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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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1992年全省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工作,受到省委、省
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视,特别是在改革浪潮的推动下,各有关单位改变了过去的单
纯依赖思想,增强了开拓进取、锐意改革的意识,使这项工作发生了新的变化。一是
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扩大陵园功能,对较大规模的烈士陵园选配了能工巧匠和富有领导
水平的人当家,并增设了机构,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管理,对影响观瞻
的烈士纪念建筑物进行了维修。条件好的地区,新建扩建了不少烈士纪念建筑物,美
化、绿化了园容园貌。目前,滕州、青岛、潍坊、寿光、羊山、荣成、牟平、临沭、
昌乐等烈士陵园逐步达到了纪念烈士和风景游览相结合,实现陵园公园一体化,各地
还采取上级支持,地方投资,群众捐助等多种渠道,新建烈士纪念馆、亭、纪念碑、
塑像、著名烈士墓43处。二是将烈士陵园发展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各地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全国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加强管理的通知》精神,普
遍重视了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建设。胶州人民政府,在市建总体规划中,以烈士
陵园为中心,建立了一条文化区,并给烈士陵园投入了一定物力、财力和人力,铺设
了宽敞的柏油路,维修和新建了一些纪念建筑物设施。牟平县政府统一规划,在城南
新建了“特级侦察英雄杨子荣烈士纪念馆”、“杨子荣烈士广场”以及烈士塑像。枣
庄、新泰、单县、崂山、德州、聊城、蓬莱、临沭、日照等烈士陵园,在精神文明建
设总体规划中,抓住机遇,主动出击,新建和扩建了烈士纪念建筑物,为广大群众,
特别是青少年提供了革命传统教育场所。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共育活动,推行陵
园管理社会化。不少烈士陵园坚持与当地驻军、厂矿、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社
会多阶层,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共建共育活动。不少烈士陵园还主动帮助部队、工厂
绿化、美化环境、营区。社会各界也以不同形式给予烈士陵园以人力、物力和财力的
支持。济南铁路局兖石铁路临管处6000多名职工向华东烈士陵园捐款30万元,修建了
烈士浮雕长廊,供广大群众观瞻。

(李宣珊)

[退伍安置工作]1992年,全省共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55291人(城镇安
置26270人,农村安置29021),其中退伍义务兵50419人,转业志愿兵4872人,伤病残
退伍士兵1700人。接收安置量占全国转业退伍军人的1/10,是数量最多的省份。济南、
青岛、 济宁等市地政府行署领导亲自听取安置工作汇报,解决疑难问题100多个。威
海74处乡镇都召开了退伍军人座谈会和先进事迹报告会。为解决城镇退伍军人安置难
的问题,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现行安置政策,在继续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
的基础上,实行了用人单位与个人双向选择;公开考核择优安排;父母单位承担及保
底分配相结合等办法,拓宽了安置渠道,提高了安置质量。潍坊市在分配过程中对退
伍军人实行综合考核, 对52名100分以上的和18名荣立二等功的退伍义务兵优先安排
在效益好的单位,受到退伍军人的好评。省民政厅推广了济宁市退伍安置工作程序,
促进了安置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为保证农村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全省
共建立优抚安置网络1982个。各地注意对有一技之长的退伍军人安排承包一些副业项
目,增加其经济收入;对无技术的退伍军人,注意扶持他们发展庭院经济并在各方面
为其创造和提供优惠条件,对孤儿单身退伍军人,各地采取自立、群帮、公助等办法,
妥善帮助他们解决住房问题。 据统计,全省拨出修、建房经费193万元,木材1228立
方米, 钢材36.5吨,水泥2817吨,粮食92吨,煤炭440吨,为无房和严重缺房的退伍
军人建房2907间,修房3553间。同时,各地狠抓了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坚持
在“自我开发,就地消化”上做文章,因地制宜地扶持他们发展养殖、种植、维修、
加工业, 为他们创造致富门路。目前,全省已有5万余人发展成为农村商品生产的专
业户、 个体户,创办经济实体、联合体2800多个,开发使用农村两用人才786 3人,
开发率达85%以上。

(吴萍)

[军休所规范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从1
990年开始, 省民政厅下发了《黄海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检查评比标准》,在全省
132个军休所中组织开展了达标评比活动。3年来,全省70%的军休干部和85%的工作
人员参加了军休所达标评比活动, 到1992年底,全省已有118个军休所被评为达标单
位, 其中工休人员自评90分以上的有100个,分别占军休所总数的90%和76%。达标
评比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军休所的规范化建设。一是组织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部分工
作不得力的领导班子得到调整充实;进一步发挥了军休所党组织和管委会在组织老干
部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融洽了工休关系;建立
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且全部张贴上墙,加强了老干部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二是军休干部生活待遇中的难点问题基本解决。到1992年,老干部的医疗费超支部分,
离休干部无工作直系亲属医疗费超支部分和退休干部的地方性补贴,地方财政给予解
决的军休所分别达到121个、94个和128个,分别占全省军休所总数的97%、71%和97
%。三是文体活动场所的建设和活动器材的配备更加完备,文体活动的开展更加广泛
深入。全省的军休干部活动室和门球场已分别增加到206个和115个,全年各军休所共
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785次、文娱活动432次。四是社会化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老
干部的粮油和生活用煤由粮店和燃料公司定期送货到所在全省已基本形成制度、工作
基础较好的烟台、威海、潍坊等地的军休所,还与当地的商业、蔬菜、水产、果品、
医院、学校、驻军等建立了服务网络关系。五是生产经营有了长足发展。全省军休所
生产经营从1987年开始起步, 到1992年已普及到127个军休所,普及率为96%;经营
项目达到284个,年纯收入增加到326.44万元,年上缴国家利税60.1万元。

(民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