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00&A=5&rec=154&run=13

〔职工工资〕1990年,全省职工工资总额161.96亿元 (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126.20亿
元、 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34.82亿元、 其它所有制单位0.94亿元, 分别比上年增长
17.12%、16.15%、85.41%),比1989年增加23.73亿元,增长17.16%,扣除职工生
活费用价格上涨2.6%的因素,实际增长14.19%,高于国民收入增长5.0%的速度。
1990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2149.5元 (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2314.5元、城镇集体所
有制单位1706.8元、其它所有制单位2218.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05%、12.86%和
17.51%) ,比上年增加248.60元,增长13.08%,扣除职工生活费用价格上涨因素,
实际增长10.21%。 在全民所有制单位中,中央属单位平均工资2954.4元;地方属单
位2141.5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2046.11元,企业单位2196.60元,分别增长13.24%
和12.51%,工资水平差距由上年的145.6元,扩大到1990年的150.5元) ,分别增长1
4.54%和12.6%(见附表)。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全省进行了企业职工增加标准工资和大中专毕业
生提高工资待遇的工作。 截至10月底,有246.7万人列入增资范围,每月实际增资32
87.7万元,月人均增资13.35元。其中:(1)浮动工资转标准工资后又浮动升级的企业
7510户, 职工189.3万人,占增资范围的76.9%,月增资2827.2万元,人均增资14.9
4元;(2)浮动工资转标准工资后未继续浮动的企业2497户,职工49.4万人,占增资范
围的20%,每月转标准工资720.6万元,人均14.59元;(3) 只提高档案工资等级不增
资(即升空级)的企业265户,职工5.8万人,占2.4%;(4)无资金档案工资也未提高的
企业170户,职工1.8万人,占0.7%;(5)各类学校毕业生和学徒工、熟练工提高工资
待遇的60.3万人,每月增资460.1万元,人均7.6元。这项工作,对改善群众生活,调
动职工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省劳动局、财政厅下达《关于提高护士工资标准的通知》,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属
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主任护师的工
资标准,从1988年10月起,均提高10%。
为了加强对劳动服务公司集体企业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劳动服务公司从业人员的
积极性, 巩固扩大劳动服务公司企业的安置能力,1990年9月,省劳动局下达了《关
于劳动服务公司集体企业建立工资标准的通知》,确定凡属我省各级劳动服务公司管
理,以安置城镇待业人员就业为主要任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劳动服务公司
集体企业,均应建立工资标准。
继续开展滚动浮动升级和考工晋级工作。全省实行滚动浮动升级的企业2310户,
职工112.1万人。 根据经济效益增长幅度,浮动转固定升级的职工34.2万人,占实行
滚动浮动升级企业职工的30.5%,占全省工效挂钩企业职工的(240万) 14.2%,占全
省全部企业职工(266.7万)的12.8%。月增资额415.1万元,月人均增资12.1元。全省
地方国营企业实行考工晋级试点的职工65.6万人,技术工人37.9万人,参加考核的技
术工人31.2万人,择优晋升工资的14.6万人,月增资155.5万元,人均10.64元。
注:数字为统计年报数
(潘文勇 李元芝)

1990年全省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工资总额 │标准工资 │各种奖金 │各种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
│ │ ├────┬───┼────┬───┼────┬───┼────┬──┤
│ │ │金额 │占% │金额 │占% │金额 │占% │金额 │占%│
├───────┼─────┼────┼───┼────┼───┼────┼───┼────┼──┤
│全省总计 │1619644.9 │947270.5│58.49 │323707.0│19.99 │288448.7│17.81 │60218.7 │7.32│
├───────┼─────┼────┼───┼────┼───┼────┼───┼────┼──┤
│全民所有制 │1262025.8 │721349.0│57.16 │269509.1│21.36 │226194.0│17.92 │44973.7 │3.56│
├───────┼─────┼────┼───┼────┼───┼────┼───┼────┼──┤
│中央属 │342884.1 │174535.5│50.90 │93966.2 │27.40 │64723.1 │18.88 │9659.3 │2.82│
├───────┼─────┼────┼───┼────┼───┼────┼───┼────┼──┤
│地方属 │919141.7 │546813.5│59.49 │175542.9│19.10 │161470.9│17.57 │35314.4 │3.84│
├───────┼─────┼────┼───┼────┼───┼────┼───┼────┼──┤
│企业单位 │597685.4 │339137.0│56.74 │123439.8│20.65 │107738.1│18.03 │27370.5 │4.58│
├───────┼─────┼────┼───┼────┼───┼────┼───┼────┼──┤
│机关、事业单位│321456.3 │207676.5│64.60 │52103.1 │16.21 │53732.8 │16.72 │7943.9 │2.47│
├───────┼─────┼────┼───┼────┼───┼────┼───┼────┼──┤
│城镇集体所有制│348221.1 │220272.3│63.26 │52532.5 │15.09 │60590.7 │17.40 │14825.6 │4.25│
├───────┼─────┼────┼───┼────┼───┼────┼───┼────┼──┤
│其他所有制 │9398.0 │5649.2 │60.11 │174.5 │17.72 │1664.0 │17.71 │419.4 │4.46│
└───────┴─────┴────┴───┴────┴───┴────┴───┴────┴──┘

注:其他工资中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1990年分行业产业职工平均工资情况表
单位:元
┌─────────────────┬────────┬────────┬────────┬────────┐
│ │全省总计 │全民所有制 │城镇集体所有制 │其他所有制 │
│ ├────┬───┼────┬───┼────┬───┼────┬───┤
│ │平均工资│增长%│平均工资│增长%│平均工资│增长%│平均工资│增长%│
├─────────────────┼────┼───┼────┼───┼────┼───┼────┼───┤
│全省总计 │2149.5 │13.08 │2314.5 │13.05 │1706.8 │12.86 │2218.0 │17.51 │
├─────────────────┼────┼───┼────┼───┼────┼───┼────┼───┤
│农、林、牧、渔、水利业 │1807.6 │12.96 │1812.5 │12.13 │1766.7 │24.06 │1430.1 │-30.38│
├─────────────────┼────┼───┼────┼───┼────┼───┼────┼───┤
│工业 │2249.7 │13.61 │2479.7 │13.89 │1751.0 │12.06 │2181.8 │16.64 │
├─────────────────┼────┼───┼────┼───┼────┼───┼────┼───┤
│地质普查和勘探业 │2474.7 │-11.00│2478.4 │-11.02│2159.8 │26.75 │- │- │
├─────────────────┼────┼───┼────┼───┼────┼───┼────┼───┤
│建筑业 │2445.3 │14.11 │2801.2 │13.15 │1911.9 │17.96 │4744.2 │351.02│
├─────────────────┼────┼───┼────┼───┼────┼───┼────┼───┤
│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业 │2550.5 │13.52 │2747.4 │14.56 │1762.9 │6.95 │4230.8 │7.05 │
├─────────────────┼────┼───┼────┼───┼────┼───┼────┼───┤
│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1747.4 │13.44 │1969.4 │12.20 │1492.7 │15.11 │2285.7 │48.87 │
├─────────────────┼────┼───┼────┼───┼────┼───┼────┼───┤
│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1925.9 │12.38 │2035.6 │12.82 │1461.2 │11.14 │2632.9 │11.00 │
│询服务业 │ │ │ │ │ │ │ │ │
├─────────────────┼────┼───┼────┼───┼────┼───┼────┼───┤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 │2182.1 │14.11 │2235.4 │15.42 │1989.9 │8.98 │- │- │
├─────────────────┼────┼───┼────┼───┼────┼───┼────┼───┤
│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 │2076.6 │12.59 │2083.3 │12.55 │1756.3 │18.25 │2488.2 │- │
├─────────────────┼────┼───┼────┼───┼────┼───┼────┼───┤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2150.1 │8.58 │2150.6 │8.19 │2096.0 │22.91 │3620.7 │- │
├─────────────────┼────┼───┼────┼───┼────┼───┼────┼───┤
│金融、保险业 │1963.1 │15.14 │2003.3 │14.88 │1861.5 │15.72 │- │- │
├─────────────────┼────┼───┼────┼───┼────┼───┼────┼───┤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2011.0 │14.69 │2012.8 │14.77 │1930.8 │11.08 │- │- │
├─────────────────┼────┼───┼────┼───┼────┼───┼────┼───┤
│按产业划分: │ │ │ │ │ │ │ │ │
├─────────────────┼────┼───┼────┼───┼────┼───┼────┼───┤
│第一产业 │1807.6 │12.96 │1812.5 │12.13 │1766.7 │24.06 │1430.1 │-30.38│
├─────────────────┼────┼───┼────┼───┼────┼───┼────┼───┤
│第二产业 │2265.4 │13.57 │2502.8 │14.11 │1767.3 │13.10 │2184.6 │16.79 │
├─────────────────┼────┼───┼────┼───┼────┼───┼────┼───┤
│第三产业 │2015.0 │11.10 │2132.2 │10.45 │1589.9 │10.20 │2693.1 │34.45 │
└─────────────────┴────┴───┴────┴───┴────┴───┴────┴───┘

〔工人技术业务培训与考核成绩显著〕为了加强工人技术业务培训的基础建设,健全
技术等级标准和培训的计划、 大纲、教材,1990年,省劳动局对110个工种新制订了
技术等级标准,在25个行业中制订、编写了262种培训计划、347种培训大纲和1008种
教材。 全省近200万名工人参加了技术业务培训。在严格“应知”、“应会”考核的
基础上,约有55.3万人获得了劳动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有1189个企业进行了考
工晋级工作,参加考核的人数为31.2万人,经过严格考核,按规定给14.6万人晋升了
工资。 继续开展了技师评聘试点,在378个单位的18.8万名技术工人中进行了这项工
作,对考评合格者颁发技师证书2499个,聘任技师2437人。
由团省委、 省劳动局、省总工会、省机械厅、省纺织厅、省商业厅、省建工局7
个部门共同组建了全省4个行业(机械、纺织、商业、建筑) 9个工种(车、钳、焊、细
纱、挡车、织布挡车、抹灰、瓦工、烹调、理发)的首届青工技术比赛,有204名选手
参加了省级比赛, 选拔出25名选手参加了全国青工技术大赛,取得优异成绩,有6人
跻身全国比赛前10名(2人获第一名;2人获第五名;2人获第十名) ,受到党和国家领
导人的接见,为山东争得了荣誉。
(陈彦波)
〔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委员会成立〕为了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在城乡建立以
养老保险为核心的社会保险制度,省政府决定成立“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委员会”。
其职责是: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制定山东省社会
保险制度改革的规划和方案;对社会保险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指导社会保险基金筹集
和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该委员会由李春亭任主任,张义国、牛耀宗、王宗廉、陈美兰任副主任。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局,徐书敬兼办公室主任。
〔企业离退休退职职工提高待遇〕1990年,山东省全民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离退休、退
职职工有66.3万人提高了待遇,月增资855.3万元,人均12.9元。其中:离休干部5.4
万人, 月增加离休费73.1万元, 人均13.5元;退休职工59.6万元,月增加退休费77
1.8万元,人均12.9元;退职职工21.3万人,月增加退职生活费10.4万元,人均8元。
离退休增加两个级差的4.9万人,占离退休、退职职工总数的7.3%。这项工作10月份
已全部结束。
(仇振华)
〔工资基金管理检查取得明显效果〕为贯彻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加强职工工
资总量控制和社会劳动力统筹管理,控制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根据省政府的决定,
从1990年5月份起,在全省开展了工资基金管理检查。在组织各单位普遍自查的同时,
各市、地、县还组织力量抽查了5112个单位,占检查面的6.7%。通过自查,1-4月份,
查出违纪金额25491.86万元;抽查中发现1~6月份违纪金额13342.83万元。按国家和
省的有关规定,对违纪单位分别进行了处罚。
这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不严;(2)坐支、套取、垫支
工资现象严重;(3)匿报、瞒报工资总额问题突出。(4)私招乱用劳动力现象比较严重;
(5) 滥发奖金、实物屡禁不止。针对主要问题,省统一提出了加强工资基金管理工作
的意见。即:(1)严格工资总额的控制,处理好开放搞活与宏观调控的关系;(2)严格
执行国家、省有关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政策规定;(3)不断完善检查监督机制。
(刘宝强)