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山东高唐人。
1935年生。1952年7月参加工作,195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
952年7月—1958年9月,为山东合作干校、滕县专区干校学员,峄县供
销社办事员、副科长。1958年9月—1960年3月,任枣庄钢铁厂、张庄
铁矿股长。1960年3月—1973年6月,任中共枣庄市委工业部、组织部
秘书、干事。1973年6月—1975年5月,任枣庄市革委政治部组织组副
组长。1975年5月—1975年9月,任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19
75年9月—1980年6月,任中共枣庄市薛城区委书记、人武部政委。19
80年6月—1983年8月,任中共枣庄市委常委、组织部长。1983年8
月—1986年6月,任中共枣庄市委副书记。1986年6月—1988年1
2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1988年12月—1989
年5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厅级)、党组副书记。1989年5
月—1991年8月,任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1991年8
月—1993年,任中共潍坊市委书记、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1993年4月
25日,在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邹光)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长风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山东高唐人。
1935年生。1952年7月参加工作,195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
952年7月—1958年9月,为山东合作干校、滕县专区干校学员,峄县供
销社办事员、副科长。1958年9月—1960年3月,任枣庄钢铁厂、张庄
铁矿股长。1960年3月—1973年6月,任中共枣庄市委工业部、组织部
秘书、干事。1973年6月—1975年5月,任枣庄市革委政治部组织组副
组长。1975年5月—1975年9月,任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19
75年9月—1980年6月,任中共枣庄市薛城区委书记、人武部政委。19
80年6月—1983年8月,任中共枣庄市委常委、组织部长。1983年8
月—1986年6月,任中共枣庄市委副书记。1986年6月—1988年1
2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1988年12月—1989
年5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厅级)、党组副书记。1989年5
月—1991年8月,任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1991年8
月—1993年,任中共潍坊市委书记、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1993年4月
25日,在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邹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