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与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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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政法工作会议] 1993年1月3日至5日在济南召开。省委书记
姜春云到会讲了话。会议传达了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1993年的政
法工作。会议确定,1993年全省政法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建
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四大精神和全国政法
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1992)7号文件和省委(1992)24号文件
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强化人民民主专政职能,狠抓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坚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搞好法律
服务,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会议
要求,在全面加强各项政法工作的同时,力争在深入开展“严打”和反盗窃斗争
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在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城乡治安防范机制方面
取得新的突破,在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方面取得新的
突破。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地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各县、市、
区委,各大企业党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省委政法
委员会委员,共210多人。会议期间,省委、省政府表彰了1991年以来全
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区34个,先进单位150个,先进个人47
0名。
明确政法工作的总体思路实施改革的“双八工程”] 6月8日至9日,省
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淑义在泰安主持召开全省市地委政法委书记座谈会,提出
了作好“三篇文章”的总体思路:一是改革篇,就是要增强改革意识,用改革总
揽政法工作的全局; 二是务实篇,就是要发扬务实精神,狠抓措施落实; 三是
素质篇, 就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会议确定,实施全省政法工作
改革的“双八工程”,即选择八个突破口,抓好八个试点,对政法工作的改革进
行重点突破。1、淄博、莱芜政法机构设置和工作机制试点;2、潍坊深化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试点;3、济南治安行政管理试点;4、青岛经济审判工作试点;
5、淄博企业保卫工作试点;6、威海、烟台法律服务工作试点;7、牟平、日
照“细胞工程”和滕州社区控制试点;8、泰安、临沂队伍建设试点。6月25
日,省委政法委下达了《关于搞好政法工作改革试点的意见》。在省委政法委的
统一组织领导下,有关部门和市地密切配合,“双八工程”取得明显进展,受到
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其中,牟平的家庭建设“细胞工程”经验,
被列为1993年底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典型材料之一。“双八工程”1994
年上半年将进入全面收获期。
[政法部门的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9月以来,各级政法机关深入开
展内部的反腐败斗争。政法部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照中央和省里的规定,
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各级政法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重点查办了一批在执法
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敲诈勒索、贪污受贿、徇私枉法和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案件。
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创收等不正之风基本刹住。仅省公
安厅就宣布废止乱收费项目122项,清退不合理收费、罚款70余万元。同时,
政法机关集中抓了大要案的查处工作,重点查办了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司法部
门、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中的重大贪污贿赂、重大走私犯罪案
件,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犯罪案件。截至年底,全省检察机关立查贪污
贿赂案件2126件,其中大要案946件,比上年增加75.5%。立查发生
在4个重点部门的经济犯罪案件786件83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经济犯
罪案件40件,比上年增长81.8%。全省共查获走私贩私案值5亿元,收审、
逮捕走私分子70多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人。
[各级政法委建设进一步加强]截至年底,全省政法委机关有工作人员18
37人,其中省45人,市地400人,县市区1392人。市地政法委书记由
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的1个,常委专任的7个,常委任其他职务同时兼任政法委
书记的3个,人大副主任兼任的2个,共占17个市地的76.5%,比年初增
加17.7%,常委专任增加23.6%。县市区政法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
兼任的3个,常委专任的54个,常委专任的比换届前增加5.2%。大部分乡
镇和街道办事处党委,配备了专抓政法工作的领导副职。
[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调整充实]1993年11月8日,省委决定
对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主任:孙淑义(省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副主任:王树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玺(副省长)、
翟永(省政协副主席)、韩邦聚(省政府特邀顾问)。委员:宇培杲(省高级
人民法院院长)、赵长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新亭(省委政法委常务副
书记)、孟庆丰(省公安厅厅长)、梁德超(省司法厅厅长)、林振麟(省国家
安全厅厅长) 、 王彦善(省民政厅厅长)、王玉中(省委副秘书长)、张宗亮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陈光林(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马
士俊(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海涛(省广播电视厅厅长)、李邦秋(省经委副主
任)、韩福元(省建委副主任)、滕昭庆(省教委副主任)、成希瑛(省工商局
局长) 、 宋桂植(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张昭立(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文芳
(省卫生厅副厅长)、马承悌(省劳动厅副厅长)、吕常凌(省文化厅副厅长)、
张召盈(省总工会副主席)、赵树丛(团省委书记)、刘培英(省妇联副主任)、
方万勤(省政府法制局局长)、车全保(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齐晓敏(济南
铁路局党委副书记)、尹振维(省交通厅副厅长)、王进诚(中国人民银行山东
省分行副行长)、陈庆瑞(省邮电局副局长)、李清德(省旅游局副局长)、柏
怀仁(中国民用航空山东省管理局副局长)、夏树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省
分公司副总经理)、杨家杰(省武警总队总队长)。高新亭兼任省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实施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 为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
管谁负责”原则的落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于1
993年5月19日下达了《关于建立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的意见》。
各地研究制定了实施细则,从7月1日起,对辖区内发生的有防范责任的重大案
件实施查究。到年底,全省已查处重大案件176起,涉及有关责任人362人,
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215人,刑事处罚的2人,单独或并处罚款的25
2人。省综治办对11起典型案件直接进行了查究,共查结6起。各地对查究的
一些重大典型案件,采取发通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予以曝光,并进一步
发动基层单位开展“创安”活动,推动了治安责任制的落实。
[整顿油区治安秩序成效显著]1993年上半年,石油产区局部盗窃、哄
抢及破坏油田物资设施案件突出,直接威胁着油田生产建设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针对这种情况,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姜春云6月7日作了重要批示,
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于6月30日至7月1日,在
东营市召开了全省油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委
主任孙淑义和副省长、 综治委副主任王玉玺在会上作了动员部署。 随后,省公、
检、法、司联合发布了《关于整顿油区治安秩序的通告》。各地按照省里的部署,
认真研究制定了治理整顿方案,本着“工农共建、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与油
田各级组织密切配合,宣传发动、打击犯罪、重点治理治安后进单位、清理取缔
“三小一点”(即非法小炼油、小化工、小冶炼和收购站、点)等多管齐下,同
时,狠抓了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大力开展“工农共建”活动。油田单位也加强
了内部管理工作。据统计,7、8两月,全省共破获盗窃、哄抢、破坏油田物资、
设施案件696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1212名;依法判刑130名,其中死
刑13名; 缴获被盗原油和油田物资价值602.9万元; 清理取缔小炼油厂
(炉)、小冶炼(轧钢)厂、小化工厂576个,非法收购原油和油田物资的站
(点)198个;治理治安问题突出的村庄和内部单位355个,有93%的改
变了面貌。通过集中治理整顿,油区治安秩序日趋稳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 1993年下半年,有些
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在机构改革中受到削弱。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省
委提出了三条意见:一是在机构改革中,县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不能撤销,而且要适当加强,与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人员不足的,要适当充实。
二是乡镇、街道专抓综合治理的领导副职应予保留,如现有领导职数有限,难以
配备的,可以由上级选派一名有经验的公安、司法干部,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
处任副职,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三是对农村的群防群治组织,要认真加
以整顿,但决不能撤销或削弱。要在不加重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采取
切实可行的办法,合理解决这支队伍的经费来源,并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制度,
使其在法律范围内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上述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了综合治理
的组织机构建设,原已撤销的迅速恢复,并适当充实了工作人员。
(宋新生 梁战光 槐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