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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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工作在改革中发展
省司法厅劳教局政委 崔增堂

1994年, 全省有劳动教养场所8处,其中省属2处,市属6处;共有劳教工作干警
1868名,职工2016名,在教劳教人员3560名。一年来,全省劳教工作干警职工认真贯
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劳教工作方针政策,取得了显著成绩。
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工作全面启动。年初,司法部提出了建设现代化文明劳
教所的目标。省司法厅劳教局按照司法部统一标准、总体规划、分层实施、分步推进
的原则和省司法厅的要求,提出了我省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规划。各劳教所积极
行动,结合实际,制定规划,研究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创建工作。省第一劳教所、济
南市劳教所被司法部列为全国16个首批试点单位。
场所秩序持续稳定。我省各级劳教机关始终把维护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放到一切
工作的首位,强化各项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管教工作制度,加强对劳教人员的直
接管理、现场管理和思想动态的分析控制,及时进行安全工作大检查,建立起了场所
护卫组织。杜绝了凶杀、哄闹场所、集体暴力逃跑、成批疾病死亡等重大恶性事故,
保持了场所的安全稳定。
管教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由于认真执行政策,依法严格奖罚,年内有132
名劳教人员延长劳教期限,162名劳教人员减期、提前解教;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了劳
教人员生活卫生工作,场所面貌有了新的改观;适当提高了劳教人员生活费标准,全
省劳教场所连续4年保持了司法部《劳教场所生活卫生工作》一类达标水平;进一步
改革完善了管理工作制度,全面推行了劳教人员分类分级管理。教育工作不断深化,
探索出了对农村籍和“多进宫”人员的教育改造的规律和方法,分类教育率达95%,
提高了教育改造效果。年内,有319名劳教人员脱盲,602名劳教人员获得各类技术等
级证书,难改人员的转化率达到85%,解教时改好率达到95%以上。省第一劳教所晋
升为部级优秀劳动教养学校;济南、青岛、潍坊、济宁市劳教所晋升为省级优秀劳动
教养学校。
劳教经济困难状况得到缓解。1994年,省政府下发了(1994)7号文件,提出了解
决我省劳改劳教单位经济困难的意见和措施。4月16日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全省劳改劳
教特殊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会议,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劳改劳教企业发展生产、搞活经济
的重大政策措施。省司法厅、省厅劳教局积极主动地做工作,争取政策落实到位,在
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教单位经济困难的状况。与此同时,劳教企业内部进一步深化改
革,转换机制,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全年完成工业产值1.155亿元,比上年增长1.9%
,实现销售收入9468万元。第三产业有了较大发展,完成产值954.6万元,实现利税
42.4万元。缓解了经济困难状况,基本上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调整产品产业
结构有新进展,年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2429万元,省第一劳教所列入省百项重点技改
工程的电极技改顺利进行;潍坊市劳教所碳化硅微粉生产项目年底投入生产。年内共
争取企业技改贷款2000万元,中央建贷800万元。9月份,省第一劳教所(生建八三厂
)被评为全国劳教系统“十强企业”。
干警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各级劳教机关以党的建设带动干警队伍建设,坚持
从严治警,广泛开展了树立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的大讨论和纪律作风整顿,干警执
法水平普遍提高,年内干警违纪率比上年明显下降。大力开展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
培训干警1034人,干警队伍中具有大中专学历的已达76.8%。广大干警职工克服了任
务重、条件差、待遇低的困难,做出积极的贡献。省第一劳教所被省司法厅、人事厅
授予全省劳动教养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济南市劳教所党委被市委命名为先进基层党组
织,潍坊市劳教所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模范执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