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与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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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中共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孙淑义

1994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一、全面落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领导责任制。年初,省里与各市地签订了责任书。4月份,全省17个市地全部与所属
县市区签订了责任书,137个县市区全部与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责任书,把
维护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落实到了党政两个一把手身上。二、围绕改
革和加强政法工作,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省组织实施了政法工作改革的“双八
工程”。省政法委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推广了一批典型经验,其中烟台“细胞工程
”建设和临沂队伍建设经验,在全省全国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三、为政法部门解决
实际困难。从1994年开始,省里每年提取二、三产业销售收入总额的千分之一补充政
法工作专项经费;充实政法队伍,1994年增加5000人,以后逐年增加;妥善解决劳改
干警“吃皇粮”问题;市地、县两级政法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常委或副书记担任;在
机构改革中,政法委和综治办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到1994年底,全省地、县两级由
同级党委副书记、常委或相当职级的干部担任政法委书记的有16个市地和84个县市区
,其中由常委专任的为8个市地和55个县市区;全省100%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党委配
备了专抓政法工作的副职。
维护稳定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一、打击了境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公安机关
和国家安全机关密切配合,不断强化情报信息工作,狠抓了对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
作。加强了专案、线索的侦察和重点人物、重大事件、重要阵地的侦察、控制工作。
加强了海防、边防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全省社会政治稳定。二、妥善处理了大量群众
性治安事件。三、进一步加强了应付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全省全年比较平稳,没有
发生大的问题。
“严打”斗争深入发展。上半年,各地普遍开展了以挖团伙、打流窜、破大案、
追逃犯为主要内容的打击行动,开展了打击盗窃破坏铁路油田通讯电力设备犯罪、制
贩假发票犯罪、侵害银行犯罪、涉车犯罪、诈骗犯罪等专项斗争。4、5月份,全省集
中开展了40天的“严打”统一行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9月份以来,围绕贯彻
全国、全省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全省又组织了
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以及犯罪团伙、地痞恶霸、
流氓恶势力进行了全面围剿。据统计,1994年全省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7970起,比
上年同期增加15.6%;逮捕犯罪分子28200名,劳教2249名,分别上升21.8%和25%
;摧毁各类犯罪团伙5441余个。
以惩治腐败为重点的打击经济犯罪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一、立查经济罪案数大
幅度增加。全年共立查各类经济罪案4647件,比上年同期增加24.9%。二、查办贪污
贿赂大案数为历年同期最高。共立查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案1464件,比上年同期增加5
1.2%。三、查办党员、领导干部的犯罪案件大幅度上升。共查处党员犯罪2069人,
占立查案犯人数的40.5%,比上年同期上升51.4%。在立查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
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罪案80件,比上年同期上升1倍。四、查办“一机关、三部门
”中的经济罪案和法人犯罪案件有新的突破。共立查党政领导机关和司法、行政、经
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经济罪案675件,占立案总数的14.5%。通过办案,共为国家和
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亿多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倍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新进展。一、全面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突出抓了基层组织
建设和后进面的重点治理。各地结合扶贫工作和正在进行的“严打整治”斗争,抽调
大批干部下乡入村,按照“班子、经济、治安”一体抓的要求,帮助基层党支部整顿
班子、建章立制,大大提高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全省组织工作组4300多个,共1万
余人,进驻2200多个后进村和3300多个重点部位、场所,进行重点治理,使全省的治
安后进面由过去的15%下降到7%左右。二、利用多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积
极开展了“二·五普法”教育,以此推动和促进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全省已有
80%以上的村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有50%的村实行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制订
了村民自治章程。通过总结推广牟平、日照等地实施“细胞工程”、新泰“育人工程
”、昌乐加强青少年教育的经验,使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村工作延伸到家庭和个人。三
、以治安防范机制建设为核心,全面强化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全省经济要害部位人防
、物防、技防覆盖率达96.3%,公共复杂场所的“三防”覆盖率达76.2%。全省已有
12个市地和部分县市区建立了巡警队伍。有些地方通过110报警中心,把巡警、治安
警、报警点、治安岗亭、派出所和企业内保组织、保安服务机构、群防群治队伍有机
联系起来,初步形成了动静结合、严密有效的防范网络系统。同时,在铁路联防、民
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落实
了措施。
法律服务工作有新开拓。一、加快了法律服务机构的建立与发展。全省新增律师
机构79家,律师机构总数达到342家;新增公证机构5家,全省公证处达到158家;新
建乡镇、厂企公证室70家,乡镇法律服务所经过调整充实,已达2343个。二、发展壮
大了法津服务队伍。全省专兼职和特邀执业律师已达3700多人,比上年增长42%。三
、进一步搞活了内部运行机制。全省54%的占编律师事务所、19%的公证处和55.4%
的乡镇法律服务所实行了选聘制、合同制、效益浮动工资制和自收自支。四、法律服
务领域不断拓宽。1994年,全省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办理法律服务事项分别比上
年同期增长22.2%和9%。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项63.4万余件,乡镇法律服务所办理
法律服务事项80万余件,金融、证券、房地产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业务也有新的发展。
五、经济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158567件,比上年同
期增长6.6%。
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8月份,召开了全省队伍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了临
沂市以强化领导班子为重点,完善党的建设机制;以思想政治工作为重点,完善思想
建设机制;以监督制约为重点,完善纪律作风建设机制;以专业培训为重点,完善业
务建设机制;以严格制度为重点,完善管理机制的经验,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干警素质
和队伍的战斗力,促进了全省政法队伍建设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