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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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情况]1992年,我省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改革开放和经济
建设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影响经济发展的一些重要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的监督检查。
全省共立项223个, 查出使用不当和违纪金额5.17亿,挽回经济损失7497.7万元,发
现违纪线索1014件,立案292件,给予行政处分106人,通报典型案件42起,移送司法
机关处理34人。 对检查中发现的143个廉洁勤政先进典型进行了通报表扬,提出改进
建议5000余条。会同纪委、法制等部门,对全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现行政策法规的
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五查”)。通过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共清理有关政策法规
性文件19031份,废止了488件(条),修订了补充了567件(条),下放权力461条。对检
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纠正,并对今后改进工作向党委、政府提出了建议。
开展了对《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
学习宣传《条例》,深入部门和企业调查,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条
例〉贯彻实施的措施》,监督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搞好服务。支持、保护企业依法管
理、依法经营。开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专项举报,受理查处了干扰、阴挠《条例》
贯彻实施的违法违纪案件,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保驾护航。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乡
镇统筹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共查出使用不当和违纪金额2.51亿元,挽回经济
损失3371万元, 发现案件线索537起,总结推广先进典型17个,通报反面典型15个,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对国营大中型企业计划内工业用煤分配供应情况的监督检查,
挽回经济损失55.26万元。还对计划生育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市、
地、县监察机关也从本地实际出发,对工业企业技术开发、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
政府机关占用企业人财物、违控购买小汽车、减轻农民负担等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
促进了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992年,全省共受理违法违纪问题线索7615件,立案查处
1910件, 结案1963件,给予政纪处分的193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4人,乡科级干部1
89人,移送司法机关92人,挽回经济损失2323万元,收缴、没收款1156万元。查处的
案件中经济违纪案件比例仍然很大,占立案总数的39%,热点案件和反映强烈的违纪
问题明显上升,官僚主义失职渎职和阻碍经济发展的案件也占有一定比例。在办案工
作中,各级监察机关敢于碰硬,不怕困难。,既坚持依法监察,依法办案,维护纪律
的严肃性,又严格掌握政策,实事求是地处理改革开放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力
求做到合法、合理、合情。加强了案件的审理和案件管理工作,保证了办案质量。通
过办案,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全省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国发14号、监发4号文件精神,配
合政府纠风机构,分别对道路检查中的“三乱”、公路客运中的私售票款、货运中的
乱拉乱运问题,国营商场经销假昌、伪劣商品,基层执法人员服务质量及农民负担芝
重问题,开展专项。发挥了监察机关的威慑作用,查处了一批以职、以业、协助有善
全省进行了道路检查的整顿,督促举一反三,摆查问题,改进工作。积极推广烟台市
民主评议行风的做法和经验。不少市、地、县监察机关参与组织开展了民主评议行业
作风活动,对部门和行业的作风、改革开放意识和工作效率进行综合评议,激发了行
业纠风的内在动力。坚持“标本兼治”的方针,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既认真纠
正发现的倾向性问题,积极克服消极腐败现象,又协助有关部门、行业修订、完善规
章制度,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清除产生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
使我省纠风工作健康发展。
[监察宣传教育]各级监察机关督促各级政府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在全省
政府机关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的通知》。省监察厅编辑发行了《廉政建设法律法规选编》
和《廉政建设二十讲》,作为廉政教育的必读材料。还通过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开
设“廉政之声”、“廉政园地”专栏以及信息简报、教育专辑等形式,积极推动廉政
教育的开展。 这期间,全省县以上政府机关组织廉政教育课793场,听讲人数达20.3
万人; 总结表彰了3070个先进典型,通报了535个反面典型,使廉政教育收到了较地
的效果。各级监察机关结合各项监察业务的开展,加强对监察对象进行经常性教育。
加强监察宣传报导工作,深入宣传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报道了监察工作为经济建设
服务的成效,宣扬了一批廉洁勤先进典型和监察工作中涌现出业的先进事迹。据统计,
全省监察机关在中央和省级报刊、电台、电视台播发各类稿件436篇(条) 。表彰了81
篇监察好新闻。充分发挥《山东监察》的舆论阵地作用,质量不断提高,发行范围进
一步扩大。
[关于围绕改革开放进一步做好监察工作的意见]省监察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制定了 《关于围绕改革开放进一步做好监察工作的意见》 , 省政府以鲁政办发〔1
992〕 59号文批各地各部门执行。这个《意见》对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两手
抓”的方针;适应形势要,突出工作重点,履行好监察职能;搞好调查研究,增强工
作主动性和加强监察队伍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尤基是对联系改革开放实际,正确
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地处理遇到的新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一是要把从实际出发,
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破坏改革开放区别开
来;把因缺称经验千万失误同失职渎职区别开来;把正当的经济收入与以权谋私、贪
污受贿、中饱私囊,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区别开一;把因政策界限明或上下规定不一
致出现的问题与违法违纪区别开来。二是要慎重对待和处理企业深化改革中出现的问
题,积极支持企业法人代表依法管理和经营。对在改革中由于经验不足千万失误的,
要帮助总结经验教训;对打击、诬陷企业负责人的,要严肃查处。立案查处企业负责
人的问题,要讲究方式方法,做到既弄清问题,又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三是
要把握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在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总路线、总方针的前提下,保
证地方党委和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具体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要善于把具体问
题放到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中去认识、去分析,做到处理问题既严肃认真,又稳妥慎重;
既合法、又合理合情。四是对信访举报,要区别情况作不同处理。性质严重、线索具
体的,要认真查处;对拿不准和有争议的问题,不宜急于处理,可暂时放一放,待时
机成熟再作处理。五是要加强政策法规研究,把现行政策法规与新形势的要求进行分
析比较,对已不适应形势要求的,提出相应的调整意见和建议。这个《意见》得到了
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的欢迎,对促进监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省首次监察理论研讨会暨山东监察学会成立] 10月8日,全省首次监察理论
研讨会在济南召开。会议共收到论文78篇,40篇参加大会交流,有十几位同志在会上
宣读了论文。
山东监察学会成立大会同时召开。会议推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谭福德、副省
长宋法棠为学会名誉会长,聘请林洛天、李敬斋为顾问。选举产生了学会领导机构,
赵春兰当选为会长,陈德宪、蒋兰田、宋协秀、赵长峰、李树义为副会长,宋卫国为
秘书长,还选举产生了74名理事和24名常务理事,通过了《山东监察学会章程》。

(刘子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