,即《全民企事业单位从社会上聘
用合同制干部试行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辞职暂行规定》、《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承
包、租赁和领办乡镇企业暂行规定》、《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暂行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管理暂行规定》 和《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暂行规定》。同年4月25
日,济南市开放了全省第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多功能、大容量的人才市场。采用每
月逢六日“赶集”的形式,为社会各界,为不同能级、档次和类型的专业技术人员提
供招聘、承包、录用、租赁、招标、投标、洽谈、培训、转业、保障、仲裁服务等机
遇和条件。市场开业8个月,共有688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18个专业户和家
庭, 25个区街企业前来招聘人才;有17116人次到市场洽谈,其中有4402人办理了交
流登记手续, 1690人选择了单位并办理了调动和其他手续,占登记人数的38.4%;
储存信息近1万条; 技术成果转让120项;举办招聘人才、引进技术项目洽谈会1次。
到年底,全市各区县也先后建立了人才、劳务市场,为发展本地区经济筹集急需人才。

(杨元伦)

【科技干部家属农转非】

1988年,济南市人事局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鼓
励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支援乡镇企业的有关规定。全年为4173户科技干部家属办理农转
非11511人。 其中:中级以上职务的127户740人,初级职务的l159户3200人;大专以
上学历86户226人,中专学历53户143人;中小学教员3213户8887人;支援乡镇企业干
部及红光味精厂干部37户120人。

(王土爽 )

【济南市监察机关成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在政务院设人民监察委员
会,在县市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内设人民监察机关。是年,济南市始设人民监察委员
会。1954年改为监察局。1959年,各级监察机关撤销。根据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八次常务委员会议关于恢复并确立国家行政监察体制的决定,1988年1月1日,济
南市监察局再次成立。市属各县区也于第一季度相继成立监察局。截至年底,全市配
备工作人员106人。 其中,市监察局配备46人,占定编的92%;县区监察局共配备60
人,占定编的70%。建立了政府公职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在全市69个局(公司)确
定了分管监察工作的领导和兼管部门,在公安、税务、工商、物价、财政、审计等六
个执法和经济监督部门设立监察派出机构和专职监察员,对大中型国营企业设监察机
构作了论证调查。另外,市监察局与12个执法和经济监督部门建立了每季一次的联席
会议制度,与市纪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建立了情况通报和协商会议制度。

济南市监察局是市政府负责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受市政府和省监察厅双重领导。
其监察对象,是市政府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市属企事
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其主要任务和职责是:检查监察对象贯彻
实施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
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
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审议经市政府任命的人
员的纪律处分事项。具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

(黄法瑞)

【清查涉外经济合同】

1988年, 济南市开始清查涉外经济合同。2月份,市政府成立清查涉外经济合同
领导小组,副市长张福山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马芸生,市监察局长张洪印、市经委
主任谭珂瑾、市外经委主任刘荣华、市计委副主任马立淇任副组长,下设清查办公室。
全市22个有涉外经济合同的系统均建立了清查班子,并确定了分管领导。清查工作由
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

同年3月10日, 全市清查涉外经济合同工作会议召开,张福山代表市政府作动员
部署。 清查涉外经济合同工作分动员、自查抽查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对162个企事
业单位的637项、 总投资为7.5亿元的涉外经济合同逐一进行清查,并组织抽查了45
%的涉外经济合同。 对清查中发现的线索和疑点做了认真查处。清查工作于8月底基
本结束。 通过清查,摸清了1978年以来全市涉外经济合同的底数,向外商索赔130万
美元,妥善处理查出的闲置设备27台(套)。

(黄法瑞)

【市政府驻外地办事机构】

自1986年以来,济南市人民政府分别在北京、上海、广州、青岛、深圳、珠海等
地设立了办事处或联络处。这些办事机构分别由市计委和经委进行管理。计委于1988
年6月成立了驻外机构管理处, 管理驻北京、上海、广州、青岛的办事处。一年来,
各办事处紧紧围绕加强济南与驻在地的经济交流,广泛搜集、传递政治、经济、科技、
文化信息;积极组织相互间经济技术协作;大力利用沿海开放地区的优惠政策,引进
先进技术,利用外资,开展对外经贸;主动为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联系工作、
洽谈业务提供服务。驻北京、上海、广州、青岛四个办事处,全年共为济南市有关方
面提供高质量信息300多条, 为济南市来往人员提供服务达5750人次。驻广州办事处
协助有关方面组织了济南在深圳举办的“三来一补”贸易洽谈会。驻北京办事处参与
组织了省在北京举办的山东半岛对外开放新闻发布会、济南市“八五”期间工业发展
咨询会和部分企业的新闻发布会。驻上海联络处帮助东港实业有限公司打开了上海市
场,促成了济南自行车厂与上海上乐自行车集团公司的联营。驻青岛办事处与省驻青
岛有关部门和外贸机构建立了业务联系。各办事处还为一些企业提供了产品销售及原
材料采购等服务。

(张良吉 孟繁银)

【天桥区与西安市灞桥区、陕西省兴平县结成友好区县】

1988年初,陕西省兴平县、西安市灞桥区党政领导分别到天桥区进行参观访问,
并向天桥区提出结为友好区县的建议。天桥区政府经过常务会议研究,并报请区委、
区人大同意, 决定与兴平县、灞桥区结为友好区县。1988年5月14日,常务副区长范
广福率代表团赴陕西省兴平县参观考察,并参加友好区县签字仪式。19日,签字仪式
在兴平县人民政府举行。 是年12月2日,天桥区应灞桥区邀请,由副区长冯承河率代
表团前往灞桥区进行参观考察, 并于5日在灞桥区人民政府举行签字仪式。天桥区与
陕西省兴平县、西安市灞桥区结为友好区县后,双方陆续派员进行互访,并对文化、
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探讨,特别是加强了政治、经济、科技、文化、
教育等方面的信息交流,使友好协作关系有了进一步发展。

(郭美萍))

【地方志编纂工作】

济南地区的地方志编纂有较为悠久的历史,明清至新中国成立以前编纂并留存至
今的地方志计有22种,其中成书时间最早的为明弘治五年(1492年)编纂的《章丘县志》,
距今已490多年。 新中国成立后,继承历史传统,开始用新观点、新方法、新材料、
新体例,编修社会主义一代新方志。1960年和1962年,章丘、历城县志编纂委员会组
织力量,分别编写出《新编章丘志》(草稿)和《历城县志初稿》(稿本)。1963年5月,
济南市人民委员会正式成立市志办公室,开展新编《济南市志》的工作。同年l0月,
以济南市志委员会的名义, 发出《征集文史资料启事》。至1966年,共收集到近200
万字的资料,编辑出版了《济南市志资料选辑》第一、二辑。“文化大革命”开始后,
地方志编纂工作被迫中断。

1981年4月, 中共济南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恢复市志编纂工作,成立由副市长
刘献林为主任的济南市志编纂委员会,组织、领导全市的地方志编纂工作。编委会下
设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的编纂业务。此后,地方志编纂工作全面铺开,市直各部门
普遍成立了市志分志编写机构,市属各县、区也相继成立县、区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
公室,全市逐步形成一支多层次的编志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市志办公室编印了《济
南市志通讯》、《济南市志资料》两个不定期刊物,举办了全市编志业务培训班,并
陆续制订出《济南市志篇目》 、 《济南市志编写要则》、《济南市志行文规则》、
《市志资料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据不完全统计,至1985年底,市直各部门共收集文
字、口碑资料1.13亿字。

1986年6月,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志编纂实行分志主编承包责任制,并就分
志的编写任务、质量要求、完成时间、奖惩办法等签订了责任书。当年,计划完成分
志初稿38部,实际完成42部。到1988年底,市志各分志初稿已基本完成,有的几经修
改,业已成型。历城、章丘、长清、平阴四部县志初稿于1987年完成,经反复修改,
1988年又印出讨论稿。 历下、 市中、天桥、槐荫四部区志,1987年进入编写阶段,
1988年写出部分初稿。全市九部志书的编纂即将进入总纂成书的攻坚阶段。

地方志工作者在编纂地方志书的同时,利用收集到的资料,积极为现实服务,编
辑出不少反映本地情况的书刊。截至1988年,已编印《济南解放四十年》、《锦绣历
城》、《金章丘》、《长清名胜集粹》、《槐荫区概况》、《槐荫年鉴》、《天桥区
情简编》、《平阴县概况》、《济南市场大观》、《当代济南机械工业》、1986年和
1987年《济南市大事纪要》、《济南市志资料》7辑、《济南市房地产志资料》3辑、
《山东卫生历史报刊资料选编》济南市专辑、《山东省文化艺术志资料汇编》济南市
专辑、《济南市志通讯》18期等。此外,还为编写《济南市情》、《山东各地概况》、
《山东年鉴》、《当代中国丛书》等提供了资料和稿件。

(朱佩锋)

济南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一览表

【无线电管理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济南市无线电通讯事业迅速发展,
至1988年底济南市有各种民用电台3667部。为加强民用无线电管理,根据国务院、中
央军委的有关规定, 无线电管理机构于1985年7月由军队移交市政府,在市政府办公
室设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编制3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负责民用无线电频率指配和管理;办理设台使用手续;进行无线电监测和纠察;指导
无线电通信保密工作。

1985年11月至1986年6月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市71个单位88种型号的
1080部电台进行大普查,1987年10月制定颁发《济南市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对无
线电设备的生产、购销、使用以及管理中的各种要求做了明确规定。1988年,无线电
管理工作有新进展。 全市新增加设台单位74个,新设电台1447部,比上年增长96.3
%;立档资料1870条,计39270项;按省政府部署,4月至7月对全市的电台进行验证,
验证1650份, 验证率达98%;进行无线电技术监测,抽测各种无线电设备300台次,
维护了全市空中电波秩序。

(任春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