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当选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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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长风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高
唐县人。 1935年生。 1952年7月参加工作,195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7月-
1958年9月, 为山东合作干校、 滕县专区干校学员, 峄县供销社办事员、副科长。
1958年9月-1960年3月任枣庄市钢铁厂,张庄铁矿长。1960年3月-1973年6月,任中共
枣庄市委工业部、 组织部秘书、干事。1973年6月-1975年5月,任枣庄市革委政治部
组织组副组长。 1975年5月-1975年9月,任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1975年9月-
1980年6月,任中共枣庄市薛城区委书记、人武部政委。1980年6月-1983年8月,任中
共枣庄市委常委、 组织部长。1983年8月-1986年6月,任中共枣庄市委副书记。1986
年6月-1998年12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1988年12月-1989年
5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厅级)、党组副书记。1989年5月-1991年8月,
任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1991年8月-1993年,任中共潍坊市委书记、
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1993年4月25日,在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被选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
准)。

(冷明道 段贺光 邹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