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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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山东人口增长继续得到有效控制〕省统计局199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结
果表明,本年度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5.4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86‰。同上年比较,
分别下降2.81和2.39个千分点; 同当年人口控制计划比较,分别低2.6和2.64个千分
点;同国家统计公报比较,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28和4.12个千分点。据此推算,
1991年全省共出生人口131.4万,比上年少出生22.4万;年末全省总人口为8570.2万,
全年净增人口77.6万。
根据省统一组织的对各市、地、县(区)人口控制目标责任执行情况的考核调查,
全省16个市地完成本年度人口出生控制计划的有14个,比上年增加6个;133个县(市、
区)中,完成人口出生控制计划的有101个,比上年增加41个。
1991年全省16市地执行人口出生控制计划情况如下表:

┌────┬──────────────────┐
│市、地 │人口出生率 │
│ ├──┬──┬───┬────┬───┤
│ │计划│实际│比较 │1990年 │比较 │
│ │(‰)│(‰)│(±) │实际(‰)│(±) │
├────┼──┼──┼───┼────┼───┤
│济南市 │15.3│11.6│-3.7 │14.9 │-3.3 │
├────┼──┼──┼───┼────┼───┤
│青岛市 │14.0│10.8│-3.2 │14.2 │-3.4 │
├────┼──┼──┼───┼────┼───┤
│淄博市 │16.5│12.5│-4.0 │14.6 │-2.1 │
├────┼──┼──┼───┼────┼───┤
│枣庄市 │18.0│16.4│-1.6 │18.3 │-1.9 │
├────┼──┼──┼───┼────┼───┤
│东营市 │17.1│15.8│-1.3 │16.1 │-0.3 │
├────┼──┼──┼───┼────┼───┤
│烟台市 │16.3│10.7│-5.6 │14.2 │-3.5 │
├────┼──┼──┼───┼────┼───┤
│潍坊市 │16.4│13.2│-3.2 │14.7 │-1.5 │
├────┼──┼──┼───┼────┼───┤
│济宁市 │17.4│15.7│-1.7 │20.7 │5.0 │
├────┼──┼──┼───┼────┼───┤
│泰安市 │16.7│14.2│-2.5 │18.8 │-4.6 │
├────┼──┼──┼───┼────┼───┤
│威海市 │16.1│9.8 │-6.3 │11.8 │-2.0 │
├────┼──┼──┼───┼────┼───┤
│日照市 │16.2│14.5│-1.7 │15.4 │-0.9 │
├────┼──┼──┼───┼────┼───┤
│惠民地区│16.4│16.4│0.0 │17.5 │-1.1 │
├────┼──┼──┼───┼────┼───┤
│德州地区│17.0│19.7│2.7 │20.9 │-1.2 │
├────┼──┼──┼───┼────┼───┤
│聊城地区│16.8│18.7│1.9 │20.4 │-1.7 │
├────┼──┼──┼───┼────┼───┤
│临沂地区│18.5│17.7│-0.8 │20.6 │-2.9 │
├────┼──┼──┼───┼────┼───┤
│菏泽地区│17.0│17.0│0.0 │22.0 │-5.0 │
└────┴──┴──┴───┴────┴───┘

1991年分市地人口数

单位:人

┌────┬────┬──────┐
│市地名称│人口数 │ │
│ │ ├──────┤
│ │ │#非农业人口 │
├────┼────┼──────┤
│全省总计│85702193│16500391 │
├────┼────┼──────┤
│济南市 │5274307 │1980904 │
├────┼────┼──────┤
│青岛市 │6709277 │2158234 │
├────┼────┼──────┤
│淄博市 │3837208 │1353740 │
├────┼────┼──────┤
│枣庄市 │3224691 │759368 │
├────┼────┼──────┤
│东营市 │1585217 │420138 │
├────┼────┼──────┤
│烟台市 │6284723 │1433443 │
├────┼────┼──────┤
│潍坊市 │8629172 │1404012 │
├────┼────┼──────┤
│济宁市 │7442110 │1223604 │
├────┼────┼──────┤
│泰安市 │6501272 │1377942 │
├────┼────┼──────┤
│威海市 │2385968 │519315 │
├────┼────┼──────┤
│日照市 │1060796 │188503 │
├────┼────┼──────┤
│惠民地区│31510167│435548 │
├────┼────┼──────┤
│德州地区│5075791 │735520 │
├────┼────┼──────┤
│聊城地区│5322338 │653464 │
├────┼────┼──────┤
│临沂地区│10591524│1090768 │
├────┼────┼──────┤
│菏泽地区│7905204 │765888 │
└────┴────┴──────┘

注:本表全省总人口系抽样调查推算数(统计局)

〔全省人口控制目标责任兑现大会〕 1991年4月29~30日,省委、省政府在济南召开
了1990年度人口控制目标责任奖惩兑现大会。在这次会议上,省委、省政府根据人口
变动抽样调查和综合考核资料,决定对达到1990年人口控制目标责任书所规定的五项
指标的威海、烟台、淄博、青岛、济南、潍坊、日照七市授予“人口控制目标达标先
进单位”,并予以奖励。其中威海、烟台、淄博为一等奖,颁发奖金各5万元;青岛、
济南、 潍坊、日照为二等奖,颁发奖金各3万元。菏泽地区因超计划生育多,与责任
制五项指标要求差距大,决定给予处罚。罚金6000元暂不兑现,如1992年工作有明显
进步,可免予处罚,否则一并处罚。同时,对全省133个县(市、区) 中人口控制目标
责任执行情况比较好的前30名给予大会表扬;对省重点管理的24个县(市、区)中后进
转化取得明显成效的滕州、无棣等15个县(市、区),确定转出重点管理范围;并将超
计划生育较多的另外11个县纳入1991年重点管理。省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还对履行计
划生育职责较好,为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做出新贡献的省人事局、省计委等21个单位给
予荣誉奖励。
会议由省委副书记高昌礼主持,省委书记姜春云发表了重要讲话,副省长宋法棠
作报告。 报告指出:山东是全国人口大省之一,土地面积占全国的1.6%,人口占全
国的7.4%,总人口居全国第三位,人口密度在省、区当中居第二位。建国40多年来,
全省人口由4595万增加到8500万, 耕地由1.3亿亩减少到1.02亿亩,人均占有耕地由
2.88亩减为1.22亩。如不采取断然措施,再过几十年,就将有失去生存基本条件的危
险。“八五”时期全省人口增长正处于第三次生育高峰的峰顶,仅初育和符合政策照
顾生二孩人数就比“七五”时期每年多13万多人。按照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
标,“八五”期末全省总人口不超过9010万,本世纪末不超过9400万,10年平均自然
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平均每年比前10年要少生29万人。这个任务特别艰巨。为此,
省委、省政府要求,一手抓好经济建设,把生产搞上去;一手抓好计划生育,把人口
增长率降下来。要继续实行人口控制目标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把计划生育
工作的好坏和人均经济指标作为考核党委、政府政绩的一条重要依据。对因失职渎职
造成人口失控的领导干部,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必须把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放
到后进单位,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搞好宣传和技术服务,严格执行法规,下决心
制止计划外生育。

〔五级人大代表视察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各级人大
常委会在1991年7、8月间组织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开展了全省性的
对《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视察活
动。
这次视察的主要目的是,依法行使各级人大代表的职权,监督、检查和支持各级
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
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本世纪末全省人口控制计划的完成;视察的重点
是,检查、了解各级领导对计划生育的认识和决心;组织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情
况;依法管理计划生育落实各项措施的情况;新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7月初开始, 全省各级人大组织的视察活动全面展开。这次由全省各级人大常委
会委员1300多人, 五级人大代表8.7万多人组成的视察队伍,在各级政府及计划生育
部门负责同志的配合下,深入全省16个市地共2.1万个基层单位视察了计划生育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的6个视察组,到10市地、30个县(市、区) 、54个乡镇、30个行政
村进行视察。并深入农户家中,与干部群众直接交谈。这次视察活动,提高了全省人
民对计划生育和严格执行《条例》的认识。各级领导和代表在沿途视察中,认真宣传
计划生育《条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对指
导和促进全省各地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视察, 代表们一致认为,《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3年来,全省人
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 人口出生率连续3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进入
1991年,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计划生育座谈会和《决定》精
神,贯彻落实省委指示和省《条例》,使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又有新的发展,特别是后
进转化有了明显突破,工作严重不平衡的状况已发生很大的变化。一个“全党动手、
全民动员,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局面基本形成。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有的领导
干部思想认识还没有真正统一到中央、省委指示精神上来;个别部门对晚婚重视不够;
经费、计生队伍建设、人员的待遇还有待进一步解决;对《条例》的宣传还不够深入,
有的地方出现政策界限不清、乱提口号的现象等。

〔章丘县实行村级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1989年以来,章丘县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了
“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轨道,对建立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农村计
划生育管理体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针对农村实际,依法建规立制。县委、县政府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
据党和国家制定、颁布的有关法律、政策和规章,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章
丘县村级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试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包括计划生育在内
的全县农村中最需要解决的一些突出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规定》以县委
正式文件印发到全县农村,作为各行政村制定各项管理章程的依据。县人民政府按照
《规定》要求,依据《宪法》、《婚姻法》、《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
又制定了《章丘县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将农村中那些单项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
法,变为综合的、系统的、全面的管理规范,作为各行政村制定本村计划生育管理章
程的指导性意见。
(二)充分发动群众,制定各村管理章程。各行政村按照县里《规定》精神和计划
生育管理办法,针对本村需要解决的问题,又制定了各自的《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章
程》。《章程》一般都包括组织管理、人口目标管理、宣传教育、制约监督、社会保
障、效果评估六个方面的内容,并突出了组织管理、人口目标管理和社会保障措施,
构成了以组织管理为保证,以人口目标管理为主线,以社会保障为基础的村级计划生
育规范化管理模式。
在组织管理上,强化党支部管理职能,规定村里的计划生育工作由支部书记负总
责,村委会配专职人员,村民中每30~40户配一名育龄妇女小组长,支部书记要做到
研究决策到位、部署实干到位、包保责任到位、检查考核到位,依法把本村的计划生
育工作管紧、管住、管好。
在人口目标管理上,严格执行政策,严格管理规范。依据生育政策,把上级下达
的年度人口生育指标合理分解落实到户到人,经群众评议公布上墙。对全村人口实行
“一档四簿”(即育龄妇女档案,出生、死亡、新婚、四种节育手术登记簿)管理,签
订落实晚婚晚育节育合同,保证无计划外生育。
在社会保障方面,建立优良的社会保障体系,在认真落实独生子女优待政策的同
时,开办计划生育系列保险,采取集体投资和群众集资相结合的方法,兴办计划生育
服务室、幼儿园、敬老院、农民医院等,开展妇女保健,实行优生优育优教,解决了
群众的后顾之忧,展示了计划生育事业的前景。
(三)建立监督机制,保证章程实施。第一,建立村民档案。把村民的主要表现记
录在案,与奖惩挂钩,与政治待遇挂钩。第二,建立监督体系。各村建立了村民代表
会议制度,成立了专门的民主监督小组,监督村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计
划生育在内的政务工作,每半年向村民张榜公布一次。第三,建立评先进、树模范的
制度,把规范化管理中的各项措施分解落实到每个人,通过考核奖惩,激励干部群众
人人争做依章办事的模范。 到1990年底,全县实行规范化管理的村已达851个,占行
政村总数的94.5%。
实行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大大推动了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的落实。1988年
以来, 全县计划生育率一直在99%以上,1991年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4‰,比全
省平均水平低3个多千分点, 使人口增长在生育高峰期内得到有效控制。1990年,该
县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县。
(刘逢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