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全省检察工作概况〕1991年,山东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依法打击各种犯罪,作为为经济建设服务最重要、最直接的服务手段,适时跟上综合
治理的其他措施,为全省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促进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各级检察机关把惩治
贪污贿赂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从反和平演变,加强党的建设,捍卫党的执政地位和社
会主义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贪污贿赂斗争的重要政治意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依法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罪案4880件,其
中贪污罪案1773件,贿赂罪案1678件,挪用公款罪案584件,偷税抗税罪案604件,假
冒商标罪案218件。查办的案件中,万元以上贪污贿赂大案要案598件;县处级干部犯
罪的要案56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940余万元。
二、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各级检察机关
继续把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另一个工作重点,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
方针,积极参加“严打”和“打拐”、“反盗窃”、“禁毒”、“扫黄”等专项斗争。
定出打击重点,坚持对重大、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工作,认真履行侦查监督
和审判监督职责。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2.68万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5万人, 分别比1990年增长11.38%和3.02%。其中批捕盗窃案犯10038人,占批捕
总数的37.4%;批捕拐卖人口案犯3789人,提起公诉2769人,分别增长2.67倍和1.67
倍,有力地遏制了拐卖人口犯罪的势头。
三、加强法纪检察工作,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各级检察机关从密切
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国家法制的高度,切实把法纪检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
真查处了各类“侵权”、渎职犯罪案件,特别是加强了对刑讯逼供、非法拘禁、徇私
舞弊、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五类重点犯罪案件的查处。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法纪
案1284件,其中大案要案263件,分别比1990年增长21.59%和66.4%,是历年来办案
最多的一年。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55万余元。
四、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其他各项检察工作都得到了发展。监所检察工作认真履
行了对监管改造场所执行法律监督,加强了安全防范检察,协同监管改造部门加强对
劳改、劳教人员和监外执行罪犯的检察和教育工作。全年共配合监管部门进行安全检
查1.49万次, 消除事故隐患463起,防止逃跑、自杀等事故27起。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在突出抓好举报工作的同时,严肃负责地处理了公民的控告、申诉,妥善处理了“告
急”信访和集体上访,加强了对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及时主动地为领导机关提供了
一些重要的信访情况。全年共受理公民控告、申诉3.84万件次,其中群众举报1.65万
件,查处各类控申案件529件,妥善处理告急信访和集体上访672件次。民事行政诉讼
检察工作,继续遵照“积极、认真、稳妥”的原则,认真抓了机构设置和干部培训工
作,部分检察机关已经开始受理案件。
(贾传新)
〔刑事检察〕1991年全省刑事检察工作,重点抓了如下四个方面:一是积极参加党委
领导下的“打拐”、“反盗窃”、“禁毒”、“除六害”等专项斗争和集中打击,坚
持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把握办案“两个基本”,依法履行职责。全年审查批捕刑事
案犯26843人,其中重特大犯9875人,拐卖人口犯3789人,盗窃犯10038人。审查起诉
刑事被告人25013人, 免诉2512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预审活动2452案,纠正漏
捕301人, 漏诉159人,出庭支持公诉14900案,出席二审法庭16案,提出抗诉50案,
执行死刑临场监督517次。 全部案件法律手续齐全,办案程序合法,无超期办案贻误
战机,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二是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发挥审查把关作
用,采取各种措施,抓好检察机关自行侦查案件的办案质量,严格控制贪污、贿赂犯
罪案件免诉率。 全年共审查逮捕自侦案犯140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857人,重特大
犯440人。 审查起诉自侦案件被告人2112人,免诉3316人。全省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免诉率为48.3%,较上年下降16.2%。三是结合办案,进行法制宣传,搞好免诉人员
帮教,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及时调解疏导办案中发现的矛盾和纠纷,有重点地
建好综合治理联系点。注意抓好未成年人犯罪和社会治安动态情况调查。仅据济南、
青岛、 烟台等九个分、市院刑检部门统计,全年共提出检察建议876次,成立免诉帮
教小组1021个,进行各种形式法制宣传824场(次),撰写法制宣传材料570余篇,调查
分析244份, 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97个,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较好地发挥了刑检职
能作用。 四是经过大量的精心调查准备工作,9月份在济南召开了全省刑事检察工作
会议。会上,传达贯彻了高检院第二次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较好的解决了在
新形势下如何认识刑事检察的地位、作用、职责等大的问题,明确提出了今后一段时
期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任务和目标。
(王环海)
〔贪污贿赂检察工作〕1991年,共受理贪污贿赂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459件,立案侦
查4880件。其中贪污案1773件、贿赂案1678件、挪用公款案585件、偷税抗税案604件、
假冒商标案218件、其他案件22件。移送审查起诉1619件,占结案数4690件的34.5%,
比1990年上升8.9个百分点; 移送审查免诉2626件,占结案数的55.9%,比1990年下
降了11.6个百分点。 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269万元。比1990年上
升38.2%。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明确主攻方向,重点查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全省立查贪污贿赂案件3451件,
占立案总数的71%,大要案958件,占立案总数的19.7%,其中5万元以上的特大贪污
贿赂案48件, 比1990年的28件增长2.1%。各地都突破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震动大
的案件。如济南市市中区舜玉联运队队长李长水等人贪污25万余元案;国家旅游局烟
台旅游培训中心出纳会计俞军贪污16万余元案;山东省丝绸进出口公司制品科副科长
吕明受贿人民币3.2万元、美元2.6万元(折合人民币15万元) 、港币9万元案;平度市
冷戈乡党委副书记兼乡长王述祥贪污、受贿12万余元案;东营市纺织工业局长吕忠孝
(正县级) 受贿8126.50元等案。这些大要案的突破,标志着省内反贪污贿赂斗争正在
向纵深发展。
二、加强法制宣传,深挖“窝案”、“串案”。利用反贪污贿赂斗争的成果,采
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发动群众举报,广辟案件来源,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举办展
览78个, 播放惩腐倡廉录像片681场次,撰写宣传稿件2258篇。省院举办了《全省检
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展览》,在全省12个地市展出,观众达57万余人。全省反贪污贿
赂自查部门以商业、 供销、金融、厂矿等为重点,在850个单位进行宣传发动,接受
这些单位群众举报3488件,受理投案自首人员388人,挖出了582个犯罪窝子,从中立
查贪污贿赂案件2107件,占立案总数的43.18%。
三、加强机构建设,提高侦查队伍素质。全省已有枣庄、济南、淄博、泰安、青
岛、烟台、潍坊、临沂、日照9个分市院和宁阳、临邑、芝罘、沂南、莒南、临沂市、
莒县、 费县、 临沭9个县区院成立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局, 反贪污贿赂侦查队伍已达
2200多人,占检察干警总数的20%以上,各分市院采取不同形式兴办了学习班、培训
班,省院召开了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经验交流会、侦查理论研讨会和优秀侦查员表彰
会,全省评出32名优秀侦查员。
(张洪富)
〔法纪检察〕1991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侵权”、渎职案件2606件,其
中立察侦查1284件, 分别比1990年增长11.18%和21.59%。主查大要案件261件,比
1990年增长20.63%。 年底结案1223件,其中移送起诉376件,移送免予起诉796件,
撤销案件51件,涉及县、处级干部犯罪要案3件,党员干部205人。主要做法是: (1)
依法严肃查处公安、 司法干警刑讯逼供、 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29件,比1990年增长
38.89%。其中刑讯逼供案25件,徇私舞弊案4件。(2)有重点地查处了“侵权”案810
件, 比1990年增长13.96%,其中非法拘禁案372件,非法管制案117件,非法侵入他
人住宅案218件, 伪证案45件,诬告陷害案19件,非法搜查、报复陷害、侵犯公民通
信自由案39件。(3) 依法查处了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194件,其中玩忽职守案184
件, 造成96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3480余万元。损失50万元以上特大案18件,损失
100万元以上的10件, 损失200万元以上的2件,如荣成市院立查的该市供销社海产品
公司业务员刘天国受委托进购柴油被骗238万元案。(4) 依法查处重大责任事故案242
件,比1990年增长16.91%。如莱芜市院查处的莱芜化肥厂废热管道爆炸,造成6人死
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93万元特大案。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700余万元, 解救被扣押人质120余人,被拐卖妇女200余人,调处各类经济、民事纠
纷600余起,平息事态300余起。此外,全省法纪检察部门在煤炭、劳动、安全、邮电
等行业设立检察室10余个,建立联系点500个,参与各类安全检查180次,帮助企业建
章立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200起,帮助123个企业单位恢复了生机。在全省各地开
展法制宣讲会2500场次,印发各类宣传材料6万份,受教育人数达300余万人次。
(俞江安)
〔监所检察〕 1991年,全省各级监所检察部门,共向监管单位提出纠正违法意见939
次,对严重违法的19名干(武) 警建议主管部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对6名构成犯
罪的干(武)警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加强了对看守所羁押人犯期限和监外执行罪犯的
检察, 年内全省看守所共发生超期羁押人犯1074人,经检察纠正904人,潍坊市已连
续7年无超期羁押;对监外执行罪犯检察中发现的387起(次)违法现象,及时提出了纠
正意见,帮助基层建立监改组织3961个,先后为357名监外执行罪犯排忧解难400余件
(次)。认真办理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的申诉案件,年内共受理申诉案件413案430人次,
其中自查96案101人, 转办299案320人,驳回68案68人,建议法院改判的22案28人,
改判无罪的3案5人, 部分改判的9案11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动社会力
量对被监管人员进行帮教, 转化反改造尖子691人,有效地提高了改造质量;做好刑
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先后为487名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了安置和接茬帮教问题。
(宣令民)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1991年,全省各级检察院控申、举报部门大力开展举报工作,
促进了反贪污、贿赂斗争的深入进行。年内全省共受理管辖内群众首次举报16508件,
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10228件,占首次举报13717件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的74.6
%。经过筛选,共对2858件举报线索进行了调查,从中立案2437件,成案率为85.3%,
比上年提高了5.4个百分点。通过办案,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93万元,同时
敦促123名经济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二) 积极办理控申案件,依法履行监督制约
职能。全省各级控申部门共立查各类控申案件529件,比上年上升8.2%。其中,复查
“两不一免”申诉案件251件,查办重婚案件47件,办理交办案件104件,其它控申案
件127件。(三) 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努力维护社会的稳定。年内全省各级控申部门共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438件次 (其中处理告急信访和集体上访672件) ,解决上访老户
168起。(四) 增强信息意识,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年内全省各级控申部门共向
各级领导和上级机关提供各类信息材料1049件,被上级或有关部门采用87件。
(李昌云)
〔民事行政检察〕1991年民事行政检察,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民事行政检察机构有了发展。1991年省院把机构建设,作为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
作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全省17个分、市院都向编委写了组建机构的报告。其中有13
个分、市院和30个县区院,经批准组建了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全省已配备民事行政检
察干部60人。
抓了干部培训。省院于11月13日至23日在济南章丘举办了由各分、市院民事行政
检察处长参加的培训班,共40人。各市地一是采取以会代训方法,对民事行政检察干
部进行业务培训。二是积极参加法院、法制局、行政执法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通
过学习,提高了干部的业务素质。
一些地方开始受理案件。各地遵照“积极、认真、稳妥”的原则,开始受理了部
分案件。 据统计,全省检察机关受理不服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233件,不
服法院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26件,其中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受理15件。都分别进
行了妥善处理,有了一个好的开端。
加强了业务建设。全年省院先后转发了高检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暂行规定》、《关于人民检察院办民事、经济抗诉案件暂行规定》。省院和省法院联
合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的通知》。
11月份省院召开了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处长会议,贯彻了高检院召开的民事行政检
察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王国庆副检察长到会讲了话,总结了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
况,布署了1992年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任务。
(魏子平)
检察工作
视图
〔1991年全省检察工作概况〕1991年,山东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依法打击各种犯罪,作为为经济建设服务最重要、最直接的服务手段,适时跟上综合
治理的其他措施,为全省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促进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各级检察机关把惩治
贪污贿赂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从反和平演变,加强党的建设,捍卫党的执政地位和社
会主义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贪污贿赂斗争的重要政治意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依法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罪案4880件,其
中贪污罪案1773件,贿赂罪案1678件,挪用公款罪案584件,偷税抗税罪案604件,假
冒商标罪案218件。查办的案件中,万元以上贪污贿赂大案要案598件;县处级干部犯
罪的要案56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940余万元。
二、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各级检察机关
继续把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另一个工作重点,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
方针,积极参加“严打”和“打拐”、“反盗窃”、“禁毒”、“扫黄”等专项斗争。
定出打击重点,坚持对重大、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工作,认真履行侦查监督
和审判监督职责。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2.68万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5万人, 分别比1990年增长11.38%和3.02%。其中批捕盗窃案犯10038人,占批捕
总数的37.4%;批捕拐卖人口案犯3789人,提起公诉2769人,分别增长2.67倍和1.67
倍,有力地遏制了拐卖人口犯罪的势头。
三、加强法纪检察工作,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各级检察机关从密切
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国家法制的高度,切实把法纪检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
真查处了各类“侵权”、渎职犯罪案件,特别是加强了对刑讯逼供、非法拘禁、徇私
舞弊、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五类重点犯罪案件的查处。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法纪
案1284件,其中大案要案263件,分别比1990年增长21.59%和66.4%,是历年来办案
最多的一年。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55万余元。
四、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其他各项检察工作都得到了发展。监所检察工作认真履
行了对监管改造场所执行法律监督,加强了安全防范检察,协同监管改造部门加强对
劳改、劳教人员和监外执行罪犯的检察和教育工作。全年共配合监管部门进行安全检
查1.49万次, 消除事故隐患463起,防止逃跑、自杀等事故27起。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在突出抓好举报工作的同时,严肃负责地处理了公民的控告、申诉,妥善处理了“告
急”信访和集体上访,加强了对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及时主动地为领导机关提供了
一些重要的信访情况。全年共受理公民控告、申诉3.84万件次,其中群众举报1.65万
件,查处各类控申案件529件,妥善处理告急信访和集体上访672件次。民事行政诉讼
检察工作,继续遵照“积极、认真、稳妥”的原则,认真抓了机构设置和干部培训工
作,部分检察机关已经开始受理案件。
(贾传新)
〔刑事检察〕1991年全省刑事检察工作,重点抓了如下四个方面:一是积极参加党委
领导下的“打拐”、“反盗窃”、“禁毒”、“除六害”等专项斗争和集中打击,坚
持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把握办案“两个基本”,依法履行职责。全年审查批捕刑事
案犯26843人,其中重特大犯9875人,拐卖人口犯3789人,盗窃犯10038人。审查起诉
刑事被告人25013人, 免诉2512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预审活动2452案,纠正漏
捕301人, 漏诉159人,出庭支持公诉14900案,出席二审法庭16案,提出抗诉50案,
执行死刑临场监督517次。 全部案件法律手续齐全,办案程序合法,无超期办案贻误
战机,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二是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发挥审查把关作
用,采取各种措施,抓好检察机关自行侦查案件的办案质量,严格控制贪污、贿赂犯
罪案件免诉率。 全年共审查逮捕自侦案犯140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857人,重特大
犯440人。 审查起诉自侦案件被告人2112人,免诉3316人。全省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免诉率为48.3%,较上年下降16.2%。三是结合办案,进行法制宣传,搞好免诉人员
帮教,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及时调解疏导办案中发现的矛盾和纠纷,有重点地
建好综合治理联系点。注意抓好未成年人犯罪和社会治安动态情况调查。仅据济南、
青岛、 烟台等九个分、市院刑检部门统计,全年共提出检察建议876次,成立免诉帮
教小组1021个,进行各种形式法制宣传824场(次),撰写法制宣传材料570余篇,调查
分析244份, 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97个,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较好地发挥了刑检职
能作用。 四是经过大量的精心调查准备工作,9月份在济南召开了全省刑事检察工作
会议。会上,传达贯彻了高检院第二次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较好的解决了在
新形势下如何认识刑事检察的地位、作用、职责等大的问题,明确提出了今后一段时
期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任务和目标。
(王环海)
〔贪污贿赂检察工作〕1991年,共受理贪污贿赂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459件,立案侦
查4880件。其中贪污案1773件、贿赂案1678件、挪用公款案585件、偷税抗税案604件、
假冒商标案218件、其他案件22件。移送审查起诉1619件,占结案数4690件的34.5%,
比1990年上升8.9个百分点; 移送审查免诉2626件,占结案数的55.9%,比1990年下
降了11.6个百分点。 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269万元。比1990年上
升38.2%。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明确主攻方向,重点查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全省立查贪污贿赂案件3451件,
占立案总数的71%,大要案958件,占立案总数的19.7%,其中5万元以上的特大贪污
贿赂案48件, 比1990年的28件增长2.1%。各地都突破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震动大
的案件。如济南市市中区舜玉联运队队长李长水等人贪污25万余元案;国家旅游局烟
台旅游培训中心出纳会计俞军贪污16万余元案;山东省丝绸进出口公司制品科副科长
吕明受贿人民币3.2万元、美元2.6万元(折合人民币15万元) 、港币9万元案;平度市
冷戈乡党委副书记兼乡长王述祥贪污、受贿12万余元案;东营市纺织工业局长吕忠孝
(正县级) 受贿8126.50元等案。这些大要案的突破,标志着省内反贪污贿赂斗争正在
向纵深发展。
二、加强法制宣传,深挖“窝案”、“串案”。利用反贪污贿赂斗争的成果,采
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发动群众举报,广辟案件来源,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举办展
览78个, 播放惩腐倡廉录像片681场次,撰写宣传稿件2258篇。省院举办了《全省检
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展览》,在全省12个地市展出,观众达57万余人。全省反贪污贿
赂自查部门以商业、 供销、金融、厂矿等为重点,在850个单位进行宣传发动,接受
这些单位群众举报3488件,受理投案自首人员388人,挖出了582个犯罪窝子,从中立
查贪污贿赂案件2107件,占立案总数的43.18%。
三、加强机构建设,提高侦查队伍素质。全省已有枣庄、济南、淄博、泰安、青
岛、烟台、潍坊、临沂、日照9个分市院和宁阳、临邑、芝罘、沂南、莒南、临沂市、
莒县、 费县、 临沭9个县区院成立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局, 反贪污贿赂侦查队伍已达
2200多人,占检察干警总数的20%以上,各分市院采取不同形式兴办了学习班、培训
班,省院召开了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经验交流会、侦查理论研讨会和优秀侦查员表彰
会,全省评出32名优秀侦查员。
(张洪富)
〔法纪检察〕1991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侵权”、渎职案件2606件,其
中立察侦查1284件, 分别比1990年增长11.18%和21.59%。主查大要案件261件,比
1990年增长20.63%。 年底结案1223件,其中移送起诉376件,移送免予起诉796件,
撤销案件51件,涉及县、处级干部犯罪要案3件,党员干部205人。主要做法是: (1)
依法严肃查处公安、 司法干警刑讯逼供、 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29件,比1990年增长
38.89%。其中刑讯逼供案25件,徇私舞弊案4件。(2)有重点地查处了“侵权”案810
件, 比1990年增长13.96%,其中非法拘禁案372件,非法管制案117件,非法侵入他
人住宅案218件, 伪证案45件,诬告陷害案19件,非法搜查、报复陷害、侵犯公民通
信自由案39件。(3) 依法查处了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194件,其中玩忽职守案184
件, 造成96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3480余万元。损失50万元以上特大案18件,损失
100万元以上的10件, 损失200万元以上的2件,如荣成市院立查的该市供销社海产品
公司业务员刘天国受委托进购柴油被骗238万元案。(4) 依法查处重大责任事故案242
件,比1990年增长16.91%。如莱芜市院查处的莱芜化肥厂废热管道爆炸,造成6人死
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93万元特大案。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700余万元, 解救被扣押人质120余人,被拐卖妇女200余人,调处各类经济、民事纠
纷600余起,平息事态300余起。此外,全省法纪检察部门在煤炭、劳动、安全、邮电
等行业设立检察室10余个,建立联系点500个,参与各类安全检查180次,帮助企业建
章立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200起,帮助123个企业单位恢复了生机。在全省各地开
展法制宣讲会2500场次,印发各类宣传材料6万份,受教育人数达300余万人次。
(俞江安)
〔监所检察〕 1991年,全省各级监所检察部门,共向监管单位提出纠正违法意见939
次,对严重违法的19名干(武) 警建议主管部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对6名构成犯
罪的干(武)警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加强了对看守所羁押人犯期限和监外执行罪犯的
检察, 年内全省看守所共发生超期羁押人犯1074人,经检察纠正904人,潍坊市已连
续7年无超期羁押;对监外执行罪犯检察中发现的387起(次)违法现象,及时提出了纠
正意见,帮助基层建立监改组织3961个,先后为357名监外执行罪犯排忧解难400余件
(次)。认真办理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的申诉案件,年内共受理申诉案件413案430人次,
其中自查96案101人, 转办299案320人,驳回68案68人,建议法院改判的22案28人,
改判无罪的3案5人, 部分改判的9案11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动社会力
量对被监管人员进行帮教, 转化反改造尖子691人,有效地提高了改造质量;做好刑
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先后为487名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了安置和接茬帮教问题。
(宣令民)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1991年,全省各级检察院控申、举报部门大力开展举报工作,
促进了反贪污、贿赂斗争的深入进行。年内全省共受理管辖内群众首次举报16508件,
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10228件,占首次举报13717件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的74.6
%。经过筛选,共对2858件举报线索进行了调查,从中立案2437件,成案率为85.3%,
比上年提高了5.4个百分点。通过办案,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93万元,同时
敦促123名经济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二) 积极办理控申案件,依法履行监督制约
职能。全省各级控申部门共立查各类控申案件529件,比上年上升8.2%。其中,复查
“两不一免”申诉案件251件,查办重婚案件47件,办理交办案件104件,其它控申案
件127件。(三) 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努力维护社会的稳定。年内全省各级控申部门共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438件次 (其中处理告急信访和集体上访672件) ,解决上访老户
168起。(四) 增强信息意识,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年内全省各级控申部门共向
各级领导和上级机关提供各类信息材料1049件,被上级或有关部门采用87件。
(李昌云)
〔民事行政检察〕1991年民事行政检察,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民事行政检察机构有了发展。1991年省院把机构建设,作为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
作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全省17个分、市院都向编委写了组建机构的报告。其中有13
个分、市院和30个县区院,经批准组建了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全省已配备民事行政检
察干部60人。
抓了干部培训。省院于11月13日至23日在济南章丘举办了由各分、市院民事行政
检察处长参加的培训班,共40人。各市地一是采取以会代训方法,对民事行政检察干
部进行业务培训。二是积极参加法院、法制局、行政执法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通
过学习,提高了干部的业务素质。
一些地方开始受理案件。各地遵照“积极、认真、稳妥”的原则,开始受理了部
分案件。 据统计,全省检察机关受理不服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233件,不
服法院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26件,其中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受理15件。都分别进
行了妥善处理,有了一个好的开端。
加强了业务建设。全年省院先后转发了高检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暂行规定》、《关于人民检察院办民事、经济抗诉案件暂行规定》。省院和省法院联
合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的通知》。
11月份省院召开了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处长会议,贯彻了高检院召开的民事行政检
察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王国庆副检察长到会讲了话,总结了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
况,布署了1992年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任务。
(魏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