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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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工作概况〕山东省于1984年正式开展国土工作,起步比较早,居全国先进行列。
1984~1992年,先后开展了对国土资源的调查与评价;编制省、市地、经济区、特别
开发区、行业专题等国土规划350册,合计500余万字;开展了县域国土规划试点,完
成了18个县级综合国土规划的编制, 合计210万字。另外开展了小地域的国土开发整
治实验,土地、水、地矿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计划管理,以及重大专题研究和重要建
设项目的前期论证等工作。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了大
量有价值的参考资料,成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的重要依据,在全省
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4年山东省计划委员会设立了国土处,并成立了山东省国土规划领导小组,办
公室与国土处合署办公。各市(地)和部分县、市也相继成立了国土工作机构,全省形
成了一支系统完整的国土工作队伍。
山东省国土工作的开展紧紧围绕资源评价和建设布局两个核心问题,坚持一手抓
规划,一手抓实施的原则,在初期工作中,首先集中力量对全省的国土资源进行综合
评价和规划,构建国土工作的基础和框架。在编写完成了《山东国土资源》、《山东
省综合经济区划》、《山东省国土规划要点》及《山东省综合国土规划编写大纲》的
基础上,组织各市地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规划大纲的要求,全面开展了全省国土规划
的编制工作, 历时4年多,先后完成了全省16个市地、6个特别开发区、6个经济区和
20个省级专题规划,基本完成了全省第一次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形成了一个由省、
市(地)和经济区三个主要层次及若干特别开发区和不同行业的专题规划组成的国土规
划体系。大体掌握了全省资源的数量、质量及时空分布,提出了合理开发利用与治理
保护的建议,为指导经济建设、制定政策、确定发展战略和进行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
依据。对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宏观指导作用,为“八五”计划及十年规划的编
制和全省国土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山东省综合国土规划》经
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查后于1990年2月上报国务院, 1990年11月,经研究,并报国务院
同意,国家计委正式批准实施。该规划以1987年为基期,2000年为规划期,规划侧重
于明确区域开发整治方向、生产力布局蓝图和重大整治措施等方面,对全省国土资源
进行了总量和人均占有量的科学分析,把选择优势产业和优区位开发与协调发展结合
起来。在全省生产力布局总框架上,建立以青岛、济南两个经济中心,胶济铁路、京
沪铁路、 沿海、新石线和德龙线等5条产业带,鲁中、胶东、鲁东南、鲁北、鲁西北
和鲁西南6个经济区形成的点线面结合的网络系统。 该规划把农业放在基础位置上,
重视土地利用与农业开发布局,积极开发未利用的土地资源,调整农业结构,走内涵
集约发展道路;明确了主导产业与支柱产业的开发方向,并具体落实到各经济区,强
调加工工业规划,提出海洋、山区、海岛、南四湖、东平湖、黄河三角洲荒地、石臼
港口工业区等七个特别开发整治地区规划,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可行性,该规划是第
一个经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批准正式实施的省级综合国土规划。
在初步完成了全省第一次国土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山东省国土工作的重点由
规划转入实施,积极扩大国土工作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国土工作的“依据、决策、服
务”功能。
1.组织和参与了一些重大专题研究和重要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如德龙、济
邯、枣临等铁路的可行性研究,大汶口岩盐矿盐碱一体化综合开发方案研究,地下卤
水和苦卤的综合开发利用研究等。
2.为体现国土资源的开发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自1989年起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
了一批小地域的国土开发整治试点, 探索不同地区和部门的具体开发模式和方案。3
年来,共安排实验项目42个,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3.为了进一步深化国土工作并有利于省、市(地)国土规划的实施,从1990年开始
安排章丘、招远、沂源、临清四县(市)进行县域综合国土规划的试点工作,1991年已
全部完成。积累了县域综合国土规划的第一手材料和经验,为全省国土资源评价及规
划工作向更深层次开展作好了准备。
4.在全省范围内对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的计划管理进行了探索和
尝试,重点安排了土地、水、地矿和环境保护四个方面。先后编制了1990年和1991年
建设用地和土地开发计划,参与研讨和编审了有关土地计划的规划、政策和法规,对
当年土地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整;会同省环保局编制下达了1990年环境保护
计划;下达了《关于编制水长期供求计划的安排意见》,对16个市地的城市水源地情
况及全省部分工业用水情况进行了调查,为把水资源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
了大量准备工作;探索了地方地质勘探计划的编制程序和方法,与外省交流了开展地
方地质勘探计划管理工作的经验,并搜集了有关资料。
5.为了使国土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自1990年初以来,先后下达
了《山东省国土开发整治研究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国土规划资料管
理工作的通知和分类大纲》、《山东省县域综合国土规划编制工作要点》等文件,为
推动国土工作的开展和理顺上下关系起了积极作用。
1991年3月, 在济南市召开了全省国土工作座谈会,会议结合全国国土工作座谈
会精神,总结交流了山东省开展国土工作以来的情况和经验,对“八五”期间的各项
工作做了以下安排:
1.继续开展国土规划编制工作,争取5年左右,完成县域国土规划,逐步形成省、
市(地)、县、经济区和由若干专题组成的国土规划体系。同时为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
有选择地进行重点地域的国土规划和专题规划的编制。
2.抓好国土规划的深入和实施。对规划中提出的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问题进
行研究和论证,对当前经济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指挥生产当
好参谋。另外,抓好规划实施中的信息反馈,促进规划的实施,为修订规划做好准备。
3.逐步实施国土资源的计划管理。在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的基
础上,研究探索水、矿产等自然资源利用计划和环境保护计划的编制内容、程序和方
法,争取尽快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建立起国土计划管理体制。
4.继续进行小地域范围内的国土开发整治试点,探索国土开发与整治相结合的优
化模式,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5.继续进行国土资源的调查、分析与评价,逐步实现资源信息的科学管理,进一
步搞好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大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
6.加强国土开发整治中的政策研究及地方国土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和立法在
国土开发整治中的作用。
7.进一步提高国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省内外交流,吸取各省、市有益的
经验,不断提高国土工作整体水平。
8.加强国土工作的宣传和领导,大力宣传国土工作的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
国土意识,为搞好国土工作打下基础。
(倪书俊 龙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