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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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行政工作综述]1992年省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以改革总揽
全局,全面实现了全年工作目标,各项业务都有新的发展。
--思想解放有了新的突破,深化改革初见成效。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在深入学习贯
彻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文件,不断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改革意识的
同时,研究确定了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改革方案和律师、公证、劳政、劳教、基层、
法学教育、 法制宣传7项业务的具体改革意见,先后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管理体
制、 工作机制、服务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改革、取得初步成效。1992年,全省5
个地区全部成立了公证处;批准成立了31个律师事务所,其中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7个;
有39个律师事务所实行了自收自支;劳改、劳教企业的转化经营机制步伐进一步加快。
--法律服务加速发展。全省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办理法律事务和业务收费分
别比1991年增长11.8%、 3.8%和22.9%。各公证机关新开辟公证项目30多项,办理
各类公证事项119万件,业务收费比上年增长18%。法律服务工作有5个明显特点:一
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服务的针对性更强,效果更显著。全省律师为975家 (占总数的8
7.4%) 大中型企业担任了常年法律顾问, 无后帮助企业索回赔欠款5.8亿元, 清理
“三角债”2.75亿元。二是为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和贯彻基本国策服务的领域进一步
拓宽,工作更加扎实。各地先后推开了土地承包、赡养协议、计划生育、宅基地使用
权等大面积、大批量合同公证;开办了推广先进农科技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黄淮
海平原开发等高层次的公证项目。三是为扩大开放、发展第三产业、培育市场体系服
务取得迅猛发展。 全省律师为218家外商投资企业担任了常年法律顾问,比上年增长
60.3%;公证机关办理涉外公证事项增长44%。四是法行政服务的专业化、系统化水
平进一步提高。 全省律师为各级政府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咨询建议书625件、1752条,
被采纳489件、 1098条,分别占78.2%和62.7%。广大乡镇法律工作者为全省82%的
乡镇政府和20%的村(居)委会担任了常年法律顾问。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用更加明显。全省劳改、劳教单位克服种种困难。保
证了及时收押、收容,有力地配合了“严打”和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强化了犯人、
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措施,实现了场所的持续稳定和改造质量的不断提高。基层调解
和防御功能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进一步加强。1992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
间纠纷29万多件,防止非正常死亡1400余起、1700余人;防止“民转刑”2400余件、
4200余人。司法所代表政府处理民间纠纷1.3万件。
--普法教育不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展开。各地按照“二五”普法规划要求,
在完成全省120多万名各级干部和5200多万名普法对象参加的《两个讲话》 和“三法
一条例一决定”学习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把普法重点转到专业法的学习宣传上,组
织和协调省直90多个部门制定了专业法学习规划。围绕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使企
业走向市场,加大了经济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的力度。省司法厅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了
全省第二期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 以省普法办名义举办了有300多名省直厅局以上领
导干部参加的涉外经济法律知识讲座。同时,更加注重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的紧密结
合,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在全省大面积推开了以农村为重点、以章丘市为样板的基层
依法治理活动,全省50%以上的农村实施了依法治理。
--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一线干警素质明显提高。乡镇司法所、法
律服务站工作人员达到8896人。 经过检查验收,全省有336个司法所成为首批“省级
规范化司法所”。组织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了必备法律知识的学习考试,参考率和及
格率分别达到92.4%和98.3%。
--法学教育向基层和社会延伸出现好势头。在继续办好华东政法学院函授和全国
律师函授教育的同时,泰安、聊城、济宁、滨州等市地及一些县区成立或举办了法律
人才培训中心或电视法律大、中专班,着眼于更多地为社会培养法律人才,使面向社
会办法学教育有了良好的开端。
--班子队伍建设有了新的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
的社会主义理论为基本教材,普遍加强了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整顿和
廉政建设。广泛开展了立功创模、争先创优活动。有22个集体和32名个人荣立了一、
二、三等功。完成了16个系列、5290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新评聘了1037名政
工等系列的中级以上技术人员。完成了首批261名劳改、劳教干警的警衔评定工作。

(姚成林 邓立基 李平)

[司法部长蔡诚来鲁考察]1992年5月27-30日,司法部部长蔡诚来山东考察司法行政
工作。在济期间,省委书记姜春云,省委副书记、省长赵志浩看望了蔡诚。省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陈建国,省政府特邀顾问韩邦聚同蔡诚一起听取了省司法厅厅长江仁宝的
工作汇报。蔡诚指出:按照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的精神,司法行政的改革要坚持
“四个不变”,即“坚持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作用不变,坚持加强民主法制原则
不变,坚持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不变,坚持为搞好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国家长治久安服务的原则不变。蔡诚在陈建国
陪同下到济南、 德州等8个市地县区考察,对省司法行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
分肯定。他说,山东的司法行政工作做得好,改革开放的意见、观念比较强,特别是
章丘县依法治村经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体制找到了一条有
效途径,是一个创举。

(姚成林 邓立基 陈燕)

[全国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在章丘召开]中共组织部、中央政策研究室、民
政部、司法部于1992年8月26-29日在章丘市联合召开了全国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经验交
流会。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总结交流自1985年实施全民普法和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
法(试行)》以来,各地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实行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的
做法和经验,深入研究在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实行依
法治村,发挥村级组织的整体功能,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增强农村工作生机与活
力的基本方法和途径,使农村基层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轨道,加快农村改革步伐,
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中共中央委员、 司法部部长蔡诚代表“D一部一室”作了题为《学习章丘依法治
村经验,加快农村改革和建设,促进九亿农民奔小康》的报告,省委书记姜春云代表
省委、省政府致欢迎词;省委副书记高昌礼作了题为《实行依法治村,加强基层民主
政治建设》的发言;章丘市及章丘市普集镇、埠村镇埠西村的负责人介绍了依法治村
民主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黑龙江等省市的6个单位介绍了开展依法治村、或实行村民
自治的经验。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章丘县的埠西、旭升、贺套等12个村,分组进行了
座谈讨论。 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方面的代表280人参加了会议。中
央组织部副部长武连元、民政部副部长多吉才让、中央组织副部长武连元、民政部副
部长多吉才让、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科杨在会议结束时分别讲了话。司法部副部
长郭德治主持了会议。
会议认为,章丘经验较好地回答了当前农村基层建设和基层工作中的三个重要问
题,即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基层的领导问题;怎样更好地把以经济建设为
中心的思想落实到农村,变为群众行动的问题;如何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体化、
制度化的问题。

(姚成林 邓立墓 卢伟东)

[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的思路]1992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解放思想、加快改革
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研究制定了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方案和8个配套改革意见。7月
份, 省司法厅召集市地司法局长专题讨论并确定济南、烟台、聊城3个市地为综合改
革试点,各地也相继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实施了具体落实措施。
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以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为指
针,紧紧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解放思想,把握方向,强化职能,
优化服务,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增强内部活力,逐步建立起适应、促进并保障全省
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社会稳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机制、新格局。通过改革,更好
地为全省大力发展商品市场,建立斯货市场,积极发展一批设备齐全、手段先进、功
能完备、辐射力强、档次高的批发市场,进一步为培育生产资料、科技、信息、金融、
劳务和房地产等要素市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市场经济体制的迅速建立和
正常动转。
司法行政工作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既解放思想、敢闯、敢冒、敢试,
又实事求是,大胆稳妥,真抓实干,讲求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坚持
司法行政工作“四个不变”,即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不变;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职
能不变;发挥法律服务功能、直接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职能不变,服务于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不变;三是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从
严治警,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突出两个重点:一是改革法律服务工作,特别是律师、公证
和乡镇法律服务工作,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律服务体系;
二是改革劳改、劳教工作,特别是劳改、劳教经济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特点和要求的、充满活力和发展实力的劳改、劳教工作体制和经济管
理体制。
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开放贯穿“包、放、统、活”的方法,即:推行各种类型、各
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该下放的权力,坚决放下去;该统的必须统好管严;在包、放、
统中要用好、用足、用活党的政策,全盘搞活司法行政工作,增加发展后劲。

(姚成林 邓立基 谢文广)

[省级机关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涉外经济法律]省委、省政府机关党工委,
省经贸委、 省普法办公室于1992年9月8-22日,在济南联合举办省级机关厅局级以上
领导干部涉外经济法律知识讲座, 由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分5讲专题介绍了有关
特区、开发区、开放区,对外贸易制度及关贸总协定、证券和股票,各类关税及保税
制度, 房地产开发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省级机关300多名厅局级
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讲座。
通过举办这次讲座,使我省较高层次的领导干部懂得了一些外向型经济的基本知
识,初步了解了涉外经济方面的法律政策规定。

(姚成林 邓立基 卢伟东)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
察警衔条例》和司法部统一部署,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首次评定授予警衔工作
于1992年下半年全面展开。首批评定授予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监、警督、
督司、警员297名。12月9日,二级警监、省司法厅副厅长兼省劳改局政委刘正新、二
级警监、省劳改局副局长律希林参加了国务院在北京举行的第一批人民警察授衔仪式;
12月31日,省司法行政系统被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80余名代表参加了省政府在济南举
行的首批人民警察授衔仪式。

(姚成林 邓立基 于立宪)

[省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突破]1992年,全省已建司法所2527个,达应建数的
98.1%。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广泛开展了争创规范化
司法所的活动,使司法所的人员素质、工作质量、业务建设及办公条件不断上水平、
上质量、上档次。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考试、考核,使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全省基
层法律工作者8896人中大专文化的为1047名,占总数的11.8%;高中(中专) 文化的6
146名,占总数的69%。分别比上年提高30.4%和3.2%。各项业务发展很快,1992年,
全省司法所共向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48万余条,被采纳1.95万条,采纳率为78.6%;
代政府起草、修订规范性文件1.13万余件;代政府调解民间纠纷4.01万件,已依法处
理1.42万件;实施依法治理的村、居、厂、校5.15万余个,指导基层法律服务站积极
为企业、村委会和公民提供法律服务,共挽回经济损失2.2亿元,避免经济损失2.5亿
元,办公条件有了明显改善,目前,全省司法所办公用房已达到8000多间,机动车辆
2000余辆, 电话600余部。经各地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全省统一考核验收,有33 6个
司法所被省司法厅首次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分别被市、地、县、区司法局
命名为“市地级规范化司法所”和“县区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分别有480个和57 9个。
三级规范化司法所已占全省司法所总数的55.1%。

(姚成林 邓立基 于立宪)

[省第一期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结束]省司法厅、省经委、省工商局、省税务局、省
职工教育办公室、省广播电台联合举办的全省第一期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于1991年
1月16日开学,1992年3月22日结业。参加这期培训班的学员达7.69万名。其中,企业
法人代表和厂长、 经理3.66万名,占学总数的47.57%;财会、供销等部门的管理人
员4.03万名,占52.43%。培训班开设《经济法概论》等7门课程,编写了12本教材,
共计200万字。 培训班以自学为主,通过省广播电台播讲和辅导。省及各级部门成立
了专门领导小组,层层抓教学管理和组织指导,保证了教学培训质量。培训班三次全
省统考,各市地参考率都在90%以上,考试及格率达98%以上。

(姚成林 邓立基 卢伟东)

[全国公证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现场会在德州召开] 经国务院批准,1992年5
月29日-6月1日, 司法部在德州召开了全国公证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现场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主管公证工作的厅(局)长、公证管理处长、部分农
业地区的地区司法局长以及国家计生委、农业部、国务院法制局、中国老龄委等有关
部门的同志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司法部蔡诚部长作了题为《围绕中心,抓住重点,
推动农村公证工作的全面发展》的报告。
这次会议主要是以党的发展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为指针,以德州地区的经
验为借鉴,研究如何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社会经济和民事活动中的职能作用,为促进
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德州地区司法局在会上作
了典型发言,介绍了开展大面积、大批量公证的情况。该区公证机关自1988年以来,
探索开展了土地承包合同、棉花生产购销合同、水利出工合同、计划生育协议及赡养
协议等公证业务, 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仅1990年和1991年全区公证机关就办证7
4.91万件,占恢复公证机关10年来办证总数的77%。与会代表还深入德州地区陵县、
禹城县现场观摩,听取了16个部门的经验介绍。

(姚成林 邓立基 郑克)

[全省城乡首次开展“公证宣传月” 活动] 1992年3月31日, 省司法厅在济南召开
“公证宣传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之后,“公证宣传月”活动在全省城乡普遍展开。
4月12日是全国“公证宣传日”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公证处、律师事务
所及政法院校约3万余人走上街头, 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公证咨询、散发材料、播放
录音、录像等宣传活动。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陈建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
洪、省政协副主席金宝珍、省政府特邀顾问韩邦聚、原省顾委副主任王金山及济南市
的领导同志参加了济南市的“公证宣传日”活动。
在“公证宣传月”活动中,各地还采取专访、报刊刊登宣传文章、法律咨询等各
种形式,推动这项活动向深层次发展。据统计,“公证宣传月”活动期间,有50万人
次直接受到教育。

(姚成林 邓立基 郑尧)

[法学教育和司法行政干训工作成效明显]1992年,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和法学教
育工作紧紧围绕以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为中心,大力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
走出了一条“时间短、内容新、见效快”的新路子。一是突出了岗位培训这个重点。
对全省各县(区) 400多名司法局长的岗位培训已分期分批落实到人,首期培训班于10
月份开学。律师、公证员职务晋升培训,根据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结合律师公证员
工作逐步向专业化分工过渡的实际情况,培训内容注重了专、精、深。二是法学教育
招生工作有了新发展。三是规范化、正规化教学管理进一步加强。重新修订、健全了
4种规章制度, 对学生从严管理,强化自学环节,及时沟通学员与授课教师、院校的
联系,更新课程内容。受到省有关部门和司法部的表彰奖励。四是着眼于强化部门职
能、更多地为社会培养法律人才,一些市(地)、县(区)开始了面向社会办法学校育的
尝试。

(姚成林 邓立基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