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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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事迹编纂工作成绩显著]山东从1921年建立党组织以来,有22
.4万余名革命志士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宝贵生命,其中县团级以上和
英雄模范等著名烈士达4000多名。1979年春,在省委领导同志亲自指导
和大力支持下,由省编委正式下达了编制,成立了“山东省革命烈士事迹编纂办
公室”。14年来,共征集稿件700多篇,约500多万字。截至1993年,
共编辑出版《光照千秋》——山东革命烈士事迹选12集和两集对越自卫反击战
荣立二等功以上牺牲烈士事迹专辑以及《山东省烈士纪念建筑物画册》,共计5
26位著名烈士,320余万字,发行32万余册。按照国家民政部的部署,指
导全省各市县区民政部门编写出版了《山东省革命烈士英名录》13卷26册,
收有4000多名著名烈士的简要事迹,共计2000余万字。淄博、济南、临
沂、烟台、青岛、聊城、曹县等30多个市县有的成立了烈士事迹编写班子,有
的固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共编辑出版各类烈士书籍40余种。几点经验做法:
1、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做好编纂工作的关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烈士
编纂工作非常重视,非常关心。原省委书记高克亭同志帮助民政厅成立专门班子,
协调有关部门支持烈士事迹编纂工作;亲自审定烈士编纂计划和烈士事迹稿件,
省委书记姜春云、副省长张瑞凤、原省委书记梁步庭、副书记高启云等领导同志
还为出版的《光照千秋》、《山东省烈士纪念建筑物画册》、《山东革命烈士诗
词选》题写书名和作序等。
2、有稳定的专业班子,从组织上保证了编纂工作的顺利进行。民政厅抽调
了十几位同志成立了革命烈士事迹编纂办公室。十几年来,不仅搜集、整理了大
量烈士资料,编辑出版了不少烈士事迹书刊,保持了这项工作的连续性,而且还
培养造就了一支热爱烈士编纂工作,熟悉烈士史料的队伍。
3、通过各种渠道,征集了烈士事迹文稿。与各市地县以及有关党史、军史
部门加强通联工作,基本保证了稿源。
4、认真审编稿件。编纂烈士事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实事求是,
忠于历史,严肃认真,质量第一”是编纂工作的指导思想。采取的办法,一是核
对党史、军史以及解放区大事记等有关资料;二是查对档案、报纸、历史人物传
记和有关文章;三是审阅文稿附送的原始调查材料;四是有些著名烈士的文稿要
打印分发,多方面征求意见,然后再修订;五是每篇来稿整理好后,均经厅领导
审定把关,最后交出版社。由于坚持了认真审编,所以多年来编纂的烈士事迹书
籍和其他资料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老同志的好评。10月7日,民政部在新疆
召开的全国烈士事迹工作会议上,总结和交流了近几年来各省、市、区开展烈士
事迹编纂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山东省民政厅在会上全面介绍了编纂烈士事迹工作
的情况和做法,受到了领导和与会同志们的好评。 (李宣珊)
[退伍安置工作与市场接轨开创新局面] 1993年,在政府转变职能,
企业转换经营机制,退伍安置压力大的情况下,全省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认真贯
彻安置政策,圆满完成了安置任务。1993年全省接收的61585名退伍义
务兵,坚持指令性安置的原则,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潍坊市去年接收符合安排工
作条件的退伍军人487人,其中用人单位和退伍军人双向选择的达412人,
占安置总数的84.6%。据统计,全省去年通过双向选择安置的退伍军人超过
接收总数的50%,对口安置率达到80%。退伍安置工作与市场接轨后,农村
退伍军人的开发使用也有新的突破。烟台市成立的“退伍军人职业介绍所”,1
年里向社会介绍农村退伍军人1202人,录用率达到71.7%,介绍两用人
才716人,录用率达到98.5%。全省1993年接收农村籍退伍军人的两
用人才9636人,开发使用9081人,开发率达到94.2%。此外,在各
部门各行业的支持下,全省还妥善解决了退伍军人特别是伤病残孤儿单身退伍军
人的实际困难。为他们拨出建房补助费805.9万元,木材544立方,粮食
126.5吨,钢材187.5吨,水泥481吨,建新房1994间,维修房
屋3189间。 (李光杰 吴萍)
[优抚安置工作改革迈出新的步伐]1993年,全省优抚安置工作针对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遇到的新问题,积极探索改革与发展的新路。一是在全
省乡镇推出了“四个一”建设,即建立一个扶优储金会、一个初级优抚医疗保障
制度、一个退伍军人劳务介绍所、抓好一个优抚安置服务网络。到年底,这“四
个一”在全省大部分地区已全面展开。“四个一”建设,为基层优抚安置工作的
发展创造了条件,拓宽了路子,带来了生机。济宁市各地的扶优储金会储金总额
达500多万元,推出扶优项目180多个。莒县全面推行了“四个一”建设,
全县有13处乡镇建立了扶优储金会,筹集资金56万元;各乡镇成立的退伍军
人劳务介绍所,组织了1000余名优抚对象劳务输出,当年创收150余万元;
乡镇制定的优抚医疗制度,从经费到就医都作了规范性保障,使优抚对象的治病
难初步得到缓解,全县以民政系统为主干,以部门、行业、群众为基础,形成纵
横贯通的优抚安置服务网络,及时为优抚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全县通
过抓“四个一”建设,提高了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推动了广大优抚对象与当地
群众同奔小康。二是在退伍安置上进行了“双向选择,保底安置”的探索。1年
中,潍坊、日照、泰安、烟台等市地都进行了全面试点。据对潍坊、日照两市的
调查,双向选择安置率达到50%以上,业务对口率也都明显上升。三是提出了
围绕优抚安置工作发展民政经济的新思路,即“融资、聚财、管理、挖潜、开发、
联合”。这“六条”路子提出后,引起了各地对围绕优抚安置工作发展民政经济
的重视。一些地方用优抚安置工作的政治优势、政策优势、资金优势、阵地优势
和人才优势,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发展民政产业经营。东营市民政局已立项,
投入巨资建设优抚服务中心。临沭县已建成扶优技术培训中心。聊城地区民政局
利用优抚对象的政治优势,积极争取社会和部队的支援,使一个原有200万元
资产的优抚医院,发展到拥有1000多万元的资产,改善了医疗条件,扩大了
对社会开放。1993年全省19处军供站、供水站和转运站,大都被当地民政
部门纳入发展民政经济的重要阵地,经济效益明显上升,全年营业额达到871
.5万元, 盈利373.2万元, 比1992年分别增长1倍和70%。
(李光杰 吴萍)
[第四批军休干部住房建设全面展开] 根据国办发[1990]9号文件
精神,第四批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建设工作由军队和地方共
同承担,即就地安置的原则上由军队承建,易地安置的原则上由地方承建。第四
批计划来我省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共2221人,其中由军队建房的1650
人,占74.3%,由地方建房的571人(含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的295
人),占25.7%。和前三批相比,这批军队离退休干部职务普遍较高,师职
361人,占16.3%,团职1594人,占71.8%,营以下只有266
人,占11.9%,安置地点主要集中在济南、青岛、淄博、烟台、威海、潍坊
等大中城市。由于国家下达的建房经费标准偏低,给建房工作带来很大困难。1
992年国家下达我省地方承担的第四批军休干部住房建设任务(含附属设施)
32001m2,投资1940万元,我省已于1993年5月按各市地计划接
收人数全部下达到位。建房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进度较快的是济南、青岛、潍坊
3市。为便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后的服务管理工作,我省民政部门还通过与有
关驻鲁部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下发文件等,较好地解决了军建住房附属设施的
安排等问题,为顺利完成建房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第四批军队离退休干部住
房预计在1994年底到1995年上半年全部建成使用。
(马长用 张孟强)
[军休所生产经营创收实现翻番]为了加快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改革的
步伐,1993年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和军休所广大工作人员,把发展生产经营作
为军休所的中心工作,一是走出去学习外地发展生产经营的先进经验,进一步解
放了思想,增强了工作紧迫感,济南、青岛、烟台、泰安的部分军休所将外地经
验与本地实际相结合,集中财力上了一些投资50—100万元的较大型项目,
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军休所生产经营的管理和指导,省
民政厅制定了《山东省军休所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 同时把生产经营情况列入
《山东省先进军休所条件》,对人均收入达不到规定标准者,实行一票否决,各
市地民政局也区别不同情况给各军休所下达了具体指标,有的还对成绩显著者给
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三是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省里成立了山东省军休所发展促
进会,加强了军休所之间的生产经营、信息交流与合作,全省多数军休所成立了
有军休干部参加的生产经营领导小组或生产经营办公室,抽出部分工作人员专门
从事生产经营工作。经过上下共同努力,我省军休所生产经营实现创收664.
63万元,人均收入达到845.69元,分别比1992年提高103.65
%和113.32%,其中有5个市地、48个军休所人均收入超过1000元,
全省上缴国家税收100多万元。 (马长用 张孟强)
[优抚工作实现了难点的突破]在乡老复员军人的“三难”(生活难、住房
难、治病难)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偏低是优抚工作的难点。1993年,全
省各地深入贯彻临沭解“三难”奔小康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全方位强化了扶持
优抚对象解“三难”奔小康的措施。临沂、泰安、济南等地也召开了现场经验交
流会,运用典型推动优抚对象解“三难”奔小康工作的发展,使优抚工作实现了
难点的突破。一是规划落实,二是政策落实,三是人、财、物落实,四是项目、
效益落实。通过这4个落实,使解难工作结出了累累硕果。莱州市为了扶持优抚
对象早日解决“三难”奔上小康,实行了“五优先”扶持政策,即:优先承包开
发土地,优先承包乡村工副业项目,优先安排就工,优先安排使用生产发展资金,
优先提供技术服务。目前,全市用于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达200万元,
扶持优抚对象承包的乡村企业已发展到844个,安排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就工1
0173人。到1993年底,全市优抚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1350元,比全
市人均收入高出150元;有35412户优抚对象住房达到18平方米以上,
占90%;有2162户优抚对象买上了汽车,其中29户买上了小轿车。曹县
针对贫困地区的现状,制定了分期分批扶持规划,并且纳入领导干部职责。全县
拨出61.5万元资金,扶持优抚对象兴办各种工副业项目155个,建房10
36间,修房1673间,为446名优抚对象减免补助医疗费8.7万元,扶
持2500户优抚对象脱贫致富。全县32861户优抚对象,已有95%以上
解决了生活难、住房难,缓解了治病难。1993年,全省拨出优抚经费达到4
.9亿元;定期补助经费达到9937.4万元,比1992年增加275.8
万元;统筹优待经费达到2.7亿元,比1992年增加0.3亿元,义务兵家
属人均优待标准由495元提高到553元。由于坚持了一手抓扶优生产,一手
抓提高优抚标准,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在全省基本得到解决,并且有部分优抚对
象已率先达到小康水平。 (李光杰 吴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