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关键保重点 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崔俊慧
1994年, 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共有干部职工29958人。一年来,广大税务干部经受
了税制改革、税务机构分设和组织收入三大考验,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税制改革在我省取得了初步成功。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党中
央国务院对税收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新的税制自1994年1月1日起在我国实施。为了
保证新税制的顺利运行,各级税务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一是在1993年第四
季度全面培训的基础上,又扎扎实实地对全省税务干部和企业厂长、经理、财务人员
等普遍轮训了两遍以上,使广大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基本掌握了新税制的有关内容和操
作要领。二是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新税制的宣传,税收宣传月、宣传
周、宣传日的活动有声有色,效果很好。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监测新税制运行情
况。新税制运行初期,各级都集中主要力量和精力,深入基层和企业,及时发现、研
究、反映和解决税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针对部分行业、产品税负提高过
大、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问题,凡在权限内能够解决的,实事求是地按照政策给予了
解决;凡属权限以外的,积极向上进行了反映,先后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问题200多
条,80%以上得到了妥善解决。四是以税制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在全省
开展新税制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纠正了实施过程中的偏差,使新税制各项政策基本
落实到位,维护了税法的集中统一,保证了税制改革在我省取得初步成功。
--积极稳妥地进行了税务机构分设。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
6月份开始,全省自下而上地进行了税务机构分设工作。在分设中,各级税务部门认
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府两个办公厅的文件精神,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
的领导,识大体、顾大局,从有利于团结,有利于工作,有利于整个税收事业的发展
出发,积极主动地解决分设中的矛盾和问题。由于认识正确、准备充分、协调及时、
工作扎实细致,到9月底全省顺利完成了税务机构分设工作。
--圆满完成了税收收入任务。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各级从年初就对组织收入工
作紧抓不放。机构分设后,各级国税局把收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了工作
力度。一是切实加强了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领导。二是普遍实行了局长包片、处科室包
点的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工作与奖惩挂钩。三是认真开展了“两税”专项检查。从
9月底开始到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增值税、消费税纳税情况检查,全省共检
查10.6万户企业,占缴纳“两税”企业总户数的77.7%,查出偷漏税款10.1亿元,入
库8.92亿元,严肃了税收法纪,堵塞了收入漏洞。四是加大清欠力度,挖掘收入潜力
。1994年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税收收入任务。全年全省国税系统共完成工商税收201.7
9亿元,比上年增长25.4%,其中省内(不含青岛,下同)工商税收完成157.5亿元,比
上年增长24%。全省“两税”收入共完成178亿元,其中省内“两税”收入完成145.
1亿元,占中央下达增长目标的102.6%,比上年增长26.7%。
--税收征管秩序进一步好转。为适应新税制的需要,各级税务机关在强化税收征
管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新措施。一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和完善了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
制度和办法,又从新税制的特点和要求出发,研究制定了一些新的征管规章制度,初
步理顺了征管秩序。二是下大力气加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和稽查。在加强对专
用发票各环节监管和强化日常稽核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并与公
、检、法等部门联合对伪造、倒卖、盗窃专用发票和真票假开、虚开等严重违法犯罪
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坚决打击,惩办了一批犯罪分子。三是认真执行国家出口退
税政策,严格出口退税管理,及时制定了防范出口骗税的制度和办法,严把退税审批
关,组织开展了三次规模较大的出口退税检查,维护了正常的经贸秩序,促进了我省
外贸事业的发展。
--国税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机构分设以后,各级国税局有针对性
地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二是按照垂直管
理的要求,尽快理顺了机构,划分了职责范围,并按照干部的“四化”标准,充实调
整了各级领导班子,使一批德才兼备、组织协调能力强、富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走上了
领导岗位。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整个干部队伍的
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四是坚定不移地搞好廉政建设,严肃查处了少数干部的违法违
纪问题,严明了纪律,教育了干部。
(组稿人:孟军)
艰苦创业开拓进取 圆满完成税收工作任务
省地方税务局局长 张昭立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经中共山东省
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8月15日正式挂牌,9月
21日人员全部到位,开始对外办公。省地方税务局为正厅级国家行政机关,设办公室、
政治工作处、流转税管理处、所提税管理处、地方税管理处、计划会计处、征收管理
处、 税务稽查局、装具票证管理处等9个处室。主要职责是在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
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税收方针、政策,拟定国家和地
方统一税收法规的具体实施意见,领导全省地方税收工作,编制和执行年度税收计划,
组织地方财政收入,加强税收征管,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搞好地税
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研究地方税收的理论与政策等。
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税务的要求,全省各市(地)、县、乡(镇)也都组建了
地方税务机构。据统计,截至1994年底,全省17个市地和136个县(市、区)都组建了
地方税务局,另外还组建了2452个基层所,全省地税工作人员总计达1.6万多人。
根据国务院规定,目前由地方税务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有营业税、资源税、企业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
地增值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屠宰税、筵席税(我省规定保留税种
,暂不征收)、遗产税和赠予税(目前国家尚未开征)共14个,另外,还根据有关规定
,负责教育费附加,社会治安费和水利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征收工作。
1994年,各级地税部门和广大地税干部职工一方面顾全大局,较好地解决了机构
分设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另一方面不畏艰难,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充分
发挥主观能动性,振奋精神,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地税
工作任务,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促进山东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抓改革,新税制实施进展顺利。
为配合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施,国家对税制作了重大改革,先后颁布了个人所得
税法和新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6个税种
的暂行条例,并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保证新税制的顺利实施,从年初开
始,各级就把改革作为重点,加强领导,开展培训,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积极向社会
宣传,及时研究解决新税制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保证了新旧税制的平稳过渡。机构
分设后,各级地税部门进一步抓了新税制的贯彻实施工作,在短短三个多月的时间里
,省地税局先后组织召开了全省流转税、所得税、地方税的征管、计会、装具等专业
会议,总结分析新税制的运行情况,针对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拟订下发了
十多个办法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新税制的若干具体政策,推动了新税制的贯彻落实
。同时,省地税局还根据地税部门的管理权限,对屠宰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
收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1994年出台的地方税制改革措施,除个别情况,绝大部分已
基本落实到位。
(二)抓征管,收入任务超额完成。
地税部门组建后,各级及时把依法征税、大力组织收入,作为地税工作的中心任
务,摆上重要日程,全力抓好征管。
一是及时改进和完善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办法。针对机构组建初期地税部门的实
际情况,省地税局及时组织召开了两次全省征管工作座谈会,交流征管经验,查找工
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还派出调查组分赴各地,就地方各税的征管状况进行了摸底,并
派人到省外学习考察。在此基础上,先后制定了若干个加强税收征管的制度和办法。
不少市地也根据当地实际,积极探索税收征管新路子,有的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
潍坊市积极推广安丘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对屠宰税实行由村民委员会代征办法,搞好
源头控管;烟台市改革征管旧模式,建立起了纳税申报大厅,等等。这些做法,为减
少漏征漏管问题的发生,加强地税征管,打下了好的基础。
二是积极开展地方各税的专项检查和财税大检查。各级地税部门针对地税征管中
的薄弱环节,除按统一部署,开展了个人所得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和资源税的专项检
查外,还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屠宰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多个税
种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不仅追回了大量流失的税款,增加了财政收入,而且整顿
了税收秩序。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级还于1994年第四季度,积极参加
了全省财税大检查工作,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检查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检查
,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树立了好的地税形象。
三是下力气清理欠税。为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各级地税部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
,狠抓清理欠税工作。在对欠税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
合,采取驻厂催收、银行扣款、加收滞纳金等硬措施,加大清欠力度,保证了各项税
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四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为掌握重点税源纳税情况,省局
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19户资源税重点企业,作为直接联系点,并与几大主管部门和银
行系统建立了营业税重点税源联系制度。各地也根据当地的税源情况,确定了各自的
重点税源联系单位。为了落实收入责任,各级普遍建立了收入目标责任制,实行局长
包片,科室包点,一级抓一级,严格考核。进入第四季度,各级地税部门的领导同志
,深入征收第一线,坐阵指挥,帮助基层排查税源,挖掘潜力,认真解决收入中的突
出问题。不少市地还采取层层签订收入目标责任状的做法,把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基
层,落实到专管员。这些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地税干部的积极性。
税收征管工作的加强,使各级地税部门的收入状况一月比一月好,实现了当年收
入“开门红”。在机构组建不久、各方面困难都比较大的情况下,1994年全省各级地
税部门共完成工商税收60.84亿元,比上年增长25.34%。不含青岛市,全省共完成工
商税收50.25亿元,比上年增长27.75%。其中省级完成9.99亿元,比上年增长22.45
%;市县级完成40.26亿元,比上年增长29.14%,全省17个市地全部超额完成了收入
任务,其中13个市地增幅在20%以上,6个市地超过30%,4个市地超过40%,最高的
威海市高达54.91%。特别是在机构分设后的4个月,月均收入5.09亿元,比前8个月
月均收入多1.35亿元。
(三)抓基础,工作秩序逐步理顺。
地税机构组建后,许多基础性工作都是空白,需要从零开始。针对这种状况,各
级都从基础工作入手,下大力气狠抓基础建设。首先是抓紧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各
级结合自己的实际,建立起了包括职责分工、岗位目标、廉政制度和工作纪律在内的
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使机关工作有章可循。系统上下,从报表报送、数据传递到情
况反馈等方面,建立了必要的业务联系制度,保证了全省地税系统的政令畅通和高效
运转。其次是尽快建立健全征管档案。机构组建初期,各级根据地税部门的征管范围
和管理权限,主动与国税局协作,及时办理征管资料的移交工作,有的市地还重新印
制了税务登记表,设置了征管台帐。省地税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工
作的通知》,对征管资料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与此同时,各级还积极主动地争取公
检法及工商、银行等部门的配合,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有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有的
采取联合办公、办案方式,加强税收征管。有些市地还建立了基层协税护税组织,初
步形成了遍布城乡的协税、护税网络。
(四)抓宣传,树立地税新形象。
税务机构分设后,各级地税部门针对许多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工作了解不够
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一系列宣传媒介,对地税部门的工
作任务、职责范围、地位作用以及地方税收政策法规等,进行对外宣传。这些活动,
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地税部门的新形象,促进了地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抓培训,干部素质不断提高。
机构组建以后,各级都狠抓了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训练。同时,采取传帮带、举
办培训班、开展以会代训以及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对地税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使大
批地税干部在较短的时间内,业务素质明显提高,较好地适应了地税工作需要。
税务
视图
抓关键保重点 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崔俊慧
1994年, 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共有干部职工29958人。一年来,广大税务干部经受
了税制改革、税务机构分设和组织收入三大考验,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税制改革在我省取得了初步成功。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党中
央国务院对税收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新的税制自1994年1月1日起在我国实施。为了
保证新税制的顺利运行,各级税务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一是在1993年第四
季度全面培训的基础上,又扎扎实实地对全省税务干部和企业厂长、经理、财务人员
等普遍轮训了两遍以上,使广大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基本掌握了新税制的有关内容和操
作要领。二是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新税制的宣传,税收宣传月、宣传
周、宣传日的活动有声有色,效果很好。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监测新税制运行情
况。新税制运行初期,各级都集中主要力量和精力,深入基层和企业,及时发现、研
究、反映和解决税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针对部分行业、产品税负提高过
大、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问题,凡在权限内能够解决的,实事求是地按照政策给予了
解决;凡属权限以外的,积极向上进行了反映,先后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问题200多
条,80%以上得到了妥善解决。四是以税制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在全省
开展新税制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纠正了实施过程中的偏差,使新税制各项政策基本
落实到位,维护了税法的集中统一,保证了税制改革在我省取得初步成功。
--积极稳妥地进行了税务机构分设。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
6月份开始,全省自下而上地进行了税务机构分设工作。在分设中,各级税务部门认
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府两个办公厅的文件精神,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
的领导,识大体、顾大局,从有利于团结,有利于工作,有利于整个税收事业的发展
出发,积极主动地解决分设中的矛盾和问题。由于认识正确、准备充分、协调及时、
工作扎实细致,到9月底全省顺利完成了税务机构分设工作。
--圆满完成了税收收入任务。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各级从年初就对组织收入工
作紧抓不放。机构分设后,各级国税局把收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了工作
力度。一是切实加强了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领导。二是普遍实行了局长包片、处科室包
点的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工作与奖惩挂钩。三是认真开展了“两税”专项检查。从
9月底开始到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增值税、消费税纳税情况检查,全省共检
查10.6万户企业,占缴纳“两税”企业总户数的77.7%,查出偷漏税款10.1亿元,入
库8.92亿元,严肃了税收法纪,堵塞了收入漏洞。四是加大清欠力度,挖掘收入潜力
。1994年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税收收入任务。全年全省国税系统共完成工商税收201.7
9亿元,比上年增长25.4%,其中省内(不含青岛,下同)工商税收完成157.5亿元,比
上年增长24%。全省“两税”收入共完成178亿元,其中省内“两税”收入完成145.
1亿元,占中央下达增长目标的102.6%,比上年增长26.7%。
--税收征管秩序进一步好转。为适应新税制的需要,各级税务机关在强化税收征
管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新措施。一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和完善了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
制度和办法,又从新税制的特点和要求出发,研究制定了一些新的征管规章制度,初
步理顺了征管秩序。二是下大力气加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和稽查。在加强对专
用发票各环节监管和强化日常稽核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并与公
、检、法等部门联合对伪造、倒卖、盗窃专用发票和真票假开、虚开等严重违法犯罪
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坚决打击,惩办了一批犯罪分子。三是认真执行国家出口退
税政策,严格出口退税管理,及时制定了防范出口骗税的制度和办法,严把退税审批
关,组织开展了三次规模较大的出口退税检查,维护了正常的经贸秩序,促进了我省
外贸事业的发展。
--国税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机构分设以后,各级国税局有针对性
地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二是按照垂直管
理的要求,尽快理顺了机构,划分了职责范围,并按照干部的“四化”标准,充实调
整了各级领导班子,使一批德才兼备、组织协调能力强、富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走上了
领导岗位。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整个干部队伍的
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四是坚定不移地搞好廉政建设,严肃查处了少数干部的违法违
纪问题,严明了纪律,教育了干部。
(组稿人:孟军)
艰苦创业开拓进取 圆满完成税收工作任务
省地方税务局局长 张昭立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经中共山东省
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8月15日正式挂牌,9月
21日人员全部到位,开始对外办公。省地方税务局为正厅级国家行政机关,设办公室、
政治工作处、流转税管理处、所提税管理处、地方税管理处、计划会计处、征收管理
处、 税务稽查局、装具票证管理处等9个处室。主要职责是在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
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税收方针、政策,拟定国家和地
方统一税收法规的具体实施意见,领导全省地方税收工作,编制和执行年度税收计划,
组织地方财政收入,加强税收征管,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搞好地税
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研究地方税收的理论与政策等。
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税务的要求,全省各市(地)、县、乡(镇)也都组建了
地方税务机构。据统计,截至1994年底,全省17个市地和136个县(市、区)都组建了
地方税务局,另外还组建了2452个基层所,全省地税工作人员总计达1.6万多人。
根据国务院规定,目前由地方税务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有营业税、资源税、企业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
地增值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屠宰税、筵席税(我省规定保留税种
,暂不征收)、遗产税和赠予税(目前国家尚未开征)共14个,另外,还根据有关规定
,负责教育费附加,社会治安费和水利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征收工作。
1994年,各级地税部门和广大地税干部职工一方面顾全大局,较好地解决了机构
分设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另一方面不畏艰难,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充分
发挥主观能动性,振奋精神,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地税
工作任务,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促进山东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抓改革,新税制实施进展顺利。
为配合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施,国家对税制作了重大改革,先后颁布了个人所得
税法和新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6个税种
的暂行条例,并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保证新税制的顺利实施,从年初开
始,各级就把改革作为重点,加强领导,开展培训,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积极向社会
宣传,及时研究解决新税制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保证了新旧税制的平稳过渡。机构
分设后,各级地税部门进一步抓了新税制的贯彻实施工作,在短短三个多月的时间里
,省地税局先后组织召开了全省流转税、所得税、地方税的征管、计会、装具等专业
会议,总结分析新税制的运行情况,针对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拟订下发了
十多个办法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新税制的若干具体政策,推动了新税制的贯彻落实
。同时,省地税局还根据地税部门的管理权限,对屠宰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
收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1994年出台的地方税制改革措施,除个别情况,绝大部分已
基本落实到位。
(二)抓征管,收入任务超额完成。
地税部门组建后,各级及时把依法征税、大力组织收入,作为地税工作的中心任
务,摆上重要日程,全力抓好征管。
一是及时改进和完善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办法。针对机构组建初期地税部门的实
际情况,省地税局及时组织召开了两次全省征管工作座谈会,交流征管经验,查找工
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还派出调查组分赴各地,就地方各税的征管状况进行了摸底,并
派人到省外学习考察。在此基础上,先后制定了若干个加强税收征管的制度和办法。
不少市地也根据当地实际,积极探索税收征管新路子,有的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
潍坊市积极推广安丘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对屠宰税实行由村民委员会代征办法,搞好
源头控管;烟台市改革征管旧模式,建立起了纳税申报大厅,等等。这些做法,为减
少漏征漏管问题的发生,加强地税征管,打下了好的基础。
二是积极开展地方各税的专项检查和财税大检查。各级地税部门针对地税征管中
的薄弱环节,除按统一部署,开展了个人所得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和资源税的专项检
查外,还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屠宰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多个税
种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不仅追回了大量流失的税款,增加了财政收入,而且整顿
了税收秩序。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级还于1994年第四季度,积极参加
了全省财税大检查工作,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检查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检查
,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树立了好的地税形象。
三是下力气清理欠税。为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各级地税部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
,狠抓清理欠税工作。在对欠税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
合,采取驻厂催收、银行扣款、加收滞纳金等硬措施,加大清欠力度,保证了各项税
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四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为掌握重点税源纳税情况,省局
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19户资源税重点企业,作为直接联系点,并与几大主管部门和银
行系统建立了营业税重点税源联系制度。各地也根据当地的税源情况,确定了各自的
重点税源联系单位。为了落实收入责任,各级普遍建立了收入目标责任制,实行局长
包片,科室包点,一级抓一级,严格考核。进入第四季度,各级地税部门的领导同志
,深入征收第一线,坐阵指挥,帮助基层排查税源,挖掘潜力,认真解决收入中的突
出问题。不少市地还采取层层签订收入目标责任状的做法,把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基
层,落实到专管员。这些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地税干部的积极性。
税收征管工作的加强,使各级地税部门的收入状况一月比一月好,实现了当年收
入“开门红”。在机构组建不久、各方面困难都比较大的情况下,1994年全省各级地
税部门共完成工商税收60.84亿元,比上年增长25.34%。不含青岛市,全省共完成工
商税收50.25亿元,比上年增长27.75%。其中省级完成9.99亿元,比上年增长22.45
%;市县级完成40.26亿元,比上年增长29.14%,全省17个市地全部超额完成了收入
任务,其中13个市地增幅在20%以上,6个市地超过30%,4个市地超过40%,最高的
威海市高达54.91%。特别是在机构分设后的4个月,月均收入5.09亿元,比前8个月
月均收入多1.35亿元。
(三)抓基础,工作秩序逐步理顺。
地税机构组建后,许多基础性工作都是空白,需要从零开始。针对这种状况,各
级都从基础工作入手,下大力气狠抓基础建设。首先是抓紧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各
级结合自己的实际,建立起了包括职责分工、岗位目标、廉政制度和工作纪律在内的
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使机关工作有章可循。系统上下,从报表报送、数据传递到情
况反馈等方面,建立了必要的业务联系制度,保证了全省地税系统的政令畅通和高效
运转。其次是尽快建立健全征管档案。机构组建初期,各级根据地税部门的征管范围
和管理权限,主动与国税局协作,及时办理征管资料的移交工作,有的市地还重新印
制了税务登记表,设置了征管台帐。省地税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工
作的通知》,对征管资料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与此同时,各级还积极主动地争取公
检法及工商、银行等部门的配合,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有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有的
采取联合办公、办案方式,加强税收征管。有些市地还建立了基层协税护税组织,初
步形成了遍布城乡的协税、护税网络。
(四)抓宣传,树立地税新形象。
税务机构分设后,各级地税部门针对许多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工作了解不够
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一系列宣传媒介,对地税部门的工
作任务、职责范围、地位作用以及地方税收政策法规等,进行对外宣传。这些活动,
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地税部门的新形象,促进了地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抓培训,干部素质不断提高。
机构组建以后,各级都狠抓了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训练。同时,采取传帮带、举
办培训班、开展以会代训以及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对地税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使大
批地税干部在较短的时间内,业务素质明显提高,较好地适应了地税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