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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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综述] 1993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维护
稳定和经济建设,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
劳改、劳教工作管理水平和改造质量不断提高。全省劳改、劳教单位强化管理防
范措施,加大教育改造力度,狠抓“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和“分押、
分管、分教”管理,坚持“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
育”五位一体的正规化课堂教育和“个别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互教育、
自我教育”的辅助性课外教育,深入探索劳教工作特色,确保了狱、所持续安全
稳定,犯人、劳教人员逃跑率均为全国最低省份之一。全省30个收押犯人、收
容劳教人员单位全部办成了教育人、改造人的特殊学校,又有7个单位晋升为部
级或省级优秀特殊学校。(二)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为主体的法律服务
业务迅猛发展,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在烟台、威海进行的
深化法律服务改革、健全法律服务体系试点,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改革
的全面深化和发展做了有益的探索,提供了可行的经验。全省新增不占国家编制
的律师机构37个。威海市田村镇等5个乡镇律师事务所的建立,结束了乡镇基
层没有律师机构的历史。1993年全省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和业务收费分别比上
年增长11%和56%,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比上年增长44%,首次突破1万家。
省、市地、县三级公证网络已经形成。公证机关办理经济公证事项涉及金额和业
务收费分别比上年增长159%和41%。基层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事务150
多万件。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工作者3支法律服务队伍共为法人和公民避免和
挽回经济损失5.9亿元,比上年增长5.5%。(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化,
依法治理活动更加扎实。全省广泛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十五法两条例”的学
习宣传, 85%的普法对象基本学完了规定内容。 组织协助省直92个部门制
定并实施了专业法普法规划。 举办了2万多期(次)培训班,培训普法宣讲骨
干400多万人次。在县以上机关和厂企单位举办专业法知识讲座3900余次,
8.2万名厂长、经理和经济管理干部参加了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全省17
个市地、132个县市区和50%的县属以上企业制定并实施了依法治理规划。
(四)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更加显著。
全年调处民间纠纷28万件,防止“民转刑”653起,防止可能发生的非正常
死亡708人,在稳定城乡基层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职能作用。有14个调委会
和15名调解员分别被命名为全国模范调委会和全国模范调解员;62个调委会
和180名调解员分别被命名为省优秀调委会和省优秀调解员。(五)法学教育
工作取得新发展,干警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和普通法学教育在
学和招生人数均创历史最好水平。一些市地成立了法律培训中心,初步形成了以
省属政法“一院两校”和华东政法学院函授、全国律师函授教育为主体、覆盖全
省各地的法学教育和干训网络。律师大专班的创办,为大批量培养乡镇基层法律
人才开辟了一条简捷实用之路。全省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树立和发扬了敬业、奉
献精神,增强了整体素质,有32个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61名个人荣立一、
二、三等功。
[司法行政工作深化改革成效显著] 1993年,省司法厅在落实全省司
法行政工作总体改革意见和8个配套改革意见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又推出了
进一步深化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改革的方案,使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改
革不断深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按照省委政法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省司法厅
牵头在烟台、威海两市进行了深化法律服务改革、健全法律服务体系的试点,各
市地、 县(市区) 司法局也都陆续开展了以法律服务为重点,以“两个放开”
(法律服务机构设置放开、人员放开)和“一个搞活”(搞活内部管理机制)为
主要内容的改革探索;成立了山东省公证处和滨州、德州、聊城、菏泽、临沂5
个地区公证处,健全了省、市(地)、县(区)公证机构;全省新增律师机构6
3个,其中不占国家编制的37个,使该类律师机构达到59个,占全国该类律
师机构的七分之一;威海市田村镇、章丘市普集镇、桓台县耿桥乡等乡镇成立了
律师事务所。全省多数律师事务所和乡镇法律服务所推行了选聘制、合同制和效
益浮动工资制,53.3%的律师事务所、46.9%的乡镇法律服务所和青岛
市、烟台市、芝罘区等一批市、县(区)公证处实行了自收自支,初步形成了人
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收入有高有低的新的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了内部
生机与活力;济南、青岛、潍坊、烟台、泰安、枣庄、日照、淄博、滨州9市地
成立了律师协会,济南、青岛两市成立了公证员协会,为逐步实现行政管理与行
业管理相结合的律师、公证员管理体制创造了条件;东营、烟台、济宁、泰安、
德州、聊城、菏泽等市地及所辖一些县区的司法局与人民法院联合成立公证执行
庭(室),有力地强化了公证效力;牟平等地开展依法治家活动经验的推广,使
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招收1200名30岁以下的农村高中毕业生,开办
了全省首届律师大专班,为乡镇基层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基础;劳改劳教
单位以人事、用工、分配制度和管理运行机制为重点的改革取得了新进展,多数
单位对科级以下干部实行了聘任、考任制,省第三监狱“统一领导、双轨运行”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实行执行刑罚和管理经济职能分离并同时运行)试点,省
第一劳教所转换经营机制、实行分级分权管理等改革措施,为全省劳改、劳教单
位转换管理机制进行了有益尝试。 (姚成林 邓立基 于立宪)
[山东省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 1993年3月30日至31日在
济南召开,175名代表出席了会议。省委副书记高昌礼,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
常务副会长朱剑明,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陈建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
树芳,省政协副主席金宝珍,省政府特邀顾问韩邦聚,省委政法委书记孙淑义等
到会祝贺。省政法各部门、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大会。省委常委、省委
政法委书记陈建国在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代表省委、省政府对省法学会所做的大
量工作以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与会代表讨论通过了周德仁会长代表省
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修改后的《山东省法学会章程》。大会一
致推举高昌礼、卢洪、孙淑义、王树芳、王玉玺为山东省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名
誉会长;选举产生了由91人组成的理事会。3月31日,召开了省法学会第三
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由36人组成的常务理事会,选举白凤朝同志
为会长,王国庆等16人为副会长;聘请李鸿儒、陈天有、徐济怀、周德仁同志
为顾问;原则通过了山东省法学会1993年工作要点。大会期间,还表彰了4
个先进集体、29名先进个人以及获得全省法学优秀成果奖的21名同志。
(姚成林 邓立基 卢伟东)
[公证执行庭(室)]1993年,聊城、东营、烟台、济宁、泰安、德州、
菏泽等市地及所辖一些县(市、区)的司法局与人民法院联合成立了“人民法院
公证执行庭(室)”。公证执行庭(室)设在公证处,由人民法院和公证处派员
组成。它的主要职责是:受理公证机关出具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案件,及时处理债务纠纷。公证执行庭(室)的设立,为进一步加强公证机关与
人民法院的联系,强化国家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维护公证机关的权威性、严肃
性,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提供了有力的
保障,同时也为公证业务的开拓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姚成林 邓立基 尹承宏)
[建立和逐步完善司法行政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两大体系] 1993年7
月,省司法厅提出了把司法行政工作各项业务归纳为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两大体
系的理论。一是健全、完善以劳改、劳教、人民调解为主体,律师、公证、基层
法律工作者、法制宣传、法学教育队伍共同参与,以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为重点的司法行政法律保障体系。通过劳改、劳教工作,教育和改造罪犯,劳教
人员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新人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有用之
才,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减少重新违法犯罪;通过人民调解
工作,及时化解人民内部各种矛盾,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自觉地学法、用法、守法,以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依法从事各项事业;通过法
学研究工作,为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理论依据;通过法
学教育,培育造就大批合格的法律人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二
是健全、完善在司法行政机关主管、指导、协调下,以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
务为主体,以法制宣传、法学教育为保障,政法机关、行政执行部门离退休人员
和社会法律人才共同参与为补充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体系。通过开展律师、公证、
基层法律服务业务,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经济组织和公民
提供法律帮助,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法律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理顺经
济关系,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直接为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和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同时,充
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舆论优势和法学教育培养法律人才的优势,为法律服务
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
(姚成林 邓立基 于立宪)
[乡镇律师事务所]为适应全省乡村基层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发展壮大
律师队伍,省司法厅提出加快组织机构和组织形式的改革,逐步建立起多层次、
多形式的律师机构改革意见。规定,凡有2名以上取得律师资格的经济发达乡镇
可以试建“律师事务所”。根据这一规定,威海市田村镇、章丘市普集镇、桓台
县耿桥乡、武城县城关镇等一批乡镇律师事务所相继诞生,缓解了乡镇企业、农
村经济组织及农民请律师难的矛盾,促进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乡镇律
师事务所隶属县级司法局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
展”的管理体制。 (姚成林 邓立基 陈燕)
[山东省公证处]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省编委1993年3
月批准成立山东省公证处,隶属省司法厅领导。山东省公证处负责承办中央驻鲁
单位、省直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申请的国内和涉外民事、经济公
证和有关重大疑难公证事项及省司法厅授权办理的特殊公证事项。主要业务范围
是:房地产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协议公证;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和涉外经济
合同公证;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等涉及证券交易的公证;招标、拍卖、董事会
和监事会选举等现场公证;提存、证据保全、强制执行许可证明;依照法律和国
际惯例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省直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办理的公民
出国所需的学历、经历、出生、亲属关系等公证事项。山东省公证处成立当月,
即为省政府举办的全省市地间粮油购销合同签字仪式进行了现场公证。依法为全
省17个市地的25份粮油购销合同出具了公证书,涉及粮食38780亿斤、
油1500万斤,为粮油购销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至19
93年底,该处已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47件,其中涉外公证247件,国内经
济公证114件。 (姚成林 邓立基 尹承宏)
[山东省律师事务中心] 1993年3月1日,山东省律师事务中心成立
并挂牌开业。该中心是经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批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的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实体,隶属山东省律师协会领导。下设经济法津事务部、
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影视律师事务部、齐鲁石化律师事务部、鲁工律师事务部
等机构。主要职责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协助省律师协会为会员提供服务。
主要业务范围是:担任法律顾问;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民事、经济代理;参加
调解、诉讼、仲裁活动;担任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以及行政诉讼代理;解答法律
咨询;代书法律文书;为国内外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进行投资、开办各类实业
以及终止清算等提供系列法律服务;接受当事人委托,提供商贸、金融、保险、
租赁、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参与谈判和决策论证,出具
法律意见书;等等。截至1993年底,省律师事务中心已为28个企、事业单
位但任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28件,为3家企业股份制改组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姚成林 邓立基 陈 燕)
[省首届律师大专班招生] 省司法厅决定自1993年起,在全省500
~700个经济比较发达、法律服务需求迫切的乡镇,招收一批高中毕业生举办
律师大专班。律师大专班主要是定向招收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
30岁以下,热心法律服务事业的农村高中毕业生。律师大专班学员须参加全国
成人高考并取得学籍,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国家承认
学历的专科毕业文凭。同时,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书。
律师大专班以市地为单位办学,采取两种形式,即全日制学习和业余学习,学制
分别为2年和3年。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按照司法厅提出的课程设置要求,制定
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安排使用律师资格统考所指定的专业教材。对业余教学班,
学院向学员提供与教材配套的各学科自学指导书和其他必要的辅导材料。举办律
师大专班,为发展律师队伍,建立不占国家编制和经费,实行自愿组合、自负盈
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四自”乡镇律师事务所奠定了基础,适应了律师业
务向下延伸、全方位发展的需要。截至1993年底,律师大专班共在全省14
个市地招收首批学员1200余名。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3000余名离、退休老同志荣获金星、银星荣誉章]
为表彰在建立和发展司法行政事业中做出贡献的离、退休干部,根据司法部《关
于颁发司法行政荣誉章的规定》,为全省首批荣获司法行政荣誉章的3054名
离、退休老干部颁发证章。其中,抗日战争以前和抗日战争期间参加革命工作、
荣获一级金星荣誉章的759名;解放战争期间参加革命工作、荣获二级金星荣
誉章的1476名;建国以后参加革命工作、荣获银星荣誉章的819名。
[专业法普及宣传工作蓬勃发展] 1993年,全省专业法普及宣传工作
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一、齐抓共管,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专业法普及
宣传活动在全省普遍开展,省委及时调整充实了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门听取普法情况
汇报,了解掌握工作进度,研究工作措施,加强宏观指导。省普法办公室协助省
直92个部门制订下发了本系统、本行业的“二五”普法规划。各市地在加强专
业法学习宣传工作方面,也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积极措施。二、围绕中心,强
化“热点”普法。省普法办公室适应新形势,及时调整工作部署,把抓好“热点”
普法作为专业法学习宣传的重中之重,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有关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培训。4月,组织编写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问题讲
话》,7月在烟台举办全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辅导员培训班,为各市地、县
区和省属大企业培训辅导员120余名。各市地也相继举办了领导干部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培训班或讲座。1993年度全省共举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
律知识学习班693期,讲座2万余次,有83万余人次参加了学习。二是突出
抓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学习宣传。省、市(地)、县
三级普遍成立了专门组织领导机构,逐级举办骨干培训班,学习宣传活动很快在
全省广泛展开。三是突出抓好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省普法办公室组织编写
了《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宣传提纲》,印制1万余份发到农村基层。
各市地把学习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及《山东省农民负担管理
条例》 作为农村普法的重点, 采取边学习、边治理、边建制的方法,促进两个
《条例》的贯彻落实。三、发挥职能,强化宏观指导。省普法办公室充分发挥普
法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一是与省委、省政府机关党工委共同签发文件、召集会
议、听取汇报、组织考试和检查验收,还在省直95个部门设立了普法联络员;
二是在组织编写专业法学习宣传资料的基础上, 配合省直有关部门拍摄了《土
地管理法》电视小品系列片和税法、水法、选举法及省计划生育条例等专业电视
讲座;三是在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的同时,制订下发了“全省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
实施方案”、“省直机关普法教育安排意见”,对搞好专业法宣传教育提出总体
要求。四、突出重点,强化检查监督。一是坚持重点对象重点抓,不断强化领导
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各地、各单位普遍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二是把学习
宣传专业法纳入部门执法责任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三是
省人大和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3个检查组,分别由省级领导带队,
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 对部分市地、 省属大企业普法、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姚成林 邓立基 卢伟东)
[深化法律服务改革健全法律服务体系试点]为加快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
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省委政法委的部署,在烟台、威
海两市全面开展了深化法律服务改革、健全法律服务体系试点工作。试点的主要
内容有:一是建立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有中国特色的律师、公证、
基层法律服务体制。二是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提高队伍素质。探索吸引法律
人才的有效渠道,把社会上已经取得律师资格的合格人员尽可能多地吸收到律师
队伍中来,尽快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能为社会提
供高水平服务的法律服务队伍。三是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适应发
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增强“大服务”意识,在巩固发展已有服务项目、
领域的基础上,构筑“大、高、外”(大项目、高层次、外向型)法律服务新格
局,努力开拓金融、证券、房地产等法律服务业务,扩大涉外、非诉讼法律事务。
在提高服务水平方面,不断强化质量意识,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四是
加强法律服务业管理。探讨建立行政管理与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律师、公证员
管理体制,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把该放的权力全部放下去,该管的切实管
住、管好,使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
时,自觉地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领导。在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管理方面,
认真研究管理和规范法律服务业的办法,确保法律服务业有法、有度、有序地运
行。 (姚成林 邓立基 于立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