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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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事务概况】

济南市是山东省少数民族散居和杂居较多的城市, 共有26个少数民族,63000多
人, 分属46个街道办事处和67个乡镇。其中,回族人数最多,61000人。新中国成立
后,各民族之间建立了团结、友爱、平等、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少数民族的
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不断提高。1988年全市有少数民族党员2375人,干部1302人,市
人大代表16人,市政协委员31人。

党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济南市民族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根据党的实事
求是的思想路线,纠正“左”的错误,平反冤假错案,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使党的民
族政策得以重新贯彻,少数民族的经济和文化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市区各少数民族
比较集中的街道办事处,少数民族的生活水平基本接近汉族。农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
全部脱贫。自1981年以来,逐步恢复和建立了民族中小学校。1985年以来,济南第十
四中学和济南回民中学还分别设立西藏班, 培养藏族学生400名。省、市各有关部门
对少数民族学校重点扶持, 拨款200多万元,改善民族学校的教学条件。少数民族运
动员多次在全国和全省的比赛中获奖。在1988年全省农民运动会上,党家庄西村少数
民族运动员获金、银、铜牌各一枚。

【少数民族经济有新发展】

1988年是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较快的一年。由于加强了对民族经济的领导,少数民
族经济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是市民委成立民族经济工作办公室和济南市民族经济开
发服务公司,扶持少数民族企业。二是普遍建立了联产承包责任制。槐荫区小金清真
冷藏厂, 通过建立承包责任制,改善经营管理,扭亏为盈,当年完成利润6万元。三
是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和传统技能的优势,大力发展工副业生产。章丘县大冶、杨家巷
两个回民村, 利用煤炭资源,新开煤井4眼。大冶村还新上了民族骨粉厂。垛庄镇西
麦腰村对花岗石资源进行了开发。四是广泛开展科技咨询服务活动。少数民族科学、
工程技术人员,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考察指导,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点。市建材三厂厂
长、工程师,为党家庄建材综合开发进行咨询论证,扩大了生产规模。五是大力发展
内、外向型经济。市食品公司牛羊肉加工厂、历下区民族社会福利化工厂和槐荫区西
张刺绣厂,进京参加全国民族产品展销会,扩大了销售渠道。槐荫区孟王村与南朝鲜
源柿株式会社签订了合资成立民族塑料编织厂议向书。

由于民族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据全市30多个少数民族聚居
村和5个街道办事处统计: 1988年工农业总产值6600万元,比上年增加1100万元;人
均收入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回民村,由原来的9个增加到17个;过去人均收入在200元
左右的回民村全部脱贫,人均收入增加到467.5元。

【民族教育取得新成绩】

“文化大革命”前,济南市有回民中学1所,回民小学4所。“文化大革命”期间
全被取消。 自1981年以来,先后恢复和建立回民中学2所,回民小学13所,分别列为
省市区(县)的重点学校。1988年中学在校生2029名(回族学生占40%以上),小学在校
生2683名(回族学生占91.3%) 。市区还开办回民幼儿园5所,在园幼儿500名;学前
班6个,在班生239名。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村镇、街道和企业,也都建立了回民或有
清真灶的幼儿园。为培养少数民族师资,济南、历城、长清三个师范学校开办了民族
班, 济南师专开办了大专民族班。1988年,市政府拨款5万元,在济南市第一、第三
职业中专开办了幼师、烹任、旅游三个少数民族职业中专班。在教育、教学改革中,
全市民族中小学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大、中、小学之间的横向联系,交流教育、教学
和管理经验, 促进了教育质量的提高。市区3所回民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中学,其他
回民学校的教育质量也基本达到上级要求。

民族学校的办学条件逐步得到改善。1988年,市政府为市中区永长街回民小学新
建教学楼和回民幼儿园迁址拨款65万元。山东省教育厅拨款15万元,在济南回民中学
新建了藏族学生餐厅。市教委投资6万元,为济南回民中学修缮了校舍。省民委拨款l
万元,为新建的党家庄回民中学增添了教学设备。各区县和一些街道、村镇企事业单
位,也以不同形式给予扶持,帮助改善民族学校的办学条件。

在招生方面,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学生给予特殊照顾。报考中等以上学校的少数
民族考生,可降低一个分数段。1988年大专院校录取少数民族学生54人,其中20人受
到照顾。中等学校受到照顾的有107人。

【宗教事务概况】

济南市是全省宗教活动的主要地区。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历
史悠久,宗教信徒较多。1966年,市区和近郊有宗教职业者130余人,寺庙堂观33处,
信教群众4万多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工作被全盘否定。
宗教工作部门被取消,宗教爱国组织被迫停止活动,宗教活动场所被关闭,公开的宗
教活动被迫停止。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又得以重新
贯彻执行。1978年恢复济南市宗教工作机构后,进一步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开放宗教
活动场所,保护正当的宗教活动,处理了历史遗留问题,培养了年轻宗教职业人员。
1987年12月,在济南同时召开济南市天主教爱国会第七届委员会、济南市基督教三自
爱国运动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济南市基督教协会第二届委员会,选出新一届领导机
构。裁至1988年底,全市共有宗教职业者134人,信教群众8万多人,寺观教堂正式开
放31处。

宗教界人士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不断提高。1988年,济南市宗教界人士中,有
全国政协常委2人, 省政协常委2人,省政协委员5人,市人大代表3人,市政协委员7
人, 区县人大代表8人,区县政协委员23人。济南市各宗教爱国组织在党和政府的领
导下,在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宗教界人士
和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为党和政府团结宗
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

【宗教团体】

1988年济南市有爱国宗教团体4个。 各宗教爱国团体在贯彻独立自主、自办教会
的方针,培养年轻爱国宗教职业者,对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进行爱国守法教育,开展
国内外宗教界的友好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济南市天主教爱国会。 自1953年9月成立以来,共召开7届代表会。“文化大
革命” 前,济南市区和近郊有教堂9处,神甫14人,教徒4000人左右。到1988年底,
市辖五区三县共有宗教职业者11人,教堂11处,信教群众1万余人。

2.济南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自1954年10月成立以来,共召开5届代表
会。“文化大革命”前,基督教堂6处,教牧人员40人,教徒3000余人。到1988年底,
基督教堂5处,宗教职业者44人,信教群众1万余人。

3.济南市基督教协会。自1982年5月成立以来,共召开2届代表会议。

4.济南市伊斯兰教协会。1983年9月成立,召开过1次代表会议。“文化大革命”
前,伊斯兰教清真寺11处,阿訇、师娘46人,穆斯林3.8万人。到1988年底,宗教职
业者57人,批准开放的清真寺13处,信教群众5.8万人。

另外,1985年成立了济南市佛教协会筹备办公室。

济南市各爱国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

济南市天主教爱国会第七届委员会

名誉主任 宗怀德 主 任 郭传真

济南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

名誉主任 王神荫 主 任 蔡重生

济南市基督教协会第二届委员台

名誉会长 王神荫 会 长 项辛原

济南市伊斯兰教协会第一届委员会

主 任 周仲仁

【落实宗教政策】

在党的正确方针指引下,济南市落实宗教政策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宗教房
产政策大部分落实。“文化大革命”前失管的27处宗教房产,已有11处发还了产权。
“文化大革命”中被占用的宗教房产全部发还了产权(个别遗留问题正在协商解决中)。
1988年, 济南宗教团体自管自用房产建筑面积37448平方米。二是有计划地修缮和开
放宗教活动场所。1981~1988年,政府拨款120多万元,先后整修了洪家楼天主教堂、
基督教纬六路教堂、伊斯兰教清真南大寺,山东经学院(清真北大寺)第一期维修工程
已完工,千佛山兴国禅寺新修了钟鼓二楼和大雄宝殿。至1988年,正式开放寺观教堂
30处,市区宗教活动点25处。三是加强对年轻宗教职业人员的培养。几年来,济南市
在协助成立山东省天主教小修道院和山东省基督教神学院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济南市
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基督教协会,举办了义工培训班。济南市伊斯兰教协会
举办了经学班。通过培训,提高了年轻宗教职业人员对党的宗教政策的认识和业务水
平。四是执行开放政策,开展国内外宗教界的友好往来。1988年,除接待上海、北京
等地的宗教参观团外, 还接待国外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24批143人,接待港台宗教
团体和宗教界人士15批30人。济南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名誉主任王神荫、副
主任许长泰等,应邀出访英国、爱尔兰、联邦德国等。通过友好往来,宣传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深了相互了解,增进了友谊。

(许万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