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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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七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综述〕“七五”期间,山东省民政工作在党委和政
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不断改革、开拓和发展,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推进社会保障,强化社会行政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稳定机
制作用,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
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适应农村体制改革和
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总结推广了莱芜市简政放权、健全乡镇政府职能的经验,全省
已有100个县(市、区) 向乡镇下放了权力。认真贯彻村委会组织法,积极参与总结推
广了莱西县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三配套”的试点经验,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的试点
村达1万多个。 莱芜、莱西经验,促进了山东省农村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
设,并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贯彻实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的试点工作初见成效,积
累了一定的经验。完成了第一周期乡镇长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培训任务,积极开展了争
创模范乡镇政府、模范村(居)民委员会活动。
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在改革中发展。救灾救济工作在保证灾民基本生活的前
提下, 对救灾款的发放实行有偿和无偿相结合, 救灾与扶贫相结合,变“输血”为
“造血”,增强了救灾工作的活力和群众抗灾防灾能力。“七五”期间,全省共投放
救灾款2.4亿元,社会救济款1亿元。累计扶贫184.9万户,脱贫140.7万户。全省乡镇
基本实现了“三个一”的建设(社会福利厂、敬老院、救灾扶贫储金会),80%的乡镇
初步建起了农村基层社会保障5个网络。 全省共兴办社会福利企业3775处,安置有劳
动能力的残疾人员5.8万人,年产值达27.3亿元;兴办农村敬老院4652处(其中乡镇敬
老院2394处),6.3万多名五保老人得到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35%以上;2400多个
乡镇和2.01万个村建立了救灾扶贫储金会,储金额达1.56亿元。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得
到进一步发展,开始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由单纯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型的转变。城市社
区服务出现了好的发展势头,增加服务设施7000多处。农村救灾合作保险等试点工作
取得了初步经验。开展了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共销售奖券4561万元,筹集社会福
利资金1520万元。
优抚安置工作初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社会化轨道。进一步加强了全民国防观
念教育和优抚对象的思想教育,颁布了《山东省优待烈属、军属和伤残军人的规定》,
逐步完善了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体制。总结推广了新时期的爱国拥军的先
进典型经验,涌现了烟台、威海、淄博等一批双拥共建、爱国拥军先进典型,群众性
拥军优属活动蓬勃发展。优抚事业费在“七五”期间有所增长,调整提高了优抚对象
的抚恤、补助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定补面达到96%;普遍实行了乡镇统筹优待,
户均年优待款达到328.9元。 妥善安置了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军地两用人才开
发使用率达到85%;接收安置了军队离退休干部,建立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132个。
烈士褒扬工作取得新进展,对烈士陵园逐步实行了分级管理保护,收集、整理、出版
了大量烈士事迹资料,88处县以上陵园搞了烈士事迹陈列展出。
社会行政管理工作成效显著。行政区划工作适应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全省新建地级市2个、县级市15个、建制镇60个;完成了《山东省设市预测与规划》;
进行了鲁冀两省边界线勘定工作。全省乡镇普遍设立了婚姻登记处,县设立了婚姻档
案室,全省结婚登记率达到92%,登记合格率达到99%。殡改工作在巩固中提高,火
化率达81%以上。 全省城乡建立红白事理事会8.9万个。理顺了地名管理工作体制,
完成了全省地名普查和地名标准化工作。省厅、各市地和89个县市区设立了社团管理
机构或配备了专职人员,开展了对社团的调查摸底工作。收容遣送工作在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民政计划财务和法规建设等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七五”期间,民政事业费共支
出12.5亿元, 年递增14.3%。 民政法规建设工作,先后提请省人大、省政府颁布了
《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简则(试行)》、《山东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
《山东省农村五保工作暂行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殡葬管
理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山东省实施〈婚姻登记办法〉细则》等法规性文件;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关地方性法规,加强了法规配套建设,增强了民政部门依法
行政的能力。民政宣传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创办了《山东民政》。
(李森)
〔民政法制建设〕1990年是山东省政府系统依法行政年,又是《行政诉讼法》颁布实
施的第一年。一年来,全省民政法制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为做好《行政诉讼法》实施前的准备,全省民政系统普遍明确了行政诉讼和行政
复议机构及程序,组织了对《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和学习。对1984年以来经过清理确
定为继续有效的《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农村五保工作暂行规定》、《山东省优待烈属和伤残军人规定》等13件地方
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以及《关于〈婚姻状况证明〉等四种婚姻证件收费问题的通知》等
3件有关收费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报省政府审批,除《关于在农村体制改革中认
真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的通知》、《关于发布〈村民委员会工作简则(试行)〉的
通知》因不再适应民政工作实际情况外,其余文件全部继续有效;清理了救灾救济、
婚姻管理、抚恤优待等13种具体行政行为。
1990年,全省民政系统大力加强了立法预测研究,结合《山东省民政事业“八五”
计划和十年规划》和省厅1990年工作中心,制订了1991年~1995年全省民政立法规划,
并按照立法程序,完成了《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细则》、《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细则》的起草和《山东省地名标志管理暂
行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细则》的上报、
审批。
(王玲)
〔地名工作〕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在1989年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1990年全
面展开并基本完成。 据统计,全省对10.55万条地名进行了补查考证,补查更新率为
46%。其中属于地名普查时遗漏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和行政区划居民点以及新补查的自
然地理实体名称1.56万条,因行政区划变动更改过时资料1.19万条,补充缺漏内容的
1.08万条, 改正有错误的9188条。同时走访了2063个居委会、7.01万个村委会、8.1
3万个自然村,参加座谈33.71万人次,使地名来历、含义的有证率达90%以上。补查
中共查出族谱2.81万部,找到碑碣7058块,翻阅史料和现存档案文证3.42万份,征集
了各种文字资料10.73万份, 计6633.3万字。标绘了1∶5万地形图4856幅,拍摄地理
实体、 人工建筑、 革命烈士纪念地、 城区交通标志等1.10万帧, 填写地名成果表
12.16万张。 同时,加快了地名书图的编辑出版工作。至1990年底,全省已有52个县
(市、区)出版了地名志,淄博市出版了全省第一部市(地)级地名志;潍坊、惠民、菏
泽、临沂等市(地)已经完成了《山东省地名志》市地分册的书稿任务,泰安、淄博两
分册已交由出版社印刷;112个县(市、区) 出版了标准地名挂图和历史地名图集等书
图。1990年12月28日,在济南召开了全省第六次地名工作会议。副省长高昌礼出席了
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胡玉亮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对1986年以来在地
名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38个先进单位和186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方立昌)
〔《山东省设市预测与规划》被定为全国蓝本〕1989年10月,民政部确定在山东省进
行设市预测与规划的试点工作。 该规划于1990年8月份全部完成。《山东省设市预测
与规划》由主报告、专题报告和附件组成。该规划通过总结山东省的设市历史与现状,
全面地分析评价设市条件, 从而确定出山东省1995、2000、2010年3个时期的设市数
量、布点和实施意见,并提出实施设市规划的措施与建议。
8月24日, 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划成果,对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方案
给予了充分肯定; 8月28日,在北京通过专家鉴定。专家评委会一致认为:《山东省
设市预测与规划》“资料翔实,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是我国第一项具有开拓性的重大行政区划研究成果,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填补
了我国的一项空白” 。9月14日,在蓬莱县召开的全国行政区划工作会议上,民政部
把《山东省设市预测与规划》定为蓝本在全国各省(区)推广。
《山东省设市预测与规划》是区域性城市发展规划,是从战略上研究山东省城市
化发展速度、设市数量以及城市布局的系统工程。规划的编制完成,使山东省的城市
发展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赵兵)
〔23县市进行贯彻实施居委会组织法试点〕自199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
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实施以来,山东省已有23个县市区的61个
居委会进行了贯彻实施居委会组织法的试点。各地在试点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
工作:一是通过各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学习,使广大居民了解实施居委会组织法的意
义及其内容。据调查,试点单位的居民受教育面一般达80%以上。二是对居委会的组
织机构设置、干部构成、社区服务、居办生产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三
是建立健全居委会及其下属组织机构。各地在试点工作中,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的有关
条文规定,进行了换届选举。通过选举,居委会干部的素质、年龄结构、文化程度都
有了明显的提高和改进。各地还结合居委会换届选举,产生了居民代表会,建立健全
了下属工作机构和居民小组。四是开展了居委会干部的岗位培训工作。五是注意加强
居委会的制度建设。在试点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了居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居民
公约、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居委会办公会议制度,居委会干部守卫和干部岗位职责,
居民档案管理等制度。使基层社会生活逐步纳入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六
是努力帮助居委会解决干部补贴偏低、无办公用房、办公经费不足等问题。有的试点
单位为了扶持居办生产,开展了社区服务,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
〔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在莱西县召开〕1990年8月5日至10日,中央组织部、
中央政策研究室、 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5部门在莱西县联合组织召开了
“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围绕在新形势下,按照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密切党和政府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
系,团结和带领广大农民发展经济,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这一主题,分析了全
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的现状,交流了经验,研究了今后的工作。莱西县在会上作了典
型发言,与会代表还参观了莱西县部分农村。会议期间,中央政治局常委宋平到会作
了重要讲话。宋平同志从加强党对农民的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对村级
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前进方向和主要任务等几个根本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阐述。
这对于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民政部部长
崔乃夫致开幕词,中央组织部副部长赵宗鼐作了总结发言。各省、市、自治区的党政
负责人、组织部长、政研室主任、民政厅(局)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和部分村级组
织建设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共216名正式代表参加了会议。 山东省委、省政府领导姜春
云、赵志浩、高昌礼、谭福德等也出席了会议。
省委、省政府于10月27日召开了市、地、县委书记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会议精神,
并就山东省如何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各市地党委、政府对这
项工作十分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了两会精神,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
地研究了贯彻意见。各地还结合农村开展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选派优秀机关干
部深入到村,尤其是重点帮助、指导村级组织瘫痪或半瘫痪的村,整顿村级领导班子、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培训村干部等,有力地推进了村级组织建设工作。
〔宁海镇等7个镇被评为全国乡镇之星〕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基层政权建
设研究会主办,《乡镇论坛》杂志社、《农民日报》、《中国社会报》共同组织的中
国乡镇百颗星评选活动于1990年11月6日揭晓, 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授奖大会。山东
省牟平县宁海镇被评为“最佳乡镇”并名列榜首,临沂市罗庄镇、高密县高密镇、莱
芜市寨里镇、 桓台县唐山镇、邹县北宿镇、菏泽市沙土镇等6个镇被评为“中国乡镇
之星”。山东获奖单位总数位居全国第二,并荣获最佳组织奖。
(齐航建 刘玉荣)
〔民政部门开始承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
条例》 ,经省政府批准,1990年2月14日,省民政厅设立了社会团体管理处,负责指
导全省县以上民政机关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并具体承办全省性社会团体的登记
管理。
各市地县积极筹建了社会团体管理机构。 3月19日,省民政厅会同省人事局、省
编委联合下发了《转发民政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
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市、地、县(市区)抓紧充实和加强民政部门的社团管理力量,
为做好社会团体的清理整顿工作和依法登记管理社团创造条件,提供保证。截至年底,
全省16个市地已全部建立了社团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有89个县(市区)或
建立了社团管理机构,或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占县(市、区)总数的66.92%。
全面开展了社团调查摸底工作,为依法管理社团打下了基础。5月9日,省委办公
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了《关于搞好全省社会团体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决定
对山东省境内组织的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
等社会团体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为社会团体的清理整顿和复查登记工
作做好准备。根据通知精神,各地采取分级负责与系统负责相结合、普遍填表与重点
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广泛地开展了社会团体的调查摸底工作。截至年底,已基本
完成调查摸底任务。 据调查统计,全省现有各种社会团体16359个,团体会员64万多
个,个人会员1459万多人。其中,省级社会团体616个,个人会员700多万人;市地级
社会团体2514个,县区级社会团体3293个,乡镇级社会团体9936个。总的看,全省的
社会团体集中了各方面的优秀人才,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为领导
机关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在推广、普及科学技术、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在培养人才、
繁荣文化等各项事业,以及在增进国际民间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
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但由于长期以来社会团体管理方面的法规不够健全,对社会团
体缺乏有效的管理,社会团体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主要有:存在一些不安定因素;
多头审批,秩序混乱;业务分得过细,社团设置重复;社团名称不规范;有名无实,
不起作用;不经批准,擅自成立;乱拉会员,乱收会费;办报刊比较乱,等等,需要
清理整顿。
(高金斗)
〔勘定鲁冀间省界工作全面展开〕1989年6月,国务院答复民政部等12个部门的请示,
批准从1989年起进行勘定行政区域界线试点工作。民政部于1989年11月13日发出《关
于开展勘定行政区域界线试点的通知》,部署了全国勘界试点任务,鲁冀两省间的省
界被定为全国六条试点线之一。
鲁冀两省之间的行政区域界线全长500余公里,需确定一个三省(山东、河北、河
南) 交汇点,测定、埋设界桩121个,标绘1/50000带状地形图5000余平方公里,1/10
000带状地形图约200平方公里。1990年,勘定鲁冀间省界的试点工作全面展开。2月9
日,成立了山东省勘界领导小组,由副省长高昌礼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胡玉亮、
民政厅厅长王彦善任副组长,省直10个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勘界领导小组下设勘
界办公室。3月20日,山东、河北两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发[1990]44号、冀政[19 90]
33号文将“关于勘定冀鲁两省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方案的报告”联合上报国务院。5月9
日, 省政府在德州召开了勘界试点工作会议,部署了勘界工作。从5月份开始,两省
毗邻地市县开始实地定界、埋桩,到年底,共确定边界线450公里,埋设界桩94个。
(翟善勇 赵兵)
〔“七五”期间山东拥军优属工作成绩显著〕“七五”期间,山东省在继承和发扬拥
军优属传统的基础上,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坚持为部队
建设服务,为广大优抚对象服务,为社会稳定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拥军优属工作取
得了显著成绩。
一、坚持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强化国家民族利益观念,牢固树立爱国拥军思想。
1985年以来,全省广泛开展“战士在我心中”和“十看十比十学”活动,学习解放军
创造的“老山精神”。1988年以来,全省把拥军优属教育纳入国防教育,形成“五位
一体” 国防教育的新局面。全省有750多名县以上领导干部带头讲授国防教育课,60
多个县召开爱国拥军演讲会、 座谈会500多场次,举办千人以上国防知识学习竞赛活
动600多次,设立教育辅导站5万多个,印发宣传教育材料300多种、400多万份,编发
新闻宣传稿件10万多篇。强有力的思想教育,增强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忧患意识、
富国强兵意识、军地共谋发展意识、军民团结意识。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拥军优属
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群众性拥军优属活动蓬勃发展。据统计,“七五”期间,
全省组织拥军优属慰问团组1.40万多个, 写慰问信1200多万封,赠送慰问品570多万
件,价值3800多万元。
二、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以提高部队战斗力和社会生产力为立足点,在改革中
开拓拥军优属工作新领域。 ①积极支援部队建设。据统计,5年来,全省为部队划拨
土地、 海域10万多亩,扶持生产经营项目800多项、提供经济信息2900多条,计划外
供应平价水泥7.6万多吨、木材4.3万多立方及部分钢材,减免税收1500多万元,提供
贴息、 低息贷款1亿多元,粮、煤、水、电财政补贴11亿元。②大力培养和开发使用
军地两用人才。全省130多个县(市、区) 、2400多个乡(镇),都建立了两用人才介绍
所, 推荐录用两用人才13万人,兴办两用人才经济实体2400多个,有4万多名退伍军
人两用人才担任了乡村干部, 有3万多人担任了乡镇村办企业厂长、经理。为了更多
地培训军地两用人才, 全省有48所高校开设了“部队干部大专班”,400多所大中学
校定期派员到部队讲课、辅导,4000多家厂矿企业开设了机电、车床、驾驶、修理等
20多项专业培训班,共为部队培训专业技术人才10万多人。③深入开展扶持优抚对象
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工作。全省从资金、物资、场地、技术、信息等方面,大力扶持
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各地还制定了优先安排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就业,优先照顾优抚对
象低额承包,优先提供生产服务,优先给予减免税收照顾,优先帮助推销农副产品等
优惠政策。据统计,全省已安排10万名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就业,照顾低额承包生产项
目近万个,累计扶优85万户,其中30万户走上了致富道路。④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七五”期间,全省军民共建点已发展到5000多个,从治理“脏、乱、差”、共建共
育,发展到双奉献、同发展。共建的形式从就地挂钩,发展到对口共建、警民共建、
区域共建、工农共建。共建标准越来越高,从军民共建文明村、文明店、文明厂,到
创建双拥共建模范县、模范市。
三、把拥军优属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完善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运行机制,确
保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七五”期间,省人大、省政府先后颁布了《山东省优待烈
属、军属和伤残军人规定》、《山东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以及其他
若干规定。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这些法规制度,使拥军
优属工作增强了约束力,避免了随意性,形成了依法拥军优属的局面。在维护军队的
权益上,省明令禁止了社会上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的不正之风,减少部队损失上
百万元,依法协调处理了数十起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矛盾,为部队确权房产416处、
455万平方米, 办理租借土地上万亩。初步建立了抚恤、补助、优待标准的调整与国
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机制, 使优抚对象的生活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199 0
年全省抚恤补助款达1.79亿元,比1984年增加1.24亿元。优待款2.02亿元,比1984年
增加0.83亿元。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面达到96%,比1984年增长了75.9个百分点;人
均月补款达24.2元以上,比1984年人均增加月补助款16.7元。
四、面向基层,活跃基层,大力推进拥军优属社会化。①重视对基层工作的检查
指导。每年新年春节和“八一”期间,各级政府都派出工作组,检查优抚安置政策落
实情况,帮助基层解决问题。1986年和1990年,省政府两次从省直20多个部门抽调人
员,到基层检查优抚工作。②丰富基层活动形式。1985年以来,各地先后开展了“战
士在我心中” 、“为模范军属戴红花”、“我向军营献真情”等活动。并于1990年1
2月开展了全省拥军优属活动月。 ③建立健全基层服务组织。“七五”期间,全省基
层拥军优属服务组织蓬勃发展。到1990年,城市已普遍建立了拥军优属联合服务网,
实行定点、包户服务。农村已建立义务帮工队、送温暖小组等服务组织30多万个,有
1900多个乡镇开展了联网服务,占乡镇总数的81%。这些群众组织,联系各行各业,
辐射千家万户,广泛开展活动。生产上,帮劳力,传技术,送信息;生活上,送货上
门, 料理家务,解难救急;思想上,抚慰情绪,宣传政策,激励精神。5年来,为驻
军和优抚对象提供服务、做好事1600多万件。
五、弘扬争先自强精神,倡导在爱国拥军中建功立业,造就了具有广泛社会影响
力的先进群体。 5年来,全省大力弘扬了烈属继承烈士遗志,不计个人得失的无私奉
献精神;军属支持亲人舍小家为大家、卫国戍边的爱国主义精神;伤残军人身残志不
残、不畏艰难、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复员退伍军人退伍不褪色、锐意改革、艰苦创
业精神;广大干部群众视军队如长城,把军人当亲人的爱国拥军精神。这些精神,激
励着广大干部群众和优抚对象争先自强, 先进典型大批涌现。5年来,各级政府命名
表彰的拥军优属先进单位1.02万个,优抚对象和拥军优属先进个人2.86万人。有37个
先进单位和个人受到全国的命名表彰。 烟台、威海、淄博三市拥军优属成绩显著,1
990年11月被省政府授予“拥军优属模范市”称号。
1991年1月10日, 国家民政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在福州召开的全国“双拥”工作
会议上,副省长王乐泉以《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强化拥军优属工作,为促进军队建设
和国家稳定发展作贡献》为题,系统介绍了山东人民近年来创一流拥军优属成绩,当
爱国拥军模范的经验,受到杨白冰、陈俊生等军政领导及与会代表的肯定与赞扬。
〔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月活动〕1990年12月,山东省开展了以“创一流拥军优属成绩,
当爱国拥军模范”为主旨的拥军优属活动月活动。主要特点是:
一、领导重视,抓得扎实。11月,省委书记姜春云在山东省优抚对象和拥军优属
先进代表大会上指出,要把拥军优属活动月搞得有声有色,扎扎实实,富有成效。省
长赵志浩强调,活动月要多办好事、实事。副省长高昌礼具体部署、领导了这一活动
的开展。 各地党政领导也都亲自部署动员、 检查督促、参加活动。据统计,全省有
1.4万多名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了拥军优属活动, 有3000多名企业领导带头为驻军和优
抚对象服务。
二、宣传教育深入持久。活动月期间,省和16市地的报纸、电台、电视台都开辟
专题栏目,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月宣传活动。省民政厅和大众日报社联合举办拥军优属
征文活动,发表优秀文章和图片36篇(幅) 。全省各新闻单位刊发拥军优属稿件1.2万
多篇, 举办宣传栏、黑板报20多万期,张贴宣传标语50多万条,印发宣传材料8万多
份。淄博、青岛、临沂、泰安等市地组织拥军优属先进个人深入基层作巡回报告;聊
城、济宁、德州、威海等市地组织15万多名中小学生参加的“红孩子”宣传队上街进
行爱国拥军宣传;枣庄、菏泽、济宁等市地出动宣传车、宣传船5000多台次,深入城
乡、湖区宣传优抚安置政策。强有力的宣传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了可爱的人更可爱,
光荣人家更光荣的气氛,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爱国拥军热情。
三、拥军优属活动注重务实。活动月期间,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把对解放军和优抚
对象的深情倾注在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尽心尽力排忧解难上。济南、泰安等地组
织拥军优属一条街和优待市场,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开展优质优惠服务。胶南县为解决
海军古镇口码头供水不足,拨出专款,投入劳动日11万个,修建了一项长达14公里的
供水工程。枣庄市投资50万元为驻军后勤分部修建道路。淄博、威海、诸城等地调拨
钢材1500吨、木材1430立方、水泥1000吨,解决驻军营建施工材料不足困难。临沂、
惠民地区拨款150多万元, 投入义务工1.67万多个,帮助1000多户优抚对象新建、修
缮房屋。据统计,活动月期间,全省30多万个拥军优属服务组织活跃在军营、哨所和
烈军属、伤残军人家庭,为驻军和优抚对象送粮270多万斤、送煤2.2万多吨、送副食
品180多万斤、做好事360多万件。
四、主动化解矛盾,增进军民团结。活动月期间,各地对军地之间存在的问题,
本着顾全大局、军民兼顾、互谅互让的原则,主动解决一些纠纷,进一步密切了军民
关系。济南市大金庄部队农场土地权属不清,军民争议多年。11月29日,赵志浩省长
亲自主持会议,同驻军和济南市领导同志商定解决办法,使大金庄土地纠纷问题得到
圆满解决。 莱阳驻军430亩训练场地1981年交给群众使用,后来部队又要收回这些土
地,引起争议。当地政府积极做好群众工作,为驻军顺利收回了土地。文登市副市长
王同洲亲自做群众工作,较好地解决了该市小洛顶村与驻军因建养虾池引起的矛盾纠
纷。为了及早发现矛盾,减少纠纷,各级政府都派出检查组深入军营,征求部队意见。
据统计,活动月期间,全省16个市地共征求部队意见和建议89条,85条得到解决,其
余4条一时难以解决的,也给部队作出解释,得到了部队的理解。
五、优抚政策得到认真落实。12月中旬以后,省和各地派出2000多个检查组,深
入基层和优抚对象家庭、检查优抚政策落实情况。从检查的情况看,各项优抚政策得
到了较好的落实。 据统计,全省优待优抚对象61万户,兑现优待款2.02亿元,户均3
32元,比1989年增加10元;全省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款1.79亿元,烈属和牺牲、病
故军人家属农业人口的人均月抚恤款37.18元,非农业人口的人均月补助51.54元;在
乡老复员军人定补面达到96%,人均月补助款24.2元。
(王复进)
〔省政府隆重表彰爱国拥军先进单位和个人〕 1990年11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在济
南召开全省优抚对象和拥军优属先进代表大会,隆重表彰全省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和个
人。会上,省委常委、副省长高昌礼宣读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拥军优属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抚对象先进个人的决定》。
授予烟台、威海、淄博为拥军优属模范市称号;授予安丘、郓城、兖州、沂南为
拥军优属模范县称号;授予济南市天桥区为拥军优属模范区称号;授予枣庄市山亭区
东凫山乡为拥军优属模范乡称号;授予泰安电业局、日照市自来水公司、聊城手表厂、
青岛市燃料公司为拥军优属模范单位称号;授予寿光县道口乡袁杜为拥军优属模范称
号;授予微山县高楼乡经委马广兰、利津县陈庄镇陈北村魏希英、泰安肉联厂贾美荣、
即墨市焊割工具厂孙云玲为拥军模范称号;授予武城县郝王庄乡西李古寺村孙延廷、
莱阳市城厢办事处盖家疃刘志荣为模范烈属称号;授予高青县田镇镇建设街崔宪荣、
兖州矿务局邹县南屯煤矿张淑珍为模范军属称号;授予济南市历城区柳埠镇黄巢村刘
明海、苍山县大炉乡杨庄村杨振刚、沾化县永丰乡石营村安治祥为模范革命伤残军人
称号;授予临沭县唐岭乡崔薛村陈肇胜为模范复员军人称号;授予龙口市下丁家镇下
丁家村王清业、临朐县临朐镇兴隆村韦延忠为模范退伍军人称号。
对潍坊市等102个单位和刘维美等237人予以表彰。
(王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