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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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价格,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开商品价格,扩大企业自主权,促进企业转
换经营机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是1992年山东价格改革的重心。围绕这
一重心开展的主要工作是:(1) 围绕流通企业“四放开”改革试点和扩大工业企业自
主权改革试点,先放开了400多种(类) 商品和劳务价格;放开了省直机关宾馆、招待
所面向社会经营部分的客房收费标准;对医疗、教育、住房等收费制度进行了改革。
(2) 围绕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办法》,重新颁发了国家
管理价格的商品和收费目录,放开了1000多种商品和劳务价格。新的管价目录中,重
工商品和交通运输价格,国家物价局及国家有关部门管理的为89种;省物价局及省有
关部门管理的为27种;省授权市地管理的为15种。轻工商品价格,国家物价局及国家
有关部门管理的为22种;省物价局及省有关部门管理的为10种;省授权市地管理的为
2种。农产品收购价格,国家物价局及国家有关部门管理的为8种;省物价局及省有关
部门管理的为4种; 省授权市地管理的为2种。非商品收费标准,省物价局管理的为1
3种。 《山东省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经机制条例〉办法》明确规定,目
录以外的产品价格全部放开,由企业自主定价。
到年底,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已初步建立。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
放开价格的比重达到95.1%,农工业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放开价格的比重达到86.5
%,在农产品收购总额中,放开价格的比重达到86.2%。

[调整价格,促进产业结构调整]1.提高粮食购价,实现购销同价。为了加快发展高
产优质高效农业,搞活粮食流通,减轻财政负担,一年来粮价改革迈出了两大步。一
是从4月1日起, 小麦、玉米、稻谷平均定购价格每50公斤提高5.74元,提高幅度为2
3.4%, 提价总额为3.37亿元。同时把供应城镇居民和返销农村的粮食销价提高到与
购价持平, 实现了购销同价。3种粮食平均销价每50公斤提高10.74元,提高幅度为4
3.1%, 提价总额为5.69亿元。二是,从第四季度起,经国务院批准,按照“统一政
策,分散决策”的原则,各地陆续放开了除军供粮以外的粮食销售价格和相关制品价
格。
2.较大范围地调整了生产资料价格。重点解决了煤炭、石油、交通、电力等价格
偏低的问题;相应理顺了部分相关产品的价格,取消了计划外工业生产资料的最高限
价。统配煤矿指令性计划的煤炭出厂价格,综合平均每吨提价10元;放开了指导性计
划、定向煤以及枣庄矿务局、东滩、杨村、南定煤矿的煤炭价格。相应理顺了民用燃
料的销售价格;石油,在部分原油“平转高”的基础上,全面提高了成品油的出厂、
销售价格。相应恢复了农用柴油的城乡差价;交通运输,铁路货物运价平均每吨公里
提价0.01元。公路客运价实行了燃运加价。民航和水运货物运价也适当提高;电力,
在煤、油、运价提高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工业用电的燃运加价提高0.0121元。
上述价格结构调整, 按全年计算,提价总额为77.18亿元,其中燃料动力工业提
价额为44.95亿元, 交通运输业提价额为6.25亿元,原材料工业提价额为9.23亿元,
建材工业提价额为5.76亿元。价格关系的进一步改善,有力地促进了产业和产品结构
的调整。 一是扭转了工农业商品比价剪刀差连续3年扩大的局面。当年,工农产品比
价剪刀差缩小了2.8%。 二是扭转了基础工业品与加工工业品“比价复归”的局面。
基础工业与加工工业的比价缩小了14.2个百分点。三是基本理顺了流通领域中多年积
累下来的3大价格关系。 即解决了粮油经营中长期存在的购销价格倒挂问题、柴油经
营中城乡同价的问题和民用燃料经营中厂销价格倒挂问题。价格关系的进一步理顺,
使农业大灾之年减产不减收;工业生产高速发展,结构调整有新进展,主要原材料、
能源动力产品增长较快;交通运输条件显著改善;流通领域进一步繁荣活跃。

[放宽政策,促进经济发展]一是对过去颁发的价格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彻底清理,
分两批废止了56个治理整顿期间制定的控制物价的价格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二是重申
了关于对外开放的8条价格政策:(1)国营、集体和乡镇企业生产的出口商品,凡享有
自营出口权的企业,均由企业自主定价;没有自营出口权的企业,由企业与外贸或其
他收购单位协商定价。(2) “三资”企业生产的外销商品由企业自主定价;内销部分
按省定现行价格政策执行。(3) “三来一补”企业收取的加工费和用以补偿的产品价
格,均由企业自行确定。(4) 外贸企业出口的农副产品国内收购价格,除国家另有规
定的以外,均由收购企业自行确定,或与供货单位协商定价。(5) 用省调剂外汇进口
物资一律实行外贸代理作价,其中在省内市场销售的部分,国家有最高限价的,原则
上不得突破最高限价、执行最高限价有困难的,由物价部门核定一次性的临价格;国
家没有规定最高限价的,由经营企业按计划外物资自行作价销售。(6) 供应“三资”
企业的原材料价格,与省内企业一视同仁。(7)高新技术工发区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
价格由企业自定。(8) 对“三资”企业一般不进行价格监督检查,必要时由省统一进
行检查。三是放宽了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价格政策。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经济特区的
价格管理模式,即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调节。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销售的生产
和生活资料,除中央管价和当地政府认为必须管价的少数繁感商品外,其他商品价格
一律放开,由企业自行定价,实行市场调节。四是扩大了经济强县的价格管理权限,
即经济强县享受市地的管理权限。 五是赋予132家改革试点的工业企业省级定价权;
对“四放开”改革试点的国合商业实行价格放开政策。

[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山东治理乱收费工作从1991年初开始到1992年
底已进行了两年,通过两年的清理整顿,全省乱收费现象初步得到遏制,收费秩序有
所好转。
1.有效的遏制了乱收费,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在两年的清理整顿工作中,对
过去设立的属于省管理的260个收费项目, 经审查,认定属于合理合法的12项,属于
合理不合法的30项, 属于不合理不合法的101项,已经省政府明令废止。废止的这些
乱收费项目, 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4.7亿元。各市地和有关部门也都明令废止
或停止了一大批收费项目。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各部门明令肇上或停止的收费项
目累计达4822项,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不合理负担近8亿元。
2. 保障了合法收费。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对于应保留的129项省管收费项目,省
政府明令公布于众,让社会监督执行。同时,对收费单位实行了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
由物价部门颁发, 各单位持证依法收费。到1992年底,全省共有持证收费单位5.5 2
万个。
3.完善了收费管理制度,使收费工作基本上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一是在清
理整顿的基础上,省政府颁发了《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实行了收费
的目录化管理;二是制定和完善了收费政策法规。以《山东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是建立健全了收费管理制度。主要有:收费票据管理制度,收费员培训制度和收费
年审制度等。

[农产品成本增加,收益减少]1992年农产品生产成本继续增加,收益大多比上年减
少。
1.主要农产品成本。调查的34种可比农产品生产成本与上年比较,增加的有31种,
占91%; 减少的只有3种,占9%。7种粮食平均每亩生产成本由上年的105.97元增加
到118.72元, 增加12%;棉花由255.13元增加到286.67元,增加12%;3种苹果平均
由560.35元增加到601.49元,增加7%;大蒜由544.18元增加到733.46元,增加35%;
大葱由418.32元增加到440.00元, 增加5%;生猪每头由387.45元增加到423.04元,
增加9%;奶牛每头由4396.64元增加到5295.84元,增加20%;蛋鸡是只由4123.77元
增加到5197.16元,增加26%。
农产品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物资费用增加。调查的34种可比农产品,物资费用
增加的有31种, 占91%; 减少的仅有3种, 占9%。7种粮食平均每亩费用由上年的
59.80元增加到64.35元,增加8%;棉花由123.28元增加到156.33元,增加27%;3种
苹果平均由358.67元增加到374.49元, 增加4%;大蒜由344.57元增加到544.33元,
增加58%;奶牛每头由4063.99元增加到4840.10元,增加19%。用工数量增减各半,
变化不大。
2.主要农产品收益。调查的34种的可比产品,减税纯收益减少的有20种,占59%;
增加的有14种,占41%。分品种看,除粮食收益略有增加外,其他品种收益大多减少。
7种粮食平均亩纯收益由上年的111.80元增加到114.73元,仅增加3%;棉花由上年的
收益228.19元转为亏损53.35元; 花生由179.43元减为140.02元,减少22%;烤烟由
238.0元减为160.02元,减少34%;3种苹果平均由1486.09元减为67306元,减少55%;
大蒜由969.20元减为930.71元, 减少4%;生猪每头由63.49元减为22.68元,减少64
%;蛋鸡每百只由上年的收益490.20元转为亏损266.57元;养殖对虾每亩由9 9.67元
减为86.66元,减少13%。
农产品收益减少,除生产成本上升因素外,一是受灾比较严重,产量大幅度下降。
如棉花全省减产67.4万吨,减少49.9%;油料减产66.8万吨,减少28.7%;粮食减产
327.6万吨, 减少8.4%。二是价格下降。如水果产量高达371.8万吨,增产32%,但
价格却下降较多。 香蕉苹果每50公斤平均出售价格由上年的107.97元降到46.47元,
下降57%;国光由67.20元降到34.00元,下降49%。
1992年农产品内部收益变化情况是:粮油收益比(7种粮食比花生,下同) 由上年
的1∶1.61变为1∶1.22;粮果收益比由上年的1∶13.29变为1∶7.09;米烟收益比由1
∶2.13变为1∶1.39(由于棉花因灾亏损,粮棉收益比不再计算)。

[工农业产品比价剪刀差缩小]1992年国家收购的农产品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高于农
村工业品零售价格上涨幅度,因此改变了前3年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连续扩大的局面。
全省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上升6%,其中粮食上升11.3%,禽畜产品上升1.9%,蚕
茧蚕丝上升0.4%,干鲜果下降9.9%,干鲜菜上升31%,药材上升60.1%,土副产品
上升13.7%, 水产品上升13.7%。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上升3%,其中衣着上
升2.7%,日用品上升1.5%,文化娱乐用品下降4.4%,药及医疗用品上升9.8%,建
筑材料上升4.3%,燃料上升31.8%,农业生产资料上升1.4%。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
比上年缩小2.8%,也就是说这一年农民用等量的农产品换得的工业品比上年增加2.9
%。从单项比价情况看,交换工业品的数量有增有减,详见表。

┌────┬──┬─────┬──────┬─────┬─────┬─────┬─────┬─────┐
│品种 │年份│食盐 │食糖 │棉布 │肥皂 │火柴 │化肥 │柴油(0-20 │
│(百公斤)│ │(粒盐公斤)│(白砂糖公斤)│(白细布米 │(300克条( │(十拿包包)│(尿素公斤)│平均公斤) │
├────┼──┼─────┼──────┼─────┼─────┼─────┼─────┼─────┤
│小麦 │1991│135.37 │20.55 │26.61 │59.88 │119.75 │69.19 │34.59 │
│ ├──┼─────┼──────┼─────┼─────┼─────┼─────┼─────┤
│ │1992│154.94 │26.38 │30.99 │72.82 │140.04 │77.47 │61.71 │
├────┼──┼─────┼──────┼─────┼─────┼─────┼─────┼─────┤
│皮棉 │1991│1346.11 │204.36 │264.62 │595.39 │1190.79 │688.01 │344.01 │
│ ├──┼─────┼──────┼─────┼─────┼─────┼─────┼─────┤
│ │1992│1322.15 │225.15 │264.43 │621.41 │1195.02 │661.07 │526.62 │
├────┼──┼─────┼──────┼─────┼─────┼─────┼─────┼─────┤
│花生 │1991│310.76 │47.18 │61.09 │137.45 │274.90 │158.83 │79.42 │
│ ├──┼─────┼──────┼─────┼─────┼─────┼─────┼─────┤
│ │1992│357.30 │60.84 │71.46 │167.93 │322.94 │178.65 │142.31 │
├────┼──┼─────┼──────┼─────┼─────┼─────┼─────┼─────┤
│烤烟 │1991│795.37 │120.75 │156.35 │351.80 │703.60 │406.52 │203.26 │
│ ├──┼─────┼──────┼─────┼─────┼─────┼─────┼─────┤
│ │1992│564.15 │96.07 │112.83 │265.15 │509.90 │282.07 │224.70 │
├────┼──┼─────┼──────┼─────┼─────┼─────┼─────┼─────┤
│肥猪 │1991│729.67 │110.78 │143.44 │322.74 │645.48 │372.94 │186.47 │
│ ├──┼─────┼──────┼─────┼─────┼─────┼─────┼─────┤
│ │1992│570.79 │97.20 │114.16 │268.27 │515.90 │285.39 │227.35 │
├────┼──┼─────┼──────┼─────┼─────┼─────┼─────┼─────┤
│鸡蛋 │1991│729.67 │110.78 │143.44 │322.74 │645.48 │372.94 │186.47 │
│ ├──┼─────┼──────┼─────┼─────┼─────┼─────┼─────┤
│ │1992│891.00 │151.73 │178.20 │418.77 │805.33 │445.50 │354.89 │
└────┴──┴─────┴──────┴─────┴─────┴─────┴─────┴─────┘

[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1992年国家下达山东的零售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为6%,实际
执行结果为5.9%,其主要特点是:(1)中城市物价上涨幅度较大。1992年由于很多价
格改革项目主要是在城市进行, 因此城镇零售物价总水平上升幅度达到8.1%,其中
青岛、 东营、威海分别上升10.8%、12.2%和13.2%;济南、淄博分别上升9.3%和
8.8%。由于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改革,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指数上升8.6%,其中
服务项目高达14.3%。(2) 农村物价涨幅较小。由于市场粮价连续几年在低谷徘徊,
农民种粮收入减少,加上各种摊派、集资较多,农村购买力一直较弱,因此,农村零
售物价总水平仅上升3.1%。其中德州地区仅上升2.6%。(3) 涨价较多的商品集中在
价格改革项目上。1992年流通领域的价格改革主要是提高粮价,理顺粮食流通价格关
系;提高民用燃料价格,下放和放开民用煤价格管理权限;放开部分生产资料价格等。
因此, 粮食、 燃料、 建材等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分别为33.4%、34.1%和5.3%。
1992年虽然从总体上看物价上涨幅度不大,但地区之间差别较大,并且从下半年开始
呈现回升的趋势,各月情况如表:

┌────┬───┬───┬───┬───┬───┬───┬───┬───┬───┬───┬───┬───┬───┐
│月份指数│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全年 │
├────┼───┼───┼───┼───┼───┼───┼───┼───┼───┼───┼───┼───┼───┤
│总指数 │106.5 │104.4 │105.0 │108.0 │103.9 │103.8 │105.0 │107.1 │106.6 │107.1 │108.1 │107.4 │105.9 │
└────┴───┴───┴───┴───┴───┴───┴───┴───┴───┴───┴───┴───┴───┘

分季度看,一季度的升幅为5.3%,二季度为5.2%,三季度6.2%,四季度为7.5%;
下半年的物价上升速度明显加快。

[转变职能,强化服务]1.强化了物价行政管理。在前两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
了以“一员五制”为核心的企业定价资格审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帮助1.67万
个乡镇以上企业培训物价人员2.13万名,建立健全了价格台帐、价格决策、明码标价、
定期审价和行情调研等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价格决
策水平。
2.大力开展了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咨询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到1992年底,加入
全省统一价格信息网络的企业已达3200多家,一大批企业加入了区域性的价格信息网
络。为了有针对性地搞好咨询服务,还在一些市地建立了与企业定期联系制度和应邀
向企业派出价格顾问。这些工作有效地提高了企业驾驭市场的能力。
3.改变监督检查方法,把检查与服务结合起来。一是针对农民和企业负担过重的
问题,广泛开展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检查、铁路运输行业专业检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检查。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61万起,经济制裁金额3567万元。二是积极探索检
查与服务有机结合的新路子。全省共评出“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3279个。其中,被
评为国家级执行物价计量政策法规最佳和优秀单位4个, 省级37个。有的地方还组织
企业开展定期审价,变事后检查为事前服务,走出一条检查、管理、服务“三位一体”
的新路子。这一年省物价局被省政府授予“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并受到全国治
理“三乱”领导小组的嘉奖。

(陈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