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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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审判工作成绩斐然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宇培杲

1994年,全省法院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共新收各类诉
讼案件37.79万件,审结37.2841万件,分别比上年增长14.6%和13.7%。收、结案件
数量均为历史最高记录。为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强化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
针,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打击力度。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476万件(居全国第
5位),比上年增长28.3%,惩办各类犯罪分子26512人。其中,判处严重危害社会治
安的犯罪案件9084件、案犯15021人;判处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案件2861件、案犯47
10人,其中万元以上的大案1066件、案犯1108人,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20件、案
犯23人。各级法院还结合审判案件,积极参与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强化经济审判工作,为发展市场经济服务。全省法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
化调节功能,大力加强经济审判工作。全年共审结一审经济纠纷案件15.6069万件(居
全国第1位),比上年增和6.7%,解决争议标的额134.5亿多元,增长58.3%。及时解
决了一大批经济活动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妥善处理了许多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
类型案件,保障和促进了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强化民事审判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全省法院针对民事案件出现的新
情况、新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
7.30万件(居全国第2位),比上年增加2万多件。在审理的案件中,离婚案件5.45万件
,借贷、买卖等债务案件8.349万件,赔偿案件1.45万件,名誉权、名称权、肖像权
案件211件。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妥善处理了大量的民间经济交往和婚姻家庭等矛
盾纠纷,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人民内部的安定团结。
强化行政审判工作,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省法院按照积极慎重的方
针,以依法多收案,多办案,扩大影响,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的发展。全年共审结一审
行政案件3644件(居全国第3位),比上年增加1.5倍。审结的案件中公安行政案件575
件,土地行政案件593件,城建行政案件310件,工商、计划生育、卫生、环保、税务
等2166件。经审理判决行政机关败诉和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153
9件,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348件,原告主动撤诉的1238件。
强化审判监督和执行工作,维护法律尊严。全省法院以解决好人民群众“告状难
”、“申诉难”和案件“执行难”为重点,加强了审判监督和执行工作。全年审理各
类上诉案件1.36万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的3088件;审理再审案件2477件,依法改判2
99件。全年共受理当事人申请执行和移交执行案件52188件,执结48218件,执行标的
额13.6亿元。
强化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为完成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全省法院
加强了自身建设。一是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加强了廉政建设,三是加强了派出
人民法庭的工作,四是广泛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五是强化了干警的业务培训。法院
自身建设的加强,有力的保证和促进了严肃执法。
1995年,全省法院将着重抓好三件大事,一是全面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为改革
、发展、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二是强化严肃执法,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严
肃执法年活动,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三是抓好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建
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秉公执法的法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