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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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 期间省政府追认233人为革命烈士〕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
例》 精神,省政府在“七五”期间共办理审批烈士233人。在这些被追认为烈士的人
员中, 有因战牺牲的;有因公牺牲的;也有在肃托中被错杀的。在审批的233名烈士
中, 以执行任务遭敌杀害或被敌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被害致死者人数最多,共137
人,占批烈总人数的59%。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人
员被追认为烈士的有49人。在抗日战争中确因对敌作战牺牲的国民党和其他爱国人士
以及符合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民政厅鲁组〔1986〕7号文件精神的肃托中被
错杀人员的追烈问题也进行了审理。
山东省民政厅在代省府办理批烈具体工作时,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死者身
份、死亡原因、死亡过程及情节等问题进行认真审查,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唐晓光)
〔革命烈士陵园建设得到各级领导的普遍重视〕近几年来,革命烈士陵园的建设通过
改革,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了明显的提高。一是由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向社会、
群众和多渠道筹集资金相结合转变。据文登、即墨、郯城、齐河、新泰、兖州、泰安、
日照、 淄川等20多个市、县统计,发动社会力量募集427万元,用于烈士陵园的维修
和扩建。 有72处烈士陵园,将自力更生开展生产经营项目所得的100余万元,用于烈
士陵园的维修和建设。二是由单一的烈士纪念地向瞻仰烈士教育群众与风景游览相结
合转变。全省常年向人民群众开放的烈士纪念馆、堂占县以上管理的70.4%。平均每
年瞻仰人数达500万人次。 三是由单纯管理保护向管理保护与生产经营相结合转变。
全省走“以副补园”道路,年纯收入40多万元。1990年达到53万多元。
为了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革命传统、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抵制资产阶级自
由化思潮的侵蚀,各级党委、政府不失时机地把建设好革命烈士陵园,发挥其教育阵
地的作用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形式和内容。“七五”期间,各地维修、
扩建了烈士纪念堂、 馆1.32万多平方米,纪念亭、英雄像等建筑物175座。其中1990
年4月建成了渤海烈士陵园烈士事迹陈列馆(滨州市),刘英烈士纪念碑(潍坊市寒亭区),
12月建成志愿军一级战斗英雄刘加其塑像等烈士纪念建筑物。1990年,中央拨款15万
元,省拨款113.5万元,分别对25处烈士陵园的维修项目给予了补助。6月,经省政府
批准,公布了莱西革命烈士陵园等24处烈士纪念建筑为第二批省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
物保护单位。为探讨全省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工作的经验,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工作,
6月份召开了全省省级重点烈士陵园管理工作座谈会。
(王伟)
〔1990年转业志愿兵安置工作〕1990年春,山东对转业志愿兵采取集中交接的办法进
行。经过实践,转业志愿兵试行由部队各大单位向省集中交接的办法有三个好处:一
是提前转业和易地安置的志愿兵数量较往年明显下降,志愿兵提前转业问题得到有效
控制,从而稳定了部队技术骨干,缓解了地方的安置压力。二是缩短了接收安置工作
的时间。试行集中交接,由政府实行指令性计划安置,加快了安置工作进度。1990年
春季,整个接收安置工作在3个月内就基本完成。三是减轻了基层安置部门的工作量,
收到了部队、地方双满意的效果。
由于集中交接办法的优点突出, 1990年11月3日,国家民政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
联合发出通知,转发各地推广、实施。
(王复进)
〔军队离退休干部继续发挥余热〕 截至1990年,全省共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128
个,接受军队离退休干部6680余名,居全国首位。军队离退休干部到地方安置后,保
持和发扬光荣传统,继续为党工作,涌现了大量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人物。据统计,军
队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上发挥作用的2224人, 占军队离退休干部总数的33.29%,他们
有的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有的义务行医、热心为群众解除痛苦,有的放弃优越的城
市生活,自愿回到偏僻的农村带领乡亲们艰苦创业。为鼓励先进,调动积极因素,山
东省人民政府于1990年6月2日在济南召开了全省先进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离退休干
部工作先进单位表彰大会,宋法棠副省长代表省委、省政府讲了话。这次会议表彰了
210名先进军队离退休干部和10个先进军休所。 会议还受民政部、总政治部的委托,
向受到民政部、 总政治部表彰的66名先进军队离退休干部、10名先进工作者和4个先
进工作单位发了奖。8位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的代表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任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